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逃城會使人喪生
1.基督教國居於與耶穌日子的猶太人類似的什麼地位?
今日基督教國和整個世界都負有沉重的流血罪。許多忠實的人因為自己未曾親自殺過人或直接參加戰爭,遂不察覺他們自己所分擔的罪責。可是,他們必須與一般受聖經預言譴責為濫殺無辜的人同負責任。今日基督教國所居的地位與耶穌日子的猶太人無異;當時耶穌對他們說:「我差遣先知和智慧人並文士到你們這裡來。有的你們要殺害,要釘[死],有的你們要在會堂裡鞭打,從這城追逼到那城;叫世上所流義人的血都歸到你們身上,從義人亞伯的血起,直到你們在殿和壇中間所殺的巴拉加的兒子撒迦利亞的血為止。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一切的罪都要歸到這世代了。耶路撒冷阿,耶路撒冷阿,你常殺害先知,又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你們這裡來的人。」——馬太福音23:34-37。
2.耶路撒冷的血腥記錄是由什麼造成的?它受到什麼報應?
2耶路撒冷的血腥記錄並非由於它奉耶和華上帝之命從事神治戰爭而是因為它流了許多無辜的人的血和蓄意將上帝的許多先知殺死,甚至上帝的愛子耶穌也是在這個地方殺身成仁的。這一切罪行絕非無心的過失,因為七個世紀之前,在耶和華的日子,耶和華已通過他的先知將耶路撒冷所犯的流血罪暴露出來:「並且你衣襟上有無辜窮人的血。你殺他們並不是遇見他們挖窟窿,乃是因這一切的事。你還說,『我無辜。耶和華的怒氣必定向我消了。』看哪,我們審問你,因你自說,『我沒有犯罪。』」(耶利米書2:34,35)耶和華是言出必行的,他果然在公元前607年因為耶路撒冷濫殺無辜而對之大發烈怒。他立巴比倫人為行刑官,在一場可怖的毀滅將耶路撒冷的血傾倒在地上。後來耶路撒冷再次經歷一場大屠殺而應驗了耶穌的預言;當這場浩劫在公元70年的夏季結束時,總共有1,100,000人死於被困的城中。
由於分擔責任而犯了流血罪
3.為什麼許多未曾親手殺人的人也死於非命?
3基督教國的人士應該特別留意這個前車之鑑。被巴比倫人和羅馬所殺的猶太人並非每一個都曾直接殺害過上帝的先知或親手殺過人,但是他們卻與蓄意濫殺無辜的人一同喪生。為什麼呢?因為他們支持猶太教所留下的記錄和傳統,所以他們必須在猶太教所犯的流血罪方面分擔共同責任。
4.為什麼耶和華無法忽視基督教國的記錄?
4基督教國的確是耶路撒冷與其領域猶大省的現代副本。從基督教國在第四世紀君士坦丁的日子建立以來,它在上帝面前的記錄一直染滿了無辜者的血。這項記錄絕不會逃過上帝的注意,因為永不改變的耶和華曾對挪亞說:「流你們血害你們命的,無論是獸是人,我必討他們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上帝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創世記9:5,6。
5.(甲)基督教國的什麼暴行留下了一項血腥的記錄?為什麼它無法為這些暴行辯護?(乙)誰分擔基督教國所犯的流血罪?
