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治組織裡受任命的主管人
1.關於小組裡是否所有分子都是「長老」,彼得前書5:1-3引起了一些什麼問題?
大約在公元62年至64年之間,使徒彼得在他從米索不達美亞的巴比倫所寫的信中論及「長老」的問題。他說:「我這作長老,作基督受苦的見證,同享後來所要顯現之榮耀的,勸你們中間與我同作長老的人。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上帝的群羊,按著上帝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彼得前書5:1-3)如果「上帝的群羊」全部都是「長老」,彼得又怎能談及『在你們中間作長老』呢?再者,若是如此彼得又怎能談及「長老」們「照管」上帝的群羊呢?如果所有的羊都是「長老」,因此都是牧人,他們又怎能『牧養上帝的群羊』呢?
2.為什麼彼得在信中對其說話的人必然是正式任命的「長老」?耶路撒冷的小組在公元33年五旬節開始時有多少「長老」?
2 使徒彼得說他與他在信中對其說話的人「同作長老」。既然如此,彼得若是個正式任命的「長老」,他對之說話的人也是正式任命的「長老」,耶穌基督的使徒無疑應該是正式任命的「長老」。因此,當基督教會在公元33年的五旬節建立時,它有十二個正式任命的「長老」,即耶穌基督的十二使徒。(使徒行傳1:13至2:37)所有這些使徒都像彼得一樣是「基督受苦的見證,」因為從耶穌受浸到他升天的一段時期,這些人一直跟隨在他左右。(使徒行傳1:21,22;彼得前書5:1)身為正式任命的「長老」,這些使徒從公元33年的五旬節開始一直「勞苦傳道教導人」。——提摩太前書5:17;使徒行傳2:37-42;4:33;可與約翰二書1及約翰三書1比較。
「長老」——如何設立
3.(甲)十二個使徒怎樣被立為「長老」?(乙)根據使徒行傳第十四章的記載,我們從什麼事上可以獲悉其他小組的「長老」是怎樣設立的?
3 耶穌基督的十一個忠心使徒在成為耶穌的門徒一年多之後才被他立為使徒。(約翰福音1:35至2:2;馬太福音4:12-22;10:1-4;路加福音6:12-16)因此他們由於被耶穌所任命而成為「長老」。後來第十二個使徒馬提亞在耶穌升天之後以搖籤的方式被選,所以他並不是由人所任命的。(使徒行傳1:15-26)後來耶路撒冷小組中的「長老」以及在公元33年的五旬節之後建立的其他小組的「長老」又是怎樣設立的呢?使徒行傳第十四章的記載向我們透露出來。在使徒保羅的第一次海外傳道旅行中,他和巴拿巴走遍小亞細亞各地,遠至特庇、以哥念、路司得和彼西底的安提阿,並在當地建立了小組。他們在歸途上回去探訪這些新建立的小組。
4.在保羅和巴拿巴回去探訪的各小組中,「長老」是怎樣設立的?這種方法怎樣與神治的原則一致?
4 這些新近建立的小組怎樣獲得他們的「長老」呢?使徒行傳14:22,23告訴我們,說保羅和巴拿巴「堅固門徒的心,勸他們恆守所信的道,又說:『我們進入上帝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二人在各教會中選立了長老,又禁食禱告,就把他們交託所信的主[耶和華]。」所以,顯然、各小組並沒有由其中的分子以投票或選舉的方式自行設立「長老」。他們設立「長老」的方式不能稱為一種「民主」方法。保羅被耶穌基督選立為使徒,他和巴拿巴從安提阿被派出作海外傳道旅行乃是奉上帝的聖靈所差遣。因此他們在各小組任命「長老」的方式是神治的。——使徒行傳13:1-4。
5.保羅寫信吩咐提多在革哩底的各小組中怎樣行?提多必須遵守什麼條件?
