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正相信嗎?
時常有人說:「我相信某件事」但其實他只是對之表示同意而已。他心裡相信並不意味到他會採取與之一致的行動。他可能像第一世紀某些基督徒一樣,門徒雅各在所寫的信中對這些人說:「你信上帝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兢。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麼?」——雅各書2:19,20。
由於跟從一條反叛途徑而使自己淪為鬼魔的眾天使都知道上帝的確存在。他們都曾一度相信他。但是這種信仰並沒有推動他們行事與上帝的旨意一致。
所以在耶和華上帝眼中有價值的信仰並非僅是承認某件事是真實的。一個人行事與其信仰一致才是真正的相信。
真正的相信推動人採取行動
如果你是個獻了身的耶和華見證人,你相信現今這個世代的人正生活在「末期」。你相信當務之急是要幫助別人成為耶和華上帝所嘉許的僕人。以求渡過將於世界「末期」結束時來臨的「大災難」。你同時相信上帝的旨意是「願萬人得救,[獲得真理的正確知識]」(提摩太前書2:4)你既相信「末期」,將臨的「大災難」和上帝對人類的旨意,這種信仰有激勵你採取行動嗎?你整個生活方式表明你真正相信現在是世界「末期」,今日的人正面臨生死關頭嗎?
一個真正忠於耶和華及對鄰人懷有深摯愛心的人必然會行事與信仰一致。他會努力向人宣揚王國的信息。由於這緣故,耶和華見證人非常忙於這種活動。甚至在由於官方反對而工作遭遇很大困難的國家中,他們也沒有放棄傳揚『這王國的好消息』。(馬太福音24:14)。事實上去年耶和華見證人在十一個工作受禁止的國家中用來公開傳揚上帝的道的時間總數比上一年所用的時間多得多。在其他國家,包括意大利、日本、韓國、墨西哥、荷蘭、尼及利亞、西班牙和桑比亞等,情形也一樣。
這並不是說所有與耶和華見證人交往的人都在他們的生活上完全承認他們的確生活在「末期」——不,甚至在剛才提及的國家中也並非如此。雖然以整體而論,耶和華見證人成就了很多工作,但是有些人無疑可以盡多點力量。你便是這樣嗎?若干國家,包括澳洲,英國,西德,菲律賓和美國,的總報告表明他們在去年用來宣揚王國及使人作基督門徒的時間比前年較少。可是以群體而言,我們不能說這些國家的見證人沒有努力工作。他們撥出數以百萬計的小時向人傳道,這無疑表示他們熱心利用機會幫助別人對上帝的道獲得正確的知識。你本人有熱心做這件工作嗎?作一番自我檢討會很有益處。
當然,每個國家、每個人的環境不同。可是我們每個人必須提防我們對自己與上帝的寶貴關係失去體會,及不再在行事上與我們知道是對的道理一致。耶穌基督曾敦促門徒留意提防在上帝執行判決之前落入陷阱之中。他說:「你們要謹慎,恐怕因貪食醉酒並今生的思慮累住你們的心,那日子就如同網羅忽然臨到你們。因為那日子要這樣臨到全地上一切居住的人。你們要時時儆醒,常常祈求,使你們能逃避這一切要來的事,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路加福音21:34-36)我們若想抵抗這種會使人陷入靈性沉睡中的壓力,就必須作一番努力才行。
享樂過度導致靈性上的昏睡
基督徒必須避免在飲食及其他享樂方面漫無節制。這種過度使人在心智上和靈性上的理解力遲鈍,並使內心負有沉重的罪咎感。它們同時使內心的良好動機被肉體的私慾所扼殺。任何人若被肉體的私慾所支配,就不能希望在「末期」達到頂點,這個事物制度遭受完全毀滅時以蒙耶和華上帝嘉許的僕人身份站在主耶穌基督面前。——彼得後書3:11-14。
即使一個人不貪食好酒,他仍可能跟從一條阻止他在靈性上保持醒覺的途徑。他可能讓娱樂在他生活上佔去主要的地位,以致削弱了他想幫助其他人對上帝的真理獲得正確知識的願望。上帝手下每個獻了身的僕人都應該檢討一下自己的態度和生活方式。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
請問問你自己:我與上帝的關係是我一生中真正重要的事嗎?我的心到底在那裡呢?
