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 一個小組長老的孩子若犯了嚴重的過錯,這是否會自動使父親失去作長老的資格?
一個弟兄未成年的兒子或女兒若招惹嚴重的麻煩,他並不會『自動失去作長老的資格』。在決定他是否具備資格時,我們必須考慮到事情所牽涉到的一切因素。
提多書1:6說長老應當「無可指摘」、「兒女都信主,也沒有人控告他們放蕩或不受約束。」《新譯》(可參閱提摩太前書3:4)耶和華見證人緊守這個標準。
有鑑於此,1984年3月1日的《守望台》指出,長老需要作出平衡的努力去照料家人、妻子和兒女在感情和靈性上的需要。一個男子若在這方面疏忽職責,就很可能會對妻子兒女產生不利的影響。孩子在靈性和管教方面的需要若得不著照顧,就可能在靈性上沒有進步而陷入嚴重的過犯中。這會使疏忽職守的父親失去在小組裡作受任命的長老的資格,因為正如提摩太前書3:5說:「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上帝的教會呢?」
1978年8月15日的《守望台》在31、32頁對這個問題作了較詳盡的討論。文章表明為什麼我們必須考慮到事情所牽涉的一切因素。例如一位長老經常與五個兒女研讀聖經,一同消遣及帶他們參加基督徒的聚會,並以其他正常的方式努力履行他作為基督徒父親的責任。四個兒女表現很好,但是一個兒子卻經常是難題,而且後來對罪屈膝。這並不一定會使父親失去作長老的資格,如果他仍然受小組所尊重的話。
小組可能知道一個弟兄已經在合理的範圍內盡了作基督徒父親的責任去照料家人,不論他有一個兒女抑或多個。因此一個孩子若變壞了,小組可能不會覺得這是父親的過錯。他們體會到加略人猶大和成為撒但的天使的變節墮落並不能歸咎於耶穌或耶和華。作長老的弟兄必須繼續受小組的深深尊重,使所有人都能夠接受他根據聖經提出的勸告,並且留意到他的品行所導致的良好結果而能夠效法他的信心。——希伯來書13:7。
◼ 既然血是在骨髓裡製造的,基督徒可以接受骨髓移植嗎?
醫生施行骨髓移植的方法大部分是藉著將若干骨髓從一個捐贈者(時常是近親)的骨中抽出,然後將其注射進病人體內。他們希望移植的骨髓會進入病人的骨腔中,並在後來發揮正當的機能。通常醫生會在危急的病例上(例如再生障礙性貧血或急性白血病)才考慮使用這種手術,因為醫生公認在預備病人接受骨髓移植及事後的治療方面牽涉到若干危險。
正如上述問題指出,紅血球是在若干骨骼,例如肋骨、胸骨和盤骨,的骨髓中形成的。因此我們可以了解,鑑於聖經禁止人吃血,基督徒是否能夠接受骨髓移植一事會引起問題。
聖經清楚表明上帝的僕人必須『禁戒血』。(使徒行傳15:28,29;申命記12:15,16)但是,既然紅血球來自紅色的骨髓,聖經是否將骨髓視為血呢?不然,事實上聖經談及動物的骨髓可以像其他肉類一般為人所吃。以賽亞書25:6說上帝會為他的百姓擺設筵席,席上包括「滿髓的肥甘」。普通的屠殺和放血程序永不會將所有血細胞均從骨髓中放盡。可是一旦牲畜的屍體放過血,身體的任何部分均可以吃,包括骨髓在內。
當然,用在骨髓移植方面的骨髓是來自活著的捐贈者的,抽出的骨髓可能含有一些血在內。因此,基督徒必須自行決定——在他看來——供移植之用的骨髓相當於肉抑或是未放過血的體素。除此之外,既然骨髓移植是器官移植的一種形式,我們應當從聖經考慮到屬人器官的移植一事。可參看《守望台》1980年9月15日刊「讀者來函」一欄。最後,湯麥士(D. E. Thomas)醫生在《哈里遜內科醫學原則》(1981年新版,138頁)中評論說,「差不多所有骨髓移植的病人均需要接受血小板輸血,」而且許多病人接受濃縮的紅血球。因此基督徒應當考慮到他若接受骨髓移植便需要面對其他什麼爭論。——箴言22:3。
雖然在這件事上個人需要作出決定,聖經對血和骨髓的評論應當能夠幫助當事人決定怎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