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看法如何?
朝聖——一種真正信心的表現嗎?
1973年五月九日,教皇保祿六世宣布1975年是一個聖年。有鑑於此,相信在那年約有二千五百萬的朝聖者及其他遊客會湧至羅馬。
朝聖者到羅馬一類的地方並非一件新事。事實上,在中世紀的時代,宗教朝聖極度流行。大批男女長途跋涉往那些他們相信上帝曾以某種方式顯示他能力的聖地。路途崎嶇、強盜襲擊以及異族敵對的危險均無法阻止他們前往朝聖。
可是,所有朝聖者都是誠懇的嗎?他們的行動都發自信心嗎?
《學校及家庭天主教百科全書》評論說:「在中世紀時代,虔敬的作家時常埋怨太多人去朝聖是為了尋求娛樂,規避責任或逃避單調的平常生活。……有些評論家認為朝聖已變成逍遙遊……其他則批評盲從及迷信在朝聖者的生活上明類地增加。他們覺得朝聖者尋求神奇的醫治和特別的物質利益多過尋求靈性的增長,而他們在途中更以鞭打自己一類的行為引起別人的反感。直至宗教改革的時候,很多誠懇的基督徒將朝聖視作一種只有很少屬靈價值的惡習。」
現今的朝聖能免去中世紀時代人們對這件事所作的非難嗎?現今的朝聖是一種真正信心的表現嗎?
一些朝聖地點
很多朝聖地點與傳統或傳說有關。試考慮幾個例證:
意大利的羅勒多所以成為一個著名的朝聖地點是因為它與空中旅程有關。傳說在1295年,耶穌的母親馬利亞所住過的房子由拿撒勒飛到羅勒多。基於這項傳說,教皇宣布羅勒多的聖母為飛行家的保護者。在1970年,於這項教皇宣布的五十周年紀念,大約有50,000個朝聖者湧入該市鎮(人口約有9,500)去慶祝這件事。
德國的安特公堡由於一座建於米迦勒山的教堂而著稱。這教堂築在一所供奉假神馬爾茲的廢廟之上。根據傳說,在那裡的一個山洞裡,有一條噴火的龍。這龍被認為對周圍地區有很大的損害,而且每星期都要吞吃人。為了保護自己避免龍的侵害,人們願建一座教堂去尊崇天使長米迦勒。後來這座建於米迦勒山上的教堂遂成為朝聖的地點。
德國的特列爾市以其遺跡聖物聞名於全世界虔誠的天主教徒當中。其中最著名的無疑是「聖服」。根據教會的傳統,這件袍服被認為是基督穿過的,由君士坦丁皇帝的母親夏蓮娜在一次往耶路撒冷朝聖期間所發現。夏蓮娜後來將其贈予特列爾的教堂。在1959年,據《新天主教百科全書》說,有1,700,000個朝聖者去參觀這「聖服」。教皇若望廿三世對這類朝聖大感興趣,他曾在教會大公會議的文告中提及它們。他將這件沒有線縫的袍服視作代表教會團結的象徵。
關於這件袍服,《新天主教百科全書》承認:「特列爾聲稱擁有基督那沒有線縫的外袍(Jn19、23),它被認為由聖母所織成,並由聖夏蓮娜發現。由於這城對近代羅馬及早期基督徒的重要性,它比其他大約20個類似的,聲稱更為人所接納……雖然最近的發掘(1943-54)指出在特列爾有一項與早期基督徒有關的救主遺跡存在,聖服的真確性卻不能以科學去證明。……可是,崇拜的禮儀與真確性的問題是分立的。崇拜是正當的,因為崇拜是通過這個象徵對基督而作的。」
你對前往觀看一個不能證明是真確的遺跡有什麼看法呢?即使遺跡是真確的,崇拜它是對的嗎?上帝和他的兒子會嘉許這樣的崇拜嗎?前往一些與傳說和無法證實的傳統有關的地點朝聖真的是信心的表現嗎?這是一種受上帝所嘉許的信心嗎?
