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禮是基督徒的必需條件
1.(甲)耶穌對生活的必需品的看法如何?他所最注重的是什麼?(乙)基督徒為什麼必須以屬靈的事為念?
不論你生活在世界的哪一部份,請問一問你自己,在今生我們究竟有幾件東西是絕對必須的呢?你可能認為有許多,於是開始在心裡將它們逐一枚舉出來。可是請停下來想想以便將它們的價值重新估算一下。通常而論,大部分的人豈不會說只有三件絕對必須的東西嗎?食物,住所和衣服。可是請留意基督耶穌所說的話:「所以我告訴你們,不要為生命憂慮,吃什麼,喝什麼,為身體憂慮穿什麼。生命不勝於飲食麼?身體不勝於衣裳麼?」(馬太福音6:25)請留意耶穌所強調的並不是屬物質而是屬靈的東西。為什麼呢?因為上帝所重視的是屬靈而非物質的東西。因此我們若以正確的方式行事為人,我們便可以榮耀和讚美我們的天父上帝。我們若以屬靈的事為念避免肉體的墮落傾向,我們便可以在生活上跟從一條獲致上帝的嘉許所必須的途徑。(羅馬書7:18,19,22,23)在現今這段危急和重大的時期中,當整個人類的生存均發生疑問之際,有什麼東西能比這樣行更有價值呢?
2.(甲)什麼問題可以幫助我們在上帝面前檢討自己?(乙)試說明基督徒獻身的定義與其重要性。
2 因此雖然在實際上我們需要有三件東西才能維持我們肉體的生命,我們若想在靈性上成功便必須具備另一件東西。所以我們應該將自己的希望,志願和一生的目標仔細地檢討一下。我們可以問一問自己:我在上帝面前的地位如何呢?他對我有什麼要求呢?我怎樣才能將真正屬於他的東西獻給他呢?這些問題的唯一合理答案便是將自己的生命呈獻給上帝。但這種獻身究竟是什麼意思呢?基督徒的獻身乃是指一個人嚴肅地決定將自己毫無保留和毫無條件地通過基督耶穌奉獻給耶和華上帝以專一遵行他在聖經裡陳明和由他的聖靈彰顯出來的旨意。我們若不將自己的生命呈獻給上帝,我們便很難期望獲得他的喜愛和嘉許。既然我們沒有什麼物質的東西可以獻給上帝,因為「千山上的牲畜都是他的,」顯然我們只能將屬靈的貢物獻給他。耶穌很清楚地指出這件事實說:「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上帝是個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約翰福音4:23,24;詩篇50:10。
3.獻身會使基督徒產生一種什麼可貴的關係?試解釋其價值。
3 其實獻身這種屬靈的關係是所有獲致永生的人所必需具備的一個條件。請留意路加福音14:27怎樣表明這件事實:「凡不背著自己的[受苦柱]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再者,當我們採取跟從上帝的愛子的步驟時,上帝亦會反過來為我們做一件奇妙的事。什麼事呢?他容許我們和他產生一種極為可珍的關係而成為像父子一般親密。請想想一個能夠真正將上帝稱為「父」的人所能獲致的幸福!既然我們意識到這種希望和遵行上帝的旨意的價值,我們豈不應該將屬靈的價值而非物質的價值置於最重要的地位嗎?這樣行豈不會為在這個充滿恐懼和崇尚物質的世界裡帶來歡欣,快樂和內心的安寧嗎?但你可能問道,一個人怎樣才能有資格將自己呈獻給上帝而與天父建立這種友善的關係呢?
4.基督徒的獻身以什麼為基礎?信心擔任什麼角色?
4 正如我們所造的每一件東西一樣,這種關係也必須建立在一個堅固的基礎上。它的基礎乃是正確的知識和信心。其實我們必須被一種以聖經知識為基礎的信心吸引到上帝那裡。這豈不就是耶穌所說的以下一段話的意思嗎:「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翰福音14:6)所謂「信心」乃是對上帝的道所具有的一種明智的了解和體會,但是這種品質究竟重要到什麼程度呢?使徒保羅在希伯來書11:6回答說:「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悅,因為到上帝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上帝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不錯,我們必須對上帝旨意具有一種基於信心的認識才能切實遵行。這並不是一種受感情所指揮的衝動。反之,這種知識是以上帝在他的道聖經裡所透露的旨意為根據的。
5.耶和華對今日真正的基督徒所定的旨意是什麼?
