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得救脫離世界苦難的日子近了!》第五章
「僕人」飽受試煉的忠貞獲得獎賞
1.(甲)代罪羊是什麼意思?(乙)一個人若要為全人類而死,這是否會使所牽涉的痛苦較易忍受?
作為代人受苦的代罪羊而同時對公平的上帝保持忠貞並非易事,作為代罪羊的人乃是一個清白無辜,但卻代人受過或代人受苦的人。在這種情形之下受到忠貞的考驗決不是易事,特別是鑑於這個人必須負擔全人類的罪咎,並且為之受苦以至於死。正如一位受上帝感示的執筆者有一次寫道:「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羅馬書5:7。
2.在關於古代猶太贖罪日的訓示中,聖經怎樣論及一頭代罪羊?
2 可是,早在公元前十六世紀,上帝已首次透露會有人為整族人類去作代罪羊。在公元前1513年於西乃山通過摩西賜給以色列國的律法典章中,耶和華上帝吩咐以色列人在每年第七個陰曆月(提斯利月)初十日舉行一個嚴肅的贖罪日。贖罪儀式包括安排一隻山羊作為代罪羊,並將另一隻山羊和公牛的血帶入會幕的至聖所,灑在上帝的金約櫃之前。關於怎樣決定用那隻羊作代罪羊及如何處理這羊,摩西的第三本書第十六章為我們作了一項詳細的描述,其文如下:
[亞倫]要從以色列會眾取兩隻公山羊為贖罪祭,一隻公綿羊為燔祭。亞倫要把贖罪祭的公牛奉上,為自己和本家贖罪。也要把兩隻公山羊安置在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為那兩隻羊拈鬮;一鬮歸與耶和華,一鬮作為[代罪羊]。亞倫要把那拈鬮歸與耶和華的羊獻為贖罪祭。但那拈鬮作為[代罪]的羊要活著安置在耶和華面前,用以贖罪,打發人送到曠野去。
亞倫為聖所和會幕並壇獻完了贖罪祭,就要把那隻活著的公山羊奉上;兩手按在羊頭上,承認以色列人諸般的罪孽、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愆,把這罪都歸在羊的頭上,藉著所派之人的手送到曠野去,要把這羊放在曠野,這羊要擔當他們一切的罪孽,帶到無人之地。——利未記16:5-10,20-22。
3,4.我們怎麼知道贖罪日的代罪山羊含有預表性的意義?
3 現代譯本將「代罪羊」譯為『歸與阿撒瀉勒之羊』。埃及亞歷山大港猶太人所譯的古代《七十人譯本》和查理士·湯遜的譯本說歸於這頭山羊的鬮是「一鬮,『放走』。」並說:「用以贖罪,將其放走。」(利未記16:8-10)古代拉丁文的《通俗譯本》則將其譯為「密使的山羊」,它的意思相當於「代罪山羊」。這頭在古以色列每年一度的贖罪日中擔當特別角色的山羊含有預表性的意義。它預表將要臨到人類的美事,希伯來書10:1寫道:「律法是將來美事的影兒。」再者,論到贖罪日的祭牲,希伯來書13:11-14說:
4 「原來牲畜的血被大祭司帶入聖所作贖罪祭,牲畜的身子被燒在營外。所以耶穌要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聖,也就在城門外受苦。這樣,我們也當出到營外就了他去,忍受他所受的凌辱,我們在這裡本沒有常存的城。」
5.以賽亞書53:4,5如何表示耶和華的「僕人」會成為「代罪羊」所預表的實體?
5 根據以賽亞書五十三章的預言,耶和華的「僕人」乃是由贖罪日的代罪羊所預表的贖罪者。贖罪日的儀式在耶和華的殿中繼續舉行,直至耶路撒冷城在公元70年被羅馬人摧毀為止。這位彌賽亞「僕人」乃是「代罪羊」所預表的實體,以賽亞先知繼續表明這點,說:「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上帝擊打苦待了。那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以賽亞書53:4,5。
6.使徒馬太表明耶穌所從事的什麼活動與以賽亞書53:4的應驗有關?
6 另一位受上帝感示聖經執筆者也將以賽亞論及耶和華的「僕人」的預言應用在耶穌基督身上,這位執筆者便是曾作過稅吏的馬太利未。論到耶穌的奇跡治病,馬太福音8:14-17說:「耶穌到了彼得家裡,見彼得的岳母害熱病躺著。耶穌把她的手一摸,熱就退了,她就起來服事耶穌。到了晚上,有人帶著許多被鬼附的來到耶穌跟前,他只用一句話,就把鬼都趕出去,並且治好了一切有病的人。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他代替我們的軟弱,擔當我們的疾病。』」——以賽亞書53:4。
7.聖經如何表明耶穌在醫病時有能力從他身上發出來?