蒙悅納的崇拜
關於蒙上帝悅納的崇拜,耶穌基督告訴一個撒瑪利亞婦人說:「婦人,你當信我,時候將到,你們拜父也不在這山上[基利心山],也不在耶路撒冷……但時候將到——事實上,如今就是了——真正的崇拜者會用心靈和真理拜父;這乃是父所要的那種崇拜者。天主是靈,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真理來崇拜。」——約翰福音4:21-24,天主教《耶路撒冷聖經》。
請留意崇拜的方式並非由個人去選擇或憑喜好去決定。凡是希望自己所作的崇拜蒙上帝悅納的人「必須用心靈和真理來崇拜。」既然如此,我們可以問,一個人的崇拜若基於顯形的東西或某個地點,他是否真的「用心靈」崇拜上帝呢?一個人若前往一處與傳說發生的事件有關的地點,也可說是以「真理」崇拜上帝嗎?因此,與朝聖有關的虔誠是否與上帝所要求的崇拜方式一致呢?它們豈不是反和一些與「用心靈和真理」崇拜上帝背道而馳的行為有關嗎?
傷殘己身又如何?
朝聖在中世紀被非難的原因之一是朝聖者故意傷殘己身。這仍是今日宗教朝聖的一個特色嗎?不錯,這種行為仍可在世界各地見到。
例如在德國的阿杜定,朝聖者有時將一些乾豆放在他們的長襪內,然後以他們的膝蓋四處爬行。他們這樣行使膝蓋流血而為自己招致極大的痛苦。
你以為上帝對這種傷殘己身的作為有什麼看法呢?他會嘉許這種行為而以之為信心的表現嗎?
在寫給歌羅西人的信中,受上帝感示的保羅批評若干與信心相背的行為。根據《耶路撒冷聖經》的譯文,保羅說:「你們若真的與基督同死而脫離了俗世的各種主張,為什麼仍讓這些規條管轄你們,像在世俗中仍活著一般?『不可拿這樣,不可嘗那樣,不可摸某樣東西』;所有這些禁規祇與那些用後毀滅的東西有關——一種人為道理及規條的範本!也許有人辯稱在其中或有真正的智慧,以其隨私意崇拜,自我屈辱並苦待身體;可是一旦身體開始反抗,它們便變成毫無用處了。」——歌羅西書2:20-23。
關於這段經文的最後一節,《耶路撒冷聖經》的注腳寫道:「照字面上的意思,這些事『並不以肉體的滿足為榮耀』:這可能意味它們在克制『肉體』方面並無真正的功效或『它們毫無價值而只能助長滿足肉體。』」
請留意「隨私意崇拜」,「自我屈辱」反「苦待身體」其實毫無價值。不錯,有些人在他們所行的事上是誠懇的。可是,有不少人豈不藉此試圖使人注意他們的虔誠嗎?他們豈不是都公開炫耀一種宗教行為,而這種行為豈不是時常引起旁觀者的反感嗎?
這與耶穌的勸誡大相逕庭:「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宗教行為行在別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否則就不能期望[從]天父那裡得到酬報。」(馬太福音6:1,《新美國聖經》)再者,公開展示宗教行為可說是驕傲的表現。這正是《天主教新美國聖經》所譯的歌羅西書2:23所表達的思想。「雖然在假裝虔誠,謙卑及克制身體方面,這些事表現某種智慧,它們主要的功用卻是縱容人的驕傲。」
牽涉到偶像崇拜嗎?
同時值得留意的是,偶像成為許多朝聖地點最吸引人的東西。在阿杜定,一個細小的馬利亞像(大約三呎三吋高),手抱嬰兒耶穌,受到人們的崇拜。很多神奇的醫治都被歸功於這朝聖地點的馬利亞。但我們可以問,如果馬利亞自己施行這些醫治,為什麼這等醫治並沒有由其他所有馬利亞像所施行呢?這豈非顯示人們將特別的力量歸於偶像本身嗎?這可符合使徒約翰的勸誡,「小子們哪,你們要自守,遠避偶像」嗎?——約翰一書5:21。
正如中世紀一般,今日的朝聖者仍懷著獲得醫治的希望前往各地。其中一處是法國的魯爾特。關於很多據云發生的神跡,《醫藥世界新聞》報導它們乃是「預謀的欺詐,有時它們受虛榮心所驅使,希望獲得名譽或金錢,或想證明醫學委員會無法查出欺詐。」
因此我們豈不是可以說,對中世紀宗教朝聖所作的批評對現今計劃在1975年往羅馬所作的朝聖同樣適用嗎?但更重要的是,這些與朝聖有關的崇拜豈不是跟哥林多後書5:7「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這項訓示背道而馳嗎?有鑑於此正如以往一般,今日的朝聖並不是一項信心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