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婚姻在非洲獲致成功嗎?
在過去好幾個世紀,基督教國的各教會不斷將傳教士派往非洲;許多年來有盈千累萬的非州人受了洗加入教會。據1968年的估計,各教會一共擁有42,056,000個教友,亦即在非洲的總人口中每八個人便有一個是教徒。但基督徒的婚姻情形如何呢?
在撒哈拉之南各國所作的研究透露,非洲人繼續墨守傳統的婚姻制度。大部份自稱為基督徒的非洲人均認為教堂的婚禮或任何合約式的婚姻過於西化,因此他們並不在教堂中結婚。再者,近年來工業化和社會制度的改變也對傳統的婚姻習俗發生相當影響。許多人,特別是青年人,都不願再按照部落的方式結婚。
部落婚姻與教堂婚姻的對照
據英國教會全非主教會議派亞得連·希斯丁所作的一項研究透露,在一段五年的時期中,肯雅一個區域每年平均有十宗英國教會主持的婚姻,受洗則有4,000宗。烏干達的一個教區只有十四宗教堂婚姻,受洗卻有92,604宗。報告顯示這乃是非洲各地的一般趨勢。
有好幾個因素影響非洲人寧願按照部落的習俗結婚而不願在教堂裡結婚。非洲人這樣想,『我反正要付出聘金,何必在教堂結婚而增加額外的開銷呢?』
亨利·奧格拉在《基督教世紀周報》論及這種情形說:「教堂婚禮十分昂貴,不但因為[女方的父母要求]巨量的聘金,同時也因為西方的婚姻習俗——昂貴的禮服、慶祝婚禮的酒會等。許多人因為結婚而大破慳囊。因此有些青年人還決定先行同居,到後來才在女方的父母和社會面前舉行合法的婚禮。但是即使他們的婚姻受社會完全接納,教會仍然拒絕予以承認,同時不准他們和他們的兒女領聖餐。」
東非的教士J.拉布利治指出另一個重要因素:「非洲人都想婚後有兒女,因此除非他們獲得有兒女的保證。否則便不易說服他們締結終生的婚姻。納妾成為作這種試驗的自然方法。」非洲的習慣是,兒女的誕生使婚姻正式生效。在此之前男女的結合時常僅屬於「試婚」性質而已。
據賴比利亞路德會的發言人G.E.克倫士和R.J.潘恩說,「非洲人將婚姻不是視為社會認可的男女結合的開始而是視為這種結合獲得成功的最終證據。」
像在肯雅的泰他斯族中一樣,男子在起先給一個信物給女子的父母,表示他想獲得女子生育能力的擁有權。這樣他便會蒙女子的父母默許與女子發生性關係,直到女子證明自己具有生育能力為止。因此婚姻的關係其實要等到女子證明自己並非不育之後才確立。
教會寬容部落習俗
由於一般人堅決不願採納所謂的西方婚姻習俗,許多當地的教士遂勸服教會的主持人修改教會的規條以遷就教友或新歸信的人。各教會的主管人遲疑不願正式更改教規以容許受了洗的非洲人按照部落習慣結婚而同時在教會中保持良好地位。可是各教會並不想失去教友。
結果便是,當教友按照部落習俗結婚而非在教堂中結婚時,當地的教堂予以寬容而很少採取任何制裁的行動。有些教會甚至為實行「試婚」的人舉行「祝福禮」,雖然「試婚」是毫無法律效力的。
新歸信的人若已按照部落習俗結婚,許多教會均同意為其施洗。歸信的非洲人若是個多妻者,那便引起更多的難題了。英國教會在1888年舉行的主教會議「表示願意為若干多妻者施洗,其他的基督新教教會有時也同樣行」。可是大部份教會的官方立場均不贊成多妻制度,雖然同時對多妻者的妾侍較為寬容。
