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應該禁食嗎?
關於這個問題,可能有人告訴你:「是的,因為耶穌吩咐門徒要禁食。」你若是個虔誠的天主教徒,你也會答是,因為你守若干禁食日;你特別在領「聖餐」之前禁食。
耶穌真的曾吩咐門徒禁食嗎?
在聖經所載的事例中,禁食乃是在人犯了罪而悔改或遭遇令人痛苦的情況時表示哀傷的方式。(但以理書10:2,3;撒母耳記上31:13;歷代志下20:3,4)此外,人在急需上帝指引或需要對上帝的某項工作特別聚精匯神從事時也可能禁食。——士師記20:26;以斯拉記4:16。
贖罪日及其禁食具有預表性
可是,耶穌基督和他的使徒均沒有吩咐基督徒禁食。在另一方面,聖經也沒有禁止人禁食。耶穌論及禁食時所作的吩咐都是對生活於律法的約之下的猶太人說的。(馬太福音6:16-18;路加福音18:9-14)在猶太律法之下,人們須要在某些時候和場合禁食,特別以贖罪日為然。
在這天,猶太陰曆七月十日,猶太人必須「刻苦己心」。(利未記16:29-31)正如大衛所說的話表示,這包括禁食在內。大衛論及他所經歷的痛苦說:「[我]禁食刻苦己心。」——詩篇35:13;請與以賽亞書58:1-5比較。
在贖罪日猶太的大祭司為整個國家的罪獻上祭物。這個日子提醒猶太人他們生來便是有罪的;他們必須向上帝認罪及表示憂傷懺悔。因此他們需要禁食。這並非僅是一種虛禮而已。
可是,為什麼猶太人必須每年禁食,但聖經卻完全沒有吩咐基督徒禁食呢?
使徒保羅論及猶太人在律法之下呈獻的祭物時所說的話可以幫助我們了解這個問題。他說這些祭物使獻祭的人「成事,身體潔淨」但是『就著良心說,卻不能叫禮拜的人得以完全。』上帝將敬拜他的猶太人視為潔淨到足以親近他的程度。他們不像不潔的異教徒一樣。但是次年的贖罪日又再提醒猶太人他們是有罪的。他們所獲致的潔淨僅是一種禮儀上的潔淨;這種潔淨影射基督徒憑著基督的贖價在良心上『一次而永遠』獲致的完全潔淨。——希伯來書9:9,13,28。
基督教會的罪既已被洗淨,自然不需要每年訂出一日來禁食悔罪。耶穌基督已憑著犧牲自己的生命為他的教會贖罪。他已應驗了贖罪日所預表的事。在事情的應驗中,這個「日子」由耶穌受浸的時候一直伸展到他升返天上在上帝面前將他所作的犧牲的價值獻上時為止。(希伯來書9:24-26)在公元33年的五旬節,大約有三千個新歸信的人一同承認自己的罪而悔改(他們的罪包括殺死基督在內)。由於對基督所獻的贖價懷具信心,他們的罪得以真正清除。——使徒行傳2:37-39,41。
可是,既然基督徒每天仍會在無意中犯罪,他們豈不需要禁食嗎?不,他們可以求助於基督『一次而永遠』獻上的祭物。憑著這項祭物,他們可以「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希伯來書4:16。
「聖餐」抑或「主的晚餐」
但是稱為「最後晚餐」或「主的晚餐」的「聖餐」又如何呢?聖經很清楚表明信徒無需在舉行這儀式之前先行禁食。
使徒保羅曾在寫給哥林多城基督徒小組的信中論及這個紀念儀式。哥林多人在這個場合首先在聚會所中聚集起來一同進食。這在小組裡促成了分門結黨的惡果。有些人酒醉飯飽,有些人卻饑火中燒。由於在舉行主的晚餐之前縱情吃喝,有些人忽視了這項儀式的重大意義。保羅責備他們說:「你們要吃喝,難道沒有家麼?」「若有人飢餓,可以在家裡先吃,免得你們聚會自己取罪。」——哥林多前書11:21,22,34。
再者,「主的晚餐」既是一種『共享的餐』,它並不是一個為罪憂傷和表示懺悔的場合。我們可以在律法中尋得共享的餐的先模。律法所規定的共享的餐不是為了悔罪而獻的祭物。反之它們是自願的祭物,是為起誓或感恩而獻的。(利未記7:11,12,16)因此「主的晚餐」使人有機會思念和感激耶和華上帝與耶穌基督藉著基督的犧牲為基督徒所做的事,並想及基督教會的團結和他們共同致力的傳道工作。(約翰一書1:3)這並不是一個痛苦或憂傷的時候。所以在領食主的晚餐之前先行禁食並不是聖經的規定。
