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你的自由
自由是寶貴的,但是有一種自由甚至比免受政治壓迫的自由更為可貴。你享有這種自由嗎?
單是在目前這一個世代之內便已有無數反抗暴虐政府的戰爭和革命,目的不外是在掙脫不正當的束縛以求獲得自由。人民都希望享有自由而不願生活在警察國家之下,一舉一動均被人監視著,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除了渴望享有免受政治壓迫的自由之外還有一個更重要的自由是人人都應該樂於獲得的。
這項自由,在第一世紀,當上帝應許的彌賽亞耶穌基督來到這個世界拯救猶太人脫離捆綁時有很好的說明。當時猶太人正在第六個世界霸權羅馬的統治之下,他們深覺這個政權的法律對他們束縛過甚——而尤以重稅為甚。他們渴望由羅馬人手中掙脫這種政治的壓迫。他們要有自己的王來統治他們,有如他們在公元前607年猶大王國被推翻以前的日子一般。他們多麼地渴望彌賽亞來臨解救他們!
但是當耶穌來到時猶太人卻感到失望而且甚至失望到拒絕他的地步。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耶穌拒絕領導他們從事掙脫羅馬政治束縛的運動。猶太人當時是那麼關心政治上的自由以致忽略了耶穌所帶給他們的更重要的宗教自由。耶穌彷彿把監獄的大門打開了,但大多數人卻寧願留在監獄裡不肯出來。
「在自由裡站立穩固」
有些人甚至在已從宗教的束縛中解放出來後卻仍願意回到原來受束縛的老地方去。由於不懂得珍惜新獲得的自由他們覺得回到摩西律法的約束之下更為自在舒適。這就是當時在羅馬加拉太省許多基督徒所遭遇的難題。因此,最初將基督的自由信息帶給加拉太人的使徒保羅便給他們寫了一封親切的信,敦促他們:「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加拉太書5:1。
全能的上帝曾賜給他的百姓以色列人以一套包含六佰多條規條的律法,目的在保持他們道德的潔淨,並在耶穌降臨時引領他們到他那裡。但是藉著接受基督而已解除了對律法義務的加拉太人卻又再度使自己陷入律法的限制和管轄之下。因此,使徒保羅向他們解釋說:「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但是「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加拉太書3:10-24。
不錯,摩西的律法表明了人類是受咒詛的罪人,因為無論你怎樣刻苦嘗試,也無法完全遵守它所有的要求而且它對於罪所要求的獻祭也是無止境的。(加拉太書3:10;申命記27:16)因此,人類需要一位救主來拯救他們脫離律法所判決的罪和死亡。因此,保羅解釋說:「及至時候滿足,上帝就差遣他的兒子……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上帝為後嗣。」——加拉太書4:4,5,7。
加拉太人原應該為這個自由多麼地高興!藉著接受基督贖價的裨益和上帝的靈,他們原已不再是摩西律法下的奴隸而是上帝公義的兒子,有資格享受永生。那麼,他們又為什麼再次要自甘為奴呢?保羅曾問他們:「你們……怎麼還要歸回[屬於摩西律法的]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他做奴僕呢?你們謹守日子,月分,節期,年分。我為你們害怕,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枉費了工夫。」——加拉太書4:9-11。
在保羅說這些話之前數年,他曾在羅馬加拉太省花費了許多時間向人民做見證,告訴他們有關藉著耶穌的犧牲所獲得的自由。在他們的一個會堂裡,他曾解釋說,「赦罪的道是由[耶穌]傳給你們的。他們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稱義的事上信靠這人就都得稱義了。」加拉太人曾接受了這個信息。他們中間那些小心翼翼謹守安息日,禁戒某種食物和遵守其他律法要求的人一旦脫離這些限制而得到自由,顯然為此感到十分高興。但是現在他們又再次自甘為奴了,所以保羅便為他們害怕。——使徒行傳13:38,39。