5 若干年後,大約在公元61年至64年之間,保羅從他在羅馬所受的第一次監禁獲釋之後,他寫了一封信給當時留在革哩底島的同工提多。保羅說:「我從前留你在革哩底,是要你將那沒有辦完的事都辦整齊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設立長老。」(提多書1:5)然後保羅列出被立為「長老」的人必須符合什麼條件,說:「若有無可指責的人,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兒女也是信主的,沒有人告他們是放蕩不服約束的,就可以設立。監督既是上帝的管家,必須無可指責、不任性、不暴躁、不因酒滋事、不打人、不貪無義之財、樂意接待遠人、好善、莊重、公平、聖潔、自持、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就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又能把爭辯的人駁倒了。」——提多書1:6-9。
6.在此保羅怎樣運用「長老」和「監督」兩詞?他的話怎樣表明這點?
6 既然保羅首先討論被立為「長老」的人所須具備的條件,然後接著說『監督必須無可指責』等等,他表明「長老」同時也是「監督」(希臘文e·piʹsko·pos,以辟斯高普斯)。因此當提多在小組中設立「長老」時,他同時任命他們為監督。在此保羅將「長老」和「監督」兩詞當作可以彼此交替的同義字來使用。因此監督必須是個「長老」,「長老」則必須履行監督的職責。保羅曾在米利都表明這點。
7.保羅從米利都打發人往以弗所召誰到他那裡?他吩咐他們怎樣行?
7 我們讀到:「保羅從米利都打發人往以弗所去,請教會的長老來。他們來了,保羅就說:『……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希臘文,以辟其斯高普斯]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上帝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兒子的]血所買來的。』」——使徒行傳20:17-28。
8.探訪保羅的人是怎樣被立為「長老」的?他們有義務對弟兄作什麼服務?他們主要對誰負責?
8 從這段話看來,「長老」並不是以任何民主的選舉或投票方式設立而是由上帝的聖靈通過一切小組的顯形治理機構所任命的。由於被立為「長老」,他們同時被任命為「監督」;監督的職責使他們有義務要牧養上帝的群羊,上帝的教會。他們主要是對偉大的牧者耶和華上帝而非對治理機構負責。(彼得前書2:25;以賽亞書53:6)保羅對以弗所的「長老」們所說的話與使徒彼得吩咐『你們中間作長老的人』牧養上帝的群羊的訓示完全一致。——彼得前書5:1,2。
監督與助理僕人
9.(甲)在選人接替不忠的猶大所空出的職位方面,聖經怎樣表示使徒們是「監督」?(乙)耶路撒冷的小組在公元33年的五旬節建立時有多少「監督」?
9 使徒彼得和其他十一個使徒不但是「長老」,同時也是「監督」。彼得向耶路撒冷的小組建議選人接替不忠的使徒猶大所空出的職位時很清楚表明這點。彼得引用詩篇109:8的話去支持他的建議,說:「因為詩篇書上有記著說,……『願別人取得他監督的職分。』」(使徒行傳1:20,《新修》)希臘文的《七十人譯本》將「監督的職分」一詞的希伯來字譯成希臘文的以辟斯高比(e·pi·sko·peʹ),而這字的意思便是監督(希臘文以辟斯高普斯)的職位。因此按理說來,使徒的職分便是監督的職分,而使徒則是耶穌基督所任命的監督。由於這緣故,在公元33年五旬節那天,耶路撒冷城中由大約一百二十個門徒構成的小組有十二個監督。(使徒行傳1:15至2:43)後來由於小組的擴增,上帝任命了更多「長老」去協助使徒照料他的群羊,於是小組裡就不只有十二個監督了。
10.(甲)當保羅從米利都派人往以弗所時,以弗所的小組受到怎樣的督導?(乙)據腓立比書1:1透露,腓立比的小組怎樣受到照料?
10 五旬節之後大約二十三年,當保羅在上耶路撒冷的途上於米利都暫作逗留時,鄰近的以弗所小組有好幾個監督,因為保羅召去見他的「長老」全都是監督。(使徒行傳20:17-28)四五年後,馬其頓腓立比的小組也有若干個監督和若干個助理僕人作為監督的助手。因此保羅在他從羅馬寫給該地小組的信中說:「基督耶穌的僕人保羅和提摩太,寫信給凡住腓立比,在基督耶穌裡的眾聖徒和諸位監督[以辟斯高普斯],諸位執事[助理僕人,希臘文戴亞告努斯]。」——腓立比書1:1。
11.從腓立比小組的情形看來,其他所有具備足夠人才的小組均會有多少主管人而與後來的「主教」制度不同?