後來杜撰的經文
可是,也許有人會問:有一次耶穌的門徒不明白為什麼他們無法將某個鬼靈逐出,耶穌豈不是說:「非用禱告和禁食,這一類的鬼總不能出來」嗎?(馬可福音9:29,英文《欽定本》[9:28,《杜亥譯本》])不,耶穌沒有這樣說,因為最古老和最優良的抄本並不含有「和禁食」這幾個字。這些字顯然是抄寫聖經的人擅自加進去的。看來這些抄寫員自己鼓吹和實行禁食,於是遂屢次在較早的抄本沒有提及禁食的地方加進禁食一詞。他們不但在馬可福音9:29如此行,同時也在馬太福音17:21將上述的話整句加進去;在使徒行傳10:3。他們使哥尼流說他時常禁食;在哥林多前書7:5他們則使保羅向基督徒夫婦推薦禁食。a
基督徒禁食的例子
若是如此,耶穌為了什麼目的禁食四十晝夜呢?他在上帝的聖靈將他帶到曠野受魔鬼試探時如此行。當時他的處境十分艱難而亟需上帝的幫助。再者當時他正聚精匯神深深思考他行將踏上的自我犧牲的途徑。摩西和以利亞也曾禁食過四十晝夜。在上述各事例中,這些人無疑均獲得上帝的幫助。——馬太福音4:1,2,11;申命記9:9;列王紀上19:7,8。
耶穌的門徒也曾在特殊的場合禁食,尤其是在他們急需上帝指引的時候。例如我們讀到在安提阿的基督徒小組中,有些先知和教師「公開服事耶和華及禁食。」當時門徒正受到很大逼迫,而且上帝的靈指示小組將保羅和巴拿巴派到外邦人當中展開他們的第一次海外傳道運動。——使徒行傳13:2,3,《新世》。
後來保羅和巴拿巴在加拉太各地建立小組;他們需要有堅強、成熟的人在新成立的小組負起領導的責任。為了作正確的選擇,他們在任命這些人時「禁食禱告。」——使徒行傳14:23。
耶穌曾論及他的門徒說:「日子將到,新郎要離開他們,那時候他們就要禁食。」在此耶穌只是預言後來他被人殺死時會有什麼事實際發生在他門徒身上而已。他們無疑憂心如焚而不想進食。——馬太福音9:15。
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後書6:5和11:27談及他曾禁食(根據《欽訂本》的譯文)。但是使徒在此談及的情況顯然是他所無法控制的。其他譯本將這句話較準確地譯作「不得食」、「絕糧」、「斷飲食」、等。——《國語聖經》;《新修》;《新舊》。
禁慾苦行
在歌羅西的基督徒小組裡有些人落入苦行主義的網羅中。這無疑是由於有些猶太人企圖將基督徒誘返律法之下而堅稱基督徒必須遵守律法的緣故。保羅對那些誤入歧途的人說:「為什麼[你們]仍像在世俗中活著,服從那『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呢?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導的。說到這一切,正用的時候就都敗壞了。這些規條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歌羅西書2:20-23。
因此今日基督徒可能為了切合實際的理由而暫時禁食。但是他們不應該覺得禁食是基督教會必須遵守的宗教規條之一而如此行。無論他們做什麼事,他們的用意均是為了更進一步事奉耶和華,正如使徒所說一般:「吃的人是為主[耶和華]吃的,因他感謝上帝;不吃的人是為主[耶和華]不吃的,也感謝上帝。」——羅馬書14:6。
[腳注]
a 可將英文的《欽定本》和《杜亥譯本》與《新英文聖經》及《耶路撒冷聖經》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