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抑或責任——那一樣?
「我兒,不要忘記我的法則,你心要謹守我的誡命,因為它必將長久的日子,生命的年數與平安加給你。」——箴言3:1,2。
1-3.(甲)今目世上一般人對權利懷有什麼態度?(乙)使徒保羅在提摩太後書3:1-5談及什麼人?具有以弗所書2:2所論及的精神的人會有什麼遭遇?
在今日世人的腦海中,一個重大問題便是確立自己的權利。許多人覺得他們有權為所欲為而不用理會別人。結果這個世界,特別是所謂的「基督教」世界,的情形變成正如聖經所預言一般:人們『自誇、狂傲、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心不聖潔、無親情、不解怨、任意妄為。』——提摩太後書3:1-4。
2這便是世界的精神。這「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精神]」。(以弗所書2:2)我們知道這種精神環繞著我們,並且對每個人大施壓力。我們不應該以為使徒保羅在形容上述的邪惡情形時是指不相信上帝的人而言。不,他說這些悖逆的人會「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提摩太後書3:5)聖經說這種情形其實會在基督教國裡發生,事實已證明聖經說得很對。一切具有這種惡劣精神的人最後都會死去。——啟示錄21:8。
3因此,凡是跟從這種不良習性的人都是上帝所不悅的,不論屬於教會與否,或甚至已脫離基督教國的宗教制度而成為耶和華見證人。一切具有這種獨立自主、狂妄倨傲、剛愎自用的精神的人,或甚至稍為染上這種精神的人,都處於極大的危險中。
4,5.這種精神在青年和成年人當中導致什麼結果?
4這種精神從我們讀到的新聞,特別是關於今日一般青年的新聞,充分反映出來。在學校和大學中發生的暴動便是一個例證。學生甚至將步槍和其他殺人武器帶到學校裡。父母將他們送到學校受教育,他們卻肆意毀壞學校的財產。我們讀到青年有時無緣無故發起暴動。他們到鎮上搗毀商店及將碰巧駕車經過的人的汽車推翻——這一切都是毫無緣故的。
5這些破壞行動產自一種獨立自主,不想受任何法律和標準約束的態度。為了為他們的行動辯護,他們聲稱他們只是行使自己的「權利」而已。這些人想表明他們不需對任何人負責。甚至在成熟的成年人當中,反叛和獨立的精神亦甚為普遍。許多人聲稱有權獲得保證的收入,但是卻不想工作。他們要享受生活上的各種美物,但卻不想生產任何東西。為公眾服務的人以前因為表現額外的殷勤而獲得賞錢或「小帳」,但是今日他們卻不論所作的服務質素如何均要求獲得小帳。
6-8.試描述在家庭生活和其他活動方面,留意責任而非權利會造成什麼差異。
6因此,由於狂熱地追求權利,人們把責任忘記了。但是試想想,如果每個人對責任的感覺都像他們對權利的感覺一樣,情形會多麼不同。今日的情形便會大為改觀了。這樣人便無需再為自己的權利擔憂,因為每個人都負起自己的責任。
7事實上,為權利而爭會促成分裂。留意責任則可以帶來快樂和平。我們不難想像在一個家庭裡每一分子若都以自己的責任為念,兒女對父母和父母對兒女皆然,這個家庭會多麼團結合一。這樣家人便會互相信任、體貼而非彼此猜忌衝突。
8在商業世界裡,如果工人記得僱主有權期望他們認真辦事,做足一天的工作,如果僱主以工人的福利為念,承認自己有責任付給工人適當的薪酬,這樣雙方都會好得多。顧客也會高興,因為他們會獲得良好的服務。業務會有所改善,職位會更為穩固。但是世人卻由於自私而未能體會這點;他們所重視的是每個人能得到什麼,對別人毫不關心。這種自私的心理如此普遍和根深蒂固,以致這個世界已沒有改良的希望了。
基督徒的看法
9.對於爭取權利,基督徒的立場如何?
