受浸——信心的表現
「人以心相信而成義,但以口作公開宣布而得救。」——羅馬書10:10,《新世》。
1.據馬太福音28:19說,人可以怎樣表明自己已成為耶穌基督的門徒?
在受浸方面,主耶穌基督親自為我們立下榜樣。所有想成為他門徒的人都必須同樣地受浸。上帝的兒子從死裡復活之後對門徒所下的命令清楚地表明這點。我們讀到:「[要]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馬太福音28:19。
2.(甲)受浸含有什麼意思?(乙)受浸若要真正具有意義,受浸的人就必須怎樣行?
2 浸禮究竟代表什麼意思呢?這意味到一個人公開宣布他已經捨己,將自己完全呈獻給耶和華上帝而成為耶穌基督的門徒。當事人必須自願和毫無保留地採取這個步驟,然後這件事才會在天父眼中具有真正的價值。使人得救的並非僅是受浸這項行動而是與浸禮安排有關的每一件事。受浸者必須為自己的罪悔改歸正,完全轉離錯誤的途徑,不再認為生命是屬於自己的,反之將自己完全呈獻給耶和華上帝而成為至高者和他的愛子的僕人。(馬太福音16:24;使徒行傳2:38;3:19;帖撒羅尼迦前書1:9,10)與羅馬書10:9(《新世》)一致地,打算受浸的人在未實際受浸之前應當已公開承認對這些重要事項具有適當的了解。這節經文說:「你若公開宣告那『在你口中的道』,承認耶穌是主,並且心裡相信上帝將他從死裡復活,你就必得救。」
3.關於受浸一事,彼得前書3:21的話證實什麼?
3 彼得前書3:21(《新世》)的話證實浸禮的整個安排,包括信心的這項公開表現在內,乃是得救的必需條件。使徒寫道:「與此相當的東西現今也正藉著耶穌基督的復活而拯救你們,那便是,浸禮,(不是除去肉體的污穢而是向上帝祈求一個清白的良心。)」
4.「藉著耶穌基督的復活」這句話含有什麼意思?
4 顯然,使人得救的並非僅是受浸的行動。雖然水能夠洗去污垢,人卻不能藉著嚴肅的外表洗濯而「除去肉體的污穢」。彼得表明得救乃是「藉著耶穌基督的復活」。這意味到受浸的人必須堅信,由於上帝的兒子犧牲生命,然後在第三日復活,人才有得救的可能。他也必須接納耶穌為主,承認耶穌有權審判活人和死人,因為彼得繼續說:「他在上帝的右手邊,因為他到了天上去,眾天使和有權柄的及有能力的都臣服在他之下。」——彼得前書3:22,《新世》。
5.人怎樣才能獲得一個「清白的良心」?
5 除此之外,彼得說浸禮是要「向上帝祈求一個清白的良心」。為了獲得一個清白的良心,所有受浸的人必須改過自新,然後通過基督將自己完全呈獻給上帝。浸禮乃是人衷誠地將自己呈獻給上帝及以口所作的信心表現的公開象徵。符合了耶和華上帝所規定的條件之後,受浸成為耶穌門徒的人便具一有一個清白的良心了。只要他保持這清白的良心,他便居於得救的情況中。上帝不會對他執行一項定罪的判決。
6.(甲)受浸的安排與什麼相當?(乙)事情怎樣牽涉到信心?
6 但是使徒說,「與此相當的東西」現在正拯救你們,他的話是什麼意思呢?據前一節經文指出,有八個人,包括挪亞在內,「得以安全地渡過洪水」。(彼得前書3:20,《新世》)將方舟外的人消滅的水卻同時拯救了挪亞和他的七個家人脫離一個邪惡的世代。可是,挪亞若沒有信心就不會經歷這場偉大的拯救。希伯來書11:7告訴我們:「挪亞因著信,既蒙上帝指示他未見的事[意即當時尚未有可見的跡象表示將有一場普世的洪水來臨把地上的人和牲畜消滅],動了敬畏的心,預備了一隻方舟,使他全家得救;因此就定了那世代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正如挪亞需要有信心才能建造方舟,所有受浸成為耶穌基督門徒的人也必須有信心才能抗拒一個毫無信心的世界及其假神加於他們身上的種種壓力。——約翰福音12:31;哥林多後書4:4。
何以需要信心
7.耶穌在路加福音14:26-33提出什麼勸告?為什麼?
