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會生命與血的神聖
「寶座中的羔羊必牧養他們,領他們到生命水的泉源。」——啟示錄7:17。
1,2.許多人怎樣表明他們對生命的價值缺乏體會?(詩篇115:17)
有什麼東西比你的生命更寶貴呢?沒有生命,你什麼也不能享受。可是我們周遭的證據顯示,今日有許多人對生命的價值——不論是他們自己的生命抑或別人的生命——均缺乏真正的體會。
2 我們豈不是從許多人魯莽、危險的駕車習慣見到這種傾向嗎?許多在酒精或麻醉劑影響之下駕車,以致每年造成數千宗死亡事件的人又如何呢?還有許多人則為了追求刺激而從事各種每年均導致多人喪生的危險運動。此外,億萬的人明知吸煙和濫食會危害健康及減短壽命,卻不加理會而一仍舊貫。
3.為什麼我們應當探悉上帝對生命的看法?(詩篇25:4,5)
3 雖然許多人懷有這樣的態度,我們每個人卻可以問問自己:「我對生命真正懷有體會的看法嗎?」若要對生命懷有真正的體會,甚至在思想和行動上均受這種體會所影響,一個要訣便是承認生命是來自耶和華的恩賜。他是「活上帝」和「[我們]生命的源頭」。(耶利米書10:10;詩篇36:9)有一次使徒保羅在對若干希臘哲學家談話時為至高的上帝作證,說:「[他]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使徒行傳17:25,28)按理說來,我們對生命的看法應當與上帝的看法一致。兩者是否一致呢?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知道他對生命懷有什麼看法。然後我們可以將自己的看法與他的看法作一比較。
4.什麼證據表明耶和華將生命視為神聖?
4 耶和華將生命視為一件神聖而非可以隨便浪費的東西。他曾屢次對殺人和時常導致流血事件的不良情緒提出譴責,由此可見他對生命的尊重。(出埃及記20:13;約翰一書3:11-15;啟示錄21:8)再者,在古代的以色列國中,耶和華設立了逃城的安排,誤殺人者可以逃往其中獲得庇護。為什麼誤殺人者必須採取這個重大步驟,離開自己的家人,留在逃城裡也許達多年之久呢?因為他使人喪失了生命,神聖的生命。由此可見上帝所作的這些逃城安排可以幫助人對生命的神聖懷有更大的尊重。——民數記35:9-29。
5,6.為什麼血很適當地與生命有密切關係?
5 上帝作了逃城的安排之後對以色列人說:「你們[不可]污穢所住之地,因為血是污穢地的。」(民數記35:33)何以故呢?這裡所提及的「血」代表受害者的生命。由此上帝指出,生命和血有密切不可分的關係。
6 即使血不是一個通常的話題,我們有誰不知道人需要有血才能活下去呢?血在人體的每項重要活動上均擔任一個角色。血將維持生命所需的氧氣運到細胞裡,將細胞的廢物運走,幫助我們適應不同的氣溫,並且在抵抗疾病方面擔任一個重大角色。但是大部分人僅將血視為一種必需的液體而已。對其他人來說,血是謀利之道。他們向流浪漢或窮人收購血,然後轉賣給血庫或醫院。動物的血則有很多被用來製造食品、肥料和其他商業製品。顯然有許多人並沒有將血視為神聖。
7,8.(甲)為什麼我們應當查考一下上帝的道對生命與血的主張?(乙)關於以弗所書1:7和贖價,有些什麼問題發生?
7 可是,上帝的道卻幫助我們體會到,血絕不僅是一種必需的體液而已。造物主論及生命和血的話應當影響到我們目前的觀點和行動。這甚至對我們的永遠前途也有影響。怎會如此呢?為了幫助我們看出答案,請將引自兩部現代聖經譯本的以弗所書1:7比較一下,並請特別留意用楷書排出的部分:
「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國語聖經》。
「由於基督的死,我們得到自由,我們的罪蒙赦免。上帝賜給我們的恩典是多麼地豐盛啊!」——《現代中文譯本》。
8 從兩部譯本的譯文我們均可以獲悉上帝關心我們和我們的生命。由於這緣故,他差遣他的獨生子耶穌成為一個能夠除罪的贖價祭物,藉此將人類從死亡的懲罰下拯救出來。(提摩太前書2:5,6;約翰福音3:16,17)耶穌自己說:「我來了,是要叫[你們]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翰福音10:10)但有些譯本說這件事是藉著基督的死,不是藉著基督的血,而成就的,這會造成任何差別嗎?這種差別會對我們的生命——我們的思想、行動和前途——有什麼影響呢?讓我們看看。
上帝對生命和血的主張
9.我們怎麼知道耶和華將血視為代表生命?