5 那末耶和華對今日一切渴望贏得他嘉許的人所訂的旨意如何呢?他道在以弗所書5:15-17向我們透露說:「你們要謹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當像智慧人。要愛惜光陰,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耶和華]的旨意如何。」我們能夠否認現今是一段邪惡的日子,而今日的人「想起那將要臨到世界的事就都嚇得魂不附體」嗎?(路加福音21:26)可是我們其實並沒有理由不知道上帝的旨意,因為明智的基督徒的途徑乃是不斷增加我們屬靈的悟性和努力使我們的生活與能夠贏得上帝嘉許和祝福的模式一致。
6.我們可以怎樣表現我們對耶和華的愛所懷的感激?
6 當我們研讀聖經時,我們的腦海裡開始充滿上帝的道的奇妙真理,而且我們會被一種強烈的願望所推動要將我們對耶和華上帝的無數恩惠所懷的感激表達出來。我們若壓抑自己的這種願望,我們無疑會像耶利米先知一樣「心裡覺得似乎有燒著的火,閉塞在我骨中,我就含忍不住,不能自禁。」(耶利米書20:9)因此我們在這件事上所獲得的無可避免的結論便是:我們渴望將這個好消息與人分享和毫無保留地將自己呈獻給耶和華以遵行他的旨意。
7.除了具備知識之外,信徒還需具備什麼必須條件才有資格獻身和受浸?
7 可是,即使我們具有聖經的知識——受浸的必須條件之一——我們仍需在道德和靈性上均清白無瑕才能採取受浸的步驟。以賽亞論及這點說:「你們離開吧,離開吧;從巴比倫出來,不要沾不潔淨的物;要從其中出來,你們扛抬耶和華器皿的人哪,務要自潔。」(以賽亞書52:11)所以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凡是有資格採取基督徒的獻身和受浸步驟的人都必須與俗世分離和保持潔淨。為什麼呢?因為「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翰一書5:19)他們必須在生活上作一切必要的調整以求符合上帝的道聖經所訂的道德標準。舉例說,一個人若新近認識真理而未有時間戒除俗世各種不潔的惡習或糾正他與異性的不正當關係,他便沒有資格受浸。他的婚姻關係也必須清白。受浸的人必須在道德和靈性上均潔淨無疵。請留意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3:9-11所說的話:「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王國麼?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國。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請留意——「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絕不是現在。我們從上帝的道所引證的這段經文很明確地指出我們若想有資格採取獻身和受浸這兩項極為重要的步驟就絕不可以怎樣。
耶穌所受的浸禮
8.(甲)試說明獻身和受浸的關係。(乙)耶穌所受的浸禮怎樣是一件新事?
8 現在我們既然知道基督徒的獻身是什麼意思和這個步驟對一切想贏得耶和華嘉許的人是多麼必須,我們同時必須認識正確的知識和信心所扮演的角色。基督徒在這方面所需的正確知識之一便是獻身和浸禮的關係。其實浸禮乃是一個人在私下對上帝所作的獻身公開表示出來的一個象徵。上帝的愛子耶穌基督曾為基督徒在獻身和浸禮這兩件事上立下了一個榜樣。他所受的浸禮實際是一件新事。(希伯來書7:26)在耶穌受浸之前,先知約翰曾為一些因為違反耶和華上帝通過摩西賜給以色列人的法律而感覺懺悔的猶太人施浸(馬太福音3:1-11;使徒行傳19:4)耶穌並不是一個需要悔改的罪人。施洗約翰知道耶穌是聖潔無罪的,因此約翰企圖阻止耶穌受浸,說:「我當受你的洗,你反倒上我這裡來麼?」但耶穌打消了約翰的反對,說:「你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馬太福音3:14,15)約翰於是聽從耶穌的話為他施了浸。
