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崇拜那一個神?
真神的名字——但是今日的大多數人都已經忘記了——在聖經裡出現過許多次。在聖經開始的部份,即聖經的第一本書第二章你便會見到這個名。創世記2:4寫到:「耶和華上帝造天地。」
聖經譯者盧得漢氏說上帝的名字耶和華在近代大多數的聖經譯本中幾乎被埋沒了。a可是上帝的這個名字在由三十九本小冊子組成的《希伯來文聖經》裡卻出現了6,961次。
甚至「耶穌」這名字亦是希伯來字「耶和書亞」的一種形式,他的意思是「耶和華是救主。」再者,在聖經最後的一本書啟示錄裡,上帝的名亦以一種縮短的形式出現。它成為著名的感嘆詞「哈利路亞」的一部份,這感嘆詞的意思是「讚美耶,」或「讚美耶和華。」——啟示錄19:1-6。
因此,在聖經的原文裡,聖經由頭至尾均有上帝的名字出現。這名字將聖經的上帝,真正的造物主,與所有的假神分別開來。現在你自然會問,為什麼有許多近代的聖經譯本將上帝的名字刪去呢?你也許不能夠從你自己的英文聖經譯本找到這名字。
一種「普遍的」信仰?
其中一個原因是有許多聖經譯者與受上帝感示的聖經作者意見不一致。例如,請留意英文修訂標準譯本(Revised Standard Version)不採用上帝名字的理由:「用一個專有名詞來稱呼那獨一的上帝,好像還有其他的神需要與他分別開來一般,……對於基督教教會的普遍信仰是完全不適當的」。b
但是聖經的作者卻使用這個名字。譯者若僅是為了迎合自己個人的見解將一部作品的作者原來的字句擅自更改,這是一種忠實的行為嗎?不像聖經的作者一樣,這些宗教領袖想將上帝的名字撇棄一旁。他們之這樣行特別是為了使崇拜異教的「神」的人以為我們大家都是崇拜同一位神。當他們說到「基督教教會的普遍信仰」時,他們的意思是他們認為所有各種崇拜都是真實的上帝所讚許的。聖經將崇拜真神的人和崇拜假神的人分別的很清楚,但他們卻妄圖消除這種分別。
但是根據他們的《修訂標準譯本》,他們所翻譯的聖經很清楚地說:「雖有稱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許多的『神』,許多的『主』。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他,我們也歸於他。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我們也是藉著他有的。」——哥林多前書8:5,6。
因此,我們絕沒有理由故意將「一位神,就是父」的名字隱藏起來,以便使崇拜「許多的『神』」許多的主的人以為他們那些由人手所造的神與造物主並無分別。
早期的基督徒知道純真的崇拜並不是「普遍的」,他不能將世上的「假」神均包括在內。他們擁有由聖經頭三十九本小冊子組成的希伯來文聖經,它於耶穌在地上傳道之前很久已經寫成了。早期的基督徒對上帝感示人寫成的希伯來聖經非常熟悉,將其勤加應用和以之為道理的一個來源。他們知道聖經曾屢次強調純真的崇拜並不是普遍的,反之真實的上帝「耶和華比萬神都大。」——出埃及記18:11。
所以,無論近代的牧師怎樣說,「獨一的真神」與世上的假「神」是不同的。他曾親自強調真實的神應該與人手所造的神有所分別。他說:「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別神的名你不可題,也不可從你口中傳說。」——申命記5:6,7;出埃及記23:13。
名字為人所知和為人所用
造物主同時感示摩西清楚地提出:「你要敬畏耶和華你的上帝……不可隨從別神。」他的僕人約書亞說:「你們不可題他的名,不可指著他起誓。」當時百姓回答說:「我們斷不敢離棄耶和華去事奉別神」——申命記6:13,14;約書亞記23:7;24:16。
上帝的道的近代譯者豈不是同樣地斷不能因為使用這個名字不適合基督教國的道理和他們的成見就妄自將上帝的名字從他們的聖經譯本中除去嗎?說使用上帝的名字「完全不適當」豈不是對造物主的一種冒犯嗎?特別為了誘使一些不認識他的人以為聖經所論及的是他們的假神而將上帝的名字從聖經中刪去,這豈不是一種欺詐的行為嗎?翻譯上帝的道的人把一種流行的神學思想至於上帝所說的話之先,這豈不是對上帝的一種侮辱嗎?