9 耶和華首次允准人吃動物的肉時說了一段值得留意的話,將他對生命和血的想法顯示出來。上帝對挪亞和挪亞的家人(我們所有人的祖先)說:
「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唯獨肉帶著血,那就是牠的生命,你們不可吃。流你們血害你們命的……我必討他的罪。……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上帝造人是照自己的形象造的。」——創世記9:3-6。
由此上帝向當時所有活著的人發出通知,從上帝的觀點看來,血代表生命。人的血代表人的「魂」或「生命」。賜生命的上帝後來對這個問題有進一步的論述;他所提供的細節幫助我們看出,他認為血所代表的生命具有多麼重大的道德意義。
10,11.以色列的祭司怎樣處理祭牲的血?這引起什麼問題?
10 上帝與以色列人所訂的律法之約特別強調這件事。立這約時有祭牲被殺,牠們的血被用來正式訂立這約。(出埃及記24:3-8;希伯來書9:17-21)這約的規定包括與贖罪祭有關的律法;獻祭時必須將牲畜的血流出,藉此代表將生命獻給上帝供贖罪之用。(利未記4:4-7,13-18,22-30)由於在上帝眼中祭牲的血具有贖罪的能力,每年的贖罪日遂使用牲畜的血。首先以色列人將一隻公牛,然後將一隻山羊,獻作贖罪祭。大祭司將每隻牲畜的血帶一點到帳幕(後來聖殿)的至聖所中,灑在代表上帝臨在的約櫃面前。(民數記7:89;出埃及記25:22;利未記16:2)在此之後,他也放一點血在祭壇上。——利未記16:11-19。
11 「這一切跟我有什麼關係呢?」有些人也許會納罕。看來以上所說僅是描述一項古代的祭禮而已,這種祭禮甚至猶太人也不再遵守了。這跟我們的未來希望和我們對生命與血的體會有什麼關係呢?
12.耶和華規定血只能撥作什麼用途?為什麼?(申命記12:20-27)
12 在利未記17章,耶和華上帝自己將種種祭禮規定所根據的原則向我們解釋清楚;他所說的話對我們含有重大意義。上帝說:「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因此我對以色列人說:『你們都不可吃血。』」(利未記17:11,12)不錯,我們的創造者和賜生命者將他所作的決定表明得很清楚:血(代表來自他的生命)只能撥作一種用途——用來獻祭。由此上帝訂出血的價值,規定血是神聖的。在律法之下,人不可吃血或喝血,也不可將血撥作任何其他用途。人若宰殺動物作食物而非獻祭,就必須將血傾倒在地上;從某種意義說來,以色列的獵者將動物的生命還給上帝,自己只留下動物的肉。(利未記17:13,14)但是,既然現在猶太人和基督徒均沒有一間受上帝認可的聖殿可以在其中獻上祭牲,這件事怎樣與我們有關呢?
我們的難題——上帝的解決方法——生命和血
13.我們怎麼知道我們都是有罪的人?
13 我們所有人都必須承認我們是不完美和有罪的。使徒保羅證實了這點,並且解釋這件事是怎樣發生的。「罪是從一人[亞當]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包括我們在內],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馬書5:12)這件事實與我們對生命和血的體會有直接關係。
14.在贖罪日所獻的祭物影射什麼?
14 正如上帝感示使徒保羅在希伯來書提出解釋,律法之約所規定的祭牲並不能完全除去人的罪,不然牠們就無需每年獻上了。各種祭物,特別以在贖罪日獻上的為然,只是「將來美事的影兒」。(希伯來書10:1-4;8:5,6;9:9,10)這些祭物所影射的實體乃是能夠將我們所有的罪完全除去的基督贖價祭物。保羅評論這件事說:
「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天上],成了永遠贖罪的事。若山羊和公牛的血……尚且叫人成聖,身體潔淨,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上帝,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的上帝麼?為此他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希伯來書9:11-15,22。
15.上帝對血的看法怎樣與我們得永生的希望有關?
15 這段話豈不幫助我們更清楚了解,為什麼我們必須認識上帝對代表生命的血所懷的看法嗎?聖經的中心主題之一便是耶穌降世為人,犧牲生命作為贖價祭物。唯獨藉著這項贖價,我們才有赦罪和「永生」的希望。(馬太福音20:28;羅馬書3:23,24;6:22,23;提摩太前書1:15,16)若要享有這些幸福,我們必須對耶穌的贖價懷具信心;這意味到我們必須對耶穌犧牲生命(由他的血所代表)一事具有正確的認識和體會。——提摩太前書2:3,4;加拉太書3:22。
16,17.有些聖經譯者怎樣將提及血的經文更改了?(羅馬書5:9;歌羅西書1:20)
16 考慮過關於祭物、贖罪、血和耶穌的贖價等問題之後,讓我們將注意力轉回到以弗所書1:7之上。大部分英文譯本均將這節經文譯作「我們藉著基督的血得蒙救贖。」可是有些現代譯本卻將其改為「基督的死」。這有很大差別嗎?
