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在上帝旨意中的快樂家庭
1.為了使他的家庭快樂,耶和華怎樣行?我們為什麼應當感謝他?(雅各書1:17)
耶和華上帝是『天上地上的各家都從他得名的父』。身為「快樂的上帝」,他知道怎樣使他的宇宙家庭也快樂。(以弗所書3:14,15;提摩太前書1:11,《新世》)他慷慨地照料他兒女的一切需要;像詩篇的執筆者一樣,我們無疑應當為此不斷感謝他:
「你們當曉得耶和華是上帝。我們是他造的,也是屬他的。我們是他的民,也是他草場的羊。……當感謝他,稱頌他的名。因為耶和華本為善;他的慈愛存到永遠,他的信實直到萬代。」——詩篇100:3-5。
2.上帝定意要人怎樣執行「生養眾多,遍滿地面」的命令?(哥林多前書7:10,11)
2 耶和華為地上的家庭作了一項極為仁愛的安排。當他吩咐我們的始祖「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時,他並不打算讓人以漫無秩序的方式如此行。反之他要人通過婚姻的榮譽安排如此行。每對夫婦——丈夫與妻子——會「成為一體」,他們會締結一項不受紛爭與離婚所破壞的永久結合,使他們能夠有一個穩固的基礎在上帝的樂園裡生育兒女及將其撫養成人。——創世記1:28;2:22-24。
3.耶穌怎樣證實婚姻的神聖?(哥林多前書6:18)
3 有一次邪惡的宗教領袖試圖用關於離婚的困難問題難倒耶穌,耶穌回答時證實上帝原本所作的婚姻安排是神聖的:
「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麼?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馬太福音19:4-9。
4.上帝對地球所訂的什麼旨意最後會完全實現?(以賽亞書45:12,18)
4 耶和華為地球預備了一個多麼光明的前途!既然人是『照著上帝的形像』造的,這意味到人類的所有家庭都會同樣地反映出上帝的品格。最後,整個地球會充滿一大群身心完美的男女,大家都是弟兄姊妹,都同聲讚美造物主上帝。(創世記1:27)這項旨意必定會完全實現!
5 可是,今日我們見到的情形卻與上帝原本要已婚的人享有的情形大異其趣。為什麼呢?因為人類不再反映出上帝的「形像」或品格了。特別在現今這「末世」,婚姻時常受不忠實和缺乏「親情」所破壞,結果離婚、家庭破裂、性病、未婚生子和墮胎等事大為流行。許多人均沒有聽從使徒保羅的明智忠告:
「人人要尊重婚姻的關係,夫婦必須忠實相待。上帝要審判那些放蕩和淫亂的人。」——希伯來書13:4,《現譯》;提摩太後書3:1-5。
6.我們可以怎樣對性與婚姻表現適當的尊重?(帖撒羅尼迦前書4:3-8)
6 今日我們可以怎樣對性和婚姻表現適當的尊重呢?藉著戒絕「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貪婪」,並且「披上新的品格,這品格正按照造它者[耶和華上帝]的形像,藉著正確的知識而更新。」——歌羅西書3:5-10,《新世》。
7.(甲)我們可以怎樣養成一個新品格?(以弗所書4:22-24)(乙)家庭可以採取什麼切合實際的步驟去加強家庭的團結?(腓立比書2:2-4)
7 對一切想享有快樂家庭生活的人來說,這個『新品格』均極為重要。藉著養成這個品格,家庭的各分子可以享有實踐聖經的婚姻原則所帶來的許多裨益。在這方面,保羅進一步所說的話也十分適用:
「身為上帝的選民,聖潔和蒙愛的,要按上憐憫的溫情、仁慈、謙卑、溫和與堅忍。要繼續彼此容忍,若有人對別人有不滿的理由,要彼此敏於寬恕。正如耶和華敏於寬恕你們,你們也要如此行。但是除此之外,要披上愛,因為這是完美的團結之鏈。」(歌羅西書3:12-14,《新世》)
不錯,愛是「完美的團結之鏈」,藉著家庭的所有分子都彼此關懷,在進食時和其他場合花點時間互相溝通,在消遣、假期和其他的有益活動上一同尋得樂趣,這種愛心便會在家庭裡養成。藉著自覺的努力,家庭的所有分子——成人和兒童——可以合力促成這種團結。這樣行可以導致一個協調一致的幸福家庭而帶來莫大的喜樂。正如保羅接著解釋,家庭裡每個人都應當盡一份力。
妻子的職責
8.(甲)妻子應當謹守什麼地位?為什麼?(彼得前書3:5,6)(乙)妻子可以怎樣贏得家人的敬愛和嘉許?
