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心地運用「不義的錢財」
「要用不義的錢財去結交朋友,好叫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恆的[居所]裡。在最小的事上忠心的,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的,在大事上也不義。如果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誰還把真實的錢財託付給你們呢?」——路加福音16,9-11,《新譯》。
1.據路加福音16:1-7報導,一個管家如何及為何利用職權結交朋友?
作管家的男子深得主人信任,因為主人將家裡的一切事交託給他管理。可是這個男子卻由於理事不當而行將失去管家之職,他會被主人解雇而沒有其他方法謀生。他於是趁仍然持有管家職權之際將別人欠他主人的債務大大減少,藉此贏得這些債戶的好感。這樣當他被主人逐出家門時,他便有朋友可以予他一臂之助了。——路加福音16:1-7。
2.(甲)在關於不義的管家的比喻中,耶穌所強調的要點是什麼?(乙)這可能引起一些什麼問題?
2 耶穌基督利用這個行事精明的例子向人提出一個重要教訓:「要用不義的錢財去結交朋友,好叫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到永恆的[居所]裡。」(路加福音16:9,《新譯》)這引起了一些問題:「不義的錢財」究竟是什麼?誰擁有「永恆的居所」?我們可以怎樣用「不義的錢財」結交他們?
3.「不義的錢財」是什麼?我們可以怎樣從聖經說明這點?
3 屬靈的財富絕無任何不義之處,但是物質的財富卻不然。擁有物質錢財和發財的慾望均能夠誘使人做出不義的事來。有錢的人可能變成苛刻暴虐,冷酷無情。他們非但不對有需要的人表示同情憐憫,反而乘機加以剝削。基督的門徒雅各提醒信徒同工說:「欺壓你們,把你們拉去見官的,正是這班有錢人!毀謗你們所領受的美名的,也就是他們。」(雅各書2:6,7,《現譯》)有些富人一方面養尊處優,驕奢淫佚,但卻同時剋扣工人的工錢。(雅各書5:4,5)另一些人則一心想發財,以致不惜採用奸詐、欺騙的手段。對這些人來說,聖經的箴言證明十分真確:「想要急速發財的,不免受罰[必不會保持清白,《新世》]。」(箴言28:20)鑑於物質錢財所時常牽涉到的不良因素,耶穌基督有充分理由將其稱為「不義的錢財」。
4.關於「不義的錢財」是否穩定可靠,耶穌怎樣說?我們可以怎樣以歷史事實說明這點?
4 值得注意的另一點是,上帝的兒子表示這些「不義的錢財」是可以變成無用的。例如由於通貨膨脹或政府的貶值措施,金錢可以很快失去其價值。此外,戰爭、革命、水災、地震和其他災禍均能夠使人在一夕之間傾家蕩產。因此,信賴物質資財及以發財為人生目標是多麼愚蠢的事!
5.誰擁有「永恆的居所」?何以如此?
5 耶穌的真正門徒應當以運用「不義的錢財」結交「永恆居所」的擁有者為目標。既然地上沒有任何居所可說是永恆的,「永恆的居所」顯然在天上。它們的擁有者乃是永恆的上帝耶和華和他的愛子。耶穌基督告訴他的使徒說:「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約翰福音14:2。
6.(甲)為什麼上帝和基督並不需要我們的物質資財?(乙)我們可以怎樣用「不義的錢財」結交上帝和基督?
6 既然耶和華上帝是造物主,萬物都是屬於他的;他的首生子則由於「承受萬有」而與他分享這項擁有權。(詩篇50:10-12;哥林多後書8:9;希伯來書1:1,2)這意味到在物質方面我們人並不能給他們什麼東西。因此,用「不義的錢財」結交至高的上帝和他的愛子意思只是以一種贏得他們嘉許的方式運用這些錢財而已。這包括在運用物質資財造益別人方面懷有正確的態度。耶穌基督勸告說:「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要叫你施捨的事行在暗中。」(馬太福音6:3,4)使徒保羅則對哥林多人寫道:「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上帝所喜愛的。」——哥林多後書9:7。
幫助受苦的人
7.耶和華上帝和耶穌基督對於我們不自私地幫助有需要的人懷有什麼看法?
7 我們若甘心樂意地對真正有需要的人提出不自私的幫助,耶和華上帝和他的愛子會將此視為有如行在他們身上一般。我們在聖經中讀到:「欺壓貧寒的,是辱沒造他的主;憐憫窮乏的,乃是尊敬主。」(箴言14:31)「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箴言19:17)類似地,耶穌基督在指出蒙嘉許的綿羊與被定罪的山羊之間的差別時說:「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馬太福音25:40)「這些事你們既不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不作在我身上了。」——馬太福音25:45。
8.(甲)對貧苦的人的關懷重要到什麼程度?(乙)兒女對貧窮的父母和祖父母負有什麼責任?不履行這項責任便與什麼無異?(丙)基督徒對信徒同工所負的責任與對組外的人所負的責任比較孰輕孰重?
