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行為堪作模範的客旅和寄居者
1,2.外國人時常受到怎樣的看待?為什麼?
一個人若與社區中其他的人截然不同,便時常會受人不信任和思疑。他的行為可能受別人仔細觀察,過於當地人士所受的。很可悲地,有些人可能僅因為當地一個外國人的行為不檢,便對整個民族、國家或部落的人均懷有偏見。甚至政府也訂出一些僅對外國人適用的法律和規條。一個外國人的行為若被視為不妥,他便可能被遞解出境。
2 為什麼這一切應當引起基督徒的關注呢?這應當對基督徒的生活方式有什麼影響呢?
3.(甲)為什麼真正的基督徒在這個世界裡是「外國人」?(乙)不信者對他們懷有什麼看法?為什麼?
3 真正的基督徒在這個世界裡是『客旅和寄居的』,因為他們仰望未來一個永久的居所,成為上帝所創建的「新天新地」的一部分。(彼得前書2:11;彼得後書3:13)由於耶穌基督的真正門徒力求在思想和行為上與聖經一致,不信者或一些只是假裝信奉基督教的人可能藐視他們,彷彿他們是不受歡迎的「外國人」一般。但是世人對基督徒的看法不應當使他感覺羞恥。從上帝的觀點看來,他那「客旅」的身份是尊嚴的。因此,基督徒要竭力在行事為人方面不讓任何人有理由要責備他。
4,5.(甲)在第一世紀,為什麼使徒彼得可以將基督徒稱為『散布各處的寄居者』?(乙)耶和華上帝對他們懷有什麼看法?
4 使徒彼得在寫給信徒同工的信中向他們指出他們作為『客旅和寄居者』所持有的光榮地位。他在第一封信的起頭寫道:
「耶穌基督的使徒彼得寫信給那分散在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家、亞西亞、庇推尼寄居的,就是照父上帝的先見被揀選,藉著聖靈得成聖潔,以致順服耶穌基督,又蒙他血所灑的人。」——彼得前書1:1,2。
5 在公元第一世紀,信徒分散在不同的地區,生活在許多並非信奉基督教的人當中。他們時常受到鄰人不公平的鄙視。因此他們讀到或聽到彼得在信中提及耶和華對他們的看法,無疑對他們大有鼓勵。他們其實是上帝的『選民』。至高者將他們立為他的百姓而屬於他。在包括猶太人和非猶太人的基督教會產生之前很久,全能的上帝已預知最後他會有這樣一群僕人散布在世界各地。藉著上帝的靈對他們所生的作用,他們得以成聖,與俗世分離而供聖潔的用途。耶和華與他們交往的目的是要使他們成為他手下順服的兒女以遵行他的旨意。既知道宇宙的主宰對他們如此重用,這無疑應當深深激勵他們,促使他們渴望不辜負上帝對他們所定的偉大旨意。
6.(甲)基督徒怎樣在上帝面前獲得一個潔淨的地位?(乙)他們『蒙耶穌基督的血所灑』可能包括什麼意思?
6 當然,這些信徒得以成為上帝聖潔的選民並非由於他們有過人之長的緣故。以個別而言,他們是罪人而必須受到潔淨,因此使徒彼得說他們『蒙耶穌基督的血所灑』。這使我們想起,一個以色列人若在禮儀上成為不潔,例如曾觸摸死屍,便需要採取潔淨的步驟。這人必須被潔淨的水所灑才能恢復清潔。(民數記19:1-22)類似地,上帝必須將基督的祭物所具有的贖罪裨益應用在基督徒身上,使他們能夠在他面前持有一個清白的良心,並且能夠放膽在禱告中親近他。(希伯來書9:13,14;10:19-22)此外,當以色列人被帶進與耶和華立約的關係中時,摩西以祭牲的血灑在人民身上。(出埃及記24:3-8)因此,『蒙基督耶穌的血所灑』這句話也可能向我們顯示一件事實,即這些信徒已被帶進以耶穌基督為中保所訂立的新約中;這約是藉著基督流出的血而生效的,現在他們已能夠分享這約的裨益了。
7.我們的「客旅」身份需要我們怎樣行?
