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親密而可貴的關係
1,2.(甲)耶穌以什麼方式和他的「弟兄」產生密切的關係?(乙)這件事怎樣和主的晚餐有密切的聯繫?
當我們考慮以色列的長子得救的圖畫如何獲得應驗時,有一件事實很請楚地呈現在我們的眼前,那便是耶和華使耶穌和他那屬靈的「諸長子之會,」即與他同作亞伯拉罕的後裔的人,所形成的一種極親密的關係。將保羅寫給希伯來人的信再看一次,我們留意到他在希伯來書2:10-18強調這件事實。為了「要領許多的兒子進[屬天的]榮耀裡去,」他解釋說,上帝很適切地「使救他們的元帥[耶穌基督]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既然這許多兒子都是「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他並不是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所以他凡事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上帝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
2 不錯,由於同是構成上帝所應許的後裔的份子,這些兒子和耶穌具有很密切的關係,但是現在我們想請你留意他們之間的另一個相似點,那便是,耶穌和他的這些「弟兄」都曾是「血肉之體。」這件事實立刻使「主的晚餐」和耶穌在當時所討論的真理發生了密切的聯繫。
3.耶穌怎樣和門徒一同守最後一次的逾越節?
3 身為一個忠心的猶太人,耶穌一向都在每年猶太曆的正月十四日守逾越節;但是他知道得很清楚他會準時完成他的傳道任務而自我犧牲成為真正的「逾越節羊羔,」因此他將和門徒在地上一同慶祝的最後一個逾越節視為具有最重大意義的一個場合。甚至在選擇舉行的地點方面亦具有一種不尋常的意味。耶穌在這件事上表現了令人驚嘆的先見之明;彼得和約翰都發現他們「所遇見的正如耶穌所說的。」當「時候到了」而他和門徒都環著桌子躺下之後,他對他們說:「我很[渴望]在受害以先和你們吃這逾越節的筵席。」——路加福音22:7-16。
4.根據保羅的記載,耶穌在守完最後一次的逾越節之後創立了什麼?保羅記錄了一些什麼細節?
4 在吃完逾越節的筵席和遵守了它的一切規定之後,耶穌創立了一件完全新的東西。由保羅根據「從主所領受」的直接啟示而寫成的記載,我們可以讀到當時所發生的事;我們獲悉「主耶穌在被送交官府的那天晚上,拿起一塊餅,祝謝了,擘開,說:『這意思是我們的身體,是為你們捨出的。要繼續這樣行以紀念我。』他對酒亦同樣行,在吃完晚餐後說:『這杯意思是藉我的血而立的新約。要繼續這樣行,每逢你們喝的時候就是紀念我了』」——哥林多前書11:23-25,譯自NW。
5.(甲)在耶穌對門徒所作的最後訓話中有什麼特出之點?(乙)關於主的晚餐,我們必須提防什麼?
5 當我們將這項記載和耶穌在當晚對門徒所說的話(記錄在約翰福音第13至17章),以及其他有關的經文考慮一下時,我們可以看出聖經所強調的有兩件主要的事,那便是,以正當的方式領食酒和餅的人所獲得的裨益和同享的裨益。有資格領食的人無疑不想犯「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的罪,正如使徒所警告一般,因此我們打算簡略地將一兩點常見的誤解提出來討論一下,因為這種誤解形成了若干與聖經不符的見解和習慣,雖然這樣行的人可能非常誠懇地以為自己是對的。——哥林多前書11:27。
6.我們有理由時常舉行主的晚餐嗎?
6 第一,耶穌的話:「每逢你們喝的時候」並不能成為時常舉行主的晚餐的理由。逾越節多久慶祝一次呢?當然是每年一次在猶太曆的尼散月十四日那天;猶太人絕不會想到在任何其他的時間慶祝這個節日。在這個日子,在耶穌守逾越節的同一段二十四小時期內,他犧牲了自己的生命而應驗了這個節日所預表的意義。他只需死「一次」便夠了。保羅說「每逢你們吃餅和喝這杯時,你們就繼續宣揚主的死。」所以按理說來這個紀念他的死的儀式自然應該每年只在尼散月十四日舉行一次;今年這個日子從四月八日的日落時開始。——哥林多前書11:25,26,譯自NW;希伯來書9:26。
7.聖經怎樣證明化體的道理是錯誤的?
