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傳道員」是什麼意思?
1,2.(甲)「傳道員」(minister)一詞在不同的國家中使人想起什麼不同的事?(乙)將這個字在較早時期的用法與現代的用法比較,我們需要留意什麼?
當你看見或聽見「傳道員」(英文minister)一詞時,你想到什麼呢?在有些文字中,相當的字僅指一個政府官員而言,例如「司法部長」(Minster of Justice)或「首相」(Prime Minister)但在文字來自拉丁字或深受其影響的國家中,這個字也使人想起一個宗教從業員,通常是指基督教或福音會的教士。
2 其實根據今日一般對這個字的用法,這字的意思與它在公元最初幾個世紀所含的意思頗為不同。同樣地它也含有一種與希臘文聖經所用的戴亞告努斯一字頗為不同的意思,雖然這個字常在各種文字中被譯作「傳道員」。兩者之間有什麼不同呢?這種差異是怎樣形成的呢?
3,4.(甲)拉丁文明尼斯特一字的原意是什麼?因此在翻譯聖經時,譯者怎樣運用這個字?(乙)這個字的用法有什麼改變?由於什麼環境所致?
3 在公元最初幾個世紀,希臘文的戴亞告努斯和拉丁文的明尼斯特(mi·nisʹter)這兩個字在基本上含有同一的意思:僕人,例如侍從、侍者或其他服事個人的僕役。因此,當聖經開始被翻譯成拉丁文時,譯者通常將戴亞告努斯譯作明尼斯特。但是過了相當時間之後,這個字逐漸失去了「謙卑的服務」的意思。這主要是由於當時的人叛離了真正的基督教所致。
4 使徒保羅對以弗所的長老談話時預先向他們提出警告;他透露在他離去之後,「必有凶暴的豺狼;進入你們中間,不愛惜羊群。就是你們中間也必有人起來說悖謬的話,要引誘門徒跟從他們。」這些自私自利的人,並沒有謹守「施比受更為有福」這條原則。(使徒行傳20:29,30,35)他們的行徑表明他們絕不是上帝的僕人,反之他們是上帝的大仇敵的臣僕。——哥林多後書11:12-15。
5.聖經所預言的變節不忠導致什麼結果?這對於基督徒小組所受的督導和指揮產生了什麼影響?
5 聖經所預言的這種變節不忠終於產生了基督教國和它屬下的許多教派以及教士教友的階級劃分。可是,在早期教會中卻絕沒有這種階級劃分,正如麥克凌託與楊格合編的《百科全書》(第八冊355,356頁)論及「長老」時指出:
「既然聖經並沒有明確地記述他們初次受任命的方式,我們可以推斷這可能是用來指長者所受尊敬的一個自然名稱……。相當於猶太人當中的長老職位。」
《百科全書》,接著說,後來,「使徒們承認,同時很可能任命」各地的長老,並且補充說:
「每個長老團均需有一位主席或主持人以提供全面的督導和指引。於是其中一位成員遂由於年長或公選之故被立為同儕之首。這人成為長老團及其手下羊群的監督。」
再者,《百科全書》論及監督的職位說:
「這個職位原本的性質並不阻止同一教會或教區中的幾位長老輪流擔任,可是任職者的成功卻傾向於使職位繼續留在同一人手中。結果不久之後這便成為一個終身的職位。」
因此,一位長老或監督遂成為其他長老永久的首領而不讓別人分享這項權利。這樣,基督徒小組受一個長老團共同管理的安排便逐漸終止了。a
6.(甲)在小組方面,「寡頭式」的安排是什麼意思?什麼因素促成了這項發展?(乙)聖經表明由一人獨攬大權是基督徒在信仰方面保持團結的正當方法嗎?若不然,什麼才是正當的方法?