7 像第一世紀的信徒一樣,今日耶穌基督的忠心門徒在耶和華上帝面前持有一個榮譽的地位。他們在世上行事為人的方式必須表明他們是堪作模範 的「客旅」和『寄居者』。不然,他們便會為耶和華上帝和他百姓的組織帶來羞辱了。因此,人人都需要將使徒彼得的勸告緊記在心:「親愛的啊,我勸你們這寄居異鄉的人,要禁戒肉體的私慾,這私慾是與生魂爭戰的。」——彼得前書2:11,《新舊》。
8.我們不應當容許自己對什麼事物過度專注或愛好?為什麼?
8 由於在這個行將消逝的事物制度裡是『客旅和寄居者』,我們不能容許自己對目前這個屬人的制度中的任何事物過度關注。沒有任何屬地的關係、憂傷、喜樂或財物是永久的。臨到所有人的機遇和不可料及的意外可以突然使人的環境大為改變。(傳道書9:11)因此,聽從使徒保羅的勸告的確是明智之舉:「從今以後,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的一樣;哭泣的,好像並不悲傷;歡笑的,好像並不快樂;購置的,好像並未擁有什麼;享受世上財富的,好像不能夠盡情享受。因為現有的這個世界快要過去了。」(哥林多前書7:29-31,《現譯》)我們若完全專注於這些可以隨時改變的環境和關係所產生的憂傷或歡樂之中,這便可以妨礙我們親近至高者和他的愛子,結果使我們自己受到嚴重的損失。
9,10.(甲)俗世的人對財物的看法是什麼所促成的?(乙)為什麼我們對財物的看法應當與不信者的看法不同?
9 大部份人類的處境清楚表明我們何以不應當『盡情享受世上的財物』。普通一般人若非對上帝所應許的「新天新地」一無所知,便是對這個未來的公義新規制毫無信心。因此他們的注意力僅集中於目前的生活之上。他們缺乏未來的穩確希望。由於這緣故,他們一心只想到日常生活的需要而殫精竭慮想從世上獲得最大的利益。(馬太福音6:31,32)他們一想到有希望獲得漂亮的衣服、燦爛的珠寶、名貴的裝飾品、美觀的傢具或豪華的住宅便心花怒放。他們希望藉著物質的資財贏得別人的欽羨。——約翰一書2:15-17。
10 在另一方面,基督徒卻意識到自己享有一個永久的將來。基督徒若對生活的事務變成如此專注,以致差不多沒有時間用來事奉他的未來所賴的造物主,那就十分不智了。這並不是說上帝的真正僕人不能享受金錢所能買得的許多美物。但是我們若真正意識到自己在目前這個制度裡是『寄居者』,我們就甚至不能容許健全的娛樂和有益的物質資財成為我們生活上的首務。雖然我們不會浪費自己的資產,我們對這些東西的看法卻應當好像可靠的人對租來的寓所、工具、設備或其他需用的物品所懷的看法一樣。這些人會好好照料租來的物品,但卻永不會對其如此鍾愛,以致彷彿它們是自己所有的東西一般。我們的生活應當表明我們體會到目前制度中沒有任何東西予人永久的保證,反之我們意識到自己只是「客旅」和『寄居者』;我們正在向上帝所應許和創建的新規制邁進。
「禁戒肉體的私慾」
11.我們必須禁戒的肉體私慾包括些什麼事?
11 可是,我們若想在基督徒的生活方式上獲得成功,所需的並非僅是意識到當我們現今生活在世上之際,我們的環境隨時會經歷不可料及的改變而已。我們也需要認真留意聖經的勸勉,要我們「禁戒肉體的私慾」。這些便是人的身體中所懷的錯誤慾望。使徒保羅寫給加拉太人的信透露這些錯誤的慾望可以導致什麼罪行。使徒表明,受上帝的靈指引的人不會只求「滿足肉體的私慾」,然後他將屬肉體的行為列舉出來——「就如淫亂、污穢、邪蕩、拜偶像、行邪術、仇恨、爭競、忌恨、忿怒、自私、分黨、結派、嫉妒、醉酒、荒宴和類似的事。」——加拉太書5:16,19-21,《新譯》。
12,13.(甲)肉體的私慾怎樣『與生魂爭戰』?(乙)我們必須怎樣行才能在上帝面前保持清白的地位?
