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年老及病弱的人表現體貼
在很久以前耶和華上帝已教導他的百姓應該如何對待年老和陷在困境中的人。他吩咐他們說:「在白髮的人面前你要站起來,也要尊敬老人,又要敬畏你的上帝。我是耶和華。」「藐視鄰舍的,這人有罪;憐憫貧窮的,這人有福。」(利未記19:32;箴言14:21)耶和華囑咐人要尊重聾子和盲人。他同時規定他的百姓每隔三年便要將一切產品的十分之一捐給城內的利未人,寄居的異鄉人,孤兒和寡婦。——利未記19:14;申命記14:28,29。
早期基督徒所表現的體貼
耶穌和他的使徒亦同樣地吩咐基督徒要對年老和病弱貧苦的人表現體貼。耶穌責備偽善的法利賽人說:「上帝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你們倒說,『無論何人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供獻,」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這就是你們藉著遺傳廢了上帝的誡命。」(馬太福音15:4-6)由於將耶和華的命令置諸不理,這些法利賽人從上帝獲得一項不利的判決。正如耶穌指出,上帝已將他的王國從他們面前取去而轉交給一群產生正當的工作果實的人。
這些正當的工作果實之一便是以切合實際的方式表現弟兄的友愛。使徒約翰曾強調這點說:「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上帝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約翰一書3:17,18)「世上財物」並不單指錢而言;這亦包括食物,衣服和居所。基督徒必須樂意將這些東西與亟待救濟的弟兄分享。
耶穌的門徒雅各亦強調這一點,並且把對人作物質上的資助一事與我們對上帝的崇拜直接聯繫起來,說:「在上帝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麼?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的去罷,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什麼益處呢?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各書1:27;2:14-17。
早期的基督徒均努力以有價值的工作來證明他們的信心。這些工作也包括照顧老弱貧苦的人在內。例如當時在耶路撒冷的基督徒當中有些貧窮而孤苦無靠的寡婦。在使徒的指揮之下這些窮苦的基督徒由當地的小組負責供給他們每日的飲食費用。雖然他們並不將這種照顧貧苦寡婦的事視為比傳揚和教導人認識上帝的道的工作更重要,但也認為它是一項「需要的事。」由於對這件事和傳道工作均予以適當的照料他們贏得了耶和華的祝福,「在耶路撒冷門徒數目加增的甚多。」——使徒行傳6:1-7。
當一個地方的基督徒遭遇患難而亟待救濟時,其他地方的基督徒小組通常會捐出急需的救濟品。在馬其頓的小組雖然本身很貧窮,但卻再三要求將他們所擁有的微薄資財與其他困苦的弟兄分享。(哥林多後書8:1-9,15)我們並不需要擁有大量的財物才能將自己所有與別人分享。你若想得著施與的快樂,你只需自願將手頭上的東西與別人分享就行了。早期的基督徒便甘心樂意地如此行。他們的互愛與團結在許多方面都與一個大家庭相似。事實上當保羅指示提摩太如何在以弗所負起監督的職責時,他便表明小組的各份子之間存有一種與家人類似的關係;他說:「不可嚴責老年人。只要勸他如同父親,勸少年人如同弟兄,勸老年婦女如同母親,勸少年婦女如同姐妹,總要清清潔潔的。」換句話說,他們必須彼此體貼敬重。——提摩太前書5:1,2。
鑑於小組各份子之間的這種親密的關係,以弗所若有一個年老的基督徒寡婦變成赤貧而無法維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時,提摩太應該怎麼辦呢?保羅在聖靈的感示下吩咐他說:「要尊敬那真為寡婦的。若寡婦有兒女,或有孫子孫女,便叫他們先在自己家中學著行孝,報答親恩,因為這在上帝面前是可悅納的。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信主的婦女若家中有寡婦[例如寡居的母親或祖母],自己就當救濟他們,不可累著教會,好使教會能救濟那真無倚靠的寡婦。」——提摩太前書5:3,4,8,16。