7 第二,耶穌的話:「這意思是我的身體……我的血[時常被譯為『這是我的身體……我的血』]」並不支持化體的道理。當時的餅和酒並沒有像這個道理所主張一般實際化為他的血和肉。這個所謂的奇跡也不會由一個擔任祭司的人在每一次舉行彌撒時加以重複。基督所獻的祭物絕對沒有重複的需要?這乃是保羅在寫給希伯來人的信中最有力的論據之一;他說:「[基督]也不是多次將自己獻上,……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藉著這個祭物「我們[真正的基督徒]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哥林多前書11:24,25;參看希伯來書9:25-10:10。
8.耶穌時常採用什麼說話方式?為什麼這件事很重要?
8 當耶穌說:「這是[或意思是]我的身體……我的血」時,他所用的乃是一種生物的描述方式。這是他時常採用的一種方式。在另一次他曾以類似的方式說:「我就是羊的門。」但誰會以為他實際變成一度門呢?——約翰福音10:7。
9.為什麼將主的晚餐視為一種聖禮是錯誤和有害的?
9 最後,耶穌並沒有創立一種聖體,意思即一種能夠為舉行的人帶來「恩寵」的外在宗教儀式。人性時常喜歡信賴外在的儀式,以為藉此可以使他們在上帝面前保持一個良好的地位。以色列人便曾犯過這個錯誤,而今日我們在基督教國裡可以見到同樣的情形。耶穌只吩咐門徒遵守兩個具有象徵性的儀式,浸禮和主的晚餐,但這些儀式所預表的實體若並沒有發生,而且參與者也沒有在心腦裡和行動上將其實踐出來,那末舉行這些儀式便會變成害多於益了。
10.研究這個問題能夠幫助我們體會什麼美事?
10 現在且讓我們將關於這件重要事項的一些比較積極和富於建設性的方面考慮一下,以求能夠對主的晚餐所象徵和上帝賜給屬靈的長子們的重大裨益獲得更清楚的了解和更深切的體會。這件事不但預表他們獲得這些裨益,而且更特出地預表他們如何以一種奇妙的方式和基督耶穌及耶和華上帝自己一同分享某些裨益和權利。
所獲得的裨益
11.當耶穌說「這意思是我的身體」時,他所指的是什麼?
11 讓我們首先考慮一下主耶穌在拿起餅時所說的話:「這意思是我的身體,是為你們捨出的。」在參考過有關的經文之後,我們可以很清楚看出耶穌所指的乃是自己的血肉之軀。當他來到約翰處受浸時,耶穌將上帝在很久以前感示人在詩篇40:6-8所寫的話應用在自己身上,正如保羅告訴我們說:「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上帝阿,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那時我說,『上帝阿,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因此為了完成這項犧牲,「基督在肉身受苦,」最後更「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而實際付出救贖人類的代價。——路加福音22:19;希伯來書10:5-7;彼得前書4:1;2:24。
12.聖經將什麼重要性加於人的血之上?這件事實怎樣適用於耶穌身上?
12 但是「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而「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自然並不僅是一個軀體,猶之乎他與之完全相等的「首先的人亞當」並不僅是一個軀體一般。一個活著的人乃是一個由血和肉所構成的生物。事實上聖經用血而非用肉去代表生命。「生物的生命是在血中,」而血「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此「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很適切地,當保羅描述耶穌怎樣為門徒犧牲他那屬人的生命而藉此打開了一條到天上得永生的大道時,他同時提及血和肉:「我們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聖所,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提摩太前書2:5,6;哥林多前書15:45;申命記12:23;利未記17:11;以弗所書1:7;希伯來書10:19,20。
13.基督的門徒現在獲得怎樣的釋放?
13 正如我們在以上提及過,上帝不但保證這些人他們可以獲得屬天的獎賞,而且由於耶穌之「親自成了血肉之體,」他們同時得以在現今便擺脫「黑暗的權勢,」因為他犧牲了自己的生命以便「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這是怎樣的一種釋放呢?耶穌曾對一些被帶進以他為元首的組織或家庭中的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他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這些是多麼美好的裨益!——歌羅西書1:13;希伯來書2:15;3:6;約翰福音8:31-36。
14,15.(甲)在聖經裡「喝」具有什麼象徵性的含意?(乙)在主的晚餐中喝酒吃餅的人表明他們這種行動是什麼意思?耶穌的話怎樣支持這點?