8 因此,樂於幫助貧苦的人乃是真正敬拜耶和華的人所必需具備的條件之一。(約伯記29:16;31:19-22)門徒雅各寫道:「在父上帝看來,純潔無玷污的虔誠,就是照顧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被世俗所污染。」(雅各書1:27,《新譯》)對受苦和不幸的人表現積極的關注應當始於自己的親屬。例如聖經表明兒女和孫兒女有義務要照顧貧窮的父母和祖父母。(提摩太前書5:4)故意不履行這項責任便等於背棄基督徒的信仰。(提摩太前書5:8)再者,真正的基督徒形成一個弟兄的團體,他們必須先照顧組織裡的成員,然後才能進一步幫助小組之外的人。這是與以下的原則一致的:「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加拉太書6:10。
9.誰負責決定小組是否會給予某些分子經濟協助?誰有資格獲得此等協助憑什麼決定?
9 基督徒的施與有很大部分可以屬於個人性質。可是有時當地的小組可能必須將所得的捐款撥出一部分去資助小組的某些分子。長老們會負責決定什麼人有資格獲得經濟協助以及至什麼程度。正如帖撒羅尼迦後書3:10和提摩太前書5:9,10表明,小組所協助的,特別是協助若屬於經常性質的話,應當是在基督徒生活上立下良好榜樣的窮人。
大規模的救濟工作
10.在採取大規模的救濟措施方面,有什麼先例可以指導我們?
10 除此之外,有時基督徒可能必須為其他小組或甚至世界其他地方的信徒同工採取救濟措施。查考一下第一世紀基督教會所從事的大規模救濟工作可以幫助我們明白這件事應當怎樣處理。
11.(甲)在第一世紀的教會中,起初救濟工作由誰照料?(乙)後來組織將救濟工作交託給怎樣的人照料?
11 起初使徒們接受自動的捐獻,然後督導將賑款分發給有需要的人的工作。(使徒行傳4:34,35)隨著教會的人數日益增加,這項安排變成不切合實際。後來使徒們任命了七位「滿有聖靈和智慧」的人去負責料理這件事,以免有任何配得幫助的寡婦在日常的供給方面被忽略了。這七個人深受他們的信徒同工所信任。(使徒行傳6:1-6,《新譯》)當時的基督徒很小心選出忠實可靠的人去處理供救濟之用的捐款。論到將捐款從哥林多送往耶路撒冷的人,使徒保羅對哥林多的小組寫道:「你們寫信舉薦誰,我就打發他們,把你們的捐資送到耶路撒冷去。」——哥林多前書16:3。
12.(甲)今日的救濟工作應當憑什麼維持?(乙)在耶和華見證人當中有什麼安排去處理這件事?
12 與第一世紀基督教會所立的榜樣一致地,今日的救濟工作應當憑自動捐款而維持。再者,事情需要受到可靠和協調一致的指揮。為了使救濟工作能夠以有條不紊的方式進行,耶和華見證人的各小組將捐款寄給紐約的布洛克林,哥倫比亞山道124號的守望台社或其分社。當有災禍發生時,社方或當地的分社會與受影響的小組的長老代表取得接觸以探知弟兄們需要什麼救濟。然後社方會供應急需的救濟物品和款項;通常救濟的措施會在當地長老的協助之下組織起來。
13.長老們接獲關於弟兄需要物質幫助的可靠消息之後應當怎樣處理這件事?
13 一經接獲關於某個地區的弟兄需要救濟的可靠消息,鄰近每個小組的長老可以向小組宣布他們有權利捐獻財物供救濟之用。這樣所有人都可以自行決定他們有能力捐獻多少。使徒行傳11:27-29載有一個聖經先例:「當那些日子,有幾位先知從耶路撒冷下到安提阿。內中有一位,名叫亞迦布,站起來藉著聖靈指明天下將有大饑荒;這事到革老丟年間果然有了。於是門徒定意照各人的力量捐錢,送去供給住在猶太的弟兄。」今日的情形也與此類似;為了使組織有能力撥出賑款從事緊急的救濟工作,許多小組和個人不時將捐款寄給《守望台》社在布洛克林的總部或其分社辦事處。
為了擴展屬靈事務而捐輸
14.(甲)今日上帝僕人的首要責任是什麼?(乙)印刷的書刊怎樣對於履行這項責任大有幫助?(丙)社方怎樣獲得經費建築和維持多間印刷廠?(丁)捐款也被撥作其他什麼用途?