6 這結果形成了一種「寡頭式」的安排,意即在這種制度之下,管理的權柄和權利完全操在一個人手中。(可參閱哥林多前書4:8)據稱耶隆(公元第四世紀)說由一位監督(以辟斯高普斯)獨攬大權的制度來自「習俗而非來自主的實際委任」,目的是要防止教會的分裂。當時的人認為為了保持團結起見,最好將大權集中在一個人手上,使其能夠『控制』任何懷有異見的人。(可參看撒母耳記上8:4-7,19,20)與此相反地,使徒彼得敦促與他同作長老的人,留心牧養交給他們一同照顧的羊群「不是[作威作福地]轄制所託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並且謙卑地彼此順服。(彼得前書5:1-6)使徒保羅也表明藉著「堅守所教的真實的道理」,監督能夠「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又能把爭辯的人駁倒。」他們應當對真理和聖靈的力量懷具信心。——提多書1:7,9-11,13;可參閱提摩太後書2:24-26。
7.基督教的墮落對於聖經給予在小組中持有職責的人的名稱產生什麼影響?這種情形怎樣發生於希臘文的「監督」一字上?
7 由於這種變節不忠,過了相當時間之後,聖經裡用來指一些在小組裡持有正式職位為弟兄服務的人的名稱在意思方面完全改變了。以辟斯高普斯這個希臘字(意即「監督」)原本指所有負責管理或督導小組的事務,像牧人一般照料其屬靈事務的長老。(使徒行傳20:28)但是英文的「主教」(bishop來自希臘文的e·piʹsko·pos以辟斯高普斯及拉丁文的e·piʹsco·pus)一詞卻變成有權在一個廣大地區內管理許多小組或會眾的宗教官員的名稱。這種發展最後導致教皇的形成;在這種制度之下,一個監督羅馬的主教,以教會的元首自居而聲稱有權管理和指揮全球各地的一切基督徒監督及小組。
8.明尼斯特一字怎樣也經歷類似的改變?
8 明尼斯特一字也有類似的遭遇。在拉丁文這個字被用來譯希臘文的戴亞告努斯一字,因此原本的意思是「僕人」,在宗教意義上則指小組中作長老團助手的「僕人」之一。但後來這個字卻變成一個宗教職員的名稱(相當於中文的「牧師」)。這個職員通常對一群公眾或一個教會操有管理的全權(雖然人數較多的教會可能設有『副牧師』)。他被人視為上帝在教會中的特別僕人。今日在許多國家裡,「牧師」一詞差不多完全被用來指基督新教的傳道人,以別於天主教的教士(英文priest)來自希臘文的pre·sbyʹte·ros,伯列士彼特勞斯[長老]及拉丁文的presʹby·ter,伯列士彼特。例如在拉丁美洲,一個人若自稱為「牧師」,別人時常會以為他是基督新教的傳道人,是在一間基督新教的教堂裡站在講壇上教人的佈道者。
9.試將現代明尼斯特一字所含的意思與公元最初幾個世紀這字在拉丁文的意思作一比較。
9 因此一個原本含有謙卑低微之意的名稱結果被人用來指在社區中具有相當高地位的一個職位。在古代,一個說拉丁語的人若自稱為明尼斯特,他的意思可能是說他是某個人家裡的用人,例如,管家或女僕之類。但是今日這個銜頭卻在俗世帶有相當高的聲譽,使持有銜頭的人,在地位上與醫生、律師和其他專業人士相等。這與執筆者引用耶穌的話時所用的戴亞告努斯一字的原意大異其趣。正如我們從上兩篇文章見到,耶穌將戴亞告努斯(僕人或傳道員)與「奴僕」相提並論,由此表明這字的意思與「為大」「為首」的人相反。(馬太福音20:26-28)因此,像「主教」(英文bishop,希臘文e·piʹsko·pos,監督)一詞一般,教會使用明尼斯特這個字的方式使大部份人對這字在這拉丁文的原意矇然不覺。
10.(甲)由於教會歪曲了這些名詞的意思,我們研究上帝的道的人必須怎樣行?(乙)一本聖經譯本若用明尼斯特一字去譯希臘文的戴亞告努斯,這個字應該使我們想到什麼?