7 這種奇跡醫病的舉動究竟耗費了耶穌的多少精力,我們不得而知。可是路加福音6:18,19的記載說:「還有被污鬼纏磨的,也得了醫治。眾人都想要摸他,因為有能力從他身上發出來,醫好了他們。」但耶穌甚至在一個人獲得醫治時也感到他的能力從身上湧出,例證之一載於路加福音8:42-48:「耶穌去的時候,眾人擁擠他。有一個女人,患了十二年的血漏,在醫生手裡花盡了她一切養生的,並沒有一人能醫好她。她來到耶穌背後,摸他的衣裳繸子,血漏立刻就止住了。耶穌說:『摸我的是誰?』眾人都不承認,彼得和同行的人都說:『夫子,眾人擁擁擠擠緊靠著你。』耶穌說:『總有人摸我,因我覺得有能力從我身上出去,』那女人知道不能隱藏,就戰戰兢兢的來俯伏在耶穌腳前,把摸他的緣故和怎樣立刻得好了,當著眾人都說出來。耶穌對她說:『女兒,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的去罷。』」——可參閱馬可福音5:25-34。
8.什麼事件表明耶穌所施行的醫病奇跡與他作為贖罪者的角色有關?
8 在耶和華的「僕人」的事例上,耶穌所施行的奇跡醫治乃是證明他是贖罪者的一個確據。例如,有一次耶穌對一個癱子說:「小子,放心罷,你的罪赦了,」宗教批評家認為耶穌僭妄,可是:「耶穌知道他們的心意,就說:『你們為什麼心裡懷著惡念呢?或說,你的罪赦了,或說,你起來行走,那一樣容易呢?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就對癱子說:『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罷。』那人就起來,回家去了,眾人看見都驚奇,就歸榮耀與上帝,因為他將這樣的權柄賜給人。」——馬太福音9:2-8。
9.(甲)為什麼人類需要洗淨罪孽比獲得身體上的醫治更為重要?(乙)洗淨罪孽需要有一項什麼安排?
9 雖然許多驚人的奇跡證明耶穌的確是彌賽亞,受膏者(使徒行傳10:38),他卻對於醫治全人類一切疾病的根源遠較關懷。人類所需的主要醫治是醫治罪孽,因為罪乃是死亡和與之有關的身體衰弱和疾病的工價。(羅馬書6:23)屬靈的醫治比身體的醫治甚至更為重要,因為從耶穌或他所授權的門徒獲得身體醫治的人並不意味到他們獲得永遠的救恩。洗淨罪孽需要耶穌基督在贖罪日所預表的安排中犧牲生命將血流出來。——希伯來書9:22。
10.(甲)什麼使耶穌看來好像被上帝「擊打苦待」一般?(乙)臨到他身上的「責罰」如何「使我們得平安」?
10 由於在耶路撒冷聖殿中任職的人和備受尊崇的宗教領袖們對耶穌極力迫害,這使他看來好像被上帝所「擊打苦待」一般。他所受的鞭傷好像是由上帝通過那些看來事奉上帝的人加於他身上的。但耶穌對這些虐待作毫無怨言的忍受乃是來自他天父的最佳管教。鑑於這種管教的嚴厲程度,他看來好像受到責罰一般。(希伯來書12:2-8)但這種責罰「使我們得平安」;那便是說,耶穌忍受這種責罰是要使我們能夠與上帝建立和好的關係。
11.耶穌對加於他身上的苦難有什麼反應?這對我們有什麼裨益?
11 倘若耶穌抗命不願忍受他在地上所經歷的管教,我們便失去一切了。可是他最親密的使徒之一,西門彼得,對我們寫道:「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他並沒有犯罪,口裡也沒有詭詐。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彼得前書2:21-24)使徒彼得在這裡引述以賽亞書53:5的預言;他是在上帝感示之下證明耶穌基督為以賽亞預言所指「僕人」的另一位猶太人。
像毫不抵抗的羔羊一般
12.以賽亞書53:6,7怎樣預言耶穌基督會甘心接受耶和華容許其發生於他身上的遭遇?
12 耶穌基督必須十分順服耶和華的宇宙至高統治權才能應驗以賽亞進一步所說將這位「僕人」比作羔羊的話。為了表明這位「僕人」和我們的不同之處,以賽亞書53:6,7:「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
13.(甲)傳福音者腓利將這節經文應用在誰身上?(乙)聖經表明,我們怎樣好像流離失散的羊一般?我們需要什麼為我們帶來舒解?
13 當埃提阿伯太監問及先知以賽亞的這段話所指的究竟是誰,是指他自己還是指別人時,傳福音者腓利將經文應用在耶穌基督身上。(使徒行傳8:26-35)同時,彼得毋疑也想到這節經文,因為他對基督徒同工寫道:「『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你們從前好像迷路的羊;如今卻歸到你們的[魂]的牧人監督了。」(彼得前書2:24,25)不錯,由於我們曾在靈性上好像流離的綿羊一般,在無知、過犯和罪孽中迷失了路,我們需要獲得復元。這必須有一頭代罪的「羔羊」為了我們的錯誤行徑而代我們受死。與以賽亞的預言一致地,施洗約翰指著受了浸、受了膏的耶穌說:「看哪,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翰福音1:29,36。
14.啟示錄5:8-10如何表明誰是『被牽到宰殺之地的羔羊』?
14 在聖經的最後一本書啟示錄中,耶穌基督一而再地被稱為「羔羊」,並且有話對他說:「你曾被殺,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上帝,又叫他們成為[王國],作祭司歸於上帝,[統治]地上執掌王權。」——啟示錄5:8-10;22:1;可參閱彼得前書1:18,19。
15.(甲)耶穌在受審時如何保持「沉默」,像在剪毛之人手下一般?(乙)他為什麼選擇這條途徑?
