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會我們上帝的救恩
1,2.世上有許多人犯了什麼重大錯誤?這導致什麼結果?
上帝欠我們任何東西嗎?許多人行事彷彿上帝欠了他們的債似的。他們把生命僅視為用來尋求自私利益和享樂的東西。但他們其實並沒有從一生獲得真正的滿足。這乃是因為他們違反了耶穌基督所宣述的最大兩條誡命:「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上帝是獨一的[耶和華]。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耶和華]你的上帝。』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馬可福音12:29-31。
2 今日世上很少人想服從這兩條誡命。大部分世人都好像耶穌在一個比喻裡所提及的財主一般。這個財主對自己說:「某人哪,你已經積蓄了許多財物足供多年之用,儘管安心吃喝享福好了。」但是這人當晚便死去了。(路加福音12:16-21,《新世》)今日的情形也一樣。在行將臨到地上的「大災難」當中,凡是追求這個事物制度的榮華富貴,但對上帝卻不富足的人必定會喪盡所有。他們的興趣集中於屬物質、屬肉體的事上而不是在屬靈的事上。——馬太福音24:21,22;耶利米書25:31-36;雅各書5:1-5。
3.試將「屬肉體的人」與「屬靈的人」的眼光作一對照。
3 「屬肉體的人」多麼短視!在他看來,與上帝的靈有關的事是愚蠢的,因此他的目光無法超越七八十歲的一生之外。但「屬靈的人」卻能夠看到永遠。即使「屬靈的人」擁有若干物質資財,聖經卻囑咐他們要努力「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捨,樂意供給人,為自己積成美好的根基,預備將來,叫他們持定那真正的生命。」所有追求「真正的生命」的人都必須努力「行善」。上帝完善的律法彷彿一面鏡子一般;藉著這面「鏡子」之助,我們可以看出自己與上帝所訂的永生條件符合到什麼程度。「唯有詳細察看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的,並且時常如此,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乃是實在行出來,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哥林多前書2:14,15;提摩太前書6:18,19;雅各書1:25。
4.我們若想尋得上帝的智慧,什麼是必需的?
4 論到首先臨到猶太人,然後臨到外邦人的救恩,保羅說:「深哉,上帝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羅馬書11:33)這是不是說上帝的智慧如此深不可測,以致我們永遠無法了解他的行事方式呢?絕不是!但是我們必須懷著正確的內心態度去研讀上帝的道。我們不能期望聖經好像一本僅是供人消遣的俗世小說一般。聖經需要人懷著正確的動機去研究。在耶穌的日子有些人懷著錯誤的動機去見他,他們想獲得若干自私的利益或找他的錯處。(約翰福音6:26,27;路加福音20:20-26)可是,唯獨懷著純正的動機謙卑地向耶穌求問的人才得以憑藉他的幫助了解上帝的道中較深奧的屬靈事物。(馬太福音13:10-15;路加福音13:23,24)聖經的教訓是與俗世的理論截然不同的,我們也急需對這些教訓養成衷心的體會。
「罪」與「贖價」
5.(甲)聖經對「罪」的觀點如何?(乙)從罪獲得釋放怎樣是人類不配得的一項恩典?
5 且以「罪」這件事為例。我們可能生活在一個放任的社會或其他的社會中,一般人並不體會到「罪」的意思。但其實自從人類的始祖在伊甸園反叛以來,罪已一直存在於世上。罪的意思便是未能達到完美的標準或虧缺了上帝的公義。(羅馬書3:23,24)。我們從忤逆不忠的始祖亞當承受到罪,因此我們都是罪人。在古代,即使有幾千年的時候罪所促成的死亡一直作王轄制人類,直至上帝通過摩西將律法賜下才清楚表明罪究竟是什麼。律法也清楚表明人無法憑著自己的力量擺脫罪的捆綁。今日我們也應該深深意識到罪和罪所造成的後果。(羅馬書5:12-14;7:7,21-25)若想擺脫罪和罪的後果,我們本身多麼軟弱無能!所以上帝根據他愛子所獻的完美祭物使人得以擺脫罪的捆綁——這是多麼偉大的恩典!——以弗所書2:4-8。
6.(甲)從罪獲得釋放以什麼為根據?(乙)什麼人不會覺得贖價的道理難於了解?