10 我們若是上帝的道忠實的研究者,這對我們有什麼意義呢?這意味到每逢我們在英文的聖經譯本中讀到「minister」(明尼斯特)一字,我們需要調整我們的思想而記得這字的原意,否則我們便無法領略耶穌的訓示以及他的使徒和門徒在上帝感示之下所能提出的勸告的真諦。當我們讀到這字時,我們心目中所想到的不應該是個身穿華服或禮服,具有傑出的口才和辦事能力的人,反之我們所想到的應當是戴亞告努斯或明尼斯特(按照拉丁文的原意),上帝手下一個僕實無華的僕人,在路上奔波勞碌,僕僕風塵,或繫著圍裙在餐桌旁伺候別人吃飯。——可參閱哥林多後書10:10;哥林多前書2:1-5;路加福音17:8。
11,12.(甲)在世界各地,與明尼斯特一字的宗教含意相當的用法是否很廣泛?(乙)《耶和華見證人在上帝的旨意中》一書的德文譯本可以怎樣說明譯者翻譯這個名詞時所遭遇的難題?
11 值得一提的是,有許多文字,事實上大部份文字,都沒有一個與英文「minister」(明尼斯特)一字的宗教含意相當的字眼。基於拉丁文的語言,例如意大利文、法文、西班牙文和葡萄牙文等,確有這樣的一個名詞。但是在德文或荷文,或斯干的納維亞文字(挪威文、瑞典文、丹麥文)和斯拉夫系的文字(波蘭文、俄文等)以及亞洲和世界其他地方的文字,都沒有相當於明尼斯特一字的名詞。在德國,正式任命的教士稱為「宗教僕人」。
12 試舉個例說明,英文的耶和華見證人《在上帝的旨意中》一書在223頁聲稱,「所有經常傳講福音的耶和華見證人都是傳道員(英文minister)。在這本書的德文版中,這句話的最後部份說他們都是「傳道者,亦即教士」然後將英文的「minister」一字附加在括弧中。同一頁引用美國徵兵局的一項通告,其中提及「宗教從業員」(英文ministers of religion)一詞,該書的德文版再次採用德文的「傳道者」一詞,並在其後附以用括弧括住的德文「教士」一詞。
13,14.(甲)當《新世界譯本》被譯成各種並非基於拉丁文或不受其影響的文字時,譯者將相當於英文的「minister」和「ministry」的希臘字譯作什麼?(乙)有些譯本將「助理僕人」一詞譯成什麼?
13 與此類似地,當聖經的《新世界譯本》被譯成丹麥文、德文、荷文和日文時,每逢英文譯本使用「minister」,「ministery」和動詞「to minister」等字,這些譯本必須將其譯作「僕人」、「服務」或「服事」等。
14 例如在日文,譯者用「奉仕者」一詞去譯戴亞告努斯在英文的《新世界譯本》中出現的「助理僕人」(ministerial servamts)一詞在丹麥文被譯作「小組僕人」,瑞典文所用的名詞意思是僕人助手,德文譯本所用的名詞則實際意為「服務部助手」。
15,16.(甲)基督徒雖然不會為字詞作無謂的爭辯,卻應該對聖經字詞的用法具有什麼適當的關懷?(乙)他們向世界各地的人傳講好消息時怎樣表現這種關懷?
15 字詞僅是我們用來傳達思想的工具而已。重要的是將正確的意思傳達出來,特別在基督徒當中,思想的協調和觀點的一致更為重要。正如受上帝感示的使徒在哥林多前書1:10說:「你們都[應]說一樣的話,你們中間也不可分黨,只要一心一意彼此相合。」
16 有鑑於此,我們若讀到或運用「傳道員」(或英文的minister)一詞去代表希臘文的戴亞告努斯一字,我們更有理由要將這個字的聖經意思謹記在心,即一個卑微的僕人,而非一般人對教會牧師所懷的想法。身為一個世界性的團體,我們不會企圖將我們心目中的基督教或其標準基於任何一個名詞之上,特別是這個名詞僅為若干文字所獨有而為其他文字所無的話,反之我們會盡力運用一些易於了解,及將正確思想清楚表達出來的字詞。在可能範圍及翻譯所容許的程度之內,這些字詞應當是各種各式的人都可以容易明白的,不論他們生活在什麼地方或說什麼語言。因為正如使徒保羅指出:「舌頭若不說容易明白的話,怎能知道所說的是什麼呢?這就是向空說話了。」——哥林多前書14:9。
「任命」又如何?
