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人作基督門徒之後為其施洗
1.洗禮是什麼意思?這件事以什麼方式施行於耶穌身上?
耶穌吩咐基督徒為他的門徒「施洗」,他們對這項命令的意思毫無疑問。施洗約翰是第一個蒙上帝授權施行洗禮的人。耶穌有些使徒以前是約翰的門徒而受過他的洗禮。約翰曾為耶穌施洗。約翰為人施洗是否僅藉著將水灑在受洗者身上呢?聖經的記載透露耶穌在約但河受洗,受洗之後「隨即從水裡上來」。在聖經裡受洗和受浸意思完全一樣;英文的「洗禮」一字(baptism)原本來自希臘文的巴拉荷馬(baptisma),意思是浸入,即浸沒和復出。因此在浸禮舉行時。受浸者暫時被「埋入」水中,然後從水裡被扶起來。——馬太福音3:13-16;約翰福音1:33;請也參看羅馬書6:3,4。
2.施洗約翰為什麼為人施浸?
2 上帝派施洗約翰為以色列人施浸。以色列人是個獻了身給耶和華上帝的民族,他們有義務遵守律法的約;可是他們卻違反了耶和華的安排而有悔改的必要。約翰促請以色列人衷心悔改使罪得赦,同時公開為他們施浸以象徵這種悔改;藉此他幫助與上帝立了約的民族準備迎接基督。——路加福音3:3,4;使徒行傳19:4。
3,4.為什麼耶穌所受的浸禮與別人所受的不同?他的浸禮含有什麼意思?
3這並不是說耶穌到約翰處受浸是因為他有罪需要悔改。彼得前書2:22證明耶穌從未犯過罪。約翰起初不願為耶穌施浸,顯然他想到自己所施的乃是悔改的洗禮。但是耶穌表示他所受的其實是一種不同的浸禮,說:「你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馬太福音3:13-15。
4那末耶穌所受的浸禮含有什麼意思呢?後來聖經在希伯來書第10章論及耶穌「到世上來的時候」,意即他開始從事傳道工作,按照耶和華的旨意將上帝為他「預備」的身體獻上時,他引用詩篇40:6-8的經文說:「上帝阿,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那時我說,『上帝阿,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希伯來書10:5,6)既然耶穌屬於一個獻了身給耶和華上帝而與他立了約的國家,他受浸所象徵的並非獻身而是將自己呈交出來遵行耶和華的旨意。耶穌的這項行動顯然贏得了耶和華的悅納,因為上帝以聖靈膏他,並從天上發出聲音說:「你是我的愛子,我喜悅你。」——馬可福音1:11。
5.當耶穌在地上從事傳道工作時,他的門徒為人施行什麼浸禮?
5使徒們都知道這件事實。在耶穌從事傳道工作的早期,他的門徒在他的指揮之下為人施行水浸禮。這種浸禮是為以色列國的成員施行的;這些以色列人犯了罪,因此以約翰的洗禮象徵他們的悔改。(約翰福音3:25,26;4:1,2)可是約翰的浸禮並不會永遠延續下去,因為他論及基督耶穌說:「他必興旺,我必衰微。」(約翰福音3:30)這種浸禮註定會被耶穌在馬太福音28:19所提及的基督徒浸禮取而代之。這件事在什麼時候發生呢?約翰的洗禮是為了一般與耶和華訂立了律法之約的人施行的,而這約的效力僅延續至公元33年而已。
6.約翰的浸禮在什麼時候不再有效?在以弗所發生的事怎樣證明這點?
6在此之後約翰的浸禮便不再有效了,因此並不會在所謂的基督教時代中施行;我們從以弗所小組的經驗可以很清楚看出這件事實。亞波羅曾在以弗所傳道,但是他只曉得約翰的浸禮。當保羅抵達以弗所時,他發現有十二個門徒只受過約翰的浸體而非奉父、子、聖靈的名受浸。因此他們並沒有接獲聖靈。保羅將事情向他們解釋清楚之後,他們於是奉耶穌的名受浸,並憑保羅的按手而獲得聖靈。——使徒行傳18:25;19:1-7。
為門徒施行的基督徒浸禮
7.(甲)約翰的浸禮和五旬節以來的基督徒浸禮有什麼不同』?(乙)基督徒的浸禮能洗罪嗎?