6 這引至聖經的「贖價」道理。人必須根據耶穌所獻的贖價祭物才能擺脫罪的捆綁。「贖價」的道理是否艱深到令我們無法明白,以致我們不能向人解釋清楚呢?絕不然!事實上,我們若適當地了解聖經的贖價道理,我們會發覺這個道理不但引人入勝,而且可以強化我們的信心。我們若相信基督教國一般教士的理論,認為耶穌是「上帝化為肉身」而是半神半人,或者我們接受東方的哲學,以為人的目標應該是歸於涅槃而化為無有,我們很可能會發現贖價的道理難於了解。但是我們若「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我們就不會覺得這件事太難明白;反之我們會為耶和華作了贖價這項奇妙安排而歡欣鼓舞。——提摩太後書2:22。
7.「贖價」的定義如何?
7 藉著成為一個完美的人——不多也不少——而與一度完美的亞當完全相等,耶穌可以「交出自己作為所有人的一項相稱的贖價,」意即作為罪人亞當所有不完美的後代的贖價。(提摩太前書2:5,6,《新世》)這裡所用的希臘字是安提利特隆(antiʹly·tron);這字在聖經裡只出現過一次,定義是:「一個贖價,贖取的代價,或更指一個相稱的贖價。『它很適當地表示一個用來將俘虜從敵人手中贖回的代價;以及用一個人的生命贖回另一個人的生命的那種交換。』因此亞里斯多德用安提利特盧(antilytróo )這個動詞來指以命贖命。」a不錯,甚至自命不凡的亞里斯多德也了解「贖價」的意思。但是他若生活在四個世紀之後,他的哲學——包括三位一體的神、進化和靈魂不死——無疑會阻止他體會耶穌的贖價的意義。b
8.眾人怎樣及按著什麼次序「復活」?
8 有罪之人的「魂」絕不是不死的!人的「魂」並不擁有生命權。「犯罪的[『魂』],他必死亡。」(以西結書18:4,20;馬太福音10:28)不錯,有罪之人的「魂」的確會死,但是聖經卻提出一個奇妙的希望:「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但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他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猶之乎基督從死裡復活,在基督業已隱形臨在的今日,他的小群受膏門徒也與他一同復活。(哥林多前書15:20-23)按照適當的次序,其他有信心的人也可以期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上帝兒女自由的榮耀。」——羅馬書8:21。
兩個家庭
9.耶穌的門徒在什麼方面與亞當的家庭不同?
9 贖價的道理將我們的注意力引到兩個家庭之上——亞當的家庭和耶穌基督的家庭。聖經將兩個家庭均描述為「眾人」。(羅馬書5:15)成為亞當有罪的家庭的一分子並不需要符合任何特別的條件。所有人都由於自然的繁殖過程生於亞當的家庭中。但是論到耶穌所做的事,聖經說:「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馬可福音10:45;馬太福音20:28)多少人呢?正如我們剛才讀到,他「交出自己作為所有人的一項相稱的贖價。」他「為人人嘗了死味」。(提摩太前書2:5,6;希伯來書2:9)在過去六千年來,亞當的家庭增至擁有億萬成員。基督將他們完全購贖過來。但是他們若想在上帝面前享有一個蒙嘉許的地位,他們就必須對耶穌基督具有信心,相信上帝通過他向人類提出永生的希望。(約翰福音3:16,36)聖經論及耶穌的門徒說:「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耶穌]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上帝生的。」——約翰福音1:12,13。
10.為什麼耶穌沒有成家立室,生兒育女?