51914年之前,基督教國在宗教裁判所、十字軍和數以百計的戰事中殺害了千百萬無辜的生命。在1914年以來的兩場世界大戰中更有幾千萬人喪生,基督教國無疑必須對此負主要責任。因此基督教國積聚了一項極為沉重的血債;按照上帝所訂關於血的誡命,他必定會與基督教國算帳。在基督教國所作的戰爭中,雖然雙方的教士牧師都祝福交戰者,這些戰事卻絕不能稱為奉上帝的名而作的神治戰爭。這些戰爭並沒有授權給任何人殘殺自己的同胞而仍然在耶和華上帝面前保持清白。受這些教士牧師所祝福絕不意味到進入耶和華的大祭司耶穌基督的「逃城」裡。雖然許多人懷著宗教或愛國的熱誠參加作戰,在戰事上呼求上帝的名並不能免除參與者所犯的流血罪。再者,人若贊助或支持直接犯了流血罪的人,或參與任何導致流血的宣傳和運動,他們便成為罪行的從犯而必須分擔共同責任了;他們必須對大公無私的上帝交帳。上帝無法將這種流血罪視若無睹,而且也必不會如此行。
6.除此之外基督教國也犯了什麼罪行?它可以逃過懲罰嗎?
6可是,基督教國由於殺害上帝許多忠僕而犯的流血罪性質卻嚴重得多。啟示錄一書將偽宗教的世界帝國大巴比倫(基督教國是其中勢力最大的部份)描述為「喝醉了聖徒的血和為耶穌作見證之人的血」。(啟示錄17:6)既然基督教國將耶和華的警告置若罔聞,耶和華不久便會對它執行判決,猶之乎他在公元前607年和公元70年對基督教國的先模執行懲罰一般。屆時凡是與之為伍的人都必須分擔它的罪責而與之同遭毀滅。——啟示錄18:4。
怎樣逃往今日的逃城
7.耶和華的報血仇者會在什麼時候施行報復?我們唯獨在什麼地方可以尋得庇護?
7耶和華慈悲地暫時制止他的報血仇者,主耶穌基督,帶著天軍對基督教國和所有分擔其流血罪的人施行報復,但是這段時間很快就要結束了。(啟示錄7:1-3)在將臨的「大災難」中,為人伸冤的報血仇者會予流人血者致命的打擊。「因為耶和華從他的居所出來,要刑罰地上居民的罪孽;地也必露出其中的血,不再掩蓋被殺的人。」(以賽亞書26:21;馬太福音24:21,22)當這個決定的時刻來到時,全人類都必須面對他們的共同責任。這會比耶路撒冷和猶太人所面對的規模大得多。屆時所有尚未尋得安全處所的人都會受到應得的懲罰。上帝必須將一切冤屈被殺者的血從地上永遠清除。為了實現上帝對挪亞所頒佈關於血的神聖的誡命,這件事必須獲得補償。唯一的逃生方法便是尋得通往耶和華的真正「逃城」的道路,留在城中直至耶和華發怒的日子過去,並且繼續在耶和華的大祭司耶穌基督覆佑之下住在其中。那末,真正的逃城究竟是什麼呢?
8.真正的逃城是什麼?人怎樣才能進入其中?
8在古代的以色列國裡,誤殺者必須逃到六個特別指定的逃城之一去;在證實自己的確無意殺人之後,他必須留在逃城裡,直到當時的大祭司去世為止。(民數記35:9-34)因此真正的逃城必定是耶和華用來保護人的一項安排,使人不致因為違反他那關於血的神聖誡命而被處決。我們進入這個城是藉著來到和留在上帝的大祭司耶穌基督的庇護和覆佑之下。耶穌在地上所犧牲的完美屬人的生命與第一個人亞當在伊甸樂園裡所享有的生命相等。耶穌在死亡時交出這無罪的生命,因此當他復活升到天上上帝的右邊時,他能夠為亞當一切垂死的後裔獻上贖價的價值。這樣,耶穌遂成為人類的救贖者,我們的最近親。藉著將這項贖價祭物的裨益應用在人類身上,耶穌將我們的罪咎除去,人類亦得以與上帝和好。——希伯來書2:14;10:12;羅馬書5:11;請參考使徒行傳2:37-40。
9.(甲)人若違反了上帝所頒佈關於血的神聖的誡命,他必須怎樣行才能蒙上帝寬恕?(乙)保羅怎樣是個例證?