15 最後,當耶穌受到決定他在地上生死的審訊時,「羔羊」拒絕對假見證的誣告答辯。他保持「沉默」,因為他不想開口以致阻礙他執行天父的旨意,例如在以賽亞書53:5所表示的。他寧願讓自己在以色列人面前留下的記錄為他辯護。倘若地上的審判官故意不理他那真實有效的證言,他們便需在最高的審判官耶和華上帝面前自負責任。可是,他們表明他們並不願聽從真正的事實,即使耶穌打破了他有意的沉默亦不能改變他們的初衷。耶穌甘願像羔羊般被人宰殺,因為他要將全人類從罪孽、疾病和死亡中救贖出來。他信賴全能的上帝有力量將他從死裡復活而賜給他不朽的生命。——馬太福音26:65;路加福音23:8-11;約翰福音19:8-11。
「僕人」的死亡和埋葬
16.為什麼上帝沒有抑制捉拿他的「僕人」的仇敵?
16 全能的上帝並沒有抑制仇敵在時機已到之際向他的「僕人」下毒手。他容許仇敵將他們的陰險毒辣盡情發揮出來。正如耶穌在逾越節晚上對前來客西馬尼園捉拿他的人說:「你們帶著刀棒出來拿我如同拿強盜麼?我天天同你們在殿裡,你們不下手拿我,現在卻是你們的時候,黑暗掌權了。」——路加福音22:52,53。
17,18.正如以賽亞書53:8所預言,「抑制」由誰施行?以什麼方式?
17 那末,根據先知以賽亞繼續論及耶和華的「僕人」所說,『抑制』由誰施於什麼人或什麼事之上呢?「因為抑制和審判他被奪去?誰會關心他的世代的詳情呢?他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他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以賽亞書53:8,9,根據《新世》。
18 由此可見抑制是由耶和華的「僕人」的仇敵所施的。同時,抑制是施於正直、公平之上,使其不受尊重和不能伸張。(可參閱詩篇40:11;以賽亞書63:15)這與使徒行傳8:33引述這節經文(以賽亞書53:8,但所引的是希臘文《七十人譯本》)的方式完全一致。我們讀到:「他在[屈辱]的時候,人不按公義審判他[或作,審判被奪去]誰能述說他的世代?因為他的生命從地上奪去。」這裡以「屈辱」一詞代替「抑制」。但我們留意到這節經文並沒有說『在他卑屈的時候』,意即指這個「僕人」的謙卑和順服;反之它說,「他在屈辱的時候」。因此耶穌的仇敵藉著抑制公平而屈辱他。既然他們抑制公平和公道,公平的審判和公正無偏的判決遂「被奪去」了。
19.其他聖經譯本如何表達這節經文的意思?
19 正如以賽亞書53:8所預言,「因為抑制和審判他被奪去」。白英頓的《聖經譯本》將其譯成略述事情的實際經過,我們讀到:「他從法律與秩序中被奪去。」當然,各事看來按照合法的程序進行,仇敵並沒有將法庭撇開一旁:但耶和華的「僕人」所受到的處理方式卻是蔑視公平的。正如《耶路撒冷聖經》說:「藉著勢力和法律他被奪去。」與此相當地《新英文聖經》說:「沒有保護,沒有公平[或,腳註的譯文;在被捕和判定罪之後],他被奪去。」
20.與此有關地,先知以賽亞接著提出什麼問題?
20 然後以賽亞書53:8(《新世》)繼續問道:「誰會關心他的世代的詳情呢?」希臘文《七十人譯本》將這節經文譯作:「誰會述說[或詳述]他的世代呢?」——使徒行傳8:33。
21,22.(甲)這節經文的「世代」一詞並非指什麼人而言?(乙)許多聖經譯本如何表明這點?
21 這節經文中的「世代」一詞並不是指「這個彎曲世代」的人而言;使徒行傳2:40說耶穌生活在這樣的一個世代中。先知以賽亞沒有將我們的注意力從受苦的「僕人」轉移到使「僕人」受苦的同時代之人身上;正如猶太出版社《聖經》譯本的譯文指出,「在他的世代中有誰講理?」腳註的評論補充說:「沒有一人。他的殉道沒有引起任何人的干預或抗議。」——可參閱1949年桑仙奴出版社發行的《以賽亞》一書,263頁。
22 與此正相反,先知以賽亞甚至在運用希伯來文的「世代」一詞時也將我們的注意力集中在「僕人」身上。若干部現代譯本強調這點:「誰考慮到他的命運?」(《新英文聖經》)「有任何人為他辯護嗎?」(《耶路撒冷聖經》)「有誰掛念他的命運?」(《新美國聖經》)「誰曾想到他的命運?」(《美國譯本》)「誰留意他怎樣跌倒?」(《摩伐氏譯本》)《古敘利亞亞拉美文譯本》則將其譯成:「誰能描述他的痛苦?」(《藍沙》)這樣,我們的注意力便不致離開這位「僕人」。
23.因此我們必須在什麼意義上了解以賽亞書53:8所提出的問題?
