祈求獲得一個公正的良心
良心是什麼?它有什麼作用?它是一個穩確的指南嗎?
我們中間大多數的人都會熟悉一些為安全而作的設計。在有些汽車裡設有一種警鈴,每當車行超速時便會發出響聲來;煤氣的臭味會警告我們廚房裡的煤氣泄漏出來了;人體的發燒則警告我們身體內有發炎的現象。
良心也是一種安全的設置。它是向我們指出我們所作的是對或錯的一種思想機能。它若非指責我們便是寬恕我們。它能夠作判斷。它能夠決定我們的思想和行動的道德品質。它向我們指出隱藏的動機。除了作判斷之外,良心還有其他的作用:它能夠對個人所行的善或惡予以賞或罰。所以良心乃是道德上的一種安全設置。
良心這個名詞並沒有在上帝感示的希伯來文聖經或耶穌基督的言論中出現過。使徒保羅首先在基督教的希臘文聖經中使用這個字。這個名詞也在使徒行傳和彼得前書裡出現過。保羅在以下的話中表明了良心的作用,說:「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良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羅馬書2:14,15。
以下的世俗權威則說明了良心在其他方面的作用。麥肯史博士(Dr. Mackenzie)在他所著的《倫理手冊》(Manual of Ethics)一書中說:「我寧願簡單地說良心乃是隨伴著和由於我們未能遵守原則而帶來的一種痛苦感覺。」據《天主教百科全書》說,沙弗特史百雷(Shafetesbury)認為良心乃是作了錯事而非作了對的事的感覺。卡萊爾(Carlyle)在他的《人性特徵論文》(Essay on Characteristics)中主張人若從來沒有犯過罪或冒犯過任何人,他便不會知道自己有一個良心。他認為良心的作用是消極的,是為了防止人行錯事而設的一項安全措施。然而柏遜士(Theophilus Parsons)在他的《神人論》(Dens Homo:God-Man)中則說:「良心的意思不僅是知道對與錯之間的區別,而且有擇善棄惡的作用;它會在選擇或行對的事時自感快樂,在選擇或行錯的事時則感覺痛苦。」
良心所不能做到的事
良心所不能做到的事乃是給我們一個對與錯的標準。它並不能在每一件事上都毫無謬誤地指示我們什麼是正確的途徑或我們所應做的是什麼。既然對與錯的標準往往隨地而異,並且是可以改變和互相抵觸的,良心便不能在每件事上都被視為無誤的指南。因此人的良心必須受過一種穩確的公義標準所訓練薰陶,否則它便只是個人對自己的行動所作的一種判斷而已。一個愚昧無知或誤入歧途的良心可以為人帶來禍患。因此「讓你的良心指引你」並非時時都是一件明智的事。上帝的道宣告說:「有一條路人以為正,至終成為死亡之路。」——箴言14:12。
沒有人應該因為良心沒有責備他便自以為他所行的是對的。他的良心若未經鍛鍊便很可能矇騙了他。它可能為他所作的壞事辯護和推卸罪責。使徒保羅說:「在潔淨的人凡物都潔淨。在污穢不信的人什麼都不潔淨,連心地和天良都污穢了。」(提多書1:15)舉例來說,有些人絕不會想到偷竊朋友的東西或竊取店鋪裡的東西,因為他們相信這是不對的;假若他們偷盜的話,他們的良心便會感到不安。可是這些人卻可以面不改容地竊用雇主的物品或欺騙保險公司,或在填報所得稅單時撒謊。所以我們絕不可以將未受公義的原則鍛鍊的良心視為安全的指南,因為他們並不是這樣的一個指南。
另外一個例子是被控殺害了六百萬猶太人的亞道夫·艾克曼(Adolf Eichmann)。他的良心一點不為他所犯的種種殘酷卑劣的罪行感到不安。他為自己的罪行辯護說他只是執行上司的命令而已。可是,其實每一個人都必須具有良心,即使兵士也不能例外。
當以色列國的官員和邊界的警衛在實施戒嚴令的期間擊殺了四十三名亞拉伯村民時,被告辯稱射殺一切違犯戒嚴令的人乃是上級的命令,因此他們並非按照自己的意願行事。可是主張把這八名官員判刑的法官摩夕·蘭斗(Moshe Landau)反駁他們說:「士兵亦必須具有良心。」蘭斗法官解釋說,即使在當時那種特殊的情況之下,一項顯然殘酷不仁的命令仍應該喚起每一個人,包括最低級的士兵,的良心。他們的良心應該阻止他們殺害無辜的人民。所以他們不能推卸罪責。
一個人若沒有良心便等於禽獸一樣。這樣的人喜歡凡事都憑己意而行。他通常公言人可以為了達到目的而不擇手段。他對於自己的惡行毫無歉疚或傷痛的表現。因此一個沒有良心的人乃是一個非常危險的人。
良心的作用
良心有什麼作用呢?它曾被人比擬為發燒的現象。當一個人的體溫突然增高時,這便是他的身體有了毛病的警告。當一個人的良心忐忑不安時,這便暗示他在道德行為上有了不妥之處。我們也可以將良心比擬為汽車裡的警鈴或煤氣的臭味。警鈴警告駕駛者他已超出了速度的限制,但並不能制止他繼續以超速行駛。這是駕駛者必須自己做的事。他可以不理會警鈴的響聲或甚至把它關掉而繼續開快車。當人一嗅到煤氣的味道時,嗅覺便向身體發出警告。但是這個人若不立刻採取行動的話,嗅覺便會逐漸遲鈍而不再發出警告了。良心的作用亦與此類似。人可以聽從自己良心所發出的警告信號,亦可以不理會它們,甚至把它們關掉。他若不聽從良心的警告,他便傷害了它。他的良心遂變成遲鈍而逐漸枯萎。