7耶穌基督在馬太福音28:19所提及的水浸禮與約翰的洗禮並不同;這種浸禮是奉父、子、聖靈的名施行的。耶穌說了這段話之後不久,在五旬節的日子,使徒彼得對一群聚集起來的聽眾談及赦罪和基督徒浸體的問題;他特別向在場的猶太人和歸信猶太教的人指出他們必須怎樣行,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在此之後他「還用許多話作見證,勸勉他們說;『你們當救自己脫離這彎曲的世代。,」他們由此清楚獲悉耶和華的旨意,看出留在猶太事物制度之下並不會為他們帶來拯救。為了獲得聖靈,他們必須接受耶和華通過他的愛子所作的安排。他們可以個別決定是否願意遵行耶和華的旨意。結果那一天大約有三千人「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浸。這並不是說當時施行的浸禮將他們的罪洗去。反之,能夠為他們除罪的乃是他們對之懷具信心的基督耶穌流出的血。——使徒行傳2:38-41;3:19;約翰一書1:7。
8.(甲)腓利的工作怎樣導致為門徒施浸?(乙)我們怎麼知道腓利並沒有忘記使自己的兒女成為基督的門徒?
8後來耶路撒冷的基督徒大受逼迫,於是腓利前往撒瑪利亞傳道;當地有許多居民留意他所傳的信息。他們認識真理之後毅然捨棄一切邪術而成為基督的門徒。因為腓利宣揚上帝王國的好消息和耶穌基督的名,許多男女得以認識耶和華的旨意,決定遵行而受了浸。(使徒行傳8:5-12)腓利也有份使其他人成為基督的門徒。不久之後耶和華的天使將他帶到一個古實太監那裡,當時這太監正試圖了解以賽亞的預言。腓利指點他及回答他的問題,使他能夠了解關於耶穌的好消息而成為基督耶穌的門徒。後來他們走到一個有足夠的水將人浸沒的地方,太監遂受了浸。(使徒行傳8:26-39)腓利無疑也使自己的兒女成為基督的門徒;因此他的四個女兒能夠說預言。——使徒行傳21:8,9。
9.彼得在哥尼流及其家人未受浸之前告訴他們一些什麼事?
9 彼得有份使哥尼流及其家人成為基督的門徒。哥尼流本已對耶和華具有信心;他「常常禱告上帝」而想事奉耶和華。藉著天使之助,哥尼流和彼得取得接觸;彼得抵達哥尼流家裡時,所有在場的人都聚集在上帝面前聆聽耶和華的一切吩咐。當聆聽彼得的訓示(載於使徒行傳10:34-43)之際,他們獲得聖靈的恩賜,然後受了浸。
10.據使徒行傳第16章報導,保羅怎樣在腓立比使人作基督的門徒?
10保羅有許多機會使人成為基督的門徒。他在腓立比的河邊對一群婦女講道。其中一個敬拜耶和華的女子,呂底亞,留心聽保羅所說,後來她與她一家人都受了浸。(使徒行傳16:14,15)由於受人逼迫,保羅和西拉有機會對當地一個獄卒及其家人傳講耶和華的道,結果他們都受了浸。——使徒行傳16:27-34。
11.保羅在哥林多用什麼方法使人成為基督的門徒?
11有一個時期保羅在哥林多以製帳蓬維持生活,但他經常利用安息日演講教人。起初他在會堂裡如此行,「為道迫切,」向猶太人作見證。管會堂的基利司布和許多哥林多人都相信而受了浸。保羅在該城總共逗留了一年半的時間,教導當地的人遵守基督耶穌的一切教訓和上帝的道。——使徒行傳18:1-11。
12.(甲)聖經的例證表明人在受浸之前必須先怎樣?(乙)為什麼聖經沒有提及任何嬰孩受浸?為什麼在基督徒當中這樣行是不對的?
12以上提及的所有例證均表明早期的基督徒在使人成為門徒之後即為其施浸;這顯示當時事情發生的程序是與耶穌在馬太福音28:18-20所下的命令完全一致的。他們向人宣揚和教人認識關於上帝王國的好消息,耶穌基督的名和上帝的道。接受教導的人對耶和華及基督耶穌表現信心而渴望事奉上帝。唯獨在他們認識了耶和華的旨意及體會到他們與他的關係之後,他們才「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浸。(使徒行傳10:48)他們在受浸之後繼續學習耶穌基督的誡命及切實遵行。聖經從沒有提及過嬰兒受洗。這是很對的;既然耶穌吩咐他的跟從者在使人成為他的門徒之後才為其施浸,為嬰兒施洗怎可能與這項命令一致呢?每個人都必須對自己的行徑負責,並且清楚知道自己所採取的行動含有什麼意義。
13.(甲)浸禮怎樣與獲得一個無虧的良心有關?(乙)正如彼得前書4:1-3指出,受浸的基督徒懷有什麼目標?
13當時打算受浸的人意識到,由於亞當所遺傳的罪,他們並沒有與耶和華保持良好的關係,因此他們必須採取步驟以求在上帝面前持有一個清白無虧的良心。彼得曾描述浸禮可以怎樣幫助人得救,說:「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上帝面前有無虧的良心。」(彼得前書3:21)目標是要與基督相似:「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你們存這樣的心,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慾,只從上帝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因為往日隨從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惡慾、醉酒、荒宴、群飲,並可惡拜偶像的事,時候已經夠了。」(彼得前書4:1-3)這表明受浸的基督徒獻身給耶和華,遵行他的旨意而非列國的旨意。
14.我們怎樣可以以軛為例去說明門徒與基督耶穌的關係?為什麼這對我們有很大的鼓勵?