9人若違反了上帝所頒佈關於血的神聖的誡命,不論是蓄意抑或無心的,都必須懇求上帝寬恕,並藉著對大祭司耶穌的血懷具信心而使罪得赦。他必須對自己所犯的罪誠心悔改,順服地留在上帝通過基督所作的安排之下,全心信賴大祭司的公義和職權。使徒保羅一度以大數城的掃羅的身份逼迫基督的教會,甚至贊成將基督徒殺死;以違反關於血的誡命而言,他無疑可說是一個例證。可是他說,「然而我還蒙了憐憫,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時候作的。」(提摩太前書1:13)因為耶和華通過基督留意到掃羅所表現的悔改態度,(後來由許多忠心的善工所證實)偉大的報血仇者,復活了的耶穌,沒有在「我們上帝報仇的日子」將掃羅處死。(以賽亞書61:2)當耶穌向掃羅顯現,並向他透露他逼迫真正的教會就等於逼迫基督時,掃羅誠心懺悔、改過自新;從那時起,他得以享有基督的贖價祭物的裨益,彷彿在逃城裡一般。——使徒行傳9:1-19。
祈求對上帝有一個無虧的良心
10.今日我們必須怎樣行才能在上帝面前持有清白無虧的良心?
10無意的誤殺者進入古代的逃城裡尚未足以為其帶來保護。他必須首先說明自己對上帝持有清白無虧的良心,的確沒有故意流人血,然後他才有資格留在城裡而得享逃城的裨益。今日我們若想對上帝持有清白無虧的良心,唯一的方法是通過基督將自己呈獻給上帝而受浸,藉此向上帝提出一項衷誠的懇求。這意味到歸附上帝的人必須承認自己由於違反上帝的律法而犯的罪,同時改弦易轍開始遵行上帝旨意。所以他必須將自己毫無保留地完全呈獻給耶和華,然後以完全沒入水中的浸禮象徵這項獻身。在世界的末日已迫近眉睫的今日,這樣行尤其緊急。
11.我們所祈求的清白良心是什麼?這良心怎樣才能保持清白?
11使徒彼得曾論及浸禮所具有的拯救力量以及這件事與基督徒良心的關係;他在彼得前書3:20,21寫道:「與此[意即挪亞與家人在方舟中渡過毀滅世界的洪水]相當的東西現今也正在拯救你們,那便是藉著耶穌基督的復活而施行的浸禮(不是除去肉體的污穢而是向上帝祈求一個清白的良心。)」(《新世》)藉著遵守上帝所作的受浸安排,我們向他祈求的良心是一個對上帝清白無愧的良心。我們意識到耶穌所獻的贖罪祭已將我們一切的罪洗去,因此不像牲畜祭物一般必須每年均獻上。不,上帝賜給我們的這個清白良心容許我們與耶和華締結一種純潔的關係。並且藉著他的大祭司之助而保持這種關係。獲致這種情況的人必須繼續執行在真正的逃城裡委派給他們的工作,這樣他們才能保持清白無虧的良心。因此我們若想繼續留在逃城裡,良心的確在這件事上擔任一個重要的角色。
12.我們可以怎樣使自己處於離開現代逃城的危險境地?