7 所有獻身受浸成為耶穌基督門徒的人都可以預料會遭遇困難。由於這緣故,上帝的兒子提出以下的勸告:
「如果有人到我這裡來,愛我不超過愛[「愛我不超過愛」,原文直譯作「不恨」,註腳]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甚至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著自己的[受苦柱]跟隨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你們當中有誰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計算費用,能不能蓋成呢?恐怕安了地基,而不能完成,所有看見的人都譏笑他,說:『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或者一個王去和別的王打仗,那有不先坐下想想,能否用一萬兵抵抗那領兩萬兵來攻打他的呢?如果不能,該趁對方還遠的時候,派使者去談判和平的條件。這樣,你們中間不論誰,如果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加福音14:26-33,《新譯》。
與這段話一致地,所有受浸的人都需要預先嚴肅地考慮一下事情牽涉到什麼。
8.我們對不信的親屬應當懷有什麼態度?為什麼?
8 當然,耶穌不是說他的門徒應當憎恨自己的親屬。事實上,他在登山寶訓中說,我們『甚至要愛仇敵及為逼迫我們的人禱告。』(馬太福音5:44)因此,我們其實應當對不信的親屬表現更大的愛心,渴望和樂意盡力幫助他們獲得永生。(可參閱羅馬書9:1-3。)可是,受浸成為耶穌門徒的人必須「恨」自己的家人,意即愛家人不及他愛耶穌基督。為什麼這是必需的呢?他的親屬可能對他所採取的途徑感覺不悅。他們可能向他表示,他若受浸,他們便不會再認他了。因此,人必須有信心才能堅信他將自己呈獻給耶和華而受浸,並不會使他蒙受損失,反而會使他大為得益。
9.獻身受浸成為耶穌基督門徒的人享有什麼益處?
9 我們獻身受浸成為耶穌基督的門徒怎樣對我們有益呢?我們深知自己所做的事是耶和華上帝和他的愛子所嘉許的,這會為我們帶來很大滿足。贏得他們的嘉許比任何其他的事更重要。我們的親戚朋友並不能給予我們隨時的幫助、無誤的指引和永遠的生命。但是耶和華上帝卻通過他的愛子向我們提出這些裨益。我們也在屬靈的意義上獲得許多弟兄、姊妹、父母和兒女。耶穌基督提出這項保證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母、兒女、田地,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姊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馬可福音10:29,30)與我們所得的比較,我們在世人眼中所失去的只是糞土而已。——腓立比書3:8。
10.為了作耶穌基督的忠心門徒,為什麼我們必須愛他過於愛自己的性命?為什麼我們必須有信心才能如此行?
10 為什麼上帝的兒子也指出,我們必須愛他過於愛我們自己的性命呢?這乃是由於我們必須預料從不信者所受到的待遇的緣故。提摩太後書3:12說:「凡立志在耶穌基督裡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我們若愛自己過於愛上帝的兒子,我們就不會樂於為了作他的門徒而忍受別人在口頭和身體上的虐待,若有需要或甚至為此而犧牲生命了。我們無疑需要有信心,才能毅然採取受浸的步驟,因為我們意識到在將來某個時候我們可能需要為此而犧牲生命。這種信心包括對復活的希望堅信不移在內。(使徒行傳24:15)不錯,世人可能殺死我們,但是他們卻無法奪去我們作為活人的權利。唯獨耶和華上帝才能這樣行,將我們的生命權永遠消滅。由於這緣故,耶穌向我們提出以下的鼓勵:「不要怕那殺身體,卻不能殺生魂的,唯有能把身體和生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馬太福音10:28,《新舊》。
11.為什麼當我們因為作耶穌基督的門徒而遭遇經濟艱辛時,我們需要有信心?
11 我們若不過度重視自己的性命,便同時能夠在面對經濟艱辛時屹立不移。在現代,上帝有些僕人曾因為忠貞地緊守上帝的規定而失去職業。特別在面對謀生的難題時,我們需要有信心,堅信天父會垂聽我們的懇求:「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馬太福音6:11)所有受浸的人都需要堅信耶和華上帝能夠,而且也必定會,在有需要時維持他百姓的生活。
一條需要信心的生活途徑
12.人在受浸之後應當努力有什麼進步?
12 雖然人必須有信心才能獻身受浸成為耶穌基督的門徒,但這僅是基督徒的生活途徑的開始而已。我們在受浸之後應當繼續在信心上增長,並且在表現上帝聖靈的其他果子——仁愛、喜樂、和平、忍耐、仁慈、良善、溫和、自制——方面繼續有長進。我們應當熱心向別人表達自己的信仰。(加拉太書5:22,23;彼得後書1:5-8)新的門徒需要緊記在心,他們在靈性上仍然是嬰孩,因此應當留意聽從使徒彼得的勸告:「[要]像初生的嬰孩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好叫你們靠它長大,進入救恩;因為你們已經體驗過主是美善的。」——彼得前書2:2,3,《新譯》。
13.人可以怎樣養成對靈糧的渴慕?