14耶穌基督的「心志」便是要遵行耶和華的旨意,因此他的門徒也應該具有同樣堅強的決心,即使這樣行可能帶來若干苦楚。事實上,他們若想成為基督的真正門徒就必須跟從耶穌的腳蹤,因為他說:「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馬太福音11:29,30)耶穌所說的「軛」便是耶和華加於他身上的軛,因此這意味到與耶穌從事同一的工作或實際與他並肩努力,因為他的軛可以容許兩個人同負一個擔子。與耶穌同負一軛的人會發現『他的擔子是輕省的』;他們會獲得奇妙的幫助,使他們能夠成功地執行耶和華上帝委派給他奴僕的工作。
15.(甲)在贖價的安排之下有資格得救的人與耶和華上帝有什麼關係?(乙)在這種關係之下,他們應該怎樣行?
15事實是,我們唯獨藉著基督耶穌所獻的贖價祭物才可能得救。耶穌將這個贖價交給他的天父。因此凡是由於相信基督所流出的血,獻身受浸而成為耶和華手下的羊的基督徒都有如從奴隸市場上買回來的奴僕一般。保羅對基督徒的監督說:「[要]牧養上帝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兒子的)血所買來的。」保羅對哥林多人說:「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上帝。」(使徒行傳20:28;哥林多前書6:19,20)奴僕必須服從主人的指揮,因此保羅對羅馬的基督徒小組說:「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耶和華]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耶和華]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耶和華]的人。」(羅馬書14:7,8)他又對哥林多人說:「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哥林多後書5:14,15(請也參看路加福音17:7-10。)
16.受浸怎樣很適當地表示一個人在對上帝的關係方面所經歷的改變?
16所以,人受浸時彷彿被埋入水中一般;他已將過去的行徑終止了。當他從水中出來時,他已成為一個屬於上帝而獻身遵行上帝旨意的人。
誰可以作門徒
17.耶穌在路加福音14:25-33強調什麼?
17有時大群民眾受到耶穌所吸引,因此他坦白告訴他們作他的門徒須要付出什麼代價:「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著自己[的受苦柱]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你們那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說,『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這樣,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加福音14:25-33)耶穌對他們強調什麼呢?凡是想作基督門徒的人都必須甘願將作門徒的權利置於生活上的首位,先於其他一切事務,同時願意忍受這項權利可能帶來的任何艱辛或試煉。作門徒的人應該自始便能夠接受這件事所牽涉到的一切代價,同時認為自己能夠在跟從基督方面貫徹始終,猶之乎築樓的人能夠將工程完成一般。
18.(甲)為什麼在受浸之前先接受教導是切合實際的?(乙)為什麼受浸者必須與偽宗教斷絕一切關係?
18這便是為什麼門徒在受浸之前必須先受過教導的緣故。想成為耶和華的奴僕的人必須學習和了解這件事所牽涉到的一切,同時務要甘願作一切必需的改變,將他的新主人所不悅的東西完全除去。他必須能夠將自已毫無保留地呈獻給上帝,然後才應該採取受浸的步驟。使徒保羅在腓立比書3:4-8描述他在猶太教中所享的優越地位,但他卻甘願捨棄這一切以成為基督的門徒;然後他補充說:「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請也參看使徒行傳22:3;加拉太書1:14)受浸者必須與偽宗教斷絕一切關係。——哥林多後書6:17,18,啟示錄18:4。
19.聖經表明有些什麼惡行是人在受浸之前必須戒絕的?
19學生必須看出自己有改過自新的需要。「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貪婪,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因這些事,上帝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當你們在這些事中活著的時候也曾這樣行過。但現在你們要棄絕這一切的事,以及惱恨、忿怒、惡毒、毀謗、並口中污穢的言語。不要彼此說謊。因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歌羅西書3:5-10)許多正在學習上帝的公義條件的人以前並不知道上述各事在上帝眼中是不對的;但是他們一旦知道之後,由於他們具有良好的內心情況,他們立即戒絕這一切惡事,並且藉著基督耶穌所獻的祭物潔淨自己。(哥林多前書6:9-11;加拉太書1:4)想成為基督門徒的人必須在受浸之前採取這項行動。
20.「不屬世界」是什麼意思?
20想受浸的人也必須不再參與俗世的政治事務,因為耶穌在對上帝所作的禱告中論及他的門徒說:「我已將你的道賜給他們;世界又恨他們,因為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約翰福音17:14)耶穌在彼拉多面前則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約翰福音18:36;請也參看以賽亞書2:4。
21.(甲)我們應該期望我們開始事奉上帝會使我們認識的所有人高興嗎?(乙)在馬太福音第10章,耶穌怎樣指出反對可能來自家人方面?但是信徒應當怎樣行?