17 在希臘原文,以弗所書1:7使用海瑪(haima)一詞,意思是「血」。既然如此,為什麼有些譯本要在這裡和其他地方將其譯作「死」呢?譯者知道,在某些提及「血」的經文裡,這個字暗示死亡或殺人的罪責。(路加福音11:50,51;使徒行傳5:28;啟示錄6:10)例如當猶太人鼓噪要將耶穌處死之際,彼拉多在他們面前洗手,然後公開聲明:「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猶太人回答說:「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馬太福音27:24,25;可參閱啟示錄7:14)但是有些譯本則將這段經文意譯為:「處死這個人的責任不由我負,你們去承擔吧!」「這個人的死,由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負責!」(《現譯》)可是,在論及耶穌的犧牲的經文裡,用「死」字去代表「血」會有什麼影響呢?這是否沒有將上帝要向我們表達的意思全部表達出來呢?
18.為什麼基督的死亡十分重要?(哥林多前書11:26;希伯來書2:14)
18 聖經對耶穌之死的重視是無可否認的。保羅寫道:「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又說:「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羅馬書5:8;哥林多前書15:3)他甘願犧牲自己那完美屬人的生命而死,藉此償還或買回亞當為我們所失去,致令我們都淪為罪人的東西。
19,20.除了耶穌的死亡之外,聖經提及基督的血時也將其他什麼含意包括在內?(希伯來書4:14-16)
19 可是,聖經中「基督的血」一詞卻應該向我們表達一些不是單談及他的死所能表達的重要含意。(以弗所書2:13)基督並不是,而且也不能,僅僅死去而已。a為了應驗耶和華所創設的贖罪日先模,耶穌必須進入天上,升到上帝的面前。這樣基督才能獻上他的生命之血的價值,正如大祭司在贖罪日將祭牲的血帶進至聖所中一般。保羅很明確地提出這項比較:「基督不是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那不過是真聖所的副本),而是進到天上,現在替我們顯露在上帝的面前。」——希伯來書9:24,11,12;13:11,《新譯》。
20 再者。耶穌基督在天上活著,因此能夠為所有對贖價有信心的人代求及幫助他們得救。由於這緣故,保羅寫道:「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上帝兒子的死,得與上帝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羅馬書5:10。
21,22.「基督的血」一詞怎樣與我們的生命有關?
21 因此,《古代與現代的宗教》一書有充分理由聲稱,在大多數事例上,「我們均無法以死代替基督的血。基督的血含意深得多。這件事強調耶穌的死亡與他的生命及他復活得勝之間的密切關係。」該書進一步指出,「基督的血」一詞
「採納舊約中猶太人對血的贖罪能力所懷的觀念;猶太人對祭性的看法和認為義人之死具有贖罪力量的見解均以此觀念為根據。……這個名詞一方面提醒人,我們已被重價所贖,贖價由誰付出以及由什麼所構成。在另一方面,藉著對憑他的血所訂的約懷具信心,我們得以永遠擺脫罪孽和死亡。基督的血將他的死亡和復活所生的影響均包括在內。」b
22 因此,聖經中許多提及耶穌的血的經文對我們含有多麼豐富、重大的意義!藉著他的血,我們的罪能夠獲得赦免。(啟示錄1:5;希伯來書10:29)我們可以得救擺脫虛妄無益的行為。(彼得前書1:18,19)我們能夠躋身於一群蒙上帝嘉許和指引的人之列。(使徒行傳20:28)此外我們還有希望在一個由許多憑耶穌之血被贖的人所組成的王國統治之下永享完美的生命。——啟示錄5:9,10;12:10,11;歌羅西書1:20。
23.我們應當對血懷有什麼看法?
23 有鑑於此。所有珍惜自己性命的人都必須體會上帝對血的主張。他將血視為神聖。他決定血只可供在壇上獻祭之用。他也在他的道聖經中清楚表明,我們未來的恆久希望唯獨有賴於他的愛子流出作祭物的血。但是我們個人可以怎樣表明我們承認血的神聖而對之深懷體會呢?下一篇文章會討論這些重要問題。
[腳注]
a 見《上帝的弦琴》(英文,1921),138-142頁。
b 《古代與現代的宗教》(德文),第三版,第一卷,1329-133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