17.「任命」一詞是什麼意思?
17 按照英文的用法,「任命」(ordain)一詞的意思是「授予聖職:藉著按手或其他方式授予基督徒的傳道職分:藉著任命的儀式使之與眾有別。」——《韋氏第三新國際辭典》。
18,19.(甲)在什麼意義上說來,基督耶穌的一切真正門徒都可以稱為明尼斯特?(乙)所有受浸成為上帝僕人的人都接獲「任命」在小組裡擔任某項工作職位嗎?
18 所有成為基督耶穌的真正門徒的人均同時成為上帝的「僕人」。按照字的古意,他們都可以稱為明尼斯特,因為這個字原本的意思便是「僕人」。可是,正如我們在上文見到,聖經表明有些人在一種任命的意義上是「僕人」。這些人被任命在小組中擔任某項工作職位,例如作長老或助理僕人。——提多書1:5;提摩太前書3:1-13。
19 這些人並非藉著受浸而接獲任命。保羅在寫給提摩太的信中吩咐後者「給人行按手的禮,不可急促。」他所指的不是浸禮而是指任命在小組中擔任工作職位及授予連帶的責任。(提摩太前書5:22;可參閱提摩太前書3:1-15)保羅本人和巴拿巴曾被聖靈指派擔任一項特別工作。安提阿的長老團承認這項任命,遂「按手在他的頭上」。——使徒行傳13:1-5;可參閱使徒行傳6:1-6論及使徒「任命」七個具備資格的人處理某項工作任務的記載。
20,21.保羅、提摩太和亞基布的例證怎樣表明小組的某些分子由於所受到的工作委派而在一種任命的意義上是「僕人」或明尼斯特?
20 因此,雖然所有真正的基督徒(弟兄姊妹均無二致)都努力為人服務(或作「用人」)他們當中只有某些人被任命在小組裡擔任某項職位。但是這絕不是說未受這種任命的弟兄姊妹屬於普通教友階級。使徒保羅曾說:「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戴亞告尼亞]證明上帝恩惠的福音。」他顯然是指他所接獲的特別委派『在外邦人面前宣揚耶穌的名』而言。(使徒行傳20:24;9:15;可參閱使徒行傳21:19;提摩太前書1:12;歌羅西書1:25)。他在羅馬書11:13說:「因我是外邦人的使徒,所以敬重我的職分。[戴亞告尼亞]。」——也可參閱使徒行傳1:15-17,20-25。
21 與此類似地,當保羅在信中勸勉提摩太「盡你的職分(戴亞告尼亞)」時,他所指的是他在以弗所委派給提摩太的特別工作任務而言。他留下提摩太在該地協助弟兄處理小組的若干難題。(提摩太後書4:5;提摩太前書1:3,4)在歌羅西書4:17,保羅囑咐亞基布說:「務要謹慎,盡你從主所受的職分[戴亞告尼亞]。」雖然歌羅西的其他門徒都是上帝的僕人,亞基布卻看來接獲某項特別的工作委派;他接獲這項委派時無疑曾由長老團按手在他身上。
小組裡「受任命」的僕人
22.與基督耶穌和使徒所立的聖經先例一致地,按照「任命」一詞在今日的用法,這個字適用於誰身上?