10 在耶穌的家庭裡,藉著耶穌所獻的祭物的贖罪價值而在地上贏得永生的人情形也與此類似。他們也必須對耶穌的血懷具信心,因為憑著這血他們才得以從罪與死的勢力下救贖出來。(希伯來書9:12,28;羅馬書5:8-11)作為一個完美的人,耶穌本可以成家立室,生兒育女;他本可以產生一個多麼才能出眾的家庭!但這是耶穌的願望嗎?耶和華將耶穌差到地上來是為了這個目的嗎?耶穌來是要遵行天父的旨意;這牽涉到比生兒育女重要得多的事?(約翰福音5:30;6:37-40)最重要的是,耶穌切望見到耶和華的聖名和旨意在上帝原本所造的人類家庭方面獲得洗雪。當上帝停止他的創造工作而開始「安息」時,他確信在他那長達七千年的「安息日」的末了,他對地球所定的偉大旨意必定會徹底完成,在普世的地上樂園裡必定會布滿亞當的公義後代。——創世記2:1-3;1:27,28。
11.(甲)耶穌怎樣成為「永在之父」?(乙)上帝首先將誰收納為屬靈的兒子?
11 人在受造的時候本是完美的,而且有方法可以恢復完美。因此上帝何需另造一族新的人類呢?反之,所需的是由完美的耶穌犧牲自己的生命作為祭物,使亞當的後代中一切愛戴順服上帝的人能夠藉著耶穌的贖價轉移到他的家庭裡,以他為「永在的父」而彷彿被他所收養一般。(以賽亞書9:6)但是按照上帝的旨意,亞當的家庭裡先會有少數「初熟的果子」由於對耶穌的贖價懷具信心而被上帝收納為屬靈的兒子;這些人會像耶穌一樣復活成為靈體而在他的屬天王國裡與他一同管理人類。——羅馬書8:23;雅各書1:18。
12.(甲)贖價使什麼對人類成為可能?(乙)我們對贖價的恩典應該有什麼反應?
12 贖價為全人類打開了一條導致無限幸福的通道——樂園在普世恢復,許多愛好公義的人得以活著進入這個樂園裡,億萬的死者從墳墓裡復活,疾病、罪孽和死亡均被永遠消除。這使耶和華所造的眾生均得享和平滿足而協調一致。(詩篇37:10,11;72:7,8;約翰福音5:28,29;以賽亞書33:24)想念到將來這一切奇妙的幸福使我們對耶和華通過他愛子所顯示的恩典懷有多麼深摯的感激!這的確是「恩上加恩」!(約翰福音1:14,16,17)難怪耶穌的門徒在論及贖價時表現如此深刻的體會!(羅馬書3:21-26;彼得前書1:18,19;約翰一書1:7;猶大書20,21)想到上帝所表現的偉大的愛,他怎樣為人預備贖價和這件事所帶來的一切裨益,你的內心豈不充滿了無限的感激嗎?——羅馬書8:38,39;以賽亞書65:17,18。
表現我們的感激
13,14.(甲)對贖價的體會應該使我們充滿什麼?(乙)什麼應該防止我們習以為常地犯罪?
13 使徒保羅對他的信徒同工寫道:「這便是我所不斷祈求的,要你們的愛隨著正確的知識和完全的悟性更加增多,使你們能夠辨明更重要的事物,以便能夠保持清白無瑕而不絆倒別人,直到基督的日子,並且能夠藉著耶穌基督充滿公義的果子,使榮耀和讚美歸於上帝。」(腓立比書1:9-11,《新世》)對贖價的體會若使我們的愛心更加增多,這也應該使我們對一切罪惡深惡痛絕。
14 上帝根據耶穌所獻的祭物作了赦罪的安排,但是我們不能因此就隨意犯罪。誠然,正如約翰一書2:1指出,若有人因為遺傳的不完美而「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但是我們若毫無忌憚地故意犯罪,我們能夠獲得這種幫助嗎?我們若怙惡不悛地犯罪,我們能夠期望耶穌將他的祭物的贖罪價值應用在我們身上嗎?約翰一書3:2,6,8告訴我們:「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上帝的兒女。……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習以為常地]犯罪;凡[習以為常地]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習以為常地]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上帝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他藉著贖價的仁愛安排而這樣行。真正體會基督這項奇妙安排的人無疑不想習以為常地犯罪!