在此保羅應用兒女必須孝敬父母的原則表明這包括在必要時維持這些親屬的生活的責任。多年來勞苦養育家人,但後來卻變得衰老嬴弱而無法維持自己生活的父母和祖父母均有權要求子女在物質方面照顧他們。當然維持一個需人照料的年邁父母需要花費一些本可以用來做事奉上帝的其他工作的時間,財物和精力,但是基督徒絕不可學法利賽人一樣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供獻。」
將年老的父母接在家裡同住以便親自照顧會遠較將父母安置在一些不能給予他們屬靈的勉勵和慰藉的地方與世俗人共處好得多。耶穌對於將他那顯然是寡婦的母親安置在一個基督徒的家庭中受人看顧的好處知道得很清楚。他被釘在受苦柱上時,「耶穌見母親和他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他母親說:『婦人,看!你的兒子!』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從此那門徒就接她到自己家裡去了。」對馬利亞交給身為基督徒的約翰照顧會遠比交給她那些當時尚不信的兒女看顧好得多。雖然身為使徒,約翰並沒有因為負有其他急待履行的義務就拒絕負起這項榮譽的責任。——約翰福音19:26,27。
但是負有監督職責的提摩太應該怎樣處理一個赤貧而孤苦無靠的老年基督徒寡婦呢?保羅寫道:「那獨居無靠真為寡婦的是仰賴上帝晝夜不住的祈求禱告,但那好宴樂的寡婦正活著的時候也是死的。這些事你要囑咐他們,叫他們無可指責。寡婦記在冊子上必須年紀到六十歲,從來只作一個丈夫的妻子,又有行善的名聲,就如養育兒女,接待遠人,洗聖徒的腳,救濟遭難的人,竭力行各樣的善事。」(提摩太前書5:5-7,9,10)這些孤苦無靠的真正寡婦的祈求藉著基督徒的組織而得以實現。不過保羅明智地訂下若干條件,人必須符合這些條件才能經常從組織獲得救濟。早期的基督徒並不像今日基督教國的傳教士一般企圖以救濟品吸引信徒,結果造成了一大堆「吃教的基督徒。」當時的寡婦必須具有好行善的名聲才有資格被記在小組的救濟名冊上。
在今日表現體貼
鑑於聖經對此事所作的訓示,每個真正的基督徒都應該認真將其考慮一下。對年老和病弱的人表現體貼仍然是純真的崇拜中一項重要和必須的義務。正如保羅所預言,今日有許多人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忤逆不忠和「無親情。」(提摩太後書3:2,3)我們絕不可墮入這種情況中。基督徒不應該僅是為了避免在家中照顧年老的父母或祖父母的麻煩便把他們送到養老院之類的機構裡。耶和華上帝說:「你要聽從生你的父親,你母親老了也不可藐視他。」「虐待父親,攆出母親的是貽羞致辱之子。」(箴言23:22;19:26)有時可能由於安全或疾病的緣故人不得不將一個年老的親人安置在療養院或適宜的機構裡,但是基督徒不會急不及待地採取這樣的行動。若能夠安排的話,幫助一個年邁體弱的父母持守基督徒的忠誠的最好地方便是一個基督徒的家庭。貧苦和病弱的父母有權享受這種權利。
在許多國家裡年老的父母仍然保持一家之主的權威直至去世之日為止。兒孫時常與父母同住在一起。在另外一些國家裡,結了婚的兒女則按照習俗離開父母在外建立自己的家庭。在某些國家中政府為年老的人訂有法律保障他們的社會安全。年老益金,養老金和儲蓄可能使年邁的父母或祖父母有力量維持自己的生活。但這種收入若不足以致一位年老的親人在生活上發生困難的話,作兒女的基督徒便應該毫不遲疑地以物質孝敬父母和遵照保羅在提摩太前書5:4,8,16所作的忠告而行。
這並不是說父母應該任意耗費他們的資財而一心以為他們可以隨時向兒女要求物質的供養。保羅同時亦說,「兒女不該為父母積財,父母該為兒女積財。」(哥林多後書12:14)在正常的情況之下許多父母都擁有他們自己的房屋,財產和經常的收入而足以養老。若是如此年老的父母便不需成為兒女的一個負擔。不過,父母若在經濟上遭遇困難或需要幫補時,作兒女的基督徒會很高興予以援手。有時年老的人因體衰而不能做某些工作,兒女亦應該予以幫助。愛會促使我們體貼別人。
