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真正有關方面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另立新約。……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利米書31:31-34。
1.據《紐約郵報》說,1945年舉行的聯合國成立會議是自從古代的一件什麼事以來最重要的聚會?因此產生了一些什麼問題?
二十年前,當聯合國組織成立時,有一份報紙(《紐約郵報》)將當時在美國加省三藩市舉行的成立會議稱為「自最後的晚餐以來人類最重要的集會。」那個成立會議產生了由五十一個國簽定的一項謀求和平安全的協約。但是最後的晚餐究竟產生了赦免以致它比過去十九世紀中的任何集會均更重要,直至聯合國的成立會議舉行呢?它是否也與一個協定有關呢?不錯,即使《紐約郵報》可能並沒有認為這個協定是當時一件傑出的大事。
2.最後的晚餐是在什麼時候,什麼地方和怎樣舉行的?
2 聯合國的成立會議是在1945年於美國加省的三藩市舉行的。「最後的晚餐」則在公元33年於中東的耶路撒冷城舉行。在晚餐開始時有十三個人在場;他們聚集在聖城中一個樓上的房間裡。在晚餐結束之前,十三個人當中有一個被晚餐的主持人所遣走。當時他們像國內其他忠心的人一般在逾越節舉行的晚餐,他們吃著烤羊肉和苦菜,連同一種稱為「馬佐夫」的無酵餅和紅酒。若干宗教團體直至今日仍然繼續慶祝逾越節。那末,為什麼在公元33年舉行的晚餐要稱為「最後的晚餐」呢?它到底是誰的最後晚餐呢?
3.對誰而論那是「最後」的晚餐?自那時起在每年的同一個晚上有什麼晚餐舉行?
3 對當時的主持者說來,這乃是他在地上進這種晚餐的最後一次。他對與他一同進餐的人說:「我很願意在受害以先和你們吃這逾越節的筵席。我告訴你們,我不再吃這筵席。直到[它]成就在上帝的國裡。」這同時也成了聽他說話的人所舉行的最後一次逾越節晚餐,因為隨著事態的演變他們在此之後開始舉行一種不同的晚餐儀式,雖然舉行的時間是在同一晚的週年紀念日。那新的晚餐儀式後來被人稱為「主的晚餐」因為它是他們的主人,即當晚筵席的主持者,在公元33年的那個晚上創立的。直到今年主的忠心門徒仍然繼續在它創立的那晚的每個週年紀念日舉行這個晚餐。——路加福音22:12-16;哥林多前書11:20。
4.主的晚餐是在什麼時候創立的?對誰創立?它採用什麼象徵物?
4 在將不受歡迎的人從他們當中遣走之後,主持的人用剩下的無酵餅和紅酒對剩下的十一個忠心門徒創立了主的晚餐。他把這兩件東西當作象徵物。餅象徵他容許人將其處死的完美屬人的身體,酒則象徵他在無辜地被仇敵害死時所流出血。這要成為一個每年舉行一次的儀式以紀念他為世人的罪將一個完美屬人的祭物獻給上帝。——馬太福音26:26-30。
5.當把酒遞給門徒時,耶穌基督提及什麼新事?它已生效了多久?
5 當他將酒交給門徒讓他們在彼此之間傳遞著喝時,他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路加福音22:20;哥林多前書11:25)在這裡我們見到有人提及一個約了。當時說話的人,耶穌基督,將它稱為一個新約。與另一個因此成為陳舊而過去的約比較起來,這會是一個新的約。很可能當時喝杯裡的酒的十一個人記得古代的預言說上帝會和他的選民立一個新約。當然,這和在1919-1920年間訂立的著名的約並沒有任何關係;後者乃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建立的國際聯盟的憲章,但現在這個聯盟和它的「約法」均已死去了。可是上帝所預言的「新約」卻直至今日仍然有效,而且它的裨益正散佈到萬國的人身上。這個約是什麼呢?
6.據《美國百科全書》說,在法律上,約是什麼?
6 「在法律上,約《美國百科全書》(1929年版)說,乃是「在兩個或更多的人之間的一項協定,是藉著契約而訂立的,憑此各造中的一方應許採取或不採取某項行動,或某項指定的情況或事物是否會存在。」
7.在希伯來文中「約」這個字是什麼?這個字的適當來源可能是什麼?
7 因為上帝所預言的「新約」首次是在聖經裡提及的,《大英百科全書》(第十一版)很適切地說:
約……雙方或多方的一項共同協定,或各造中的一方所採取的行動。在聖經裡「伯律夫」(berith)這個希伯來字被廣泛地用來指多種不同的協定;它被用來指兩個人之間的一項合同或兩個國家之間的一項條約,例如亞比米勒和以撒之間所立的約,代表以色列人和非利士人之間的一項條約(創世記26:26……);特別指上帝和人之間所作的一項協定,或藉著遵守一種宗教儀式而將上帝視為其中一方的協定。對於「伯律夫」一字的來源有兩個提議:(1)將這字追溯到一個意為「割切」的字根,典故出自將祭牲切成數份,然後參與協定的各造從其間通過的原始儀式,可與希臘文(切一個誓)及上帝與亞伯拉罕立約的記載(創世記15:17)比較,當其時有「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亞伯拉罕所獻的祭牲的「肉塊中經過」。……
有關方面
8,9.(甲)新約的兩造是誰?(乙)什麼先知被用來預言這個約?關於這約所包括的有關方面,這約的措辭引起了什麼問題?
