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基督的死亡——為什麼?什麼時候?由誰紀念?
「名譽強如美好的膏油,人死的日子勝過人生的日子。」這句話在許多人看來覺得很奇怪。可是我們一旦了解了其中的意義便會看出其中包含了美好的真理,而且特別適用於紀念基督的死亡。——傳道書7:1。
請注意這句話一開首先說名譽強如美好的膏油。顯然它的意思是說一個良好的名聲而非一個遺臭萬年的惡名比美好的膏油更勝。例如耶和華上帝便屢次講到要為自己樹立一個名聲,意思說一個良好偉大的名聲:「[你]就施行神跡奇事在法老和他一切臣僕,並他國中的眾民身上,你也得了名聲正如今日一樣。」——尼希米記9:10;撒母耳記下7:23;以賽亞書63:14;箴言22:1。
當一個人具有如此美好的名聲時,我們的確可以說他死的日子勝過他出生的日子。在他死亡之日他已完成了一件事,他已持守忠誠,在上帝的面前具有一個好名聲,由此保證他會獲得復活。但沒有任何剛出生的人可以這樣說。在出生之日我們沒有什麼優點或長處,但是我們可以藉著追求一條敬畏上帝的途徑而培養起優點,長處,『天上的財寶。』——馬太福音6:20。
為什麼?
傳道書7:1所說人死之日勝過人生之日的話在有史以來及將來的一切人類中最適用於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身上。不錯,在他誕生為人之時他已經具有了在天上為他的父親忠誠服務的記錄,但是他藉著他誕生為人及死亡的一生中成就了多少的事!首先,他洗雪了天父的聖名。撒但魔鬼曾狂傲地誇口他能夠使一切生物叛離耶和華上帝,好像他使亞當夏娃離棄上帝一般。耶穌基督證明了撒但魔鬼是個說謊者,因為無論魔鬼如何努力,他都不能使耶穌放棄他對天父的忠貞不二。耶穌證明自己確實是智慧的,由此使天父的心歡喜,讓天父可以回答那譏誚上帝的魔鬼。——約伯記第一,二章;箴言27:11。
其次,耶穌藉著他的死為人類預備了一項將他們從罪孽與死中釋放出來的贖價。「唯有上帝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只有一位上帝,在上帝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他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不錯,正如他自己所說:「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羅馬書6:23;提摩太前書2:5,6;馬太福音20:28。
第三,藉著他的忠貞至死耶穌為他的一切門徒立下了一個完善的模範:「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那忍受罪人這樣頂撞的,你們要思想,免得疲倦灰心。」「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希伯來書12:2,3;彼得前書2:21。
我們亦不可忽視了在使基督死亡之日成為一個如此可紀念的日子方面耶和華所擔任的角色。他豈不是首先定意要他的兒子採取這項途徑的麼?而且在獻出他的獨生子一事上,他豈不是表現了最偉大的愛麼?正如我們在經上念到:「不是我們[先]愛上帝乃是上帝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翰一書4:10;約翰福音3:16。
所以,鑑於耶穌在他的一生中,特別在他死亡時,所成就的一切,他的死亡的確應當為人所紀念。聖經從來沒有講過人應該慶祝基督的生日或任何其他的人的生日。(在聖經的記載裡唯有異教的信徒慶祝生日。)但聖經卻確實記錄了耶穌吩咐人紀念他的死亡的命令。因此耶和華的見證人紀念耶穌死亡之日而非他的生日。使徒保羅從耶穌那裡接獲關於此事的知識,他告訴我們說:
「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紀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紀念我。』」——哥林多前書11:23-25。
什麼時候?多久一次?
既然基督徒紀念基督的死乃是適宜,正當和應該的事,那末他們應該多久紀念一次和在什麼時候紀念呢?當耶穌說,「你們應該如此行,為的是紀念我,」或「要繼續如此行紀念我」時,他的意思是說每日,每週,每月,每季,或每年呢?他自己並沒有明白地指出,但我們可以用理智來思考這個問題而由此得到一個正當的結論。任何大事都是多久紀念一次呢?豈不是每年一次嗎?紀念以色列人從埃及的奴役中得釋放的逾越節豈不是一年一度嗎?而且這乃是耶和華上帝所作的明白規定。——路加福音22:19;出埃及記12:14;利未記23:5。
再者讓我們注意一下聖經將耶穌基督稱作為基督徒犧牲的逾越節的羔羊這件事實。(哥林多前書5:7)這提示我們他的死亡應該像原來的逾越節的祭物一樣每年紀念一次。此外,耶穌既是在猶太曆尼散月十四日,逾越節那日創立了紀念他死亡的儀式,而且在同一日捨命死去——猶太曆之一日始於日落終於日落——我們認為他的死亡亦應以同樣的方式紀念,於每年尼散月十四日(每年只有一個尼散月十四日)舉行紀念儀式,豈不是很合理嗎?