保羅寫道:「請告訴我,你們豈沒有聽見律法嗎?」然後他由聖經的記載中舉出一個關於亞伯拉罕的使女夏甲和他的愛妻撒拉的例子。保羅說,夏甲代表律法的約,「是生子為奴的,」但是,撒拉則代表上帝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基於這個約他會產生出所應許的後嗣,耶穌基督連同千萬個其他的屬靈兒女。所以,保羅解釋說,及至時候到了,他便「把這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她所代表的律法的約已完成了任務而不再需要了。——加拉太書4:21-31;創世記21:1-21;15:5;22:16-18。
律法的約暴露出他的兒女為罪人,而且他並沒有包含任何可以使人永遠將罪除去的方法。加拉太人應該是多麼高興上帝已把他們的罪除去而從此他們便得以自由了。保羅宣佈說:「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他們應該珍惜這項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加拉太書5:1。
在今日珍惜這項自由
甚至在今日,藉基督的犧牲所得到的自由也會有再被宗教的限制所束縛的危險。那些不接受耶穌為彌賽亞的猶太人依然認為他們有義務要遵守摩西律法的種種規定。他們遵守幾十種有關飲食的律法,守節日以及各種不同的安息日。甚至在今日他們依然不接受基督所賜給他們的自由。——羅馬書6:14;10:4;以弗所書2:14-16;歌羅西書2:20-22。
但是基督教國中依然有許多人受著傳統的束縛,可是這些傳統的束縛決不是基督要他們遵守的。例如,有些宗教依然要求人遵行猶太人的每週安息日。可是,基督卻沒有表示這條律法應繼續適用於他的門徒身上。事實上使徒保羅所以害怕就是因為加拉太人已開倒車回去「遵守日子,月分,節期和年分。」基督把他們從這種安息日的束縛中解放出來了。——加拉太書4:10;歌羅西書2:13-17。
另一條依然被某些教派施用在許多教區信徒身上的摩西律法規定便是把收入的十分之一捐給教會。可是,基督徒既然已不再受律法的限制他們自然可以自由依照自己的意念來捐獻。沒有任何規定限制他們只捐十分之一或非捐足十分之一不可。——民數記18:21, 24-26;哥林多前書9:7。
此外,基督教國還在聖經以外增加了許多節期的慶祝而更加重了信徒的負擔。略舉一二,例如感恩節,聖誕節,新年,四旬節和復活節等。每逢聖誕節有許多人便因為被逼要送聖誕卡片和禮物給無數相識的人而致負債累累。其次,每逢復活節更有無數人覺得非縫製一套新衣不可以在鄰人面前誇耀一下。基督的教訓可以使人脫離這種非基督教節日的束縛而得以自由,這樣的人是快樂的!
基督徒還應該慶幸他們可以免除由各種不同宗教組織加諸於他們的教友身上的無數限制而得以自由。舉例來說,有些宗教組織在某些特定的日子必須齋禁而他們的教士則被禁止結婚。除了限制人的自由之外使徒保羅還明白地警告人有關這些規條。在他給提摩太的信中,他說:「必有人離棄真道……禁止嫁娶,又禁戒食物,就是上帝所造叫那信而明白真道的人感謝著領受的。」——提摩太前書4:1-4。
自由的正當運用
可是,基督將我們從摩西的律法和其他任何類似的禁制令限中解除了遵守的義務並不是說基督徒就可以自由地作惡了。保羅在寫給加拉太人的信中說:「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又如彼得所說,「不可藉著自由遮蓋[道德上的惡事]。」反之,「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所以「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加拉太書5:13,14;彼得前書2:16。
如果基督徒為上帝的聖靈所推動,他們「就不會放縱肉體的情慾。」他們也不會作「姦淫,汙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醉酒,荒宴等類」情慾的事。使徒保羅強調說,基督徒並沒有做這種沒有愛心的事的自由。——加拉太書5:16-21。
所以,為了跟從基督的模範,基督徒要充滿上帝的靈,結出聖靈的果子如「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基督徒要珍惜他們的自由結出這些聖靈的果子,但卻不受任何不符合聖經的限制。——加拉太書5: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