9.試舉出我們藉著查考耶穌的浸禮所能獲悉的一些有趣味和價值之點。
9 藉著將上帝的兒子耶穌所受的浸禮查考一下,我們可以獲悉一些頗有趣味和價值的要點。首先,他在當時的年齡多大呢?路加明確地告訴我們說:「耶穌開頭傳道,年紀約有三十歲。」(路加福音3:23)因此當時耶穌並不是一個嬰兒。反之,他是個能夠自己作主的成年人,所以他有能力作一個重大的決定將自己呈獻給上帝以遵行後者的旨意。請留意他完全被浸入水中。聖經的記載說:「耶穌受了洗,隨即從水裡上來。」(馬太福音3:16)這並不是一個灑水的儀式,反之受洗者是完全浸入水中的。聖經在約翰福音3:23表明這乃是約翰的習慣:「約翰在靠近撒冷的哀嫩也施洗,因為那裡水多。」再者,請留意浸禮是由一個經上帝授權為人施浸的人——施洗約翰——所主持的。當耶穌從水裡出來之後,他經歷到一項重大的轉變。他不在以木匠的職業為生了。反之他已藉著所受的水浸禮象徵他將自己,包括身體和一切,呈獻給上帝以一種比摩西律法的規定更進一步的方式遵行耶和華的旨意。當耶穌被約翰埋入水中時,他象徵性地對他以往在地上的生活情況死去了。他的意志並沒有死去,但卻日益與上帝對他所顯示的旨意一致,那便是說,宣揚上帝的王國的好消息。——約翰福音4:34;5:30;路加福音22:42。
10.試說明基督徒的浸禮怎樣在今日具有類似的意義。
10 其實基督徒的浸禮在今日也具有類似的意義。耶穌為這件事立下了一個先模。它必須是憑著了解而作的才能有效。猶之乎耶穌在自主地作一個明智的獻身決定之後才受浸,今日的基督徒也必須了解他們所採取的行動的意義。這件事實使嬰兒的浸禮因為與聖經不符而失效。(羅馬書10:9,10)再者,想受浸的人必須向耶穌一樣過著一種清白和誠實的生活。很顯然地,在受浸之前信徒必須經歷某種轉變;不然他怎能將一件不潔的東西獻給聖潔清白的耶和華上帝呢?浸禮絕不能使一項虛偽的獻身成為有效。除此之外,施浸者必須向約翰一樣是一個獻了身事奉耶和華的人。在上帝屬天的王國業已建立的今日,還有誰在向人宣揚上帝王國的好消息呢。耶和華將他的聖名置於什麼人之上和他將他的王國的事務交給什麼人照料呢?耶和華見證人乃是唯一享有這種殊榮的人,所以施浸者自然應該是新世界社會裡一個獻了身給耶和華的男性代表。——以賽亞書43:10;馬太福音24:14,45-47。
11.浸禮是一種洗罪的儀式嗎?試解釋你的回答的理由。
11 請也記得施洗約翰所施行的浸禮並不是為了除去人的罪而是要象徵受浸者懺悔自己曾犯了違反猶太的律法之約的罪。以耶蘇而論,他自然是沒有罪的。(彼得前書2:22)同樣地,今日真正的基督徒浸禮乃是代表在信徒的內心業已發生的一件事,即衷誠地決心將自己完全呈獻給耶和華上帝以遵行他的旨意,的一個外表象徵。這並不是一個為人洗罪的宗教儀式。反之,正如使徒保羅在使徒行傳26:20指出,信者在受浸之前必須先悔改:「[我]先在大馬色,後在耶路撒冷和猶大全地以及外邦,勸勉他們應當悔改歸向上帝,行事與毀改的心相稱。」因此浸禮絕不是一個用水將人的罪洗去的儀式,反之乃是獻身的一個象徵。人在受浸之前必須先悔改和尊敬上帝,在受浸之後則必須忠心履行獻身的誓願。
12.試舉例說明浸禮的嚴肅性,並指出有些人如何對浸禮懷有錯誤得見解。
12 受浸乃是一個嚴肅的步驟,但同時是一個歡樂的步驟。受浸者必須憑著理智和對這件事的意義的適當的體會去採取這樣的一個步驟。作了獻身的誓願而不履行會為背約者帶來死亡。(傳道書5:4,5)在另一方面,當有了充分的知識之後仍舊遲疑不願獻身也會為人帶來死亡。有些人可能錯誤地覺得受浸並非必需;他們聲稱自己的知識尚不夠,所以想等到比較適當的時候才受浸。請記得,為人帶來義務的並不是浸禮而是知識。一個人若具有足夠的知識使他看出這個舊世界和它的種種私慾不久便會消逝,而獲致永生的唯一方法便是從今開始為新世界生活,他便有足夠的知識受浸了。這人若在道德方面清白無疵的話,他有什麼理由要耽延呢?——約翰一書2:15-17。
13.(甲)為什麼找尋藉口避免受浸是不對的?(乙)上帝給予我們什麼保證他必定會幫助我們?