這樣行的聖經譯者其實把自己置於與古代某些以色列人同樣的地位,關於他們士師記說:「[他們]離棄了……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去叩拜別神,就是四圍列國的神,惹耶和華發怒。」——士師記2:12。
聖經說這些應該敬拜耶和華但卻接納假神的人行了「邪淫」,有些譯本則將這句話譯為「賣淫」或「與其他的神行淫。」(士師記2:17)為什麼要使用這麼嚴重的語氣呢?為了強調真實的上帝認為接納假神等於犯了通姦的嚴重罪行。
以往上帝的子民都認識他的名字,我們對於他們使用這個名字到什麼程度亦毫無疑問。他們甚至將他的名字加入地名中以紀念耶和華的作為,並且也將其加入他們的兒女的名字之內。c
所以,雖然有些基督教國的領袖對於什麼是純真的道理有他們自己的見解,我們卻必須接受上帝感示人寫下的聖經記載。它表明上帝的名字是耶和華。它表明對真實的上帝的崇拜並不是一種「普遍的」宗教——它絕不包括對假神的崇拜在內。我們若要成為真正的基督徒就必須跟從基督的榜樣。基督在向天父禱告時說:「我已將你的名指示他們,[並且]還要指示他們。」——約翰福音17:26。
沒有其他的名字
在聖經裡我們找不到上帝有其他的名字。「神」這字並不是一個名字,它只是一個銜頭而已。它同樣適用於異教的神,諸如埃西斯,荷勒斯,宙斯,馬爾斯,維納斯等。它亦適用於一般拒絕作純真崇拜的人所自立的許多假「神」。「主」這字也不是一個名字,它亦是一個銜頭。甚至歐洲的貴族也可以使用整個銜頭。可是創造天地的主上帝卻可以用他專有的名字將自己標明出來。因此,有一本流行的案頭辭典正確地將「主」的定義之一定為:「至高者;耶和華,」同時解釋「萬軍之主」為:「耶和華,萬物之上的至高者。」d
法文天主教的《神學百科全書》說耶和華這名字是「上帝的希伯來名字……在希伯來人中,有些將它讀作耶和華,有些讀作耶和,有些讀作耶威。」e
為什麼並非每個人對這個名字的發音都一樣呢?因為在古時希伯來人只將字的子音字母而不將母音字母寫下來,既然後來的宗教領袖迷信地將這名字隱瞞起來不讓一般平民知道,過了相當神之後上帝的名字中與四個子音合併起來的幾個母音便失傳了。YHWH(或JHWH)這四個構成上帝的名字的希伯來子音被人稱為「四字神名」(Tetragrammaton)。神學百科全書解釋說:「四字神名……常被用作耶和華的名字,希伯來人由於尊敬它而不再將它讀出來……希臘人比較願意使用這個四字神名,它包括構成這名字的四個字母:就是Jod,he,vau,he(約希和希)הוהי耶和華。」f
唯獨耶和華是上帝
基督新教的教士黑爾麥·羅星說:「由此這名字永遠成為關於上帝的許多聲稱的來源和律則,我們無法以任何上帝的普遍名稱去代替它。」g
羅星雖然認為基督徒不需要使用上帝的名字,但卻仍然主張近代的譯者應該一貫地將上帝的名字譯成同一個字。他堅稱用來譯上帝的名字的字應該和用來譯希伯來文的「以魯謙」(Elohim,意即「神」)一詞的字不同。
他引證菩得(Bode)的印度尼西亞文詩篇譯本,說:「在詩篇1:2,YHWH被譯成Allah(阿賴)。讀者若想找到那常常跟在這字後面的名字,必定會大為失望。因為譯者用同一的字(阿賴)去譯「以魯謙」(Elohim)一詞。例如在詩篇42:2-3便是。看來譯者將名字與銜頭的分別置諸不理而將真實的上帝一律稱為「阿賴」。h
顯然我們沒有理由將耶和華的名字和「以魯謙」這銜頭譯成同一個字。但是把耶和華的名字改為「以魯謙」的同義字也是同樣地沒有理由,聖經說耶和華乃是上帝。
羅星繼續正確地說:「YHWH是上帝!……這個名字的『自我翻譯』並不是說我們有資格在一本聖經譯本中以我們自己對上帝的觀念去代替它,這句子是不可以倒轉的:上帝(或這字使我們了解的)是YHWH。」再者:「根據《舊約聖經》並沒有其他上帝不同的名字存在;耶和華是戰士!他的名是耶和華!(出埃及記15:3)。」i