23 耶和華的「僕人」在地上並沒有任何血統上的兒女。因此「世代」一詞並非問及彌賽亞「僕人」的子孫,「世代」一詞可以含有「承繼權」或「世系」的意思,亦即一個人的家世。因此我們必須在這種意義上了解以賽亞所提出的問題:「誰會關心他的世代的詳情呢?」「誰會述說他的世代呢?」(以賽亞書53:8;使徒行傳8:33)例如當彌賽亞耶穌在法庭上受審時,這個問題豈不是可以被提出來嗎?在猶太最高法庭,耶路撒冷的公會中,有誰考慮到在他們面前受審的這位男子是什麼人呢?他們有忠實地留意找出關於這人的背境的真確事實——看看他是否應驗了一切條件而確鑿地證明他是應許的彌賽亞嗎?當公會的首長,大祭司,起誓叫耶穌承認他的身份時,整個法庭的人均同聲指控他犯了褻瀆之罪而按照摩西律法將他處死。——馬太福音26:59-68。
24.(甲)當耶穌在本丟·彼拉多面前受審時,彼拉多如何沒有仔細衡量「他的世代的詳情」?(乙)因此,正如以賽亞書53:8所預言,這導致什麼結果?
24 羅馬總督本丟·彼拉多獲悉有許多人承認耶穌是彌賽亞基督之後採取步驟查探耶穌的出身。可是儘管他有所顧慮,他卻向高呼要將彌賽亞耶穌釘死的暴民屈服而將耶穌判處死於一條受苦柱上。(馬太福音27:24-26;路加福音23:6-25;約翰福音18:33至19:16)這樣,「他的世代的詳情」遂沒有受到清楚的查探和適當的衡量,處理彌賽亞事件的人也未曾予以顧念。既然以賽亞所提出的問題的答案是,在俗世權威中沒有一人留意,難怪以賽亞書53:8:的下一句評論說:「他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
25.耶穌基督在何時「從活人之地被剪除」而受到別人罪有應得的「鞭傷」?
25 這意味到彌賽亞在地上的生命會被減短。事實果然如此,因為耶穌基督被處死時僅三十三歲半。他所受的鞭打其實是別人因犯過而應受的。可是,彌賽亞「僕人」在活人之地被剪除並沒有先於上帝所訂的時間。在但以理書9:24-27的預言裡耶和華論及七十個七年的第七十兼最後一個七年中與彌賽亞有關的事:「過了六十二個七[隨著先前的七個七之後],那受膏者[彌賽亞]必被剪除,一無所有。……一七之內[從公元29年秋季至公元36年秋季],他必與許多人堅定盟約;一七之半[在公元33年春季,]他必使祭祀與供獻止息[藉著獻上自己完美屬人的生命為祭]。」
26.以賽亞在53章8節論及什麼人的「罪愆」?
26 先知以賽亞在53章8節以「我百姓」一詞將他本國的百姓牽涉在內,他們在當時是上帝的選民。因此,以賽亞承認他本國人民的「罪愆」,並指出彌賽亞「僕人」耶穌基督的無辜。可是,這位彌賽亞卻甘願為了猶太國,即以賽亞稱之為「我百姓」的國家,而含冤受屈。這個國家特別犯了反對他們的上帝耶和華之罪。公元前1513年,他們在亞拉伯的西乃山通過中保摩西被帶進律法之約中。由於未能將律法守得十全十美,他們變成一個受咒詛的國家而配受摩西在申命記28:15-68所預先警告的一切咒詛。這種咒詛並不會落在人類家庭的其他民族之上,因為沒有一個外邦國家曾被帶進摩西的律法之約中。
彌賽亞為一個國家受咒詛
27,28.(甲)猶太人因違反律法之約而招致的咒詛如何才能解除?(乙)關於上帝對掛在木頭上的人的看法,律法怎樣說?
27 猶太國所受的這項咒詛怎樣才能除去呢?藉著有一個出於他們自己國家的人死於一條受苦柱或木頭上。申命記21:22,23說:
28 「人若犯該死的罪,被治死了,你將他掛在木頭上,他的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必要當日將他葬埋,免得玷污了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為業之地,因為被掛的人是在上帝面前受咒詛的。」
29.因此,正如使徒保羅解釋,耶穌如何使猶太人因違反律法而招致的咒詛得以解除?
29 因此耶穌不僅需要捨命作為贖價祭物,而且要死於一條受苦柱上。使徒保羅說,「因為,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的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上帝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加拉太書3:10-14;申命記27:26;利未記18:5。
30.關於彌賽亞的葬身之處,以賽亞書53:9作了什麼預言?
30 耶穌彌賽亞在公元33年逾越節死於耶路撒冷城外髑髏地的一條受苦柱上,藉此代猶太國受了咒詛。死了的耶穌自然無法主張他被埋葬在什麼地方。他的屍首可能被取去,像那些不配復活的重犯一般被扔在磯漢那,即耶路撒冷西南方的欣嫩谷裡;那裡是聖城焚燒垃圾的地方,有火與硫磺常在其中燃燒。可是以賽亞書53:9的預言卻必須在他身上應驗:「他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
31.關於耶穌「與惡人同埋」及「與財主同葬」的預言如何獲得應險?