14 通常我們飲食以維持我們的生命。但在聖經裡這件簡單的動作時常被賦予一種象徵性的含意;例如有一次耶穌在井邊對一個婦人說:「你若知道上帝的恩賜和對你說『給我水喝』的是誰,你必早求他,他也必早給了你活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裡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約翰福音4:10,14)同樣地,有資格在主的晚餐中領食酒和餅的人以一種象徵的方式表明他們感激地接受耶穌藉著犧牲自己血肉之軀而為他們所帶來的裨益——賜人永生的裨益。因此比喻性地說來,他們可說是藉著信心吃他的肉和喝他的血。我們若不體會事實的真相,我們便可能覺得這句話太過火或甚至令人發生反感。可是請記得耶穌自己曾採用這樣的比喻以致引起當時猶太人的不滿。甚至他手下有許多門徒也大為震驚而離開了他,雖然彼得代表十二個使徒對他說:「你有永生之道,……我們已經信了,又知道你是上帝的聖者。」當時耶穌所說而引起如此強烈反應的話是:「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我的肉真的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與我保持合一,NW],我也常在他裡面[與他保持合一,NW]。」——約翰福音6:51,53-56,68,69。
15 耶穌所說的這段中最後的一句提醒我們這件事的另一方面,那便是,與基督合一地同享一種親密而可貴的關係。
在新約中共享的裨益
16.主的晚餐舉行時的情形表明些什麼?耶穌對他的天父禱告說話的方式表明一件什麼事實?
16 當耶穌邀請他的十一個忠心門徒吃餅和喝酒時,他們正環著一張桌子躺下;這種情況無疑表示他們彼此之間存有一種友好和親密的關係。舉個例來說。如果你想請一位有勢力的人幫你一個特別的忙,而他回答說,「到我的辦公廳來見我好了,」你便會期望他以一種公事公辦的方式來討論你的問題。但是他若說,「到我家來吃一頓便飯,到時我們可以商量這件事,」你便會立刻覺得事情已頗有成功的希望了。在耶穌與門徒同處的最後一晚以及他在聚會結束時對他的天父所作的禱告中(載於約翰福音第十七章),他提及到一些最豐富和最深奧的真理。他所作的禱告和禱告之前的引言均表明在耶穌和他的天父之間存有一種極親密的關係。當時他正在望著門徒對他們說話;後來他「舉目望天」而繼續說下去,但這時候他已轉為對天父說話了。這件事只是如此簡單而已。——約翰福音17:1。
17.(甲)我們在什麼地方可以找到關於新約的資料?它和什麼形成一個對照?(乙)新約的條件如何?
17 當耶穌拿起酒杯遞給門徒時,他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哀(路加福音22:20)耶穌在這裡所提及的新約具有極大的重要性,不論從所獲得和所同享的裨益說來均是如此。我們可以再次從希伯來書找到一些能夠幫我們了解這個約和體會其重要性的資料。一個新約暗示同時有一個舊的約,而且通常當我們需要一件新的東西時,這暗示我們已將舊的東西拋棄了。關於這點保羅說:「既說『新約』,就以前約為舊了。但那漸舊漸衰的就必快歸無有了。」以前的約便是上帝以摩西為中保和血統上的以色列人所立的舊律法之約。但耶和華「指責他在這約之下的百性」,因此遠在耶利米先知的日子他已應許要另立一個新約,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紀念他們的罪惡。」——希伯來書8:8,13;耶利米書31:33,34。
18.對新約說來,耶穌流出的血成就了兩件什麼事?
18 為了使一個約生效以及使罪得蒙赦免,兩者都需要流血才行。「因為一個約是憑著死的祭牲才生效的,……除非血被傾出,否則便不會有赦免發生。」耶穌乃是新約的中保,而這約是藉著他所流出的血而生效的;這血同時也構成了赦罪的一個合法基礎而「洗淨了我們的良心」;但根據畜牲的祭物而訂立的舊律法之約卻只以一種外在和預表性的方式為人這樣行,「達到潔淨肉體的程度。」——希伯來書9:13,14,17,22;譯自NW。
19.新約是和誰訂立的?
19 新約是和誰訂立的呢?和構成真理的教會的「小群」基督徒。這群人,從耶穌創立主的晚餐時在場參加的十一個使徒開始,會和基督一同在他天上的王國裡作王統治。耶穌知道還有其他的人會被帶進同一個關係中,正如他的禱告表明:「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約翰福音17:20)這些人共同形成了屬靈的以色列族而和血統上的以色列人成為一個對照,因為後者是處於在西乃山訂立的律法之約以下的。當然,和以上所討論的圖畫比較起來,上帝屬靈的以色列族所作的安排是一幅不同的圖畫,因為前者只是上帝在猶太人未離開埃及之前和他們的長子所作的一項特別安排而已。律法的約是上帝通過摩西和整個以色列國而非僅是他們的長子訂立的。
20.關於聖經裡的許多例證和比喻,我們必須記得什麼事實?