這段話含有很深的意義。我們不能說:「佛是耶和華」。我們不能說:「阿賴耶和華」。我們也不能說「婆羅門是耶和華。」因此,既然聖經說耶和華是上帝。我們自然不能說婆羅門,阿賴,或佛是上帝!真實的上帝與今日所謂的「基督教」的許多教友所主張的「普遍」思想根本不相吻合。根據耶穌和他的使徒以之為道理根據的《希伯來文聖經》說,耶和華乃是上帝!他就是耶穌在交我們禱告時所論及的同一位上帝:「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馬太福音6:9。
耶穌知道事奉天父耶和華的重要。在第一世紀有一個文士問他:「誡命中哪是第一要緊的呢?」他引證申命記6:4,5和利未記19:18作為答覆。耶穌將這兩節經文中的第一節稱為「誡命中最大的。」它說:「耶和華我們的上帝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耶和華你的上帝。」第二節經文說:「要愛人如己。」今日的各教派時常談及第二條誡命,但是他們大部份都忽視了耶穌說是第一條的誡命,愛耶和華過與愛任何的東西。——馬可福音12:28-31。
耶穌曾對天父耶和華說:「我已將你的名指示他們。」(約翰福音17:26)耶和華是耶穌的上帝,他是你的上帝嗎?你唯有接受他才可以說是真正跟從基督。唯有這樣行你才是一個真正的基督徒。如果你的宗教組織從不談及他,那麼現在就是留心找尋談及他的人的時候了!
[腳注]
a The Emphasised Bible 序文第22頁,譯者為Joseph Bryant Rotherham,1897年出版。
b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Thomas Nelson and Sons公司1952年出版序文第7頁。
c 至於地名,請留意「耶和華以勒」。即上帝供給一隻羊代替以撒作祭牲之後亞伯拉罕為該地所起的名字。他的意思是「耶和華會留意」,或「耶和華會預備。」「耶和華尼西」是當上帝應允毀滅亞瑪力人時摩西為所建的一座祭壇所起的名字。他的意思是「耶和華是我的旗[竿]」,或「耶和華是我的避難所」。當基甸在耶和華對他說「願平安歸於你」的地方築一座壇時,他將其名為「耶和華沙龍」。「沙龍」的意思是「平安」。——創世記22:14;出埃及記17:15;士師記6:24。
至於在一些意思方面與耶和華這名字(或與它的縮寫耶)有關的人名,請留意以下來自聖經的例子:睚魯的意思是「耶和華啟迪」;約雅敬,「耶建立」;約沙法,「耶是法官」;耶戶,「耶是他」;耶利米,「耶是崇高的」,耶西,「耶存在」;約珥,「耶是上帝」;約翰,「耶是仁慈的」;約拿達,「耶是慷慨的」;約拿單,『耶的禮物』;約書亞,『耶拯救』;約西亞,『耶醫治』;約坦,『耶是完美的』;還有很重要的是「耶穌」這名字的意思是『耶和華是救主』。
d 《韋氏新大學辭典》(Webster’s New Collegiate Dictionary),美國麻塞諸塞州Springfield公司1960年出版。
e Migné神父編之Encyclopédie Théologigue,1851年出版;第35卷,第一冊,第41欄。
f 《神學百科全書》1846年版;第35卷,第一冊,第41欄。
g The Lord Is God,Hellmut Rosin著1955年,在荷蘭海牙出版第34頁。
h 羅星著的《主是上帝》第35頁。
i 同一書第53-5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