13 人若想對靈糧養成真正的渴慕,就必須撥出時間懷著感恩的心思念耶和華上帝和耶穌基督為他所做的事,然後容許自己的心推動他經常吸收來自聖經的靈糧。事情所牽涉到的並非僅是閱讀聖經而已。我們必須敬虔地沉思聖經所說的話,並且將上帝所感示的勸告應用在自己身上。憑著一兩本研究聖經的基本輔助讀物之助去研讀聖經並不足以使人對上帝的道獲得完全的認識。聖經含有豐富得多的資料可以激勵和強化我們的靈性。
14.新的信徒應當留意與誰交往?為什麼?
14 我們若想在靈性上繼續進步,在基督徒小組裡的良好交往也十分重要。最理想的同伴便是一些以屬靈的事為念,喜歡討論上帝的道及非常關心幫助同胞的信徒同工。使徒保羅對提摩太,基督徒小組的一位長老,寫道:「在富貴人的家裡,不但有金器、銀器,也有木器、瓦器;有貴重的,也有卑賤的。人若自潔,離開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主使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你應當逃避青年人的私慾,要和那些以清潔的心求告主的人,一同追求公義、信心、愛心、和平。」(提摩太後書2:20-22,《新譯》)使徒在這裡將他當日的基督徒小組比作一間有各種各式器皿的人家。如果長老尚且需要避開『卑賤的器皿』而不與之親密來往,對靈性上的嬰孩說來這樣行甚至更為重要,因為他們的『理解力尚未獲得足夠的鍛鍊而能夠分辨是非。』(希伯來書5:14,《新世》)他們遠較容易受腐化的勢力所影響。——可參閱彼得後書2:18。
15.我們可以怎樣認出良朋益友?
15 這並不是說我們必須以思疑的眼光去看小組的各分子。看出什麼人是良朋益友並不困難。耶穌基督說:「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路加福音6:45)顯然,所說的話真正能夠『激發我們的愛心和勉勵我們行善』的人乃是忠貞的朋友。(希伯來書10:24)與他們交往可以幫助人進至基督徒的成熟地步。
16.我們怎樣表現基督徒的信心?
16 既然我們的基督徒生活途徑的開始便是信心的一項表現,我們的整個生活方式都應當反映出我們對耶和華上帝和他的愛子懷有無可搖動的信心。這種信心由與信心一致的行為表現出來。門徒雅各寫道:「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雅各書1:22)我們並非僅是在小組聚會中留意聆聽及對所聽見的資料作出體會的評論便夠了。反之我們需要將上帝的一切教訓付諸實行。這樣行需要我們努力工作,保持活躍,甘願響應別人在靈性、感情和身體上的需要。這也需要我們參與必須在「末日」來臨之前完成的偉大傳道工作。——雅各書1:27;約翰一書3:16,17;馬太福音24:14,21,22。
17.鑑於耶穌論及撒種者的比喻,我們可以向自己提出一些什麼問題?
17 與耶穌論及撒種者的比喻一致地,我們受了浸成為耶穌基督門徒的人應當證明自己是「好土」。撒在我們心裡的「天國道理」應當產生果實。我們有把握每個機會向人作見證,藉此結出談論上帝王國的果子嗎?(馬太福音13:3-9,18-23)啟示錄22:1,2將耶和華賜人生命的安排的一部份比作每月結果子的樹;與此一致地,我們有決心每個月均撥出時間將自己的信仰告訴別人嗎?同樣重要的是我們努力藉著口頭的見證及在基督徒生活上所立的良好榜樣打動不信的親友的心。雖然我們不會在我們知道是對的事上作出妥協,我們豈不是最好避免在關於生日、節期和諸如此類的事上小題大做,引起爭論嗎?我們集中注意在環境許可時將來自聖經的積極和富於造就性的思想與人分享豈不是好得多嗎?我們所表現的仁慈、真摯關懷和樂於助人的態度時常能夠對人作一個有力的見證而勝過許多言詞。——可參閱羅馬書12:17-21。
18.為什麼作基督的門徒是一件報酬豐富的事?
18 作基督的門徒的確會帶來嚴肅的責任。但是我們的生活卻有多麼豐富的獎賞!甚至在現今我們也得以享有內心的安寧,因為我們知道我們贏得了天父和他的愛子的嘉許。我們的生活有明確的目標;我們努力促進同胞的永久福利,我們可以懷著信心期望『未來的生活』,在上帝公義的新規制裡永享幸福。(提摩太前書4:8)促使我們獻身受浸成為耶穌基督門徒的信心可以幫助我們獲致這個偉大的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