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道就是真理」
「認識自己的靈性需要的人快樂了」
毫無疑問,耶穌的說話中最為人所知的莫如《登山寶訓》。關於這點,雜誌編者羅蘭士很適當地評論說:「在人類行為的教訓方面,我們永遠無法發明比《登山寶訓》更好的方程式。」(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1971年一月四日)有人說得不錯,妻室里中沒有其他部分比愛也雙重!獲得更高的評價,可是卻更少受到實踐。
《登山寶訓》以所謂九種「至福」開始。所謂嗎?不錯,因為許多聖經譯本在《登山寶訓》的開頭譯成「有福」的希臘字是馬加利奧所(makaʹrios)這個字在多種現代譯本中被譯成「快樂」。(參看《今日英文譯本》,羅得漢氏的《顯明聖經》和《新世界譯本》。)被譯成「有福」的還有另外一個希臘字,即尤魯格杜斯(eulogetosʹ)。耶穌在他的《登山寶訓》一開頭便提及九種「幸福」或快樂。它們意味深長,因此需要深思熟慮才能體會所含全部意義。——馬太福音5:3-12。
我們應該留意到,耶穌所提及的這些幸福主要是對門徒說的;這些乃是毅然『負起受苦柱』跟從他的人。(馬太福音16:24)「既已坐下,門徒到他跟前來;他就開口教訓他們。」可是,看來也有許多其他的人在場聆聽,因為我們讀到,眾人都稀奇他的教訓。——馬太福音5:1,2;7:28,29。
關於第一種幸福,原文實際的意義是:「在靈性上貧乏的人有福了。」這裡譯成貧乏的希臘字含有很深意義。在希臘文中有兩個字都是「貧乏」之意。一個是比力格魯斯(penikhrosʹ)。它所指的是並非富有,且要以勞力為生的人。另一個字是博克浩斯(ptokhosʹ)它是指赤貧而一無所有的人,例如乞丐。耶穌用來論述第一福的正是這個字。這樣的人深知自己的貧困。因此《新世界譯本》的腳注(1950年,1963年版)說,「那些在靈性方面是乞丐的人。」中文《國語聖經》譯作:「虛心的人有福了。」因此,英文《新世界譯本》可以很適切地將耶穌的話譯成:「認識自己的靈性需要的人快樂了。」
耶穌稱這種人為快樂是什麼意思呢?馬加利奧斯有這個希臘字並不是僅指愉快、歡喜,好像樂在其中之意。反之,它含有深遠幸福的意味,因為上帝和耶穌基督都被稱為「快樂」。——提摩太前書1:11;6:15,《新世》。
被耶穌稱為快樂的人可以說在三方面享有快樂。他們現在就享受到相當程度的幸福。他們的幸福也在乎有快樂的前途、快樂的希望。最終他們也會實現那至高和完全的幸福。
一個人怎樣表明自己是個『靈性上的乞丐』,是個「認識自己的靈性需要」的人呢?為什麼我們可以說他因此就有福呢?表明這點的方法不止一種。其中之一是恆久依靠耶和華上帝。耶穌勸諭說:「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他們所求的東西之一是上帝的聖靈。耶穌說他的天父樂意賜聖靈給那些求他的人過於地上作父母的送禮物給兒女。獲得聖靈的人無疑在現今即可以稱為有福。——馬太福音7:7;路加福音11:13。
一個人既在『靈性上是乞丐』便不會是個物質至上主義者,因為物質主義者只關懷物質的需要和慾望。反之,耶穌所指的這種人深知『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上帝口裡所出的一切話。』(馬太福音4:4)因他會從別的事務,例如娛樂,撥出時間去研究上帝的道。他由研讀上帝之道所得的知識、信心和希望使他真正快樂。他的感覺像耶利米所說一般:「我得著你的言語,就當食物吃了;你的言語,是我心中的歡喜快樂。」(耶利米書15:16)他也表明自覺有屬靈的需要,藉著在小組的敘會中與基督徒同工交往以互相鼓勵、激發愛心、勉勵行善;這一切都會帶來幸福。——希伯來書10:23-25。
再者,認識自己的靈性需要的人也會深知自己的罪過與缺點。他有一個敏銳的良心。他體會到耶穌為了『世人的罪』而死,因此他會對贖價的安排懷具信心,根據基督的犧牲懇求上帝恕罪。(約翰福音1:29;馬太福音20:28;約翰一書1:9)因此他會享受到詩篇執筆者大衛所論及的幸福:「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詩篇32:1。
其次,認識自己的靈性需要的人會渴望將所學到的屬靈美事與別人分享。他們一有機會使這樣行,並且會從俗世活動中撥出時間如此行。將予人安慰的好消息帶給別人無疑會加添幸福,因為「施比受更為有福。」——使徒行傳20:35;以弗所書5:15,16。
我們必須根據耶穌在馬太福音5:3所說的話的意思去看路加在路加福音6:20所載耶穌的這句話:「貧窮的人有福了,因為上帝的國是你們的。」顯而易見地,『貧窮』是指自覺在靈性上有需要的人。路加在這裡顯然濃縮了關於幸福的話,正如他也減少了它們的數目,將九福只列出四福一般。——路加福音6:20-23。
由於耶穌的話主要是對他的跟從者而說,他也論及他們說:「因為天國是他們的。」耶穌後來對這批人說:「我將在我父的家裡,為你們預備地方。……我在那裡,叫你們也在那裡。」有這樣的前途或希望無疑是快樂的另一個理由。當他們實現這希望時,他們便會獲得至高無上的幸福。其他的經文指出他們的數目限定為144,000人。——約翰福音14:2,3;啟示錄14:1,3。
耶穌所說的幸福僅限於這麼少的一群人嗎?不,事實上,這項原則也可應用在無數的人身上。今日有一「大群」「另外的羊」也認識自己在靈性上的需要,而且正享受到這樣行所帶來的幸福。(啟示錄7:9;約翰福音10:16)他們也享有一個使他們現在便大為快樂的幸福前途與希望,即得以成為上帝王國治下的地上居民。在實現這個希望時,他們的幸福便達到完全的地步了。——馬太福音2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