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對首領地位所懷的尊重——如何表現出來?
男人是按照上帝的「形像」造成的。(創世記1:26)由於上帝是個「靈」顯然人在身體方面與上帝並無相似之處。(約翰福音4:24)反之,男人被造成具有像上帝般的道德品質——仁愛、公平、能力和智慧——這使他高於其他一切動物。所以男人能夠賞識上帝所賞識和喜歡的東西。這些東西包括美、藝術、說話、推理及涉及頭腦和心的類似程序。
女人亦被造成具有這些品質。可是她的地位與男人的地位有別。聖經告訴我們:[男人]是上帝的形像和榮耀,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哥林多前書11:7)但是為什麼這節經文不說女人也是上帝的「形像」呢?
須知道男人是首先被造的,有一段時期唯獨他具有上帝的形像而獨處。女人是從男人造出來的,且須要服從男人。所以女人的地位無法反映出上帝在他的受造物中所享有的首領地位,哥林多前書第十一章所討論的乃是首領地位這個問題。耶和華上帝毋須服從任何人。男人不像女人,當處理與他的妻子兒女有關的問題時並沒有一位屬地的首領在他之上管轄他。所以在這方面,唯有男人是「上帝的形像。」當然,在其他方面,女人也與男人一同反映出上帝令人讚賞的各種可愛品質。
女人順服男人並沒有貶低她的地位,從聖經說女人是「男人的榮耀」一事可以見之。一個低賤的人,不論男女,都不能夠成為任何人的真正榮耀。可是一個享有莊嚴的地位,以行為高尚、品行令人欽佩著稱的人無疑是他的朋友的光榮或榮耀。
既是「男人的榮耀」女人可以,而且應該提高及加強男人身為「上帝的形像和榮耀」所享有的責任較重的地位。她的丈夫應該能夠稱讚她,像聖經箴言所論及的能幹妻子一般:「才德的女子很多,唯獨你超過一切。」——箴言31:29。
順服丈夫
一個女人若想成為丈夫的「榮耀」就必須對丈夫的首領地位表示適當的尊重。甚至她的丈夫不是耶和華的忠心崇拜者,她也應該保持順服及支持他身為一家之主所作的決定。她應該保持堪受稱讚的行為及證明她是丈夫的真正光榮。這是與使徒彼得的訓示一致的:「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要以裡面存著長久溫柔安靜的心為妝飾。這在上帝面前是極寶貴的。」——彼得前書3:1-4。
在表現順服時,基督徒婦女應該表現「溫柔安靜的心。」這意味到不論在什麼環境之下,她的主要感情應該是安靜的,脾氣溫和而不暴躁。她的心應該推動她對她的首領丈夫表現適當的順服。這就是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所立的榜樣。正如彼得指出:「古時仰賴上帝的聖潔婦人正是以此為妝飾,順服白己的丈夫。就如撒拉聽從亞伯拉罕,稱他為『主』。」(彼得前書3:5,6)撒拉稱她丈夫為「主」不是僅為了讓人聽見,她甚至在「心裡」也這樣說。——創世記18:12。
基督徒婦女若要像撒拉一樣,這當然意味到她永遠不做任何違背上帝旨意的事。這是因為她受到上帝及基督的較高律法所約束之故。所以當她丈夫的「律法」干擾到純真崇拜時,她會像第一世紀的使徒一樣「服從上帝的權柄過於服從人。」(使徒行傳5:29)可是在其他各方面,她對丈夫的順服應該堪作模範。
蒙頭
有時基督徒婦女須要用外表的記號表示她承認男人的首領地位。這就是在她須要照料通常由她丈夫或另一個男子處理的與崇拜有關的事時。這件事的根據在哥林多前書11:4-6有所說明:「凡男人禱告或是講道若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著頭。」
在家庭裡,丈夫及父親對他的妻子及兒女說來是上帝的代表。既持有這樣的地位,在崇拜的事上他負有帶頭的責任。但是,如果丈夫是不信的,這項責任便會落在母親身上了。所以,一個基督徒女子若朗聲為自己及其他人禱告或當丈夫在場時與兒女或其他人主持聖經研究,她會適當地蒙頭,以藉此表示她承認她僅是代丈夫行事而已。
由於上帝授權給她教導兒女(箴言1:8;6:20;請參考提摩太後書1:5;3:14,15)當丈夫不在場時,通常她不用蒙頭。可是可能家裡有一個兒子是耶和華上帝手下獻了身、受了浸的僕人。在這種情形之下,如果作母親的當這兒子在場時朗聲為一群人禱告,或與他及其他兒女主持聖經研究,她便會蒙頭。原因是這個兒子是基督徒小組的一分子,他本應該從小組裡的男性分子獲得訓示。(提摩太前書2:12)如果他的父親是個信徒,這兒子無疑會從他的父親得到這種教導。所以在這件事上,母親蒙頭表示她僅是代替丈夫或小組裡的男性分子行事而已。可是在涉及其他家事時,母親可以對這兒子運用她的權柄而不用蒙頭。
在耶和華基督徒見證人的小組裡有些情形是需要婦女蒙頭的。有時小組的聚會沒有受了浸的男性見證人在場(通常是在人數較少的小組或小群裡)。這須要由受了浸的女性見證人代禱或主持聚會。為了表示承認她正做著一些通常由男人照料的事,她會蒙頭。
有時基督徒婦女須要為聖經演講作口頭翻譯或公開誦讀一個小組聚會所使用的聖經研究輔助讀物的課文。婦女負起這些職責並不是做主持或教導的工作。所以她們不用蒙頭。可是有些基督徒婦女可能為了良心的緣故而想這樣行。這當然並無不對之處。
教導男性信徒的工作應由小組裡的男子去做。使徒保羅在寫給提摩太的信中說:「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他轄管男人,只要沉靜。」(提摩太前書2:12)可是男女都可以從事小組之外的教導工作。事實上,耶穌基督囑咐他的門徒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馬太福音28:19,20)這些未來的門徒當然包括男人和女人在內。由於這種傳道及教人的工作是男人和女人共負的責任,所以當男性的耶和華見證人在場時,婦女向人談論上帝的道並不用蒙頭。但是如果她為了良心的緣故而寧願蒙頭,她可以這樣行。
當女子在一個家庭裡主持一個經常於約定的時間舉行的聖經研究時,如果有一位獻了身受了浸的男性在場的話,情形便大為不同了。這是一個預先安排好的教導課程,由作教導的人所實際主持。如果有一位受了浸的男性見證人在場,它便成為小組的一個教導場合了。受了浸的女性見證人若為了某個原因而主持研究,她應當蒙頭以表示她承認在這種情形之下通常會由男人提出聖經訓示。
基督徒婦女有很好的理由對於在有需要時蒙頭一事予以適當的考慮。正如使徒保羅指出,她們這樣行是「為天使的緣故。」(哥林多前書11:10)不錯,在忠貞地順服耶和華上帝及他所立的君王耶穌基督方面,向天使作良好的榜樣乃是基督徒婦女的權利。這並不意味到天使要向基督徒婦女的好榜樣學習。在人未被造之前很久,千千萬萬的天使已經忠貞地順服上帝了,而且他們仍繼續如此行。可是正如我們可以從信徒的好榜樣獲得鼓勵,同樣地天使喜歡見到對首領地位懷有正當看法的婦女。
這應該使基督徒婦女獲得多麼大的鼓勵繼續對耶和華的安排中的首領地位表現適當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