15.為什麼以為耶穌的祭物必然會使我們的罪得赦就肆意犯罪是非常不智的?
15 也許有人以為只要不沉湎於聲色之中,偶然尋歡作樂一下也不算太壞。另一個人也許會想,「我再做一次就洗手不幹了,耶穌的祭物一定會為我帶來赦罪的恩典。」但這是合理的想法嗎?這樣行的人其實開始培養對屬肉體的行為的喜好而不是培養聖靈的果子。聖經清楚地提出警告說:「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加拉太書5:19-24)行差踏錯是很容易的事。要懷著純潔的心竭力抵抗引誘。(馬太福音5:8)在面對行惡的試探時,我們應該毅然說:「不,我絕不願這樣行。上帝和基督對我們表現這麼大的恩惠,為我們預備了贖價的恩典,我怎能做出如此忘恩負義的事來呢?」當我們想到贖價的恩典時,我們應該衷心地說:「我們不是退縮以致遭受毀滅的那種人,反之乃是具有信心而得保存生命的那種人。」——希伯來書10:39,《新世》,請也參看29節。
16.我們可以怎樣避免「退縮」落入罪裡?
16 我們絕不應該退縮以致「犯罪」及缺乏信心,反之我們與上帝的關係應該愈來愈親密。我們與弟兄的關係也應該更親密。我們應該衷心愛我們的弟兄。「凡不行義的就不屬上帝,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我們應當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約翰一書3:10,11)我們怎樣在彼此之間表現這種愛心呢?我們可以用更多時間彼此相處——在聚會之前,聚會之後和其他場合。(詩篇133:1;羅馬書12:9,10)不錯,我們也應該彼此關懷,懷著愛心互相造就,並且樂於將耶和華通過主耶穌基督所賜的屬靈祝福與別人分享。——帖撒羅尼迦前書5:11-13。
積極的體會
17.(甲)我們可以怎樣積極表現我們的信心?(乙)這時常牽涉到什麼事?
17 贖價的恩典應該促使我們採取積極的行動;我們應該有表現信心的行為,將我們對耶和華和基督的恩惠所懷的衷心感激反映出來。這樣我們便可以廁身於詩篇11:7所提及的人之列:「耶和華是公義的,他喜愛公義,正直人必得見他的面。」今日全球各地有超過一百五十萬個耶和華見證人正努力對其他心地忠實的人行義。他們的傳道工作包括上門探訪別人及免費教導人明白聖經,藉此向人指出獲致永生的途徑。人必須對上帝、基督和贖價的恩典獲得正確的認識才能贏得永生。(約翰福音17:3;14:6)這種傳道工作完全是他們志願從事的;他們絕不想由此獲得任何物質酬報。在從事這件工作之際,他們時常須要忍受不仁慈的待遇和甚至暴烈的反對。——馬太福音10:28-39。
18.一個五歲的小孩怎樣表示她對耶和華的恩典深懷感激?
18 一個五歲女孩的經歷便足以為例;由於她母親的忠心教導,她對耶和華和上帝的兒子養成了深摯的愛心。但她那不信的父親卻送她到一間佛教的幼稚園讀書。在學校裡她的基督徒信仰受到嚴厲的考驗。她進校門時不肯向佛像敬禮。在班上她拒絕向佛像鞠躬。她的教師時常責罵她。但是甚至在幼稚園裡,她也可以作正當的崇拜。在每天吃中飯之前,她低頭通過基督對耶和華默禱。教師對此大起反感而企圖制止她,但卻徒勞無功。後來教師想迫使女孩參加一個佛教節期的慶祝,女孩卻堅決拒絕;教師問她說,「是不是你母親吩咐你不要參加呢?」女孩回答說,「不是的。因為耶和華上帝不會喜歡我這樣做。」這的確是根據贖價而作的一項感人的信心表現!
