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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記得嗎?守望台1980年 | 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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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可能是在他的兒子押沙龍陰謀篡奪王位的時候。詩篇41篇提及一個心腹密友背叛大衛,這件事實支持以上的結論。大衛的私人顧問亞希多弗背叛他而加入押沙龍的陣營。——12/15,29,30頁。
● 什麼證明嬰兒也會復活?
據馬太福音2:17,18說,關於拉結為兒女哀哭的預言在希律吩咐人將伯利恆城中和附近兩歲以下的男嬰殺死時獲得應驗。(耶利米書31:15)這個預言接著說:「你禁止聲音不要哀哭,禁止眼目不要流淚,因你所作之工必有賞賜,他們必從列國歸回。』」(耶利米書31:16)唯獨藉著從死裡復活,被殺的嬰孩才能夠從希屋爾歸回,從而為因喪失他們而哀哭的母親帶來安慰。——1/1,18,19頁。
● 什麼將今日真正的基督徒標明出來?
他們彼此之間的愛心,公義正直的行為,作上帝名下的百姓,宣揚上帝的王國及在世界的政治事務和鬥爭中嚴守中立。——7/1,23,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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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情牽涉到別人的良心時守望台1980年 | 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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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情牽涉到別人的良心時
對於成功的人際關係,聖經含有無與倫比的優良勸告。一項傑出的指導方針是使徒保羅所寫的以下訓示:
「當有同樣的思想,同樣的愛心,要心志相同,思想一致,使我充滿喜樂。不要自私自利,也不要貪圖虛榮,只要謙卑,看別人比自己強;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立比書2:2-4,《新譯》。
在今日實踐這項勸告是一件頗具挑戰性的事。有人將1970年代稱為「『自我至上』的十年」。在這段時期中,許多人所最關心的是對自己的愛和自己的利益。
想取悅上帝的人可以怎樣表明他們將別人的利益置於自己的利益之先呢?他們特別可以藉著考慮一下自己的行為對別人的良心有什麼影響而這樣行。
請仔細留意以下聖經對於基督徒應邀到不信的人家裡吃飯時所提出的勸告:
「如果有不信的人邀請你們吃飯,你們也願意去,凡擺在你們面前的,都可以吃,不要為了良心的緣故問什麼。但是如果有人告訴你們:『這是獻過祭[給偶像]的食物。』那麼,為了那告訴你們的人,也為了良心的緣故,就不要吃,我說的良心,不是你的,而是他的。」——哥林多前書10:27-29,《新譯》。
關於基督徒對待信徒同工的方式,聖經提出類似的勸告:「不可因食物的緣故拆毀上帝的工作。一切都是潔淨的,但人若因食物[而跌倒],對他來說,這就是[有害的]事了。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或是什麼使你的弟兄跌倒的事,一律不要作才好。」(羅馬書14:20,21,《新譯》)顯然若可能傷害別人的良心,基督徒就應當甚至不做一件通常像吃某種食物一樣無可反對的事。
也許你在飲食方面的喜好並沒有在與你有接觸的人當中引起任何難題。可是,我們卻必須將以上提出的聖經原則也應用在生活的其他方面。例如請考慮一下髮型和衣著。上帝的道並沒有明確表示男子的頭髮應長到什麼程度。但這並不容許基督徒男子隨意將頭髮留到他們個人喜歡的任何長度。聖經問道:「你們的本性不也指示你們,男人若有長頭髮,便是他的羞辱嗎?」——哥林多前書11:14。
顯然,不同的人對於頭髮長到什麼程度才算是「長頭髮」懷有不同的看法。但是在這方面,與其作出硬性的規定,更有益的是將保羅的話所含的原則付諸實行:「我說的良心,不是你的,而是他的。」
在蓄鬚或穿著某種款式的衣服方面,同一的勸告也適用。在有些地區,人們仍然將蓄鬚視為社會中反叛分子的標誌。類似地,在某些地區中,一般人可能將某種類型的服式視為對自稱代表上帝的男女不適宜。在這方面考慮一下使徒保羅進一步提出的訓示會對我們頗有幫助。雖然保羅的訓示再次論及吃某些食物的問題,我們卻可以將他的勸告應用在可能使別人良心不安的任何生活事務上。使徒寫道:
「其實食物不能使我們親近上帝,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然而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這[隨意吃食物的]自由成了軟弱的人的跌腳石。……因此,基督已經為他死了的那軟弱的弟兄,就因你的知識[知道基督徒並沒有受到限制只能吃某些食物]而滅亡了。你們這樣得罪弟兄,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了。所以,如果食物使我的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再吃肉,免得使我的弟兄跌倒。」——哥林多前書8:8-13,《新譯》。
當考慮到自己的儀表或所穿的衣服時,一個想將聖經真理與鄰人分享的基督徒最好問問:當地的人認為聖經教師應當有怎樣的髮型和穿怎樣的衣服?你若不肯定,何不問問你小組中的一個長老或其他受人尊重的小組成員呢?既然這些人熟悉當地人士所接受的生活標準,他們會能夠向你提出有所幫助的建議,可是卻仍然尊重你個人的喜好。
饒有趣味地,聖經對於另一極端——過度敏感——也有提出勸告。我們讀到:
「吃的人不要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也不要批評吃的人,因為上帝已經接納他了。你是誰,竟然批評別人的家僕呢?他或站穩或跌倒,只和自己的主人有關;但他必定站穩,因為主能夠使他站穩。有人認為這日比那日好,也有人認為日日都是一樣;只要各人自己心意堅定就可以了。……這樣,你為什麼批評你的弟兄呢?為什麼又輕看你的弟兄呢?我們都要站在上帝的審判台前。」——羅馬書14:3-5,10,《新譯》。
所有想在生活上與聖經原則一致的人必須避免小氣易怒。在選擇例如食物,髮型和衣服一類的事上,沒有基督徒有權支配別人的生活,以個人的觀點代別人決定什麼是或不是極端。聖經補充說:「所以,我們不要再彼此批評了;倒要立定主意,決不作絆倒弟兄或使他跌倒的事。」——羅馬書14:13,《新譯》。
與本文起初所引的聖經勸告一致地,想取悅上帝的人不會「自私自利」或「貪圖虛榮」。他們不會表現自高自大,「自我至上」的態度;反之他們會表現「謙卑」將別人的利益視為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腓立比書2:2-4,《新譯》。
當在個人的儀表或其他類似的事上作決定時,基督徒應當考慮到別人的良心。他們若對於某種髮型或衣服款式存有懷疑,就應當避免採用,即使他們個人喜歡這種款式。他們也會避免吹毛求疵,妄圖強迫別人接受他們個人的標準。這是上帝所感示的勸告一致的:「所以,我們說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造就的事。」——羅馬書14:19,《新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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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一個新名稱』守望台1980年 | 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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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一個新名稱』
很多世紀以來,天主教和基督新教的各教派均採用「舊約」和「新約」這兩個名稱來描述聖經的希伯來文和希臘文部分。論到這件事,《國家天主教記事報》最近說:「『舊約』這名稱難免產生一種低劣和不合時宜的氣氛」,因此「需要一個新名稱」。
這是真的,因為上帝的道說:「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摩太後書3:16)因此聖經乃是一本完整的著作。它的訊息是首尾一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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