31 既然耶穌在受苦柱上死去是在兩名積犯之間,他可算是與「與惡人同埋」,雖然不是實際與他們葬在一起。根據上帝通過摩西所賜的律法,耶穌的屍體必須在當天日落之前從柱上取下埋葬。剩下時間已不多,猶太人遂請求彼拉多在逾越節的日子結束之前叫兵士將三個屍首拿下來。(約翰福音19:31-37)耶穌的一個祕密門徒,富裕的亞利馬太人的約瑟,預見到這件事發生,遂向彼拉多取得允准把耶穌的屍體領去埋葬。耶穌被埋葬在一座從來沒有葬過人的新墳墓裡。在這件事上,富人約瑟,不自覺地有份應驗以賽亞書53:9的預言,即耶和華的「僕人」會「在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約翰福音19:38-42;馬太福音27:57-60;馬可福音15:42-46;路加福音23:50-53。
32.甚至在耶穌死後,敵視他的猶太人如何表示他們將耶穌視為邪惡的騙子?
32 彌賽亞耶穌「與財主同葬」並沒有除去他以惡人身份被處死及與惡人身份被埋葬的恥辱。他的猶太仇敵發現耶穌的葬身之所,於是要求總督彼拉多以石頭封住墳墓,並叫兵士在墓前把守,因為他們將耶穌看作邪惡的騙子。他們害怕耶穌的門徒將屍體盜去而聲稱他已復活,以致「後來的迷惑比先前的更利害。」可是在第三日,把守的兵士報告有榮耀的天使從天而降,打破總督的封緘,把石頭輥開;大祭司和長老們遂賄賂看守的兵士,叫他們說耶穌的門徒已經作出這「最後的迷惑」,而他們的騙人手段甚至比耶穌本人更厲害。——馬太福音27:52-66;28:11-15。
33,34.(甲)耶和華為什麼容許他的「僕人」受盡恥辱?(乙)以賽亞書53:10的預言如何表明彌賽亞保持忠貞並不是徒然的?
33 彌賽亞耶穌在敵人手中受盡恥辱,雖然正如以賽亞書53:9所預言,「他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跪詐。」全能的上帝為什麼容許這件事發生呢?因為撒但魔鬼所提出的挑戰甚至牽涉到耶和華的「僕人」,而這項挑戰必須永遠被駁倒。他的「僕人」必須在地上飽受試煉以表明他對耶和華的宇宙至高統治權具有無可動搖的忠貞,無論上帝容許撒但魔鬼使他的「僕人」受盡多少痛苦屈辱。耶和華的「僕人」在這種前所未見的試煉下保持敬虔的忠貞並不是徒然或沒有獎賞的。因此,以賽亞書53:10說:
34 「耶和華卻[喜悅]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
飽受試煉的忠貞所贏得的獎賞
35.(甲)在什麼意義上,耶和華『壓傷』他的「僕人」和『使他受痛苦』?(乙)其實「耶和華所喜悅的」是什麼?
35 耶和華上帝並沒有親自和直接『壓傷』他的彌賽亞「僕人」。他沒有直接使這「僕人」受「痛苦」。在此之前四千多年,耶和華上帝在伊甸園中對蛇說(操縱著蛇的隱形惡者亦同時聽見):「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創世記3:15)為了應驗這個預言,耶和華必須容許大蛇,撒但魔鬼,去擊傷彌賽亞「僕人」的腳跟,甚至將其害死。他樂於容許大蛇這樣行。既然耶和華按照他的旨意,容許這件事發生,在這種意義上那和華「使他受痛苦」,甚至死亡。耶穌在壓傷和死亡的痛苦之下所表現的忠貞便是耶和華上帝所喜悅的事。
36.為什麼耶和華乃是聖經所說『以他「僕人」的命為贖罪祭』的那一位?
36 鑑於以賽亞書53章論及耶和華的「僕人」的預言,這一位為別人作了「贖罪祭」。《美國修訂標準譯本》說:「他使自己成為[腳註譯文:希伯來文,你以他的命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以賽亞書53:10後半)按希伯來文的說法,「你以他的命為贖罪祭」這句話所指的那一位必然是耶和華上帝,因為古代以色列人所獻的含有預表性的贖罪祭是獻給他的,因此耶穌基督為全人類所獻的贖罪祭也是對他獻上。(希伯來書9:24至10:14)至於所獻的祭是否符合條件而能夠將罪人從罪孽及其後果釋放出來,耶和華上帝乃是評定祭物價值的那—位。
37.在應驗猶太人的贖罪日所預表的事物方面,耶穌如何將一項可悅納的贖罪祭獻給上帝?
37 為了使這項可悅納的贖罪祭能在天上獻給他,耶和華在他的「僕人」死後第三日將他復活。既然捨棄了他的屬人生命,作為贖罪祭,彌賽亞「僕人」遂無法被復活成血肉之軀。因此耶和華上帝將他復活成靈體,但仍然擁有他所犧牲的完美屬人生命的價值。因此,當耶穌彌賽亞最後升返天上回到他天父面前時,他並非空手而回。反之他手上攜有相當於猶太人贖罪日祭牲的血的東西,即他犧牲作為贖罪祭的屬人生命的價值。這便是他在贖罪日所預表的偉大實體中獻上的東西,而耶和華亦為了全人類的益處而加以接納。
後裔
38.彌賽亞耶穌藉著什麼方法獲得「後裔」,像以賽亞書53:10所說一般?