11 這節經文清楚表明腓立比的小組擁有不只一個監督和不只一個助理僕人(戴亞告努斯)。第一世紀的其他所有基督徒小組,只要有足夠的人才去擔任監督和助理僕人之職,無疑也有不只一個監督和助理僕人。直至十二使徒去世之後情形才發生改變,結果變成由一位監督管理一個小組或某個地區中的若干小組。a
「長老團」
12.據提摩太前書4:14透露,小組的全體「長老」共同構成什麼?他們在地位方面有高低之分嗎?
12 小組裡的全體長老共同構成一個「長老團」(《新世》)或「一群長老」(《新英文聖經》),正如使徒保羅在提摩太前書4:14所提及的一般。(可與路加福音22:6與使徒行傳22:5所提及的「眾長老」[或「長老之會」《新世》]比較)這個「長老團[或,之會]」的成員都是平等的,都擁有同樣的地位而沒有一個是小組中最重要、地位最高或權力最大的分子。每一分子都樂於分擔督導和牧養整個小組的責任。
13.據提摩太前書3:1指出,有志向的人想成為什麼和做什麼?
13 既然如此,使徒保羅在提摩太前書3:1所寫的話是什麼意思呢?他對提摩太說:「人若想要得監督[希臘文以辟高斯高比]的職分,就是羨慕善工。」他的意思並不是說懷有這種願望的基督徒想在小組裡成為唯一的監督和最重要、責任最重、地位最高和權力最大的人,相當於基督教國裡的主教統轄一個擁有若干間教堂的地區(主教區)一般。(提摩太前書3:1)反之渴望獲得監督之職的人只是想與小組裡的其他監督一同分擔照料小組的屬靈狀況的責任,在靈性上餵養小組及在敬拜耶和華方面予以適當的指引。他會努力達到使徒保羅接著在提摩太前書3:2-7為作監督的人所訂的條件;這些條件與保羅在提多書1:6-9所列出的類似。這些條件證明他的確「羨慕善工」。
14.(甲)「長老團」需要有什麼去主持他們的會議?他們怎樣解決這項需要?(乙)「長老團」的成員會持有長老之職多久?為什麼?
14 當然,在這樣一個小組的「長老團」或「長老之會」中必須有一位主席去主持「長老團」的會議。聖經並沒有表明長老團的分子以什麼方式被任命為主席。主席的職位並不是永久的,反之很可能只屬於暫時性質而由「長老團」中所有地位相等的分子輪流擔任。一個長老擔任主席期滿之後會將主席的職位讓給下位長老,但是他並不會失去「長老」或「監督」之職。他仍然是「長老團」的成員。「長老團」的分子並不是由小組每隔相當時候以民主方式選舉出來的,反之他們的神治任命來自治理機構的,只要他們一日忠於職守,他們便可以繼續持有「長老」的職位。
15.(甲)為什麼在小組裡沒有助理監督或助理長老?(乙)戴亞告努斯這個希臘字的基本意思是什麼?這個字的含意廣泛到什麼程度?
15 小組裡並沒有助理監督或助理長者。一個人要不是就被任命為監督,不然就完全不是監督。協助監督料理小組中並不特別具有屬靈性質的事務的人則被任命為「助理僕人」(希臘文戴亞告努斯)使徒保羅在提摩太前書3:8-10,12,13將這些「助理僕人」必須具備的條件詳列出來。「執事」一詞乃是譯自希臘文的戴亞告努斯一字,意思其實是僕人。「僕人」,「執事」或「用人」(希臘文戴亞告努斯;英文minister)一詞可以含有很廣泛的意思。因此當使徒保羅談及我們是「新約的執事」、「上帝的用人」或「基督的僕人」時,他的意思並不是說他和他的同工是小組裡協助「長老」或「監督」的「助理僕人」。(哥林多後書3:6;6:4;11:23)可是,這些助理的辦事人可以同時在一種較大的責任上是「僕人」,即為上帝、基督和上帝的道服務的傳道員或僕人。——使徒行傳6:4。
16.第一世紀的基督徒必須從事什麼公開的工作?在他們的長老、監督和助理僕人領導之下,他們將這件工作執行到什麼程度?