一個枯萎了的良心曾發出過這樣多次被忽視的警告以致變成疲乏怠倦。於是它不再發出警告了,即使偶而發出亦非常微弱。它因為屢次被人忽視而感到厭倦。人若忽視良心所發出的警告信號,他便會使自己的心變成頑固冷酷像古代的法老王一樣。這樣行等於以光為暗,黑白不分,正如古代的以色列人一樣——這是我們在今日也很容易犯的過錯。
須經訓練才能可靠
良心並不是自動的;它亦不是絕無錯誤的。良心必須經過訓練。我們的良心的價值多半要視我們吸進腦子中的是些什麼資料而定。例如一個人若在充滿犯罪,一夫多妻制或一妻多夫制的環境中長大他的良心便會毫無不安之感地接受這種行為。另一個在道德墮落、同居、淫亂和通姦普遍流行的環境中枯萎了的良心則會把這些惡事視為理所當然。一個在欺詐詭騙的氣氛中形成的良心會沉默地贊許這種錯誤的行為,因為他周圍的每個人都這樣做,而這些都是眾人所默認許可的事。事實上一個誤入了歧途的良心可能會為犯過者所行的錯事申辯;但這件事實並不能為人在上帝面前脫罪。保羅曾說:「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耶和華]。」——哥林多前書4:4。
良心唯有在受過上帝的旨意薰陶之後才會可靠。唯有受過上帝教導而能夠刺痛人的良心才能幫助和安全地領導基督徒行走永生的正途。它能夠幫助他們在每日的生活上實行公義的原則而不需要訂下一大堆詳細瑣碎的規條。
若想以上帝公義的原則訓練我們的良心,我們需要對上帝的道聖經有正確的認識。然後我們必須下決心按照上帝的道的原則行事為人。他必須能夠像保羅一樣說:「我因此自己勉勵,對上帝,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使徒行傳24:16。
良心很容易受到沾污。我們若鬆弛戒備放棄聖經的標準而採用俗世的道德標準,我們的良心便會失去作用。我們必須留意自己的過錯,並且從所犯的錯誤中學得教訓。當犯了過錯時,我們應該懇求耶和華與我們的弟兄寬恕。我們對耶穌基督的寶血所懷的信心使我們能夠在上帝面前祈求一個清白的良心。(彼得前書3:21;希伯來書9:14;10:22)因此不要將過犯埋藏在心裡或不斷自責而深感痛苦,反之我們應該接受上帝所賜的寬恕,並且藉著祈禱和研究來防衛自己不再犯過。
一個公正的良心並非和解的保證而是我們的道德狀況的反映。因此它的主要特性是誠懇。偽善會向良心提出指責。若想使良心保持實際的效用,我們必須正確地運用它,小心留意它所發出的警告和培養其力量。——羅馬書9:1;哥林多後書1:12。
上帝手下勤奮的僕人會不斷審查和糾正自己的良心。良心若受到妥善的照顧便會有力量引導上帝的僕人對責任和美德所發出的呼召作更大的反應。在另一方面,疏懶的人或執拗忤逆的人則會對自己良心的作用無動於中。
當我們想到上帝會怎樣處罰審判一切犯過的人時,我們應該感覺多麼畏懼。(瑪拉基書3:5)但是我們避惡行善的動機並不應該只是畏懼。促使我們行善的力量應該是對公義所懷的一種真正愛好。因此保羅說:「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因此為了良心的緣故,我們應該順服上帝而行善。——羅馬書13:5。
他人的良心
基督徒不但必須關懷自己的良心,同時也要顧及別人的良心。漠視自己的良心會使其成為麻木不仁,創痕累累以致無法康復。漠視別人的良心則會得罪別人而使他們在永生的道路上跌倒。保羅便清楚地意識到這件事實。他說假若他的自由使他弟兄軟弱的良心感到不安的話,他寧可放棄自己的自由。——哥林多前書8:7-13;10:27-29。
在另一方面,保羅絕不在良心上妥協以求滿足一些偽宗教家們謬誤的良心。這些人自己必須重新教育他們的良心。雖然我們必須對較軟弱的良心表現關懷,但不論在任何情況之下,基督徒均不能將世人那種不潔和無信的良心視為指南。
假若全世界都像基督徒一樣有一個正直誠實的良心,人們便會在彼此之間懷有一種弟兄的義務感。他們會受良心所推動而表現仁愛,不但愛自己,同時也愛鄰人和仇敵。人若具有基督徒的良心便絕不會想殺害別人;他也不會想毀滅別人勞力所得的結果,也不會想破壞世界各地億萬家庭中的團結。反之他們但求自己和別人都能和平而與上帝的原則一致地生活。因此每個人都應該追求一個正直的良心。你應該祈求上帝賜給你這樣的一個良心,並且遵照你自己的祈求而行事。——馬太福音5:4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