38 正如以賽亞書53章透露,彌賽亞「僕人」在死去時並不會有任何後裔。耶穌基督死時正是如此,他沒有兒女,也沒有結婚。第一個人亞當蓄意犯罪而使後代喪失生命,但與此正相反,聖經的記載論及耶穌彌賽亞說:「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哥林多前書15:45)藉著他所獻的贖罪祭,他能夠將亞當和夏娃的所有後代買回,使他們復得生命,不受上帝定罪的完美生命。這位「叫人活的靈,」彌賽亞耶穌能成就這件奇妙的事嗎?不錯,這正是以賽亞書53:10的話的含意:「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這個預言應許「僕人」,他必定會有「後裔」。
39.有什麼其他經文表明彌賽亞君王會有後裔?
39 詩篇的一個預言正好與上帝應許彌賽亞君王會有後裔的話一致:「你的祖先反倒成為你的兒子,你會將他們在全地上立為首領。」(詩篇45:16,《新世》)至於以賽亞書53:10所提出的有關應許,『他必延長年日』,這意味到耶和華所復活的「僕人」會作他後裔的父親一段長久時期。這段時期有多久呢?直至永遠,據以賽亞書9:6關於大衛王的子孫彌賽亞的預言所說。在這節經文我們讀到:「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的名稱為奇妙、策士、[大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因此這位彌賽亞君王會有許多兒女,但他們並不會承繼他的職位,因為他是一位將永生賜給兒女的「永在的父」。
40.「耶和華所喜悅的事」為什麼會在彌賽亞「僕人」的手中亨通?
40 耶和華所復活的這位「僕人」不但會成功地使他所買回和收納的亞當子孫復得永遠的生命,而且在耶和華交給他料理的一切事上莫不亨通。彌賽亞「僕人」會仔細留意執行「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因此在上帝的祝福之下,交在「僕人」手中的事必然亨通,一方面為耶和華增光,同時也使眾生得益。
飽受艱辛後「心滿意足」
41.正如以賽亞書53:11所說,在降世為人而歷盡艱辛之後,耶和華的「僕人」有什麼感覺?
41 一個喜樂的前途擺在彌賽亞「僕人」的前頭。在降世為人歷盡艱辛之後,他對自己所能實現的事感到心滿意足。他毫無理由對於他在地上所經歷的艱辛表示憤慨。以賽亞書53:11論及他的前途說:「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藉著我義僕的知識]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
42.這位「僕人」對什麼事特別感到心滿意足?
42 令這位忠貞的「僕人」最感滿足的是看到他的天父耶和華上帝的宇宙統治權獲得洗雪。他在地上歷盡最猛烈的試煉而能對宇宙的至高統治者忠貞不渝,這使他的天父能夠有力地回答那曾向耶和華上帝冷嘲熱諷的撒但魔鬼。這個大仇敵永不能再口出惡言攻擊耶和華宇宙組織的至高僕人了。——箴言27:11。
43.藉著什麼「知識」,彌賽亞為許多從亞當遺傳到罪性的人帶來公義的地位?怎會如此?
43 與洗雪至高主宰耶和華的聖名有關的一件事是使地上許多從罪人亞當遺傳到不義和定罪狀況的人獲得公義的地位。(羅馬書5:12)他藉以使這件事成就的「知識」顯然是在後天獲得的。這乃是他藉著在地上為人以及從有病、有罪的人類受到不平待遇而獲得的知識。他在作人時「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以賽亞書53:3)他的知識表示或暗示他會在試煉之下受苦,直至死而後已。他在天上未曾降世為人前所未知的事,即為了忠於至高主宰耶和華而受的痛苦,他降到地上時便在撒但魔鬼作「這事物制度的神」和「世界的王」之際親身經歷和體驗到了。(哥林多後書4:4;約翰福音12:31)藉著親自經歷死亡所得的知識,他能夠成為贖罪的祭物而使許多人成義。
44.『公義的地位』臨到什麼人身上?在什麼時候?
44 這種公義,意即在上帝面前的公義地位,首先以指歸的方式臨到與耶穌基督同作王國後嗣的144,000人身上。論到這批人,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後書5:21寫道:「上帝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藉著他]成為上帝的義。」此外,羅馬書5:19說:「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在適當的時候,這種公義地位也會臨到永在之父耶穌基督的兒女身上。在他統洽地球的千年期間,他會將他的屬地「後裔」提高至完美公義的地步,使他們能夠在完全的意義上證明自己忠於耶和華的宇宙至高統治權而獲得永生的恩賜。——啟示錄20:4-6,11-15。
45.為什麼我們有理由對耶和華這位忠貞不渝的「僕人」十分感激?
45 由於他使多人得以獲致公義的地位,這遂應驗了以賽亞書53:11的預言:「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那便是說,他本身要以耶和華的彌賽亞「僕人」的身份擔當他們犯過的刑罰,藉此將他們從死亡的懲罰下拯救出來。使徒彼得描述耶和華的「僕人」怎樣成就這件事說:「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你們從前好像迷路的羊,如今卻歸到你們[生命]的牧人監督了。」(彼得前書2:24,25)這位彌賽亞「僕人」為我們所作的事令我們多麼感激!我們對於耶和華差來這位忠貞的「僕人」應該何等感謝!——羅馬書3:24-26。
「僕人」與多人同分
46,47.試解釋『我要使他與多人同分』這個應許的意思?