從歷史的事實來看,至少有好幾世紀的期間,許多的基督徒曾以同樣的這種方式每年於尼散月十四日紀念過耶穌基督的死亡,為了這緣故他們曾被人稱為「Quartodecimans,」意即「十四日者」。
一位著名的早期基督徒歷史家摩夕陰(Mosheim)在其著作《基督教歷史,前三世紀》(History of Christianity,The First Three Centuries)中論及這些「十四日者」(第一卷第529頁)說:「在小亞細亞的基督徒習慣於當猶太人吃他們逾越節的羔羊的同一時候,即正月十四日的晚上慶祝這個神聖的筵席,以紀念主的晚餐儀式和耶穌基督的死亡。a因為……他們認為基督的規範具有法律的力量;同時亦表現出他們並不認為我們的主曾在慶祝逾越節之前如此做,……不過他和他的門徒在猶太人習慣吃他們的逾越節羔羊的同一日吃了逾越節的羔羊」。
其意義
在慶祝了逾越節之後,當耶穌拿起一塊剩下來的無酵餅,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時,他的意思是說那塊餅突然神奇地藉著一種所謂的「化質」過程而實際地變成了他的身體嗎?鑑於他當時尚在肉身,這又怎麼可能呢?此外,他若在當時施行了這樣一個重大的奇跡,《基督教希臘文聖經》豈不會在後來有所提及嗎?很顯然地他的意思是這塊餅代表或象徵他的身體;就是他為他的門徒捨出的肉體。——馬太福音26:26;哥林多前書11:25。
耶穌所說「這是我……的血」的話亦是如此。他的意思並不是說那杯酒實際地變成了他的血,因為當時他的血尚循流在他的血管內。反之,酒代表或象徵他的血,「立[新]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馬太福音26:28;哥林多前書11:25。
「立約的血」嗎?不錯,在聖經的時代血被用來批准或使一個合約生效。正如牛羊的血被用來使耶和華上帝與以色列國之間所訂的舊律法的約生效,耶穌的血亦具有使一個新約,耶和華上帝與基督的門徒之間所訂立的約,生效,有作用和付諸實行的作用。——希伯來書8:13;9:15-24。
誰領受?
在耶穌創立紀念他死亡的儀式的同一天晚上,他亦提到了一個王國的約:「我現在和你們立一個約,正如我父和我立一個約,去承受一個王國。」上帝與耶穌所立的約原來是與大衛王所立的;它預言到將要永遠統治的一位的來臨。聖經將包括在這項王國的約之內的人描寫為在額上受了印的144,000名屬靈的以色列人,在錫安山上與羔羊站立在一起的144,000人,以及在首次復活有份而以君王和上帝與基督的祭司身分統治的人。唯有這些在新約和王國之約有份的人才有資格領受主的晚餐。——路加福音22:29;譯自英文《新世界聖經譯本》;撒母耳記下7:11-16;啟示錄7:4;14:1,3;20:5,6。
既然在這兩個約有份的人數目被限定為144,000而他們是自耶穌在地上時便開始選召的,那末由此可見並非所有在今日自稱為獻了身的基督教傳道員都是在這兩個約中有份,因為今日這些人的數目遠超出144,000。例如在1962年耶和華見證人在普世舉行紀念基督死亡的聚會儀式時,共有1,639,681人赴會,但只有12,714人領受餅與酒的象徵物,或約每一百三十人中才有一個人領受。
由此遂引起了一個問題,那便是人怎麼能知道他應否領受餅與酒呢?上帝的道說:「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上帝的兒女。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上帝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被榮耀。」——羅馬書8:16,17。
一切在他們的生命中有這項見證,確知上帝的聖靈正作用在他們身上使他們為這項屬天的賞賜作準備的人都肯定知道他們的希望。他們對此毫無疑惑。對他們說來這項屬天目標的實現比地上一切希望具有更大的意義。特別是那些在1931年以前被召的屬天分子,在那段時期中上帝只給了獻身的基督徒屬天的希望。但是那些希望在地上樂園中享永生的人(上帝的道亦提出了這個希望)卻很清楚地知道他們不應該領受主的晚餐;因為他們並不在新約或王國的約之內。b
這意思是否說耶和華上帝是不公平,不公正,偏心的,武斷專橫地決定各人不同的命運呢?絕不然。正如耶穌所作的一個比喻中一個雇人到他的葡萄園裡作工的園主對那些因為見到僅工作了一小時的人獲得與工作整天的人同樣的工資而發怨言的工人說一般:「我的東西難道不可隨我的意思用麼?」——馬太福音20:15。
我們永不可忘記我們從上帝手中獲得的一切都是我們所不配得到的恩典。沒有人配得什麼。尤其是身為亞當後代的罪人。耶和華若喜歡以屬天的永生賜給某些人而在地上永生的權利賜給其他的人,這乃是他應有的權利。亞當被造成為一個人類而非一個天使並不是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施洗約翰未能成為新娘階級之一而僅是新郎的朋友亦非受到歧視。故此今日一切將在地上獲致永生的人都沒有任何理由發怨言。我們若是明智的便應該感激地接受上帝所賜給我們的。
那末,我們若不領受餅與酒又何必要赴會參加呢?為了在這個場合所聽到的教訓。講者會提醒我們耶和華為我們作了多少事,耶穌基督為我們成就了什麼以及他為我們所樹立的榜樣。齊集到這樣一個嚴肅但卻歡欣的場合亦可以使基督徒之間的關係更密切。
今年全世界的耶和華見證人將會在三月廿八日,星期六,下午六時以後聚集起來紀念基督的死亡。該晚我們歡迎一切對上帝抱善意的人均來與耶和華見證人一同聚集紀念並從他們所聽到和看到的事得益。
[腳注]
a 猶太曆為陰曆,通常始於最接近春分的新月。它的第一個月為尼散。
b 關於這個題目的材料,請參看《守望台》1962年四月一日刊「你應該領受主的晚餐嗎?」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