8 誰是參與新約的有關方面和我們怎麼知道今日我們當中有沒有任何人是新約中的一造呢?顯然根據耶穌在創立主的晚餐時所說的話,新約的兩造是(1)他自己忠心的教會,當時由十一個使徒所代表,(2)上帝;耶穌基督所犧牲的屬人生命即獻給他。既然十一個忠心的使徒都是受過割禮的猶太人,我們可以問道,新約是否僅在上帝和猶太人之間訂立的呢?再者,論及新約的預言在措辭方面豈不是表示它只是和血統上的猶太人或以色列人訂立的嗎?論及新約的預言是猶太祭司耶利米在公元前第七世紀所說的,其文如下:
9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作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紀念他們的罪惡。』」——耶利米書31:31-34。
10.根據這約的措辭,上帝至少會試和誰訂立這約?
10 以上的預言是由耶利米對他當日的猶大和以色列國中受過割禮的土生族人說的。當耶和華上帝在八百多年前將他們的祖先從埃及拯救出來時,他和他們訂立了一個約。按耶利米的預言的措辭來看,耶和華上帝會至少試和猶大和以色列國中受過割禮和真正土生的猶太人訂立他所應許的新約。
11.以色列人對摩西的舊約接納到什麼程度?關於對新約的接納,有什麼問題發生?
11 但問題是,整個猶太國,猶大和以色列的所有支派,是否都會接受這個新約而同意按照上帝所訂的條件加入這個約中呢?當上帝在亞拉伯的西乃山和他們訂立一個較早的約時,他以摩西為中保。當上帝接著將律法的約向以色列人提出時,「百姓都同聲回答說:『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後來,當這約憑著祭牲在上帝和以色列人之間正式成立時,「摩西下山將耶和華的命令,典章,都述說與百姓聽,眾百姓齊聲說:『耶和華吩咐的,我們都必遵行。』」——出埃及記19:1-8;24:1-3。
12.耶穌一面提及新約一面將酒遞給誰?今日的猶太人自稱在什麼約裡?
12 今日世界各地總共大約有12,867,000猶太人。他們是否自稱在新約裡呢?並不;反之,在他們的牧師領導之下,他們堅稱他們仍然在上帝於西乃山以摩西為中保與他們所立的舊律法的約之下。那末,一千九百年前當耶穌基督創立主的晚餐時他們的祖先又如何呢?耶穌只將酒遞給他的使徒,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那些使徒都是猶太人。他們接受這項邀請而加入了那憑著耶穌基督的犧牲和血正式訂立的新約。但猶太國以整個而論又如何呢?
13.在使徒的日子猶太國中有多少人或誰接納新約?
13 當時在耶路撒冷慶祝逾越節的猶太人是否全部都接受耶穌所介紹的新約呢?他們的大祭司和副祭司,他們的文士,撒都該人和法利賽人,是否都接受耶穌基督所流出的血作為使約生效的「立約的血」而由此與耶和華上帝訂立一個新約呢?根據歷史,並非所有的猶太人都如此行;反之只有一小部分人如此行而已。
14.加入新約的機會首先向誰提出?據報導有多少人成為信徒?
14 所有的猶太人,以色列「全家」,都有機會獲得加入新約的權利。上帝首先向他們提出這樣行的機會。這項提議是和耶利米書31:31-34的預言所說的話實際和完全吻合的。在耶穌設立主的晚餐之後的第一個五旬節,使徒彼得對耶路撒冷城中三千多個猶太人說:「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的知道,你們釘[死]的這位耶穌,上帝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使徒行傳2:36)在那一日有三千人歸信。其後不久數目更增至五千。
15.在當時的幾百萬猶太人當中誰也「信從了這道」?
15 在迫害未於猶太籍的法利賽人,大數城的掃羅,指揮之下在耶路撒冷爆發之前,「上帝的道興旺起來,在耶路撒冷門徒數目加增的甚多,也有許多祭司信從了這道。」(使徒行傳2:41;4:4;6:7)但在當時的幾百萬猶太人當中,只有幾千個肯接受耶穌所流的血為「立約的血」而被帶進新約之中。
16.據《新猶太百科全書》說,猶太人自稱和上帝具有什麼關係?這種關係的目的何在?這目的怎樣獲得實現?