如果你正在做你知道是對的事,你便有理由為你事奉上帝而感覺高興。這是與上帝的道所說的話一致的:「唯有詳細察看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的,並且時常如此,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乃是實在行出來,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雅各書1:25。
過度關心日用所需是危險的
可是,耶和華上帝手下有些獻了身的僕人雖沒有過度貪愛飲食或追求享樂,他們卻得不到這種快樂。他們的難題在那裡呢?他們的心被「今生的思慮累住」,他們過度關心謀生。(馬太福音6:25-34)耶和華上帝保證他會供應他僕人的衣食所需,他們若相信這項應許便會獲致內心的安寧,可是有些人卻讓他們對衣食住行的憂慮奪去這種安寧。當這種情形發生時,他們內心的動機便集中在物質東西之上。與別人分享耶和華上帝的奇妙應許的願望便減弱了。為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前途作打算成了生活上主要的事。這可能促使他們從事消耗巨量時間的商業投機,擔任很多額外的俗世工作或大事興建。
你的心若傾向這方面,你應該怎麼辦呢?請忠實地考慮一下今日我們處於什麼時代。請問問自己;以這種方式生活以致忘記了現今的制度行將結束,這樣行合理嗎?我把可以用來幫助別人獲得靈性健康的時間花費在追求我並不真正需要的財物方面是對的嗎?
請記得,耶和華上帝並沒有應許在這個邪惡制度遭受毀滅時為我們保存舒適的家和其他財物。他只應許保存人的生命。耶和華在以往執行的判決足以證明這點。挪亞和他的家人可能擁有舒適的家和其他財物,但是他無法將這些東西帶進方舟,結果這些財物均被洪水所毀。在公元前607年耶路撒冷遭受毀滅之前,耶利米先知對他的書記巴錄說:「耶和華如此說:『我所建立的我必拆毀。我所栽植的,我必拔出。在全地我都如此行。你為自己圖謀大事麼?不要圖謀。我必使災禍臨到凡有血氣的。但你無論往那裡去,我必使你以自己的命為掠物。』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利米書45:4,5)同樣地,在耶路撒冷未於公元70年遭毀滅之前逃出耶路撒冷的人只帶了些少可以攜帶的財物逃生。他們不得不撇下其他所有的財物。
不錯,我們都應該以上帝賜給我們的「掠物」為足為樂。這便是得以渡過將臨的毀滅的東西——我們的生命。
所以,追求物質資財以致忽略屬靈的事豈不是極不智的冒險嗎?「你們要回想羅得的妻子。」(路加福音17:32)很可能由於她捨不得所多瑪的物質資財,以致不聽從天使的訓示回頭顧盼,結果死於非命。
這並不是說在這個「末期」從事任何建築或獲得任何物質資財都是不對的。這也不意味到上帝的僕人應該變成一貧如洗。明智地運用物質資財其實可以使人能夠撥出較多時間從事屬靈的事務;這樣行是可嘉的。——路加福音16:9。
藉著將純真的崇拜置於生活上的首位,我們便不致在這事物制度遭受毀滅時措手不及。屆時我們可以因為知道我們會幫助許多人獲得生命而感覺滿足。這無疑是我們努力以積極的行動表明我們的信仰的一項豐盛報酬。如果這是你的願望,就要以你整個生活方式表明你相信我們正生活在現今這個事物制度的「末期」。
[第441頁的附欄]
「末期」——一個世代之內
1914年 邪惡事物制度的末期
不法的事大增
國攻打國
地震
糧荒
列國痛苦不堪
不知所措
危險的日子
違背父母
不解怨
不能自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