9但是對於權利和責任,基督徒的立場如何呢?他們有上帝所賦予的權利和責任去敬拜上帝和執行他的命令,將聖經原則應用在自己的生活上。(馬太福音4:10)他們應該堅持這項權利。(馬太福音22:21)這並不是一項來自個人或由人所創訂的權利;反之這項權利是來自上帝的,他們有責任要在上帝面前行使這項權利。(馬太福音28:18,19)他們若堅忍不拔地行使這項權利,他們便可以獲得上帝的支持。但是聖經並不強調個人的權利。反之聖經對責任卻有很多論及之處。——傳道書12:13;路加福音17:10。
10-12.(甲)對於權利和責任,基督徒在上帝面前居於什麼地位?(乙)基督徒對於做某些「時髦」的事懷有什麼態度?
10對基督的贖價祭物懷具信心而不再跟從俗世的真正基督徒對這件事的看法如何呢?聖經對他們說:「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上帝。」(哥林多前書6:19,20)因此基督徒沒有什麼理由對上帝談及他們的權利,因為上帝已用他愛子的血買了他們。反之他們負有一項責任。這項責任便是:『要榮耀上帝。』我們可以藉著與人和睦,保持知足,即使權利被人侵犯亦表現忍耐而榮耀上帝。我們若履行自己的責任,不妄求我們以為屬於自己的權利,同時避免為了行使這些「權利」令致別人憂傷或苦惱,我們也可說是榮耀上帝。——箴言11:2。
11所以基督徒不應該僅因為某件事在世上十分流行,就認為他們可以不理會基督徒小組及其成熟的想法,堅稱他們有權可以如此行。基督徒既是小組的成員,他們有什麼理由要在生活上染上俗世的精神或代表俗世的事物,例如極端的衣著款式和音樂,以及所謂的現代習俗等呢?事實上,他們有什麼理由要企圖將這些東西帶進上帝的組織中呢?
12一個人可能說:『這才是時髦。我們要趕上時代,合乎潮流。』但是請想想——這個世界的精神正在日益墮落和衰敗;我們可以預料情形必定會每況愈下。以往每個世代都以為自己「合乎潮流」而遠勝前一代,但是這些世代有什麼遭遇呢?聖經說:「有一[代]人自以為清潔,卻沒有洗去自己的污穢。」——箴言30:12。
13.現在我們應該怎樣行而非妄圖獨立自主?為什麼?
13現在我們應該在小組裡引起麻煩或變成獨立自主而不肯與小組通力合作嗎?正相反,當我們看見「大災難」的風雲日緊,這個世界的「氣候」日益寒冷之際,我們應該更親近基督徒的組織,懷著溫暖的友愛彼此更緊密團結才對。(箴言18:1)我們應該特別小心留意自己的態度和我們在上帝面前的地位。使徒彼得很有力地指出這種需要,說:「若是義人僅僅得救,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將有何地可站呢?」——彼得前書4:18。
14.為什麼堅要跟從俗世的時尚是徒然的?
14再者,現在我們以為十分重要的事可能在上帝的新規制裡根本沒有立足之地。不錯,現在我們視為權利而力爭的事(某種款式、某些時尚,某種類型的音樂等)在一年之後便可能完全不流行了。那時我們自己也會將其棄如敝屣。所以何必要在今日將其帶進小組裡呢?俗世的各種款式和時尚很快便會過去而被人遺忘。但是上帝的組織卻會永遠長存。聖經說:「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哥林多前書7:31)現在這個世界的情形正日益惡化,最後它必定會完全被取而代之。(約翰一書2:17)那時它便完全落伍了。那時各種新潮的款式會在那裡呢?蓬亂的長髮和不修邊幅的服裝會在那裡呢?現在我們堅稱自己有權去做的事會在那裡呢?
分析我們的動機
15.為什麼留意小組裡負領導責任的弟兄所提出的勸告是有益的?
15耶和華愛所有憑著信心歸向他的人。他想人衷心地事奉服從他。(羅馬書6:17)因此基督徒組織的目標是要顯明耶和華的旨意,並且幫助小組所有的分子了解為什麼——幫助所有人對耶和華有更深的認識。所以有難題發生時,我們留意小組裡負責的弟兄所提出的勸告是對我們有益的。——請參考出埃及記18:15,16。
16-18.一個人在做一件他看來有權去做的事時可以怎樣分析一下自己的態度和動機?