12 由於遺傳的罪,我們都受到強大的壓力;這些壓力想迫使我們耽於屬肉體的行為以「滿足肉體的私慾」。不正當的慾望像進侵的大軍一般想控制人的整個身體,整個人,使人對慾望屈膝而放縱有罪的情慾。基督的使徒保羅很體會到基督徒在內心所經歷的交戰。他論及自己說:「我知道在我裡面,就是在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行善由得我,行出來卻由不得我。所以我願意行的善,我沒有去行;我不願意作的惡,我倒去作了。」(羅馬書7:18,19,《新譯》)這種鬥爭使保羅不得不『克制自己的身體,叫身體服他,免得他傳了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而落選了。』——哥林多前書9:27,《新譯》。
13 類似地,由於我們渴望在上帝面前保持清白的地位而贏得他的祝福,這會促使我們竭力壓制任何錯誤的慾望。在這方面我們都必須作一場艱苦的奮鬥。我們何必讓一些助長犯罪傾向的娛樂、讀物、交往和環境使這場奮鬥成為更艱難呢?更重要的是,我們需要採取積極步驟去保護自己。我們最好緊記在心,我們無法憑著自己的力量得勝,反之我們需要獲得忠心弟兄的鼓勵和上帝聖靈的幫助。使徒保羅勸勉提摩太「要和那些以清潔的心求告主的人,一同追求公義、信心、愛心、和平。」(提摩太後書2:22,《新譯》)我們若如此行,便能夠憑著聖靈的幫助防止錯誤的慾望勝過我們。這樣,藉著抗拒肉體的私慾而將心意集中在一些真實、公義、純潔、可愛、高尚和可讚的事上,我們便不致招惹上帝的不悅。(腓立比書4:8,9)在努力幫助別人成功之後,我們不會自己反而失敗。
好行為可以幫助別人接受純真的崇拜
14.別人看見我們『禁戒肉體的慾望』可以怎樣使他們得益?
14 「禁戒肉體的私慾」還會帶來一項十分可喜的裨益。使徒彼得寫道:「你們在教外人中,應當品行端正,使那些人,雖然毀謗你們是作惡的,但因為看見你們的好行為,就要在鑑察的日子頌讚上帝。」——彼得前書2:12,《新譯》。
15.基督徒在第一世紀怎樣受到誤傳?
15 在第一世紀,基督徒時常受人誤傳而被視為「作惡的」。以下是一些典型的指控:「這些人……擾亂我們的城市,傳我們羅馬人不准接受,不准實行的規例。」(使徒行傳16:20,21,《新譯》)『這些人擾亂天下。』『他們違背該撒的命令,說另有一個王耶穌。』(使徒行傳17:6,7)使徒保羅被人誣告為「如同瘟疫一般,是鼓動普天下眾猶太人生亂的。」(使徒行傳24:5)羅馬的猶太人領袖告訴保羅說:「這教門,我們曉得是到處被毀謗的。」——使徒行傳28:22。
16.(甲)在受人誤傳時,真正基督徒最好的防禦方法是什麼?(乙)這怎樣可以對反對者有所幫助?
16 對於這些誤傳,最好的防禦方法是表現良好的行為。基督徒若證明自己奉公守法,忠實地納稅,甘願從事任何「善工」,並且在個人的職業方面作勤懇的工人,待人忠實及對同胞的福利表現真正的關懷——別人便能看出他們所受的指控是沒有根據的了。(提多書2:2-3:2)這甚至可以幫助一些曾說基督徒壞話的人看出自己的不是,從而感動他們接納純真的崇拜。這樣,當上帝施行審判的鑑察日子來到時,這些以前誤傳基督徒的人便可以廁身於一些榮耀讚美至高者的人之列。
17.鑑於良好行為對旁觀者的有益影響,我們應當嚴肅地考慮一下什麼事?
17 基督徒所過的正直生活可以成為導人向善的一股巨大力量;這應當促使我們認真考慮一下我們怎樣對待別人以及我們對鄰人表現關懷到什麼程度。我們無疑不想對鄰人的需要視若無睹。當然,我們待人仁慈有禮和樂於助人並非僅是「好政策」而已。反之這是我們作基督徒的基本條件。耶穌基督在「登山寶訓」中勸勉人說:「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馬太福音7:12)聖經吩咐我們:「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加拉太書6:10)「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羅馬書12:18)「要常常彼此關心,為別人的好處著想。」——帖撒羅尼迦前書5:15,《現譯》。
18,19.按照彼得前書3:8的訓示,我們身為基督徒在態度和行為上應當怎樣?
