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 聖經有表示想事奉上帝的人應該不吸煙嗎?——美國一讀者問。
聖經並沒有提及吸煙,因為根據歷史記載,在聖經的寫作時代還沒有人吸煙。但是關於吸煙,我們可以考慮聖經原則而作一個結論。
基督徒正從事著一項追求永生的賽跑。使徒保羅向哥林多的基督徒指出這件事實,他們很熟識在鄰近舉行的哥林斯地峽運動大會。各項運動的選手要遵守一個佔去他們大部分時間的嚴格訓練時間表,並受到評判官的嚴格監管。運動員若違反一條規律便會失去資格。
保羅將這些事深印在基督徒的腦海中,使他們知道他們隨時受到偉大的審判官耶和華的監察。他指出他們需要竭力抗拒肉體的私慾才能遵守基督徒競賽的規律,說:「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制。……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哥林多前書9:24-27。
使徒後來寫信給羅馬的基督徒說:「[要]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馬書12:1)「聖潔」含有在身體上和靈性上潔淨的意思。基督徒要潔淨自己,「除去身體[和心靈]一切的污穢,敬畏上帝得以成聖。」——哥林多後書7:1。
個人的不潔是惹人討厭和有害的,特別對基督徒來說是如此。一個人若故意跟從一種習慣,將有毒的東西吸進身體裡而染污自己的身體,這無疑會妨礙他事奉上帝。如果別人從他那裡聞到煙味或留意到他的口和牙齒留有煙漬,這會分散別人對他所宣揚的王國好消息的注意力。這同時會減損他所代表和提倡的上帝的崇拜的純潔、美感和吸引力。
一個人若投合墮落肉體的慾望,習以為常地吃過量或吸食對身體有害的東西,他便會淪為他的嗜好的奴隸。使徒保羅說:「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那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然後他繼續說,一個讓自己受某件事所控制的人不會比控制他的事更耐久。「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上帝要叫這兩樣都廢壞」他宣告說。(哥林多後書6:12,13)我們無疑不想受一些會毀壞的東西所控制,無論是食物、香煙或其他東西。
這些關於吸煙的聖經思想並不是新的。有些人在獲悉這些思想時想將它們應用在生活上,但卻遲遲不這樣行。他們認為他們可以與耶和華見證人交往而不用完全戒除吸煙的習慣。所以,現在雖然他們由於繼續吸煙而感到有點不安,他們卻沒有作一番真正的努力去戒除這個惡習。
可是,這些人應該忠實地問問自己:跟從這條表示他們不熱心實踐聖經原則的途徑會贏得耶和華的嘉許嗎?一個人若繼續做他明知不對的事,他可說是真正『全心』愛耶和華嗎?抑或他正從上帝所不喜歡的事上尋找樂趣?如果他真的想贏得耶和華的嘉許而生活在他的新規制裡,他現在就必須作真正的努力使自己的生活與上帝的道一致。請記得有一次耶穌的一些門徒向他說,「主阿,得救的人少麼?」他訓勉他們要努力,因為有許多人想進入王國,但卻不能。——路加福音13:23,24;馬太福音22:37。
保羅以同樣的口吻寫道:「你們要謹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當像智慧人,要愛惜光陰,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不要作糊塗人[不要使用錯誤或可疑的理由去支持我們想為之辯護的事],要明白[耶和華]的旨意如何。」(以弗所書5:8-17)一個人應該「愛惜」光陰,在戒除惡習一事上不要遲疑。這個世代十分邪惡,它正使人耽於可能在其他方面引致更大叛逆的事。
基督徒希望現今就在上帝面前有一顆清白的良心,因為這對於用全心崇拜他是很重要的。一個吸煙的人若打算受浸,他應該對這件事作一番嚴肅的考慮,因為浸禮表示「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上帝面前有無虧的良心。」(彼得前書3:21)他應該先將一切肉體的污穢除掉。倘若他知道自己尚未或不願戒除不潔或有害的惡習,這就與祈求上帝賜給他完全無虧的良心一事自相矛盾了。如果他已經受浸,他應該立即戒掉這種惡習,使他的良心不致受礙,並感謝上帝對他表現額外的仁慈。——希伯來書4:16。
有些想戒煙的人可能感覺非常沮喪,意志消沉。但是使徒向我們保證,藉著對基督的贖價力量及上帝的幫助懷具信心,我們是可以破除任何壞習慣的。保羅描述他自己抗拒墮落有罪的肉體時總括說:「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上帝,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他同時寫道:「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羅馬書7:21-25;腓立比書4:13。
如果你感到戒煙很困難,你應該熱切地禱告求上帝幫助。除此之外,聖經訓勉說:「從前引導你們,傳上帝之道給你們的人,你們要想念他們,效法他們的信心,留心看他們為人的結局。」(希伯來書13:7)你可以留心一些取悅上帝的榜樣。你會感覺獲得鼓勵,因為這些人當中有許多都經驗過你所經歷的困難。他們會幫助你。你可以將困難與他們討論,聽從他們的勸告及求他們為你禱告。——雅各書5:13-18。
此外,要盡量與那些沒有這種惡習的人交往。同時,你若有一個好朋友,在你煙癮「發作」時立刻打電話或去探訪他也會有很大幫助。此外,要使自己忙於研究聖經,忙於照顧家人的事,參加討論聖經的聚會及任何你做得來的上帝的工作。唯有這樣行你才可以確實地戒除這種惡習而代之以良好的習慣。為了成為耶和華手下一位較優良、較可取的榮耀者,你應該這樣行。上帝無疑也會因此而喜悅你。——箴言27:11。
● 以賽亞書7:8說:「六十五年之內,以法蓮必然破壞,不再成為國民。」這事發生於何時?——美國一讀者問。
這個預言是在以色列王比加當亞哈斯在位時侵略猶太之後發出的。(以賽亞書7:1)根據聖經記載,比加統治大約二十年,他在位第十七年,或公元前762年,亞哈斯登基作王。(列王紀下15:27;16:1)所以以賽亞所預言的六十五年必定在公元前762年之後不久開始計算。公元前740年,亞述大軍推翻了北方的以色列王國。這個以以法蓮為最大支派的王國遂在以賽亞預言以法蓮會被「破壞」之後大約二十年遭遇末日。可是,直到亞述王以撒哈頓在位時,最後一批外邦人才被帶進以色列國的地區中。(以斯拉記4:2)由於亞述將以色列人放逐及將這最後一批外邦人移進以色列國內,顯然以法蓮遂被「破壞,不再成為國民」了。在北方的王國傾覆與以撒哈頓統治之間,亞述王撒根即位,西拿基立介於其間。碑銘表示以撒哈頓與猶大王瑪拿西同時(後者的統治期間是由公元前716年至661年)即以從以賽亞書7:8的預言發生直至以撒哈頓將外邦居民移入,相隔時間無疑達到以賽亞所預言的六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