14 雖然向真正有需要的人提供物質幫助十分重要,上帝的僕人的首要責任乃是給予小組內外的人屬靈的幫助。在現代,印刷的書刊對此有很大便利。守望台社及其分社所接獲的捐款和免息貸款使社方有能力建築和維持多間印刷廠,以遠低過商業印刷廠的價格印製聖經和聖經書刊。這樣,甚至赤貧的人也能夠免費或以小量捐款獲得書刊。除此之外,捐款也用來推行海外傳道活動及協助其他全時間的工作人員,包括周遊長老在內,維持基本的生活。
15.關於在經濟上協助一些以全部時間照料別人屬靈福利的人是否應當,聖經怎樣說?(哥林多前書9:6-18;加拉太書6:6;腓立比書4:14-18)
15 提摩太前書5:17,18(《現譯》)清楚表明,將捐款用來協助一些負責照料別人屬靈福利的忠心基督徒是對的:「那些善於領導的長老們,尤其是在講道和教導上特別努力的,應該得到加倍的酬報。因為聖經上說:『牛在踹穀的時候,不可籠著他的嘴。』又說:『工人應得工錢。』」這並不是說長老們應獲得薪酬。但是與聖經原則一致地,耶和華見證人的治理機構和分社組織可以適當地將捐款用來協助一些能夠以全部時間致力於屬靈工作的人。
16.當地小組有些什麼開銷?為什麼照料這些開銷十分重要?
16 除此之外,當地的耶和華見證人小組在維持聚會的地點或王國聚會所方面也有若干費用。除了電力、自來水、暖氣設備的燃料,清潔用品和修理的開銷之外,他們可能還需每月交租或付押款。小組需要捐款去支付這些費用,以免因為無力付帳而為上帝帶來羞辱。以個人及小組而言,事奉耶和華的人都應當留意聽從這項訓示:「凡事都不可虧欠人;唯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羅馬書13:8。
大家分擔的責任
17.對於為了促進屬靈事務和幫助有需要的人而捐獻,每個基督徒都應當懷有什麼看法?
17 將「不義的錢財」用來推廣屬靈的事務和幫助有需要的人乃是基督徒的本分。不論貧富,人人都享有捐獻的權利。例如請留意使徒保羅對哥林多人提出的建議:「每星期天,你們每一個人應當從自己的收入撥出一些錢,積存起來。」——哥林多前書16:2,《現譯》。
18.(甲)什麼聖經訓示可以幫助我們有能力為推廣王國事務而捐獻?(乙)所捐的數量是最重要的事嗎?關於窮寡婦的事例可以怎樣說明這點?
18 鑑於上帝所感示的這項訓示,一個人可能想在週中較早的時候撥出一些錢來供捐獻之用。當然,所捐的數量會因人而異,但這並不是最重要的事。真正重要的乃是懷著甘心樂意的精神踴躍捐輸。使徒保羅評論說:「如果你們真心捐獻,上帝一定會悅納,他要你們獻上你們所有的,而不是所沒有的。」(哥林多後書8:12,《現譯》)耶和華上帝所重視的是人按照自己的能力而捐獻。例如耶穌有一次留意到一個窮寡婦在耶路撒冷的聖殿只捐了兩個小錢。當時這筆錢只夠買半隻麻雀,甚至不夠吃一頓飯。可是這個寡婦憑著她對在聖殿裡受人敬拜的上帝所懷的真摯愛心捐上兩個小錢,她的這項捐獻蒙上帝大大悅納。事實上,從她的經濟能力看來,她所捐的甚至多過從自己的財富中捐出大量有餘的錢的財主。——馬可福音12:42-44。
19.藉著以正當方式運用「不義的錢財」,我們表明什麼?因此我們可此確信什麼?
19 因此,我們都希望將自己所擁有的「不義錢財」用來幫助有需要的人及推廣屬靈的事務,藉此證明我們的確是上帝和基督的朋友。(箴言3:9;加拉太書2:10)藉著繼續以正當的方式運用「不義的錢財」,我們表明自己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可靠。這樣耶和華上帝和他的愛子便能夠繼續任用我們作好管家,將遠較寶貴的屬靈財寶分發給別人。我們所作的善工會好像存於天上的財寶一般,為我們不斷帶來豐厚的利潤;我們會在現今享有上帝的嘉許和祝福,並在「新天新地」所組成的新規制裡贏得永生。——馬太福音6:20;路加福音16:10-13;彼得後書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