19.(甲)耶和華怎樣祝福一切懷著純潔的心尋求他的人?(乙)一個老婦人怎樣表現她對這種祝福的體會?
19 耶和華所作的贖價安排使所有種類的人均有永生的希望。他正派出天使將渴望認識真理和遵行他旨意的人召集起來。(啟示錄14:6,7)守望台社的一個分社辦事處收到以下的來信:「我今年六十八歲,雙目完全失明。我曾留院多年,沒有親人可以倚靠。最後,在1970年十一月,我失去了生存的意志而決定了此殘生。一天早上,我站在走廊上的神道教神龕旁邊作了一個禱告:『但顧在我去世之前容我得見真神一面;我深知真神並不是神龕所供奉的那種神。』當我仍在禱告之際,我突然聽見有人在門口說話。令我頗驚奇的是,那人說,『我是真神耶和華的一個見證人,我有好消息要告訴你。』我立即請那人進來,並且熱切地傾聽他所說的一切。從那天起,我從沒有錯過當地見證人的一個聚會。我在1971年五月成為一個逐戶的傳道員;同年十二月四日,我在耶和華見證人的一個環務大會中以水浸禮象徵我的獻身。同月的廿五日,我參加暫時先驅傳道工作。在我一生的六十八年中,包括我尚未失明的二十八年在內,我的日子從未試過像現在一樣充滿希望和喜樂。」為了表達她的喜樂,這位親愛的基督徒姐妹同時對本國的神治擴展建築工程作了一項慷慨的捐獻。
20.耶和華怎樣「來拯救」他的百姓?
20 耶和華的確實現了他的應許「來拯救」他的百姓。她已把他們從宗教性的大巴比倫拯救出來,將他們帶進與他的和好關係中,不錯,帶進一個屬靈的樂園中。在這個屬靈的樂園裡,得贖的信徒享有難以勝數的幸福。「那時[靈性上的]瞎子的眼必睜開,[靈性上的]聾子的耳必開通。那時[靈性上的]聾子必跳躍像鹿,[靈性上的]啞巴的舌頭必能歌唱。」甚至在我們的日子這個預言已獲得應驗了:「在那裡必有一條大道[通往大巴比倫之外],稱為聖路。污穢人不得經過,必專為贖民行走,[愚人必不得在其上閒蕩]。」所有表現真正的智慧,謙卑地學習耶和華所規定的條件及接受他通過基督所提出的永生恩賜的人都可以行走這條大道。「耶和華[從大巴比倫的奴役]救贖的民必歸回,歌唱來到錫安[上帝的彌賽亞王國];永樂必歸到他們的頭上。他們必得著歡喜快樂,憂愁嘆息盡都逃避。」——以賽亞書35:4-6,8,10。
21.我們懷有什麼希望?這應該對我們有什麼影響?
21 這些屬靈的奇跡不久便會再次施行了!在什麼時候呢?在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所統治的千年王國治下。一千九百年前當耶穌基督在地上時,他曾實際施行過這些奇跡。在將來重建的普世樂園裡,他會以君王的身分再次施行這些奇跡。(路加福音23:43)這是個多麼喜樂的希望!現今正在應驗的預言表明我們已站在這個喜樂日子的邊緣上了。無疑今日乃是我們最應該努力不懈的時候。我們決心要與拯救人類的上帝為友而與他同行——一直度過「大災難」而進入前頭的永遠福樂之中。——路加福音13:24。
[腳注]
a 柏克赫斯所編的《新約希英字典》,47頁。
b 「在公元前第四世紀,亞里斯多德寫道:『萬物皆由三合一;在敬拜諸神方面我們亦可以運用這個數目;正如畢達哥拉斯派說,凡物都限於三,因為凡物均有首、中、尾三部,三者共同構成了三位一體之數。』」——亞瑟·偉哥所著之《基督教所含的異教思想》,198頁。
[第80頁的圖片]
上帝根據基督所作的犧牲使人得以擺脫罪的捆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