21成為基督門徒的人應該預料到,他們的新宗教或新生活方式絕不會使以前與他們來往的人高興,因為彼得說:「他們在這些事上見你們不與他們同奔那放蕩無度的路,就以為怪,毀謗你們。」(彼得前書4:4)但在這方面,耶穌所跟從的勝利途徑給我們很大安慰:「那忍受罪人這樣頂撞的,你們要思想,免得疲倦灰心。」(希伯來書12:3)反對可能來自家裡。(馬太福音10:35,36)這是與耶穌所提出的警告完全一致的,因為他說我們應該先將作門徒的代價計算清楚。
22.當遭遇逼迫時,為什麼我們不應感到意外?我們對這件事應該懷有什麼看法?
22學生也必須知道逼迫會臨到他身上,耶穌解釋說:「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你們要記念我從前對你們所說的話,僕人不能大於主人。他們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若遵守了我的話,也要遵守你們的話。但他們因我的名要向你們行這一切的事,因為他們不認識那差我來的。」(約翰福音15:19-21;16:1)使徒們很了解這件事所牽涉到的爭論;他們遭受逼迫時反而歡欣鼓舞,「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使徒行傳5:41)預先知道這些事可以幫助想作基督徒的人計算作門徒的代價,看看自己「能蓋成不能」。他必須問問自己是否決心在事奉上帝方面跟從耶穌和忠心使徒的途徑,不但從事使人作基督門徒的工作,同時甚至在遭受俗世的壓力時也謹守公義的標準。
23.聖經向參加上帝的工作的人提出什麼保證他們會獲得幫助?
23學生獻身受浸之後,他可以期望耶和華與基督耶穌幫助他保持忠心。上帝的道提出保證我們會受到他的仁愛照顧:「那賜諸般恩典的上帝曾在基督裡召你們得享他永遠的榮耀,等你們暫受苦難之後,必要親自成全你們,堅固你們,賜力量給你們。」(彼得前書5:10)禱告是必需的,正如保羅強調:「禱告要恆切。」他也說:「請你們為我們禱告,好叫主[耶和華]的道理快快行開,得著榮耀,正如在你們中間一樣;也叫我們脫離無理之惡人的手,因為人不都是有信心。但主是信實的,要堅固你們,保護你們脫離那惡者。」——羅馬書12:12;帖撒羅尼迦後書3:1-3。
24.學生在受浸之前應該具有什麼知識?
24門徒受浸之後並不會停止學習,因此他無需通曉一切才能獻身受浸。使徒們在成為耶穌基督的跟從者之後學到很多知識,他同時應許說:「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它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約翰福音14:26;請也參看箴言4:18)因此重要的是門徒有足夠的知識去了解上帝的旨意是什麼,真心相信,改過自新,在心裡決定獻身成為基督耶穌的跟從者,然後在水裡受浸。在此之後上帝要他在凡事上都與耶穌懷有同一的態度;耶穌對上帝說:「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路加福音22:42。
25.(甲)我們怎麼知道耶和華要我們歸附他及獻身給他?(乙)打算受浸的人可以考慮一下什麼基本的問題?(丙)一個人若想受浸,他應該怎樣行?
25考慮過以上所說之後,如果你開始研究聖經已有若干時候,而你想聽從耶穌基督的命令,你應該怎樣行呢?彼得提醒你道路正向你打開;耶和華要你歸附他:「[耶和華]寬容你們,不顧有一人[被毀滅],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得後書3:9;請也參看哥林多後書5:18-6:2;啟示錄22:17。)古實的太監從腓利獲悉真理之後,他問道:「什麼能阻止我受浸呢?」(使徒行傳8:36,《新世》)對於事奉耶和華上帝及負起基督的軛你若有同感,我們請你考慮一下以下兩個問題;這兩個問題是對打算受浸的人提出的:
(1)你是否已悔改歸正,承認自己在耶和華上帝面前是個需要拯救的罪人,同時你是否對上帝承認這項拯救是由天父通過他的愛子耶穌基督而來的?
(2)根據你對上帝和對他的拯救安排所懷的信心,你是否已毫無保留地將自己呈獻給上帝,從今以後遵行他通過耶穌基督和聖經以聖靈的啟迪力量向你顯示的旨意?
你若能夠對這兩個問題回答「是的」,你就可以跟你當地耶和華見證人小組的主持監督商量受浸的問題。受了浸之後,你也可以盡一份力從事使萬民作基督門徒的工作;你這樣行必定會贏得基督耶穌的祝福,因為他應許要與門徒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28: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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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的使徒跟從他的命令為成為基督門徒的人施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