16你若因為某個牽涉到你的權利的問題感覺煩惱,你最好分析一下自己的思想和動機,看看它們是否與上帝的想法一致。為了舉例說明,讓我們考慮一下男子或男孩留著蓬亂長髮的問題。也許你喜歡這種髮型而留長髮,但一位弟兄向你提議將頭髮剪短而整潔一點會較為適當。
17你可以問問自己,『我留長髮是因為我認為這可以改善自己的儀表嗎?抑或為了附和與我來往的人?這些人是小組的分子嗎?抑或是外界人士?如果小組裡其他的人也留長髮,這些人是成熟的基督徒,小組的長老或助理僕人,在傳道工作十分熱心的人嗎?在考慮這個問題時,要記得使徒的訓示:「引導你們,傳上帝之道給你們的人,你們要想念他們,效法他們的信心,留心看他們為人的結局。」——希伯來書13:7。
18然後問問,『在一般人眼中看來,我的髮型表示我是那一種人呢?我所探訪的人會認出我是耶和華見證人的傳道員嗎?』你若不留長髮,為什麼你會在外界人士當中感覺不自在呢?你害怕他們會批評你嗎?你覺得他們期望你,身為一個耶和華見證人,在服裝上應該和他們一樣嗎?你認為你若在服裝上和他們一樣,他們會對你的傳道員身份較為尊重嗎?
19,20.小組的弟兄若勸我們改變我們所跟從的某種時尚,跟從誰的榜樣乃是明智之舉?
19小組裡負領導責任的弟兄若勸你改變你的衣著款式或髮型,或者別人認為你的外表不適合傳道員的身份,你願意改變嗎?也許你認為他們錯了或不合潮流,你認為無需因為小組的其他分子感覺不安就改變。若是如此,你願接受基督自己所立的榜樣嗎?
20論到聖經,使徒保羅說:「因為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悅,如經上所記:『辱罵你人的辱罵都落在我身上。』(羅馬書15:3)基督並沒有要求他的權利。他採取一條不同的途徑無疑對他方便得多。但是他若先以自己為念,他對我們有什麼幫助呢?——馬太福音26:53,54;哥林多後書5:14,15。
21.使徒保羅怎樣表明小組的一個分子若堅持要做一件使別人跌倒的事,這並不是基督徒所應為?
21如果有人叫你不要吃肉,因為這使小組裡有些人跌倒,你會怎樣呢?放棄這麼基本的一項權利嗎?可是在這方面使徒保羅卻跟從基督的榜樣;他寫道:「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造就]的事。不可因食物毀壞上帝的工程。……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什麼別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作才好。」然後保羅對那些並不因吃肉而感覺良心不安,但卻為了小組的福利而不吃肉的人說:「你有信心,就當在上帝面前守著。」——羅馬書14:19-22,請參閱哥林多前書8:12,13。
22.試舉出其他理由說明如果我們的弟兄認為我們所做的某件事或所採納的某種款式使人對王國的好消息產生錯誤印象,為什麼我們就應該改變。
22因此,即使你不完全同意別人的見解,即使你覺得自己所做的事並無不妥,聽從別人的勸告仍是較好的作法;這樣你心裡便可以確知你的行徑是上帝所喜悅的。老實說,你若跟從你所喜歡的某種款式,大部份時間誰看見你呢?誰知道你的樣子如何而可以將你的外表與別人比較呢?你並不看見自己,對嗎?不錯,可是別人卻從各種不同的角度看見你。你的弟兄若覺得你的外表給人錯誤的印象或對你所傳的信息有不良影響,何必不毅然改變以保持快樂呢?
不是時式而是與俗世保持分離
23.在古代的以色列國中,一個男子若喜歡將鬚剃光而不願留鬚,他的處境會怎樣?
23我們可以從另一個觀點去看時式或服裝的問題。假設你是個生活在古以色列律法時代的男子,而你不喜歡留鬚。也許你喜歡像埃及人一樣將鬍鬚剃光。你會怎樣行呢?你會行使自己的權利將鬚剃去嗎?不會,因為你根本不會有這樣的權利。反之你必須留鬚,因為律法吩咐所有男子說:「頭的周圍不可剃,鬍鬚的周圍也不可損壞。」——利未記19:27;21:5。
24.律法為什麼規定以色列男子必須留鬚?