16 畢列格,獲克和伊本所編的《新猶太百科全書》(1962年在紐約出版)並沒有討論到任何「新約」,但在「約」(Berit)這個標題之下它說:
猶太的傳統將猶太人與上帝的關係視為立了約的關係。上帝將若干義務加於以色列人身上,也對其作了若干應許。在另一方面,以色列人則接受這些義務和堅信他會實現這些應許。一般而論,約的目的是要在世人中間傳播關於真正的上帝的知識,並且制定律法在儀式和道德方面的需求。上帝所作的應許則是猶太人會使全人類得福而成為萬國之光。……西方世界已接受猶太聖經作為思想的根據,並且認為猶太人對文化所作的貢獻是如此偉大以致將我們的文明稱為猶太基督教文明;這件事實被視為表明以色列人會使全人類得福這個應許已獲得部分實現的證據。猶太教的正統派和其他支派均以不同的程度接受立約的道理和猶太民族的「被選」而視之為一項永恆的事實,在實際的意義上是上帝和以色列人所立的一個協定。我們在此可以指出,歷史上的基督教自認為這個關於約的教義的承受者。——98-100頁。a
17,18.(甲)上帝既是新約中的一方,另一方是否僅包括幾千個血統上的猶太人?(乙)所有被帶進新約裡的人都以怎樣的身分被帶進這約中?這件事怎樣成為可能?
17 那末新約的一方是否僅包括幾千個實際屬於猶大和以色列各支派的猶太人呢?絕不是!耶和華上帝乃是新約的另一方;他在公元33年的五旬節之後大約三年半的期間繼續將加入新約的權利唯獨向受過割禮和血統上的猶太人提出。在此之後加入新約的機會便向非猶太和非以色列的民族開放了,於是該撒利亞的一個意大利百夫長遂成為一個相信耶穌基督的血是「立約的血」的人。(但以理書9:24-27;使徒行傳10:1至11:18)從那時起耶和華上帝開始將他的聖靈傾澆在非猶太籍的信徒身上,他們於是成為他屬靈的兒女,屬靈的以色列人。
18 以同樣的方式,從五旬節的日子起上帝將他聖靈傾澆在猶太籍的信徒身上,他們於是成為他屬靈的兒女,屬靈的以色列人或猶太人。所有的信徒,不論是血統上的猶太人抑或外邦人,都以屬靈的猶太人和屬靈的以色列人的身分被帶進新約中。
19,20.(甲)因此自從公元36年以來,是否唯有血統上的猶太人才能加入新約?(乙)使徒保羅怎樣在羅馬書2:28,29和9:1-8解釋這點?
19 因此,在意大利的百夫長哥尼流於公元36年歸信之後,信徒便不需是一個血統上的猶太人或以色列人才可以通過中保耶穌基督被帶進新約之中了。
20 為了這緣故,一個歸信基督教的猶太人,使徒保羅,說:「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唯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因此,在對於他的猶太同胞未能贏得「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等權利表示傷痛之後,保羅說:「這不是說上帝的話落了空。因為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在肉身上]的後裔就都作他的兒女,唯獨『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這就是說,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上帝的兒女,唯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羅馬書2:28,29;9:1-8。
21.那末新約真正的有關方面是誰?保羅怎樣在加拉太書6:14-16表明這點?
21 這些屬靈的猶太人,屬靈的以色列人,乃是與上帝訂立新約的真正以色列人。這些屬靈的份子和耶和華上帝才是新約中真正的有關方面。使徒保羅曾很肯確地如此說。在對羅馬加拉太行省中的信徒作過一番勸勉之後,他在結束他的信之前說:「但願我永不誇口,除了為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受苦柱;藉著他,世界對我而論已被釘死了,我對世界而論也被釘死了。因為割禮和不受割禮都算不了什麼,要緊的乃是一項新的創造物。凡是按照這行為律則規矩而行的人,願平安和憐恤臨到他們,即臨到上帝的以色列。」——《新世》。
22.門徒雅各在他的信的引言中所說的什麼話表明上帝和誰訂立新約?
22 與加拉太書6:14-16的這條律則一致地,門徒雅各在寫給散布地上各處的信徒的信中所作的引言說:「上帝和主耶穌基督底奴僕雅各,給散僑中的十二支派請安。」(雅各書1:1,《新修》)由於將他們稱為「十二支派,」雅各證明他將這些基督的信徒視為真正的「上帝的以色列,」即由猶大家和以色列家所預表的整個「上帝的以色列。」(耶利米書31:31-33)新約中這個屬靈的「上帝的以色列」至今仍然有若干份子存留在地上。
[腳注]
a 據《紐約時報》發自以色列台拉維夫的特別通訊,在「伯尼伯律夫」每三年舉行一次的五日會議的第三日(五月廿五日),「前任總理居里安(David Ben-Gurion)聲稱今日有將聖經的約復興的需要,以便使團結一致的猶太人可以成為『其他國家的光』。在一個主要是解釋約的意思的演說中,居里安先生溫和地警告「伯尼伯律夫」會議美國的猶太人有被同化的危險。『散布各地的猶太人的存在會遭遇重大的危險』,居里安先生說『除非各處的猶太人均將約緊記在心。……以一個民族而論,我們的祕密武器乃是我們在道德,智慧和靈性上的優越,這種優越是我們從聖經所承受的。』」——《紐約時報》1965年五月廿六日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