1972年年初,梵帝岡對壓力屈膝,在容許成年人加入教會方面頒佈若干新規例,將多妻者列為「同情者」。這些歸信者可以參加教會的許多活動,雖然按照正式規定他們必須放棄多妻才能受浸。
與有些教會的官方立場不同,賴比利亞的路得會在過去二十多年來一直為多妻者施浸,但規定受浸者不得再娶更多妻子。克倫士和潘恩在他們合撰的文章中為這項政策辯護說:「這項政策是為仁慈的上帝所作的一個有力見證;上帝接納人們的現狀,然後以他的靈逐漸更新人的生活。這乃是上帝對這個世代的非洲人所採取的恩典行動。」
「廣大的灰色地帶」
在克倫士和潘恩牧師看來,「教會所面對的真正難題不是多妻而是怎樣處理一個廣大的灰色地帶——未婚的人或遵守一夫一妻制的人在男女關係上的許多尚未解決的困難。」
他們的報告繼續說:「事實上,我們頗懷疑在賴比利亞的路德會中有百分之九十的教友是否真正實行『一夫一妻制』,如果這個名詞的意思是指夫妻雙方彼此保持忠實而言。大部份教友均有不同程度的婚外關係——從偶爾的通姦,或丈夫在妻子乳養嬰兒期間暫時找個情人,到祕密納妾不等。這些關係是部落文化所認可的,而且在社會西方化的部份極為流行。」
結果如何呢?同一份路德會報告接著說:「教會的政策在實際上成了釀成大量欺騙和偽善的溫床。……基督徒若需要採用欺騙手段才能留在教會裡,豈不是有嚴重的不妥之處嗎?」
有什麼不妥?
不錯,無疑有嚴重的不妥之處!教會正在自食其果。一個偽善的教會只能產生偽善的教徒。教會並沒有教導非洲人對上帝和他那在普世同樣適用的原則養成深刻的尊重,反之教會採納妥協和縱容的政策。顯然各教會決心不擇手段地廣收信徒。很少有任何教友因為犯姦淫或實行「試婚」而被開除。反之教會對多妻者極力寬容和遷就。
今日社會改變正在非洲大陸蔓延,結果在道德上沉淪的人與日俱增;可是基督教國卻沒有在婚姻方面成為一股穩定的力量。史勞舍在一篇報導南非婚姻現狀的文章中論及這種可悲的結果說:「我們的土人市鎮中充滿了沒有憑基督教婚禮或土人習俗而結合的男女,他們並沒有從任何一方面受到懲戒。」
基督徒的婚姻獲致成功之處
基督教國已承認未能幫助非洲人在婚姻方面採納基督徒的標準。但這是不是說基督徒的婚姻在非洲行不通呢?絕不然,因為基督教國各教會的主張和聖經的教訓有很大差別,各教會容許屬下教友所做的事也和聖經敦促真正基督徒去做的事截然不同。
今日在非洲有超過二十五萬個耶和華見證人,他們在生活上提出有力的證據證明基督徒的婚姻是成功的。他們獲悉上帝在聖經裡所定的標準,現在他們正快樂地在家庭裡享受遵守這標準所帶來的裨益和祝福。非洲人充分表明他們無需任何特別的通融也能謹守上帝在婚姻方面所訂的崇高標準。
見證人拒絕接受「試婚」,因為這其實只是姦淫而已。他們聽從聖經的訓示只與「主內的人」結婚,藉此他們可以確保配偶是個信仰相同的人。(哥林多前書7:39)真正的基督徒父母不會要求高得不合理的聘金,時常甚至根本不索取聘金。夫妻預料到有不育的可能;如果他們想有兒女而未能如願,他們知道上帝有能力在他那完美的新制度糾正這種情形,所以他們可以由此獲得安慰。同時他們可以努力幫助別人踏上得救的途徑而產生『屬靈的兒女』。
非洲的真正基督徒很樂於在王國聚會所舉行婚禮及從一位長老獲得關於婚姻的責任與權利的良好勸告。這種服務是完全免費的。在此之後他們會將婚姻作合法的登記。