12一旦藉著獻身受浸進入真正的逃城而歸於基督耶穌的贖罪祭安排之下以後,我們就撇下一切罪咎之感了;我們應該繼續在城裡保持這種自由。可是,我們若開始讓自己的良心對上帝剛硬起來,雖然違反耶和華為逃城裡的人所定的律法,卻厚顏為自己辯護,我們便處於危險的境地了;我們最後甚至可能完全離開逃城。上帝藉著他的道和他在這末世用來幫助人了解他的旨意的許多聖經書刊將他的律法向我們清楚地規劃出來。我們若忽視上帝的靈這項明確指示,我們就等於不顧自己的基督徒良心的指示。我們若不理會良心的指引,過了相當時間之後,我們在良心應該感覺不安的時候也會無動於中了。最後,正如保羅說,我們的良心可以變成像被烙過的肉一樣剛硬麻木。在這種情形之下,良心會像高傲的肉體一樣不感覺任何痛苦或罪咎。過了相當時間之後,我們可能對過犯變成滿不在乎。當有人指出我們的過犯時,我們只是一笑置之,彷彿說:「那又怎樣呢?這有什麼關係呢?」這種漠不關心的態度最後無疑會使我們完全蔑視上帝容許我們進入的逃城安排。我們若在這種情形、這種精神狀態之下被報血仇者追上,我們就不能獲得任何保護,因為當「報仇的日子」臨到時,我們已不再在逃城裡受大祭司所覆庇了。
保持堅定到底
13.一個人可以怎樣離開真正的逃城?他可以怎樣避免如此行?離開的人面臨什麼危險?
13一個人若信賴自己,對大祭司所獻的祭物失去信心而不再相信這個祭物能夠為人贖罪,這人就離開逃城而有在哈米吉多頓遭受毀滅的危險了。因此我們最好留意使徒保羅所發出的警告:「所以我們當越發鄭重所聽見的道理,恐怕我們隨流失去。」(希伯來書2:1)耶和華的報血仇者採取行動的時候已近在眉睫了。現在我們絕不應該漫不經心地蕩出逃城之外或站在牧地(耶和華為逃城所訂的界限)邊緣的危險位置。千萬不要妄自以為我們可以稍為偏離耶和華的公義標準。我們有誰可以確言在什麼時候一個人變成蓄意蔑視耶和華的安排而不再僅是「不審慎」而已呢?要記得保羅在哥林多前書4:4所說的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耶和華]。」我們若故意忽視或違反耶和華的誡命,我們可以說我們全心信賴他嗎?我們若以為我們可以暫時離開真正的逃城,我們就不啻試探上帝,使他不願拯救我們脫離報血仇者之手了。再者,一個處於這種情況中的人若在現今在「大災難」未臨到之前因故死去,他在復活中會有什麼份呢?我們若想報血仇者在復活的日子來到時記念我們,我們就絕不能忽視為信心建立一個健全的基礎以全心信賴大祭司的覆庇。(馬太福音24:21,22)在現今這「末期」不這樣行便可能導致永遠的毀滅。人若不這樣行就不會有權利渡過將臨的「大災難」。反之這樣的人會被處決。
從逃城獲得釋放的時候
14.地上懷有屬天希望的人必須留在真正的逃城裡多久?為什麼直到那時為止?
14以前犯了流血罪的人必須留在逃城裡多久呢?留到他們不再需要大祭司的覆庇為止。保羅對希伯來人寫道:「凡靠著他進到上帝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希伯來書7:25,26)「大災難」的劫後餘生者,不完美的人,會獲得大祭司的覆庇。只要流血罪繼續存留,人就需要大祭司的覆庇才能在上帝面前享有良好的地位。至於被上帝的聖靈所膏而成為上帝屬靈的兒子及與基督同作後嗣的人,他們必須留在真正的逃城裡,直到完成他們在地上的任務,忠心地死去而永遠捨棄他們屬人的生命為止。既然基督的祭物只對具有屬人生命的人適用,大祭司可說是對他們「死去」了,因為他已不再需要將他所獻的屬人祭物的價值應用在他們身上。當「小群」「和基督同作後嗣」的人復活時,他們全從人變成靈體,從此以後「與上帝的性情有分」而居於天上。——路加福音12:32;羅馬書8:17;彼得後書1:4。
15.懷有屬地希望的人直到什麼時候才能離開真正的逃城?什麼使他們能夠如此行?