13 一個人可能動腦筋想出許多方法來申辯他為什麼尚然未有受浸的必要。他可能想道,「我怎能履行我的獻身誓願呢?我有什麼保證上帝會幫助我呢?當有困難時我怎麼辦呢?我會保持忠心嗎?也許我應該等到獲得更多知識再說,那時也許會比較適合一點。」這豈不是找尋藉口嗎?這豈不是正如「找尋藉口」一詞的定義所說一般,「試圖藉著看來合理的理由解釋或辯護自己的意見和行動」嗎?再者,這豈不是倚賴自己的了解而非服從上帝的指引嗎?我們究竟跟從誰的標準呢——我們自己抑或上帝的?我們若不清楚怎樣行才對,明智的途徑豈不是向一些以你的屬靈福利為念的成熟基督徒請教和求助嗎?請記得耶和華在腓立比書4:13給我們的保證:「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所以我們若有資格獻身和受浸,為什麼要遲疑不決或趑趄不前呢?
作過檢討之後受浸
14.試解釋(甲)奉父的名,(乙)子的名,(丙)聖靈的名受浸是什麼意思。
14 其次,耶穌說我們應該奉父,子,聖靈的名受浸。(馬太福音28:19,20)這是什麼意思呢?父是雙親之一,所以奉父的名受浸表示受浸者承認唯獨名為耶和華的天父所擁有的優越地位和主權。(詩篇83:18)我們必須奉他的名為聖,尊重他的主權,愛戴他的王國而為其服務。(路加福音11:2)其次,奉子的名受浸表示受浸者認識父賜給子的崇高職權和地位。我們必須敬愛和感激子,因為他乃是我們的救贖者。他若不犧牲生命我們便無法獲得永生。所以我們必須敬愛和感激子,因為他乃是我們的救贖者。他若不犧牲生命我們便無法獲得永生。所以我們應該多麼感激他的恩惠!(以賽亞書55:4;約翰福音4:42)最後,奉聖靈的名受浸的意思是要承認這靈是耶和華的動力。毫無謬誤地引導古代的人寫聖經,幫助早期的基督徒成功地忍受迫害和在今日指導耶和華在地上的神治組織的均是這同一的力量。——彼得前書1:21;約翰福音6:63;約翰一書5:6。
15.試說明浸禮的一些有價值之點。
15 浸禮乃是公開表明我們對過去的生活方式已經死去的一個象徵。事實上受浸者若繼續浸沒在水中,他便會真正死去。很適切地,他會被扶起而好像重新活過來一般。他活過來乃是要遵行耶和華的旨意。因此一個人受浸的日子可說是他開始一種新生活的日子。浸禮一方面是獻身的一項公開表示,同時也是信徒正式受任命為傳道員的一個記號。受浸者可說是從耶和華獲得雙倍的祝福。我們應該將自己受浸的日子記錄下來和謹記在心。對耶和華的顯形組織說來,這乃是你正式受任命為至高者手下的傳道員的日子。
16-19.(甲)有些什麼重要的問題向受浸者提出?(乙)什麼表明人有受浸的資格?(丙)在這時受浸者最好對什麼了解清楚?(丁)受浸是最後的目標嗎?
16 可是,在信徒未受浸之前他們應該回答兩個問題以便讓所有和他們一同聚集起來的人能夠以見證人的身份聽見他們親口承認他們了解這件事的意義和已經採取必須的步驟使自己有受浸的資格。能夠對問題作肯定答覆的人都應該在每個問題之後響亮地齊聲回答「是」。
17 第一個問題是:你是否在耶和華面前承認自己是一個需要救恩的罪人,並且你是否向他承認這項救恩是天父通過他的愛子耶穌基督賜給人的?
18 第二個問題是:基於這種對上帝和他所預備的救恩的信心,你是否已經將自己毫無保留地奉獻給上帝,從今以後遵行他通過耶穌基督和聖靈啟迪之下藉著聖經向你顯示的一切旨意?
19 對這兩個問題回答「是」的人都可以受浸,而且應該在當時舉行的同一個耶和華見證人大會中如此行。受浸者應該永遠記得這個日子,因為這的確是他一生中一個具有決定性的日子。在這樣的場合中受浸者最好對他自此以後在傳道工作上所享的責任和權利具有一項清楚的了解。請記得,受浸並不是一個最終的目的而是一種非常有利的關係的開始。
20.我們會進一步討論什麼問題?
20 在經過受浸這個必須的步驟之後,受浸者對於他與耶和華,與耶和華的組織和他的基督徒弟兄的關係應該懷有怎樣的看法呢?他怎樣才能忠心而歡樂地履行他的獻身誓願呢?他怎樣才能增加自己對屬靈的事物的體會和減低對物質的東西的慾望呢?他應該採取什麼步驟以求進至更成熟的地步而能夠在現今這段危險的日子堅忍不拔和緊守對上帝的忠誠呢?我們打算將這些問題留待下一篇文章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