18 顯然,作基督徒的意思並非僅限於履行例如參加信徒同工的聚會及將聖經真理與別人分享這樣的重要條件。(馬太福音28:19,20;希伯來書10:24,25)聖經也吩咐我們要在態度、行動和為人方面效法上帝的兒子。使徒彼得寫道:「總而言之,你們都要同心,彼此體恤,相愛如弟兄,存慈憐謙卑的心。」(彼得前書3:8)我們若要「同一」,就必須「一心一意彼此相合。」(哥林多前書1:10)我們的思想應當特別與耶穌基督的思想一致;他為我們犧牲生命而將他的愛表露無遺。(約翰福音13:34,35;15:12,13)從耶穌基督的真正門徒在普世表現的愛心和團結看來,他們的確「彼此同心」,但我們必須個別地回答的問題是:『我對於這種一心一意,相親相愛的精神真正有所貢獻嗎!我正怎樣作出貢獻,以及至什麼程度!』
19 我們若真正愛我們的屬靈弟兄,就會對他們仁慈體貼,敏於寬恕。在討論過難題及獲致解決方法之後,我們就不會繼續懷恨於心而蓄意避免與基督徒小組中某些有份造成困難的分子交往。與彼得的勸告一致地,我們需要提防變成像世上許多人一樣苛刻不仁,心高氣傲。別人應當能夠看出我們對受苦的人懷有「體恤」之心或同情心,而且我們對屬靈的弟兄懷有親切的愛心和感情。他們也應當能夠看出我們懷有「慈憐」之心而敏於對人表現憐憫,而且我們懷有「謙卑的心」,樂於為別人服務而非妄自尊大,自命不凡。——可參閱馬太福音18:21-35;帖撒羅尼迦前書2:7-12;5:14。
20.聽從彼得前書3:9的勸告需要我們怎樣行?
20 不但如此,我們不應當僅對信徒同工表現同情、憐憫和仁慈。(路加福音6:27-36)使徒彼得接著勸勉基督徒不要『以惡報惡,以辱罵還辱罵,反之,倒要祝福。』(彼得前書3:9)這並不是說我們應當稱讚一些傷害和辱罵我們的人,或對他們表示親熱。反之我們會繼續以仁慈、體貼的態度對待他們,希望他們能夠改弦易轍而贏得上帝的祝福;我們這樣行會對人有最大的益處,而且自己亦可以享有最大的內心安寧和快樂。
不報復的理由
21.耶和華所立的榜樣可以怎樣幫助我們不妄自報復?
21 既然耶和華上帝仁慈地根據基督所獻的祭物寬恕我們的罪,這應當促使我們甚至在對待仇敵方面也表現仁慈、憐憫的態度。耶穌基督說:「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馬太福音6:15)因此,我們是否願意祝福別人可以影響到我們自己是否會從上帝贏得永久的祝福。耶和華上帝容許我們經歷不仁慈的待遇。他這樣行的原因之一是要讓我們有機會表明我們對同胞懷有敏於寬恕、仁慈寬大的態度。使徒彼得接著所說的話將這個思想表達出來:「你們是為此[為要祝福那些試圖傷害你們的人]蒙召,好叫你們承受福氣。」(彼得前書3:9)這並不是說我們的天父想別人傷害我們。反之,他只是沒有挺身阻止我們受到有罪的人生活在一個有罪的世界裡的種種難題所影響而已。這使我們有機會表明我們是否真正 想效法他——仁慈寬大和樂於饒恕人。
22.詩篇34:12-16提出什麼鼓勵幫助我們避免懷有報復的精神?
22 彼得繼續鼓勵我們不要在言論或行為上試圖報復,他引用詩篇34:12-16的話寫道:
「因為『凡希望享受人生,要看見好日子的,就要禁止舌頭不出惡言,嘴唇不說詭詐的話;也要離惡行善,竭力尋求和平。因為主[耶和華]的眼睛看顧義人,他的耳朵垂聽他們的祈求;但主[耶和華]的臉敵對作惡的人。』」——彼得前書3:10-12,《新譯》。
23,24.(甲)我們『愛好生命』和渴望「看見好日子」意味到什麼?(乙)表現對生命的愛好可以怎樣使我們得益?
