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 上帝仍然揀選人在屬天的王國裡與他的兒子同處嗎?抑或所有在現今獻身給耶和華的人都懷有屬地的希望?——美國。
揀選與耶穌基督同作王國後嗣的人始於公元33年的五旬節,當上帝的聖靈傾澆在耶穌的一百二十個門徒身上時。(使徒行傳2:1-21)在此大約60年之後,耶穌基督向使徒約翰透露,王國後嗣的總數會是144,000人。——啟示錄7:1-8;14:1-3。
自從公元33年的五旬節以來,耶和華上帝揀選人與他的兒子同作後嗣。除了使徒行傳所提及的頭幾千人之外,我們無法確言在許多世紀以來上帝一共揀選了多少人。(使徒行傳2:41;4:4)甚至在現代,直至1935年為止,呼召繼續發出以選召人加入144,000人的「餘民」階級。可是自那年以來,傳道工作著重於招集「大群」懷有屬地希望的「另外的羊」。(啟示錄22:17)他們的數目大大增加,在另一方面,那些聲稱受到屬天呼召的人(希伯來書3:1)的數目則逐漸減少。在許多加入上帝組織的人當中,絕大多數均期望在地上的樂園裡享永生的幸福。現在這些人的數目已比144,000多幾倍。——路加福音23:43;約翰福音10:16;啟示錄7:9-15。
這意味到大約自1935年以來那些已經復活升天的分子與仍然留在地上的屬靈餘民合起來數目已滿144,000嗎?是的,證據指出的結論就是這樣。對召人成為屬天階級的普遍呼召已停止發出了。但是在「大災難」來臨之前,留在地上的屬靈分子中,有些可能變成不忠。(馬太福音24:21,22)上帝的旨意是當屬天的階級完成他的工作時,有144,000個忠心分子在天國裡享有永遠的地位。所以留在地上的分子若有一個證明為不忠,他的地位便需要由另一位補上。(哥林多前書9:27;啟示錄3:11)由誰補上呢?可以由一個新受浸的人,也可以由「大群人」中一個至當時為止在考驗之下保持忠誠的人。我們無法在這項揀選方面限制耶和華上帝和耶穌基督。但是聖經的例證和原則無疑表示上帝會揀選通過時間考驗的人過於備受考驗的新人,特別是鑑於餘下時間的短少。(請比較路加福音22:28,29;提摩太後書3:6)無疑上帝在忠心的「另外的羊」中有大量的候選人,如果他要揀選他們的話。
與揀選候補者一事有密切關係的是啟示錄7:1-3所提及的『印記』。使徒保羅在以弗所書1:13,14告訴我們印記是什麼:「[藉著基督]。[你]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這「憑證」是他們被選召為屬天分子的保證。它是他們被召得享屬天生命的一個證據,標明他們是上帝的屬靈兒子;他們懷著獲得屬天生命的希望,如果他們證明為忠貞的話。——哥林多後書5:5。
因此,自從公元33年的五旬節以來,被召的人,包括現代獲得天呼召的基督徒在內,都得到聖靈的印記。一個被選為候補者的人同樣會得到這種印記。那末,在天使制止「四方的風」吹刮之際所定完成的為144,000人施印的工作是什麼呢?啟示錄的異象透露144,000人最後獲得的印記是永遠的,他們保存了他們在被上帝呼召時所得到的印記,並沒有由於不忠而失去它。他們額上通過考驗的印記表示他們獲得了上帝的嘉許,使所有人都知道他們已證明為上帝忠心的僕人。他們贏得了「蒙召被選有忠心者」的地位。(啟示錄17:14)正如上帝《完成了的奧秘》一書在第83頁指出,這印記是指「全體獻了身受了浸和受了膏的基督徒,我們上帝的僕人,最後無法除去的印記,……這些人保持『上帝的印記』在額上,甚至他們通過最後決定性的考驗,若有需要的話,直至以身殉道為止。」
使徒保羅在他行將結束他在地上的傳道工作時便曾表現這種信念,堅信他已藉著忠心而保持了這個印記,因此他寫道:「我現在被澆奠,我離世的時候到了。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提摩太後書4:6-8。
最近世界各地有些人聲稱屬於餘民階級而懷有成為王國後嗣的希望,雖然他們只是最近獻身給耶和華上帝。他們是否真正是王國未來成員或「餘民」,別人是無法判斷的。這乃是他們自己與耶和華上帝之間的事。可是,所有如此聲稱的人最好問問自己,他們的信念是否基於所有好人都上天堂的謬誤道理,抑或有一種錯誤觀念、感情用事或甚至想引人注意的心理所促成?(請參閱《導致永生的真理》,第78-80頁)那些真正由聖靈所生而蒙召獲得屬天希望的人對此非常確定,正如使徒保羅宣告說:「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上帝的兒女。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上帝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羅馬書8:16,17。
在以往,一個人可能在參加主的晚餐時誠心地領食象徵物,但是後來卻意識到自己並不屬於「餘民」階級而是屬於「大群人。」這有使他犯了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1:24-27所說的「不按理」領食象徵物之罪嗎?沒有,如果他並非蓄意對這些象徵物所代表的意思表示不尊重的話。
那節經文的上下文表示,當保羅論及一個人不按理領受象徵物會遭受審判時,他的意思是指有些人將主的晚餐視作普通的晚餐,有些甚至喝得爛醉。他們表示不尊重的態度,因而輕看了主耶穌基督的身體和血的價值。(哥林多前書11:20-22,33,34)。當然,那些在錯誤的印象之下錯誤地領食了象徵物,但卻對此懷著完全適當的尊重的人並沒有藐視主的晚餐。請記得保羅的信是寫給「成聖蒙召作聖徒的」人的。這些都是有義務守主的晚餐以記念他的人。(哥林多前書1:2)由此看來,任何人若故意偽裝屬於「餘民」階級而虛偽地領食象徵物,他便會招惹上帝的不悅了。所以,一個人應該首先嚴肅的審查過自己的心及鄭重地考慮聖經之後才領食。他應該非常小心完全確信後才領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