46 在耶和華的彌賽亞「僕人」來臨之前,耶和華的忠僕中已有「多人」對至高主宰耶和華保持忠心。而耶和華甚至在他們生時也授予適當的獎賞。可以為例的有挪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以色列)、約瑟和約伯等。在統治全地的彌賽亞「僕人」的王國之下將臨的新事物制度裡,這些敬虔忠貞的人會獲得進一步的賞賜,耶和華的這些忠心崇拜者會置身於他的「僕人」為其贖罪的「多人」之中,正如耶和華對早期「許多」忠心人士所緊守的忠誠表示賞識,同樣地他會將他的彌賽亞「僕人」列在古代「許多」忠心人士之中而予以獎賞。以賽亞書53:12說:
47 「所以我要使他與[多人]同分,與強盛的均分擄物,因為他將命傾倒,以致於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
48.與耶和華的「僕人」均分擄物的『強盛者』是誰?這是由於在什麼地方作戰的結果?
48 這位「僕人」不但從耶和華獲得『與多人同享的分』,而且以上帝首要僕人的身份戰勝他的仇敵和上帝的仇敵而贏得「擄物」。他與『強盛者』均分擄物表明他本身也是個『強者』。這些『強盛者』是誰呢?與他同分擄物的強者乃是與他並肩作戰的勇士。(以賽亞書60:22)這些『強盛者』並不是在將臨的哈米吉多頓大戰中與彌賽亞「僕人」一同對耶和華上帝的仇敵執行處決的天使。(啟示錄16:14,16;19:11-14)反之,『強盛者』乃是在地上與「僕人」合力從事同一種戰爭的人。以賽亞書53:12表示他與人均分擄物是由於他在地上,直至他從地上被剪除,「從活人之地被剪除」的時候,所做的事之故。——以賽亞書53:8。
49.聖經怎樣論及耶穌和他的門徒在地上所享的勝利?
49 在公元33年逾越節的晚上,在耶穌被人逮捕,審訊和判處死刑之前不久,他對忠心的使徒們說:「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約翰福音16:33)同時,顯然以勝利遊行為喻,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後書2:14寫道:「感謝上帝,常帥領我們在基督裡誇勝,並藉著我們在各處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再者,論到上帝通過耶穌基督所成就的事,使徒保羅寫道:「他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把它撤去,釘在[受苦柱]上。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擄來,明顯給眾人看,就仗著[受苦柱]誇勝。」——歌羅西書2:14,15。
50,51.既然所從事的是屬靈戰爭,耶穌與他的教會均分的「擄物」是什麼?
50 既然以賽亞書53:12顯然是指彌賽亞「僕人」所從事的一場屬靈戰爭而言,那末,他與教會中144,000位『強盛者』均分的「擄物」是什麼呢?據聖經透露,這便是『作恩賜的人』,即他從公元33年五旬節以來賜予他教會的「恩賜」。使徒保羅引證充滿戰意的詩篇六十八篇的第十八節來論及耶穌基督說:
51 「因此他說:『當他升上高處時,他帶走了一群俘虜;他以人作恩賜』。既說他『升上』,這豈不意味到他也降到較低的領域,既地上嗎?那降下的同時也是升到遠超乎諸天之上。使他可以將豐滿賜給萬物。他賜下有些作使徒、有些作先知:有些作傳福音者:有些作牧人和教師,目的在重新調整聖徒,從事服務以造就基督的身體。」——以弗所書4:8-12,《新世》。
52,53.(甲)與基督同作後嗣的人如何證明是『強盛者』?(乙)據以賽亞書53:12所說,他們從仇敵所獲的「擄物」是什麼?因何如此?
52 這些『作恩賜的人』是基督由於捨棄他的屬人生命救贖人類而贏得的擄物的一部份。(馬太福音20:28;提摩太前書2:5,6)耶穌基督復活升天之後將這些『作恩賜的人』贈給與他同作後嗣的144,000位受膏者的教會,藉此強化他們去戰勝這個世界和世界的神魔鬼撒但,使他們能夠與耶穌一同洗雪耶和華上帝的宇宙至高統治權。他在啟示錄3:21對他們說:「得勝的,我要賜他在我寶座上與我同坐,就如我得了勝,在我父的寶座上與他同坐一般。」由於他們戰勝這個邪惡的世界及其魔神,他們證明自己是『強盛者』;耶和華的彌賽亞「僕人」也與他們分享王國的權利。他們從戰敗的仇敵奪得的戰利品乃是仇敵用來譏諷耶和華的藉口或理由,使他們無法再聲稱耶和華的崇拜者對他的宇宙至高統治權所作的效忠並不是無私的。——箴言27:11。
53 與「僕人」耶穌基督一同洗雪至高的主宰耶和華乃是144,000位征服者所獲的寶貴「擄物」的一部份。當然,這並不是說他們不會分享耶和華的「僕人」在哈米吉多頓『上帝全能者大日子的戰爭』中所獲的光榮戰利品。(啟示錄19:11-21;2:26,27)可是,這卻不是以賽亞書53:12所特別談及的事,因為這節經文顯然是指耶和華的彌賽亞「僕人」所做的一種和解或代求的工作而言。
54.據以賽亞書的記載解釋,這位「僕人」何以會獲得這樣的獎賞?