22 那末我們見到什麼呢?雖然耶穌有許多門徒,他卻揀選其中的十二個,『任命』他們作使徒。(馬可福音3:14,15;路加福音6:12,13;約翰福音15:16)我們見到在安提阿的門徒中,保羅和巴拿巴特別被「任命」將好消息帶到列國的人那裡去。(使徒行傳13:47)此外,保羅告訴以弗所的長老們,聖靈「立」(或任命)他們為小組的其他分子服務。(使徒行傳20:17,28)在所有這些事例上,他們均不是在受浸之時而是在後來才接獲任命的。今日在上帝百姓的小組中,有些男子(通常在受了浸已有相當時間之後)奉派擔任某些職位。受到這種委派在小組裡擔任某些職責的人可說是按照「任命」一詞在今日通用的意思受到「正式任命」。b
23,24.(甲)在一般政府機構看來,「受任命的傳道員」一詞是指什麼而言?在受政府機構查詢時,若遇到這個字詞,我們應當怎樣回答?(乙)將我們從事公開見證工作的地區中的人稱為我們的「會眾」及將他們的門階稱為我們的「講壇」是合理的說法嗎?
23 鑑於這一切,如果一個政府機構查詢人民的職業或職位,我們應當怎樣回答呢?在他們心目中,「受任命的傳道員」一詞是指一個受任命照料一群會眾的屬靈事務的人而言;這人乃是會眾的「牧師」或牧人。例如字典根據一般人的了解將「傳道員」(英文minister)一詞的定義列為「一個有權主持宗教禮拜的人」,在這些政府機構的心目中,「傳道員」一詞所指的並不是每個基督徒將好消息與別人分享一事。因此當回答別人的查詢時,按理我們應當按照查詢者所想知道的意思去回答。我們不應當強要別人接納我們自己為這些名詞所定的意思。
24 例如人們不會期望一個從事逐戶探訪的傳道員說他的「會眾」便是他作見證的地區中的人家,因為住在該地區的人可能並不承認作見證的人是他們的「傳道員」,事實上他們甚至可能信奉不同的宗教。類似地,我們若將當地居民的門階作為傳福音者的「講壇」,即使他向人作出三分鐘或五分鐘的「傳道演講」,別人會真正明白我們的說法嗎?按照一般人的了解,「講壇」乃是指在公眾被邀赴會的一間建築物中講者所用的講台。
25.一個人若受到任命而在小組中持有工作職位,他可以將什麼日期視為他「正式受任命」的日期?
25 當然,一個人若曾由操有適當權柄的人實際加以任命而持有某個工作職位,他可以回答說自己是個受任命的傳道員,並且提出,不是他受浸的日期而是基督徒的任命機構授予此項任命(彷彿按手在他身上一般)的日期作為他「正式受任命」的日子。
26.所有早期基督徒都受到任命在小組裡擔任工作職位嗎?這對他捫的團結有任何不利影響嗎?
26 在早期基督教會中,所有受了浸的信徒均受聖靈「所膏」而接獲屬天的呼召。但並非所有人都是使徒、先知、教師、長老或助理僕人。因此不是所有人都在受浸之後接獲正式任命去負責照料某項工作。可是所有人都合力工作。正如使徒在哥林多前書12:12-30指出,這好像人身有許多肢體,但大家都通力合作,「彼此相顧」。
27.因此,關於我們對上帝和同胞所作的服務,我們所有人都應當懷有什麼健康的態度?
27 因此,不論我們是否具備資格及受到正式任命去照料某項工作和職責,我們都應當一同齊心協力執行上帝對我們今日所訂的旨意,讓我們都珍惜和熱心地運用我們所共享的權利,努力向人傳講真理以便將那為我們帶來光明和希望的好消息盡量與別人分享。
[腳注]
a 道格拉斯的《新聖經辭典》(158頁)也表示「由於若干有才幹的人在長老監督團中取得永久的地位,寡頭式的監督制度遂在各地小組中出現。」
再者,《耶路撒冷聖經》在提多書1:5的腳注中說,「在最早的時期,每個基督徒社區均受一個長老團所管理。」腳注也提及「當地的小組由受一個群體所管理轉變為有一位主教[監督]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