20 我們可以順便指出聖經裡其實充滿了許多圖畫和先模;它們乃是上帝為了今日我們的益處而賜給我們作「例證」的。每一幅圖畫都有自己的意思,因此通常說來我們不應該企圖將一幅圖畫強和另一幅配合,正如我們不會將基督教希臘文聖經裡的許多比喻胡亂混合起來而企圖將「綿羊」與「精兵」或「活石」配合。——哥林多前書10:11;約翰福音10:14;提摩太後書2:3;彼得前書2:5。
21.獻交誼祭的手續如何?這件事代表什麼意思?
21 我們若將舊律法之約訂立時所獻的祭物查考一下,我們會留意到它們包括「平安祭」(交誼祭),NW)在內。簡單地說來,祭司將祭牲的血灑在耶和華的祭壇上,也稱為耶和華的「桌子,」脂油則在祭壇上燒去作為屬於耶和華的份。胸和右腿歸於在主持祭禮的祭司作為屬於他的份,剩下的部分則由獻祭的以色列人於會幕所在地之處將其吃掉。當律法的約在西乃山正式訂立時,最後一點由七十個「以色列長老」代表人民執行。在這種場合中以色列人可說是在耶和華的「桌」前和他共享一種特別的交誼。但上帝同時禁止他們像四週信奉偽宗教的列國一樣將祭物在鬼魔的桌上獻給異教的神祇。——利未記7:11-37;17:5-7;出埃及記24:9-11;以西結書44:16。
22.保羅怎樣將這些祭物和主的晚餐連貫起來?
22 當保羅寫信給哥林多地方屬靈的以色列人時,他心中無疑想到以這些事作為使我們得益的一個例證;他將這件事和主的晚餐連貫起來,說:「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麼?我們所劈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麼?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你們看屬肉體的以色列人:那吃祭物的,豈不是在祭壇上有分麼?你們不能喝[耶和華]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耶和華]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哥林多前書10:16-18,21。
23.藉著領食主的晚餐,這樣行的人表明(甲)在他們彼此之間,(乙)在他們與基督耶穌之間,(丙)在他們與耶和華之間存有什麼特別的交誼?
23 概括地說來,我們可以看出我們應該將主的晚餐視為一頓祭餐,而基督所獻的祭物則有如我們剛才所描述的交誼祭一般。藉著喝酒和吃餅,新約中的基督徒表示他們正分享著一種親密的友誼和可貴的交情;這種交誼存在於三方面:(1)在他們彼此之間,因為他們在元首耶穌基督之下結合為「一個身子」和屬靈的以色列人團結一致的教會,一同努力履行新約的職事;(2)在他們和基督耶穌之間,因為他們一同領受他藉著犧牲自己的血肉之軀而為他們帶來的赦罪裨益,並且「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而懷有在「第一次復活」中「得與上帝的性情有分」的希望;(3)最重要地,在他們和耶和華上帝之間,因為他是整個安排的創設者。——哥林多後書3:6;腓立比書3:10;彼得後書1:4;啟示錄20:6。
24.根據什麼理由我們可以說與耶和華的合一具有最大的重要性?耶穌怎樣在他的禱告中強調這件事實?
24 關於最後一點,我們應該記得是耶和華使耶穌能夠獻上這樣的一個祭物的,因此保羅可以很適當地談及「耶和華的杯」和「耶和華的筵席。」耶穌所作的犧牲的價值也由他獻給耶和華,然後按照上帝的旨意首先將裨益施於屬靈的以色列人身上。新約乃是耶和華所訂立的。當耶穌在與門徒共處的最後一晚為他們禱告時,他極力強調這種與天父之間的親密可貴的關係;他祈求上帝「使他們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啊,與我團結一致,我也和你團結一致,使他們也可以和我們團結一致,……好使他們完全地合而為一,叫世人可以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般。」——約翰福音17:20-26,譯自NW。
25.保羅在什麼地方和怎樣描述新約的職事?彼得怎樣證實這點?
25 在以上所作的概述中,有一兩個我們在以前沒有討論過的要點我們想在這裡稍作一點評論。第一,關於新約的職事,保羅在哥林多後書3:4-4:6對這個問題有詳細的論述,表明這個約的榮光遠超於律法之約的榮光。他說「我們[基督徒]……像鏡子一般反映出耶和華的榮光,」(根據NW)首先「我們自己的心被上帝榮耀的知識藉著基督的臉所光照,」然後藉著宣揚好消息,我們將這光反射出去而「將真理向別人顯明。」誠然,由於和「小群」階級中剩餘在地上的份子密切聯絡的緣故,屬於「另外的羊」階級的人也分擔這項職事,但首要的責任仍舊落在新約中屬靈的以色列人肩上;彼得曾將這批人描述為一個「聖潔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的美德。」——約翰福音10:16;彼得前書2:9。
26.(甲)基督怎樣以一種特別的方式將贖價的裨益施於屬靈的以色列人身上?(乙)我們由此可以看出「另外的羊」和「小群」有什麼分別?