8 妻子們聽從保羅的勸告會得益不淺: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這在主裡面是相宜的。」(歌羅西書3:18)
這是與上帝原本所作的安排完全一致的,那便是,妻子要作丈夫的助手以補其不足。(創世記2:20)家裡若有兩個「頭」,彼此便會競爭角逐而造成不和。但是妻子若對丈夫和丈夫的決定表現深深的尊重,甚至不計較丈夫的短處,她便能夠對家庭的團結和幸福有莫大的貢獻。她若孜孜不倦地留意「觀察家務」,包括教導兒女在內,家人便會「稱她有福」,她的丈夫也會稱讚她。——以弗所書5:33;箴言31:10-31。
9.關於不信的配偶,聖經提出什麼勸告?(羅馬書12:17,18)
9 即使丈夫是個不信者,他仍然是妻子的「頭」。妻子成為信徒之後應當繼續留意履行妻予的職責,但卻懷著愛心對丈夫的福利比以前更表關懷,這樣才適合她身為一個基督徒賢內助的身份。(哥林多前書11:3)使徒彼得鼓勵妻子們養成「溫柔安靜的心」,說:
「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這正是因看見你們有貞潔的品行和敬[重]的心」(彼得前書3:1-4)
妻子若忠貞地繼續對不信的丈夫克盡婦道,即使丈夫反對她的宗教活動,她的忍耐可能在後來使丈夫受到感化而願意查考及接受「好消息」,無論如何,她的幼年兒女,只要他們表現順服,便會在她努力維持的家庭安排中被上帝視為「聖潔」。這項原則對於丈夫相信,妻子卻不信的家庭也同樣適用。——哥林多前書7:12-16。
丈夫的職責
10.丈夫應當怎樣待妻子?(箴言5:18)
10 丈夫們聽從保羅接著對歌羅西人提出的訓示會得到很大的酬報:
「做丈夫的,你們要愛妻子,別用苦慍的態度待她們。」(歌羅西書3:19,《新修》)
丈夫應當以仁愛體貼而非粗暴專橫的方式行使自己的首領職權。他會繼續「愛妻子」,留意「予他們以女性較弱的器皿所應受的尊重」,體恤妻子的感情氣質和女性的週期變化。(彼得前書3:7,《新世》)在作出家庭決定之前,他應當先與妻子商討過,並且懷著愛心考慮妻子的意見與願望。他應當時刻以妻子的最大福利為念,特別以妻子的靈性福利為然。
11.為什麼丈夫不應當苛待妻子?(哥林多前書11:3;馬太福音11:28,29)
11 在生活的所有方面,丈夫都應當繼續愛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在四福音裡我們從未讀過基督對教會懷著「苦慍的態度」,對嗎!丈夫也不應當苛待妻子。反之他們應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顧恤妻子像顧恤自己的身體一樣,因為兩者的確是『合為一體』的。——以弗所書5:25,28-30。
12.我們想兒女享有什麼光明的前途?(詩篇148:12,13)
12 但是我們的兒女又如何呢?兒女是我們所珍愛的,我們無疑想見到他們在上帝的地上樂園裡永遠與我們一起讚美耶和華。我們會在下一章看看我們可以怎樣幫助兒女達到這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