今日基督徒小組中的監督必須隨時留意關懷小組裡年老病弱的人的生活情況。小組的各份子亦必須留意對一些貧苦,年老,鰥寡,失明,跛瘸,臥病在床或住在郊外的養老院中的基督徒表現仁慈的關懷。你若是一個監督的話,請問問自己:我有隨時通知小組有什麼弟兄姐妹生病或遭遇困難嗎?由於我經常作這種宣布,小組是否已養成隨時告訴我誰有困難的良好習慣呢?我有沒有勉勵和囑咐一些在「今世富足的[基督徒」……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捨,樂意供給人」呢?(提摩太前書6:17,18)請記得,耶和華為什麼唾棄「以色列的牧人」,因為他說:「瘦弱的你們沒有養壯,有病的你們沒有醫治,受傷的你們沒有纏裹,被逐的你們沒有領回,失喪的你們沒有尋找。」(以西結書34:4)看顧上帝的羊群除了經常予以靈性上的幫助之外有時亦可能需要予以物質上的援助。小組中若有人貧苦待援的話,小組委員會可以依據保羅在提摩太前書5:3-16所作的忠告決定小組應該採取什麼救濟方法。
當然,在發生緊急的意外時,基督徒並不需要等到小組正式採取行動之後才對一個急待援助的弟兄伸出援手。與別人分享自己所有乃是你個人的權利和一種表現基督徒的愛心的行為。當然這並不是說與別人分享物質的東西乃是表現體貼的唯一方法。你亦可以藉著探視患病,年老和陷於困境中的人而表現對別人的體貼。請問一問你自己:我的小組裡有沒有人患病而需要人幫助他購物,打掃或洗熨衣服呢?我是否隨時留意在往小組參加聚會和往外地參加大會時邀請年老或貧窮的人同行呢?我的小組裡有沒有瞎眼或視力衰退的弟兄我可以為其誦讀呢?我可以將個人的聖經研究安排為在這樣的人的面前念讀出來嗎?我上一次去探訪這位或那位臥病在床或遭遇困難的基督徒是在多久以前呢?
仁愛地照顧幫助年邁和困苦的人所帶來的結果表明耶和華的確祝福這種體貼的行為。有一個姐妹每星期日特別早起駕車到一個相當遠的地方接一位年老的寡婦一同出外從事見證工作,參加聚會和購買各種必需品。在另一個小組中當一個與年邁的母親同住的中年婦人最近病倒時,小組中的弟兄姐妹紛紛到這位姐妹家裡為她打掃,購物和做其他的家務。這位衷心感激的病人不禁嘆道:「我以前不知道我有這麼多弟兄姐妹愛我!我必定要鞠躬盡瘁報答耶和華!」再看看另一個寡居的基督徒和她的兩個女兒的遭遇。這家人在搬到一個新地方之後不久,母親便逝世了。誰看顧兩個孤兒呢?該地小組的監督深知這兩個十餘歲的少女需要一個基督徒家庭的教養,於是遂將她們接到自己家裡住。在另外一個例子裡,一個忠心的年老姐妹陷入極困苦的情況中,一個新近獻身的基督徒家庭將她接回家裡仁愛地照顧她一段很長的時間。這些例子證明今日的基督徒仍然將雅各的話付諸實行,「在上帝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雅各書1:27。
當你對耶穌的弟兄中最小的一位表現體貼愛護時,耶穌便將其視為對他所作的善行。有希望在上帝的新世界裡享永生幸福的「另外的羊」便向他們表現出這種體貼和愛護。(馬太福音25:31-46)甚至在現今,體貼他人的人亦會得著很大的快樂;他們會發現以下的箴言是真實的:「憐憫貧窮的,這人有福。」除了得享施與和助人的快樂之外,你還會發現探視一位年老貧苦的基督徒時常有一種彼此激勵的作用。藉著觀察一個在困境中仍然持守忠誠的人,探訪者可以在堅忍方面得著一個可貴的教訓。年歲較高的基督徒時常具有豐富而有趣的經驗;他們也曾親眼看到耶和華的組織在現代所經歷的許多大事。對貧苦的人表現慈愛和體貼會使他們在向耶和華禱告時記得你。這也是你對一些在「世上貧窮但在信心上富足」的忠心信徒表現友愛所帶來的幸福之一。——雅各書2:5。
在今日這個危難的時代中耶和華正在審察我們的內心看看我們是否真正愛上帝及鄰人而有資格在他的新世界樂園裡生活。在這種嚴格的審察之下願我們每一個人都能夠像忠心的約伯一樣說:「我拯救哀求的困苦人和無人幫助的孤兒。將要滅亡的為我祝福,我也使寡婦心中歡樂。我為瞎子的眼,瘸子的腳。我為窮乏人的父。」——約伯記29:12,13,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