愛心和尊重幫助基督徒夫婦對上帝及對彼此均保貞忠貞;他們不讓別人介入婚姻關係中以引起嫉妒或玷污婚姻的床。(哥林多前書7:1-5)聖經鼓勵男子負起首領的職權及『愛妻子如同愛自己』,這使婚姻的地位大為提高而具有真正的尊嚴。基督在愛教會方面為丈夫立下了愛妻子的榜樣。妻子則要『敬重丈夫』。夫婦雙方會合力在基督徒家庭的仁愛氣氛中教養兒女成人。——以弗所書5:21-33;6:1-4。
有一個現已成為見證人的非洲男子以前是天主教徒。雖然他以前是個多妻者,同時也實行神物崇拜,他卻獲准受洗成為天主教徒。身為一個耶和華見證人,他現在不再是個多妻者了。他有兩個前妻現在也成為見證人。其中一個後來改嫁別人,並成為一個全時間的傳福音者。這個以前的多妻者現在家裡不再充滿嫉妒了,他說:「我的良心是清白的,因為我聽從耶穌的訓示只有一個妻子。我知道自己與主為基督徒所訂的安排一致。」
毅然作調整
今日每年均有數以千計敬畏上帝的誠懇非洲人毅然在個人生活上作必需的調整以求符合聖經的標準,這樣他們才有資格從耶和華見證人接受基督徒的浸禮。一個人若以「試婚」的方式與人同居或僅按照部落習俗而結婚,見證人就會幫助這人以正式手續登記其婚姻,藉此向所有人表明這對夫婦甘願負起婚姻的全部責任和權利。
一個人在認識上帝的真理時若正是個多妻者,他自然會在心裡和腦中經歷一場感情的鬥爭。這也牽涉到經濟的因素,因為額外的妻子和兒女在耕種和收割方面均頗為有用。但是一個人若真正愛上帝,他便會毅然遣散所有多餘的妻子而僅留他真正的妻子——他的元配。即使他更喜愛一位較年輕的妻子,或者他的元配對於研讀聖經不及一位妾侍那麼感興趣,他仍然會留下他的元配。——箴言5:18。
丈夫會作適當的安排遣散所有的妾侍,若非返回娘家便是分居。事情會以光明正大的方式處理。丈夫也會作適當安排維持兒女的生活。他們的田地並不會乏人照料,因為見證人會按照所需彼此互助;他們會輪流在各農場工作,直到完成繁重的耕種和收割工作為止。
誠懇的非洲人研讀聖經時留意到在族長時代人們實行多妻制度,而且摩西律法並不禁止人多妻。可是真正敬拜上帝的人並沒試圖以基督徒時代之前的制度作為先例為多妻主義或違反聖經的離婚辯護,反之他們仔細查考上帝對今日基督徒所定的旨意究竟如何。
耶穌說在基督之前的日子上帝容許人根據各種理由離婚乃是『由於人們心硬的緣故』。因此一個人若主張人可以根據任何理由離婚,或贊成人可以有一個以上的妻子,他便等於對上帝說,『我希望你因為我心硬而通融我。』耶穌支持上帝在伊甸園訂立的一夫一妻制,當時只有「二人成為一體」。這乃是在上帝的新事物制度裡的標準;所以基督徒的組織在現今便將其付諸實行無疑是很適當的。——馬太福音19:3-8。
基督徒的婚姻在非洲正獲得很大的成功。雖然基督教國並沒有教導非洲人怎樣過基督徒的生活和抵抗破壞婚姻的道德墮落,耶和華的基督徒見證人卻提出充分證據表明基督徒的婚姻是成功的。他們正教導其他的非洲人怎樣從美滿的基督徒婚姻獲得快樂。他們都留意聽從聖經的這項訓示:「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上帝必要審判。」——希伯來書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