23 彼得的話強調以仁慈對待所有人其實是生活的唯一正確方式;這乃是最佳的生活方式。人若「愛好生命」,體會到這是來自上帝的恩賜,並且想看見「好日子」——使他能夠在生活上有真正目的和意義的日子,就會努力促進同胞的快樂以表明他懷有這種體會。他會控制自己的舌頭,不將其用來詆毀、辱罵或欺騙別人。他會渴望避免一切惡事,努力做從上帝觀點看來的善事。他會竭力尋求和平,因此他不會好勇鬥狠或喜歡與人爭吵;反之他會盡力與人和睦,並且在別人當中促進良好的關係。——羅馬書14:19。
24 人若幫助別人獲致快樂和平以表明自己愛好生命,便會使自己成為一個受人歡迎的人物。別人會以言論和行為表明他們對他的需要和賞識。這樣他的生活便永不會成為空虛或沒有意義。——箴言11:17,25。
25.為什麼我們可以確信上帝會給予我們仁愛的照顧和幫助?
25 即使別人對這樣一個人的仁慈並非時常都表示感激,這樣的人卻必定可以受到耶和華上帝的仁愛眷顧。既然至高者的眼看顧義人,他的耳隨時垂聽他們的懇求,他深知他們的需要而敏於使其獲得滿足。他的確會使他們得以「看見好日子」,因為他們所表現的敬虔「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提摩太前書4:8)在另一方面,慣行惡事而非促進別人的和平與快樂的人則不能期望贏得上帝的嘉許。上帝的「臉」與他們敵對;他會對他們作出不利的判決,因為沒有什麼事能夠逃過他的注意。
有利的途徑
26.據彼得說,誰可能想看見我們再次與俗世同流合污?
26 將好行為所帶來的裨益緊記在心可以幫助我們抗拒俗世的壓力而不致與其同流合污;使徒彼得有力地鼓勵我們如此行,說:
「[你們]往日隨從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惡慾、醉酒、荒宴、群飲,並可惡拜偶像的事,時候已經夠了。他們在這些事上,見你們不與他們同奔那放蕩無度的路,就以為怪,毀謗你們。他們必在那將要審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賬。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要叫他們的肉體按著人[的觀點]受審判,他們的靈卻[按照上帝的觀點]活著。」——彼得前書4:3-6。
27.為什麼我們永不想再次與俗世同流合污?
27 基督徒在未認識上帝的旨意之前可能將時間花在滿足自己有罪的情慾和私慾之上;這樣行的時間無疑已經夠了。這應當使他永不想再過一種放蕩不羈的生活。我們永不想忘記醉生夢死的生活是多麼空虛和沒有意義,同時也多麼可恥。(羅馬書6:21)在世上大行其道的下流、猥褻的娛樂,淫蕩的舞蹈和狂野及刺激情慾的音樂應當使我們生厭而非吸引我們。由於我們不再做這些事,我們以前與之為伍的人可能毀謗我們。雖然受人毀謗不是容易忍受的事,我們參與他們狂野的宴會和放蕩無度的生活方式卻絕不會對我們有任何好處。反之,我們若採納俗世的行事方式,就必然會蒙受很大的損失。一切慣行惡事的人均必須為自己的行為對審判活人與死人的耶穌基督交賬,因為他乃是耶和華上帝所任命的法官。(提摩太後書4:1)由於這項審判是必然的,「福音」被傳給「死人」,意即在靈性上死去的人;這些人需要改過自新,將基督的祭物的贖罪裨益應用在自己身上,然後才能從上帝的觀點活過來。
28.(甲)為什麼基督徒可能『在肉體上從人的觀點受到判斷』?(乙)為什麼這樣的判斷不應當使我們感覺不安?
28 衷心悔改的人的確在耶和華上帝眼中十分可貴;他想他們永遠享有幸福的生活。可是這個世界的人卻不體會到真正基督徒在造物主面前所享有的良好地位。俗世的人按照他們看其他人的觀點去看基督的門徒,憑著基督徒的「肉體」或外表去判斷他們。可是,即使他們對我們作出不利的判斷,這卻不應當使我們感覺不安。真正重要的是耶和華將我們視為『在靈性上活著,』意即享有屬靈的生命。我們的生活若繼續與至高者的命令一致,我們便在他眼中活著。
29.我們有什麼良好理由要保持良好的行為?
29 我們的確有很好理由要在目前的制度中以『客旅和寄居者』的身份保持良好的行為。這乃是至高者的命令。他在對待我們方面立下了仁愛、慈悲的榜樣,這需要我們在對待別人方面也體貼、仁慈和敏於寬恕。我們那可稱讚的行為會為我們的上帝增光,並且可以幫助別人成為他的僕人。唯獨藉著保持良好的行為,我們才能夠繼續享有耶和華的祝福而最後在一個永久的居所獲得永生。沒有任何其他的生活方式在現今如此有益,並且提出如此光明的未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