15可是,當上帝在哈米吉多頓消滅他在地上的所有仇敵,為人類歷史上一切冤屈被殺的人伸了冤之後,渡過「大災難」而希望在地上享永生的人並不會立即從逃城獲得釋放。誠然,在報血仇者未以耶和華的行刑官的身份採取行動之前,屬於「大群」階級的人已必須先「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可是「大災難」並不會消餘他們所犯的流血罪,也不會立即除去他們從亞當所遺傳的罪。即使他們對上帝存有清白的良心,他們仍然必須繼續留在真正逃城的界限之內才能保持這個無虧的良心,直到他們恢復屬人的完美而不再需要大祭司覆庇為止。這個日子會在什麼時候來到呢?要一直等到他們在基督千年統治的末了身心恢復完美的時候。屆時基督將完美的人類交給耶和華,讓人類憑著自己的長處而不受他人庇蔭地經歷一場最後的考驗,看看他們是否能夠保持忠貞。當他們脫離大祭司耶穌基督的這項保護時,作為大祭司耶穌便等於對他們死去了,因為他無需再將他那具有潔淨力量的血應用在他們身上。
16.對於真正的逃城,在地上復活的人居於什麼地位?
16但是,在耶穌的千年統治期間復活的人又如何呢?這些人也必須進入逃城,留在其中直到「大祭司死去」嗎?不。因為這些人既曾死去,他們已為自己的罪付出代價了。(羅馬書6:7)由於下過陰間(全人類墳墓的總稱),他們的罪已被抵消了。他們從死裡復活之後會踏上一條導至永生的道路而非通往逃城的途徑。他們若繼續行走這條永生之道,大祭司便會協助他們獲致屬人的完美。他們若在基督的千年統治結束之後通過最後的考驗,耶和華便會宣佈他們為公義而可在地上享永生。可是,他們若在那日未能符合上帝為全人類所訂的條件,他們便會被定罪而遭受永遠的毀滅,正如前此一千年在「大災難」中被處決的人一般。
17.關於大祭司的「死亡」,有些什麼問題發生?
17但是,也許有人會問,我們又怎麼解釋保羅對希伯來人所說的這段話呢:「我們有這指望如同[生命]的錨,又堅固又牢靠,且通入幔內;作先鋒的耶穌既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遠的大祭司,就為我們進入幔內」?(希伯來書6:19,20)耶穌以大祭司身份對人類世界所作的服務若在千禧年的末了便會結束,聖經為什麼要說耶穌「成了永遠的大祭司」呢?從什麼方面說來他永遠作大祭司呢?
18.大祭司所作的什麼服務到了適當時候便會終止?為什麼這並不會使他與人類的關係終止?
18在猶太的先模中,大祭司實際死去,因此他的大祭司職分和生命都同時終止。更偉大的大祭司耶穌基督卻不是如此。誠然,當人類在耶和華面前獲致完全公義的地位時,耶穌以大祭司身份所作的服務會告結束,但是耶穌卻會永遠留在耶和華的右邊。人類從他以君王兼大祭司的身份對人類所施的德政獲得莫大的裨益,這些裨益對人類所生的良好影響會存到永遠。人類會永遠感激他以君王和大祭司的身份對他們所施的恩惠。他們會『因耶穌的名而永遠屈膝,承認他為主,使榮耀歸與父上帝』。(腓立比書2:5-11)屆時他無需再將他所獻的贖罪祭的價值應用在人類身上。可是,作為耶和華所任命的偉大施改者和代言者,他無疑會永遠率領眾生讚美敬拜耶和華;這會將整個宇宙團結起來,使一切榮耀均歸於耶和華。
19.現在什麼可以支持鼓舞我們?我們應該努力怎樣行?
19能夠存活到那個時候會是多麼偉大的權利!我們多麼感激耶和華,由於他的慈悲使這項奇妙的安排得以成為可能!這個希望可以在現今支持鼓舞我們。願我們珍惜這項權利有如珍惜生命一般,因為在現今這個犯了嚴重流血罪的世界末日將臨之際,我們留在耶和華的逃城裡的確可以保存我們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