16 環境不容許我們在現今對第一世紀使徒時代基督教會的神治組織結構作進一步的探討。當時基督教會所負的責任之一是要推行一項大規模的公開工作。什麼工作呢?執行耶穌的這項命令:「這王國的好消息要傳遍為人所居的大地,對萬民作一個見證」以及「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馬太福音24:14,《新世》28:19,20)他們在小組的「長老」、監督和助理僕人協助、指引和領導之下執行這件工作。甚至在耶路撒冷未於公元70年遭受毀滅之前,「這王國的好消息」已傳遍了羅馬帝國內外,以致使徒保羅可以從羅馬的監獄中寫道:「這福音就是你們所聽過的,也是傳與普天下萬人聽的。」(歌羅西書1:2,23)當日的神治組織全力推行這件工作。這是我們今日應當效法的一個榜樣。
二十世紀的神治組織
17.1884年的《守望台》將上帝的聖徒所組成的天國稱為什麼?但當時這些聖徒在地上的顯形組織受什麼方式所管理?
17 上文所引的主耶穌基督的命令在今日仍然有效;自從耶和華上帝在外邦人的日期於1914年結束時將耶穌的彌賽亞王國建立起來,這個命令更急需執行。因此我們很想知道,現代獻了身、受了浸的基督徒既在執行這項命令,他們的組織是否與第一世紀使徒時代的規範一致。《錫安的守望台》在1884年八月刊第7頁說:「與此剛相反,聖徒的王國是個神治國;這國會統治世界(當其缺陷與復興時期),不論世界是否同意或贊成。」可是,以地上聖徒的組織而言,當時耶穌基督這些獻了身、受了浸的門徒在地上的顯形組織大部分受一種會眾統治的方式所管理。他們的各小組設有長老和執事,而這些則由小組裡獻了身、受了浸的分子至少每年一次以民主的投票方式選舉出來。這種程序是按照他們當時對使徒行傳14:23的了解制訂出來的。b
18.1895年發表的文章「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討論小組揀選什麼主管人?這篇文章將這些主管人當作與什麼同義?
18 例如《錫安的守望台》在1895年十一月十五日刊發表了一篇題名為「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根據哥林多前書14:40)的主要文章。這篇文章討論獻了身、受了浸的基督徒的小組所設立的主管人,文中的次標題包括「早期教會的秩序」,「今日秩序也屬必需,」「使徒的訓示」,「揀選長老的場合」,「長老的資格」等。在最後一個標題之下,該篇文章引用提摩太前書3:1-7說:「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羨慕善工[我們能為基督的身體所作的任何服務都是善工。]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等。顯然該篇文章把「長老」和「監督」當作同義字來用。——也可參看《錫安的守望台》,1896年一月十五日刊第24頁所提出的「答覆」——「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一文。
19.(甲)選舉長老和執事的這種方法怎樣在1932年十月五日終止?(乙)直至那時,真正的基督徒已成就了什麼工作及採納了什麼名字?
19 由小組選立長老和執事的方法繼續到1932年十月五日;當時紐約的小組決議請求治理機構為小組任命一個「工作指導員」,這位主管人會有一個由小組選出的委員會去協助他。世界各地的小組均紛紛步此後塵。(見《守望台》1932年十月十五日刊319頁「決議」的「標題」之下)可是,直至那時他們均一直致力於推行一項宣揚耶和華的聖名和他那業已建立的王國的龐大運動。再者,把像麥子般的王國後嗣的餘民召集起來的「收割」工作已大部分完成了。同時在1931年七月廿六日,這些王國後嗣所構成的小組開始採納「耶和華見證人」這個名字。(以賽亞書43:10-12)——見馬太福音13:24-30,37-43。
20.(甲)這項經過修改的安排怎樣在1938年結束?(乙)工作部與治理機構具有什麼關係?
20 耶和華見證人小組這項經過修改的安排從1932年十月延續到1938年。那一年《守望台》在六月一日和十五日刊發表了一篇分為兩部的文章,題名為「組織」。這篇文章將小組的神治組織結構規劃出來。在此之後小組的一切主管人均會由總部的治理機構所任命。治理機構並不是守望台社的工作部,因為治理機構的事務並不僅限於指揮傳道員向人宣揚上帝的王國。反之治理機構運用工作部和其他部門指導世界各地工作的進行。
21.(甲)今日在小組中誰擔任主席?他的職責如何?(乙)當主席之職轉由長老團的另一分子擔任時,原本擔任主席的人又如何?