54 為什麼這位「僕人」獲得如此崇高的獎賞呢?這節經文回答說:「因為他將命傾倒,以致於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
55.耶穌『將命傾倒以致於死』含有什麼目的?
55 在客西馬尼園被人捉拿之前,耶穌對他的忠心使徒說:「我心裡甚是憂傷,幾乎要死。」(馬太福音26:38)可是,他雖然犧牲他的屬人生命以致於死,卻堅守他降世為人的目的:「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他犧牲了屬人的生命作為贖價。(馬太福音20:28)他虛己地將命傾倒以致於死。因此耶和華上帝遂能「以他為贖罪祭」,使一切接納耶穌基督的贖價祭物的人獲得一個公義的地位。——以賽亞書53:10,11。
56,57.(甲)耶穌知道他會應驗以賽亞書53章關於耶和華的「僕人」的預言嗎?(乙)他被什麼人「列在罪犯之中」?他為什麼要忍受這樣的屈辱?
56 耶穌基督意識到自己是以賽亞書五十三章所預告的「僕人」。他也承認自己是這個「僕人」,例如他在被賣和被捕的逾越節晚上對他的忠心使徒說:「如今有錢囊的可以帶著,有口袋的也可以帶著;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我告訴你們,經上寫著說,他被列在罪犯之中,這話必應驗在我身上,因為那關係我的事必然成就。」(路加福音22:36,37)在當晚稍後的時間,暴民來到園中捉拿他,他們帶著刀棒,好像捉拿犯法的罪犯或強盜一般。(馬可福音14:48,49)這是暴民在夜色掩蔽之下所採取的祕密行動。但在稍後,當白晝來臨時,耶穌被公開列在罪犯之中,以違法者的身份被釘死;同時,為了進一步表明他是個罪犯,「他們又把兩個強盜,和他同釘[受苦柱],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馬可福音15:27)但耶穌卻忍受加諸他身上的這種屈辱,好使耶和華的話證明真實無誤,同時也為他自己百姓的罪過而受鞭傷。——以賽亞書53:8。
57 耶和華上帝大大獎賞和擢升他的彌賽亞「僕人」,這件事實證明他本身並沒有將這位「僕人」列在罪犯之中。他僅是預言世人會將彌賽亞「僕人」這樣看待而已。但耶穌基督卻忍受這樣的屈辱;對上帝的忠僕來說這是很難忍受的一件事,因為看來這為他的上帝帶來恥辱,而譏諷上帝的惡者卻好像得了榮耀。可是耶穌喝下這個公開受辱的苦杯,藉此證明他對定了罪的垂死人類慈悲為懷。這正是以賽亞書53:12促請我們留意的事,說:「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參閱希伯來書2:14-18;4:15。
58.(甲)這特別將誰對罪人的慈悲表露無遺?達到什麼程度?(乙)他為什麼揀選他的獨生子去擔任這位「僕人」的角色?
58 耶穌親自為人調停和擔當多人的罪,使耶和華上帝的慈悲能伸展到全人類之上。藉著差遣他的彌賽亞「僕人」和讓他忍受一切艱辛、屈辱以致於死,耶和華對我們罪人表現了無限的慈悲。對定了罪的人類表現慈悲完全是出於耶和華上帝的一項恩典。他的慈悲是如此深廣,以致他不惜犧牲最鍾愛的屬天兒子。(羅馬書8:31,32)他不想將事情交託一個未知是否可靠的代理人以致令他表現慈悲的旨意落空。他對他的獨生子具有最大的信任,知道他在任何環境之下都不會使他失望,於是他遂揀選這位兒子充任「我的僕人」的角色。(以賽亞書52:13;53:11)上帝使這位兒子經歷預言描述「僕人」必須遭受的嚴厲管教,藉此將他對這兒子所懷的摯愛表露無遺。——希伯來書12:3-6。
59.聖經將這項『向人所施的偉大慈愛』歸榮耀於誰?
59 一切感謝都歸於耶和華,因為他興起這樣的一位可靠的「僕人」,使他的仁愛和慈悲得以藉著這位「僕人」顯揚出來。這項行動的確表現出他本身的恩慈,正如經上所記:「到了上帝我們救主的恩慈和他向人所施的慈愛顯明的時候,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聖靈就是上帝藉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提多書3:4-6。
60.(甲)雖然約伯為了保持忠貞獲得豐富的酬報,為什麼耶穌基督卻得到遠較重大的獎賞?(乙)耶穌在地上受試煉時的忠貞保證他在將來必定會怎樣?
60 我們為了這位飽受試煉、忠貞不渝的忠心「僕人」耶穌基督獲得當之無愧的獎賞而歡欣鼓舞。現今他在耶和華的宇宙組織中居於比以前更高的地位和負有更大的責任。足以作為一個先例的是,古代以忍耐著稱的約伯曾因保持無可動搖的忠貞而獲得比遭受猛烈試煉之前加倍的獎賞。(約伯記42:10)耶穌在地上時既在猛烈得多的試煉下保持忠貞,他必然會在目前這個危險日子以及永久的將來忠心可靠地履行他所負的重大責任。——路加福音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