24這條律法是為了時式而設立的嗎?並不是。反之目的是要防止以色列人仿效四周異教民族的若干習俗。可是以色列人卻要將鬍子修剪整齊、保持清潔。一個人若沒有修剪鬍子或將其剃去便表示他遭遇禍患而哀傷。(撒母耳記下19:24-28;以賽亞書7:20)頭髮也不時修剪,除非一個人起了誓作拿細耳人。在以西結的預言裡,上帝吩咐祭司們剪髮而不要「容髮綹長長」。——以西結書44:15,20。
25,26.關於適當的服裝款式,上帝的道怎樣將他的看法向我們透露出來?
25再者,上帝看出服裝的款式可能將人歸於錯誤的類別。他下令說:「婦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婦女的衣服,因為這樣行都是耶和華你上帝所憎惡的。」(申命記22:5)為什麼呢?因為這會助長不道德。
26因此,雖然某些服裝款式彼此有相似之處,例如女裝和男裝的西褲,通常兩者在款式和衣料方面卻有明確的差別。但是一個人所穿的衣服若使他或她與異性幾乎無法分別,在耶和華看來這就是惡事了。衣服若緊窄或暴露到足以助長不道德或將人歸於聲名狼籍的人之列,這也是不對的。所以,你若堅要在髮型或服裝方面採納某種款式,或堅持自己有權做某件事,你可以問問自己,「我這樣做是否要仿效俗世的人呢?」
「本性」指示我們
27,28.(甲)關於基督徒所應接納的款式,使徒保羅給我們什麼良好的指示?(乙)關於「本性」一詞,有些聖經學者怎樣說?
27聖經並沒有硬性規定一個人的頭髮或裙子應該有多長。但是使徒在上帝感示之下給我們一些良好的指示,使獻了身的忠實基督徒和小組能夠知道一種款式或習俗是否適當。使徒說:「你們的本性不也指示你們,男人若有長頭髮便是他的羞辱麼?但女人有長頭髮乃是她的榮耀,因為這頭髮是給她作蓋頭的。」——哥林多前書11:14,15。
28關於使徒的這段話,聖經學者亞爾拔·巴恩斯評論說:
「本性一詞……顯然指凡人均有的適當之感,這種感覺由任何流行或普遍的習俗表現出來。……這是人與生俱來的適宜之感所要求的。……因此這個字在此不是指性別……或習俗而言……反之所指的乃是對於正當適宜之事所懷的一種深刻的內心感覺。
希臘文學者A.T.羅拔遜博士則說:
「這個字在此所指的是天生的適當之感(羅2:14)不是僅指習俗而言;反之這是以事物本身的客觀分別為根據的。」
29.(甲)為什麼基督徒無需有硬性的規定告訴他們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乙)如果有時一個人不知道怎麼辦,他應該怎樣行?
29所以我們無需有硬性的規定告訴我們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我們若是基督徒,我們的心若喜愛正當的事,我們就憑著天性,特別憑著我們那受過訓練的良心,知道一件事對我們所傳的好消息具有不利抑或有利的影響。我們知道自己正在強化抑或破壞基督徒小組在別人眼中的名譽。但是若有人不知道,他就應該受基督徒小組的敏銳良心所指引。他應該接受負領導責任的弟兄的良好勸告及信賴他們的明智判斷。——箴言12:15。
30.(甲)在小組裡負領導責任的人有義務要怎樣行?(乙)遵守什麼原則可以確保我們的安全?(丙)為什麼我們應該關心責任過於關心權利?
30真正的基督徒彼此相愛;負領導責任的人有義務要盡力造益他們的弟兄,不論在所立的榜樣方面抑或在所提出的勸告方面。我們所有人的行動都應該隨時受這條原則所支配;我『在凡事上均尊榮我們救主上帝的道』嗎?我們若履行自己的責任,凡事都盡性盡力而為,『像是給耶和華作的,不是給人作的』,耶和華便會把莫大的祝福連同「生命的年數與平安」賜給我們;這些祝福無疑遠勝過我們能為自己爭取的任何「權利」。——提多書2:10;歌羅西書3:23,24;箴言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