26 再次我們必須記得基督將他所獻的祭物的價值應用在一般成為屬靈的以色列人的基督徒身上,結果使他們能夠在仍是血肉之軀之際被上帝稱為公義,這樣行是有一個特別目的的。上帝的旨意是要這些人和基督一同犧牲,但是除非他們首先被稱義,否則他們的犧牲便無法或獲得上帝的悅納。他們接著被上帝所生而成為他屬靈的兒女,同時獲得一個天上享永生的新希望。這件事完全是由上帝的聖靈所成就的;他們並且也受聖靈所膏而正式成為以基督為元首的教會的份子。我們在這裡也可以見到「小群」和「另外的羊」之間一個清楚的分別。後者雖然也可能為了擁護上帝的王國而受苦,或甚至以身殉道,他們卻不用犧牲將來在重建的地上樂園裡享永生的希望。上帝的聖靈會作用在他們身上,支持和裝備他們從事宣揚王國的工作以及保持正當的行為,但卻並不在他們心裡產生一個屬天的復活希望。——羅馬書5:1,2;8:15-17;歌羅西書1:18。
27.(甲)為什麼所有像綿羊一般純良的人都應該參加主的晚餐的聚會?(乙)在這個聚會中講者會為了所有在場的人的益處而強調什麼重大的真理?
27 既已簡略地檢討過新約裡的人所獲得和所分享的裨益以及他們所進入的那種親密可貴的關係,我們無疑可以體會得更清楚他們除了負有重大的責任之外還享有多麼寶貴的權利。雖然「另外的羊」並不能親身經歷和體驗這些重要的真理,但他們也應該認識這些道理,因為它們乃是上帝的旨意中極為重要的一部份。主的晚餐這個一年一度的紀念儀式的確可說是一個非常獨特的聚會。我們歡迎所有感興趣的人參加,而且他們亦應該盡力設法赴會。這樣的一個聚會乃是純真的崇拜的一種表現,因為在一種象徵性的意義上所以在場的人都可說是參加「耶和華的筵席,」雖然唯有從上帝的聖靈得到保證確知自己是上帝屬靈的兒子而基督同為上帝的後嗣的人才會領食酒和無酵餅的紀念象徵。但是藉著聆聽當晚講者所說的話,所有與會的人都會進一步意識到一心一意敬拜事奉耶和華和為他的王國服務的重要性。他們也會更深刻地體會到他們必須一方面避免採取任何使他們領食「鬼魔的筵席」的途徑,同時另一方面與耶和華見證人的新世界社會保持緊密的團結,因為今日乃是耶和華將他手下所有的羊召集成一群的日子。他要使它們「團結合一,像欄中的羊群。」——彌迦書2:12,譯自NW;約翰福音10:16。
28.關於耶穌,詩篇116章獲得了什麼應驗?這段經文怎樣適用於新約所有的份子身上?
28 凡是知道自己具有屬天的希望,而且有聖靈為此作見證的人都應該領食紀念的象徵,但他們應該首先「省察」一下以確定自己真的有資格這樣行。上帝這些屬靈的兒子必須將這件事牽涉的一切要點均緊記在心以便在他們彼此之間,在他們和他們主人與元首之間,以及最重要地,在他們與耶和華之間,均保持緊密可貴的團結。既然深深體會到他們從耶和華手中所獲得的一切恩典,他們的禱告應該像耶穌一樣;從一章預言性的詩篇我們知道他曾禱告說:「我拿什麼報答耶和華向我所賜的一切厚恩?」他們也必須具有像他一樣堅定的心,正如同一章詩篇表達說:「我要以感謝為祭獻給你[耶和華],又要求告耶和華的名。我要……向耶和華還我的願。」耶穌曾應許他們說:「我[要]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在這個榮耀的應許激勵之下,他們會忠貞地完成他們所作的犧牲而證明他們的確「致死忠心。」為了他們的益處,耶和華在很早以前感示人寫道:「在耶和華眼中看[忠貞者]之死極為寶貴。」這句話無疑在耶穌需要鼓勵的時候給予他極大的安慰和信心,同樣地,和他採取同一途徑的人亦可以從這個保證獲得莫大的激勵。——哥林多前書11:28;啟示錄2:10;詩篇116: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