21 今日在耶和華見證人的小組中通常有一位組務僕人。他是小組的主持人,或主席負責指揮小組的分子所從事的傳道和教人工作。根據聖經指示,他一方面是個「長老」,同時也是監督。過了相當時間之後,他所持有的主席之職會由「長老團」的另一位分子輪任;但他仍然是長老團的成員,並且會被授予適當的職責。
22.助理組務僕人和聖經研究僕人的職責與地位如何?小組的司法委員會由誰組成?
22 小組裡也有一位助理組務僕人,他在組務僕人無法擔任主席時隨時可以補上。根據聖經的規定,他並不是一個助理監督,反之他也是監督和「長老」。由於在感興趣的人家裡主持聖經是一件很重大的工作,小組裡設有一位聖經研究僕人。既然聖經規定監督必須「善於教導」,並且「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這位聖經研究僕人也必須是個監督和「長老」。(提摩太前書3:1,2;提多書1:5-9)這三位僕人構成一個司法委員會去處理重大的屬靈事項。
23.小組裡的其他什麼人也是「長老」和「監督」?為什麼?
23 此外還有《守望台》研究班僕人和神治傳道訓練班僕人。由於他們的職責性質與教人和傳道有密切關係,他們也應該是「善於教導」的「長老」和監督。
24.目前小組裡還有其他什麼部門?按照聖經,在這些部門服務的人持有什麼職位?
24 今日由於社方印製鉅量的聖經研究輔助讀物以及人們對這些書刊的廣泛需求,小組裡設有雜誌-區域和書籍部門。此外,小組所收到的捐款和付出的開支也必須存有適當的帳目。但是既然這些事與小組純粹屬靈的事務並無直接關係。雜誌-區域僕人、書籍僕人和會計僕人的工作相當於使徒時代委派給「助理僕人」的職責。
25.誰作「周遊監督」?按照聖經,他們持有什麼職位?
25 今日也有稱為「周遊監督」的人探訪各環和各區的小組。這些人被任命為「環務僕人」和「區務僕人」。由於他們所負的職責,他們也必須被視為「長老」。
26.(甲)在這些名稱之下,誰正執行他們的職責?但這是一個擁有銜頭的教士階級嗎?(乙)今日什麼工作正在執行?耶和華見證人在什麼方面所作的努力贏得了上帝的祝福?
26 因此今日在這些名稱之下,「長老」、監督和助理僕人正執行他們的職責。這些主管人並不是一個擁有銜頭的教士階級。反之,由於他們所作的督導、牧養、領導和幫助,小組的分子現在正和平團結地敬拜耶和華上帝;他們正趁末日尚未臨到世上的民主國家、共產政權和這個事物制度的其他部分之前努力從事使人作基督門徒的工作及將上帝的王國拯救人類的好消息傳遍天下。耶和華的基督徒見證人在組織、崇拜和活動方面力求符合神治的原則,他們的努力贏得了耶和華的祝福而大為興旺。願一切榮耀和讚美均通過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永遠歸於偉大的神皇耶和華。
[腳注]
a 例如請讀讀J. D. Douglas所編的《新聖經辭典》(英文)158頁在「主教」(許多譯本均將以辟斯高普斯一字譯作「主教」)的標題之下所作的簡短評論:「在使徒時代的教會作家中,唯有伊納修斯才堅決主張主教專政制度,甚至他也從未說過這種制度是上帝所設立的——若有這樣的論據可供他運用,就可以產生決定作用了。耶隆在評論提多書1:5時指出,由一位主教持有最高地位的制度其實『來自習俗而非自主實際規定』,目的是要防止教會分裂。看來很可能主教專政的制度是當某個才幹出眾的人在長老主教團中取得永久主席之職時才開始於當地教會中出現。」
b 見1904年出版的《新受造物》(英文)題名為「新受造物中的秩序與紀律」的第六課,276-27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