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 人一旦成為耶和華見證人,他是否便永久保留這個地位?
不。耶和華見證人並不像一般教會一樣認為『人一旦成為教友,便永遠是教友。』一小部分人可能選擇脫離基督徒的組織或由於犯過不肯悔改而被組織開除。
有一次耶穌的許多門徒離開了他而「不再和他同行」。(約翰福音6:66)聖經也指出,倘若一個基督徒慣常犯嚴重的罪而不肯悔改,小組便應當『把那惡人從他們中間趕出去』,並且『不可與他來往』。——哥林多前書5:9-13,《新譯》。
因此,今日若有基督徒陷入犯過的行徑中,一個由具備屬靈資格的長老所組成的委員會便會與犯過者會晤。他們這樣行的目的是要肯定犯過者是否願意悔改而能夠在思想上接受調整。(加拉太書6:1)若是不然,長老們便會按照聖經的吩咐將犯過者開除以便從小組中『把酵除掉』。——哥林多前書5:7,《現譯》。
可是,正如約翰福音6:66指出,有時個別的見證人可能自行決定離棄真理。他可能甚至在小組的委員會開始調查他的過犯後將他的決定表明出來。他也許以書面的方式通知委員會,或者在其他見證人面前標明自己的立場,表示他已決定脫離組織,並且在此之後不願以見證人的身分為人所知。他若這樣行,長老們便無需繼續作進一步的調查了。可是,長老們卻需要就此向小組作一項簡單的宣布,說明當事人已自行脫離組織,藉此使小組清楚知道他已「從我們中間出去。」(約翰一書2:19)此後,小組便應當謹守上帝所感示的吩咐,『不要接待他到家裡,也不要問候他,免得在他的惡事上有分』。——約翰二書10,11。
因此,耶和華見證人並不強迫任何人留在他們組織裡作組織的成員。可是,絕大部分的耶和華見證人卻懷有使徒們所懷的態度,他們甘心樂意地緊緊依附耶穌,從他那裡獲得所需的屬靈幫助以及享受在上帝的組織裡所尋得的溫暖、團結、友愛的關係。——路加福音22:28。
◼ 希伯來書3:1-6在論及一個「家」時提及摩西、耶穌及耶和華上帝,這裡所說的「家」是指什麼而言?
基本上說來,使徒保羅所指的是上帝的百姓或會眾而將其比作一個「家」。
希伯來書3:1-6說:「同蒙天召的聖潔弟兄阿,你們應當思想我們所認為使者,為大祭司的耶穌;他為那設立他的盡忠,如同摩西在上帝的全家盡忠一樣。他比摩西算是更配多得榮耀,好像建造房屋的比房屋更尊榮。因為房屋都必有人建造,但建造萬物的就是上帝。摩西為僕人,在上帝的全家誠然盡忠,為要證明將來必傳說的事;但基督為兒子,治理上帝的家。我們若將可誇的盼望和膽量堅持到底,便是他的家了。」
在較早時候,保羅說耶穌既是上帝的兒子,他承受了一個比天使更尊貴的名字。使徒也指出上帝通過天使傳給摩西的律法若值得注意,我們便應對子所說的話更為留意。(希伯來書1:1-4;2:1-4)然後保羅在希伯來書第3章繼續強調耶穌的優越地位。
作為背景,請想想在米利暗和亞倫對於摩西在以色列國中所擔任的角色表示不滿之後,上帝將摩西稱為『在我全家盡忠的僕人』。(民數記12:7)既然亞倫身為大祭司能夠進入帳幕(甚至至聖所),上帝所說的「家」必然是指以色列國或會眾而言。他將其稱為他的「家」,摩西乃是這家裡的僕人。保羅顯然在希伯來書3:2想到這件事。他說耶穌對上帝盡忠,正如摩西「在上帝的全家盡忠」一般。但是接著保羅指出,耶穌「比摩西算為更配多得榮耀。」為什麼呢?
保羅指出,「建造房屋的比房屋更尊榮。」任何曾建築過實際房屋的人均會同意這句話。保羅的意思是,身為上帝的兒子,耶穌比摩西配受更大的尊榮,因為耶穌建造了一間房屋,但摩西並沒有。當然,保羅承認在凡事上最後的功勞均歸於上帝。——希伯來書3:3,4。
保羅進一步推理,指出摩西是『家裡一個忠心的僕人。』(希伯來書3:5)不錯,摩西自己在以色列的「家」裡而是以色列會眾的成員。但那在以後來的一位,摩西所預表和預言到的彌賽亞先知又如何呢?(申命記18:18,19;約翰福音1:21,25;使徒行傳3:22,23)這位先知不僅是以色列家的一個忠心僕人而已。保羅指出基督是『治理上帝的家的兒子』。治理以色列家嗎?不然,保羅所指的是要偉大的事物。
摩西曾按照律法的約在一個「家」中服務,耶和華卻應許在「新約」之下有一項更佳的安排。(希伯來書8:7-13;耶利米書31:31-34)新約是與屬靈的以色列家或以色列國所訂立的。(加拉太書6:16)因此保羅說,「我們若將可誇的盼望和膽量堅持到底,便是他的家了。」——希伯來書3:6;可參閱提摩太前書3:15;彼得前書2:5;馬太福音16:18。
因此,摩西在其中服務的「家」乃是屬血肉的以色列的會眾,但耶穌所建造和管理的「家」乃是屬靈的以色列人的教會,這些人均『堅守他們的盼望到底』。——希伯來書3:6。
◼ 摩西為人若真正謙卑自抑,他怎可能在民數記12:3寫下『摩西是世上最謙和的人』這句話呢?
雖然看來要摩西寫下這項有關自己的記錄並非易事,他卻能夠在上帝感示之下將這項準確的描述記錄下來。
證明聖經是受上帝感示的標記之一便是它的執筆者所表現的坦白和忠誠。摩西以及其他受上帝任用寫聖經的人將一些異常坦白的資料記錄在聖經裡。
舉例說,摩西將自己百姓的多項缺點和過犯記錄下來,包括他自己的兄長和姊姊所犯的錯誤在內。(出埃及記16:2,3;17:2,3;32:1-6;利未記10:1,2)摩西也沒有寬容自己,反之他忠實地報導自己所犯的過錯,甚至一些招致上帝責備的嚴重過犯。(民數記20:9-12;申命記1:37)因此,摩西若以客觀的方式將耶和華顯然定意要包含在聖經裡的若干事實——例如摩西為人極其謙和一事——記錄下來也並非行動不一致。事實上,經文的上下文向我們指出當時的場合而提供記錄這件事實的一項根據。當米利暗和亞倫向摩西的權柄提出挑戰時,他並沒有勃然大怒,反之他讓耶和華提出適當的糾正。
摩西是彌賽亞的先模。(申命記18:15-19)因此,當耶和華上帝向人指出摩西為人極其謙和時,他其實是要提出一項保證,應許的彌賽亞也會表現同樣美好的品德。當我們閱讀福音的記載時,耶穌所表現的柔和謙卑豈不是深具感人的力量,吸引我們到他那裡以及使我們有理由對他表現信賴嗎?——哥林多後書10:1;希伯來書4: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