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上帝的道所尊重的一項安排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希伯來書13:4。
1.亞當首次見到自己的配偶時有什麼反應?為什麼他們的婚姻本可以為他們帶來無窮的喜樂?
一對男女結為夫婦應當是一個最快樂的場合。對第一對男女說來便是如此。顯然亞當在等待了一段時期之後終於見到會成為他配偶的女子,他吟出一句話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創世記2:23)他們的婚姻生活本可以為他們帶來無窮的喜樂,因為他們的創造者作了妥善的安排使他們能夠過這樣的生活。
2.(甲)在不完美的情況之下,婚姻可以成為快樂的一個來源嗎?(箴言5:18)(乙)耶利米書7:34和以賽亞書62:1,5將婚姻與什麼感覺相提並論?
2 由於第一對人類背叛上帝的統治,結果造成了今日不完美的情形;但是甚至在這種情形之下,婚姻仍可以成為真正快樂的一個來源,如果夫婦雙方真正努力將聖經原則付諸實行的話。希伯來文聖經和基督教希臘文聖經時常將上帝百姓當中的婚禮形容為喜樂的場合。(創世記24:67;雅歌3:11;約翰福音3:29)當預告行將臨到不忠的耶路撒冷之上的荒涼時,耶和華說:「那時我必使猶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上歡喜和快樂的聲音,新郎和新婦的聲音都止息了;因為地必成為荒場。」(耶利米書7:34)不錯,婚禮的止息足以代表這場荒涼所促成的歡喜和快樂的止息。在另一方面,當論及以色列人從異國重返故土時,耶和華的先知對耶路撒冷說,「新郎怎樣喜悅新婦[為新婦而歡欣,《新世》],你的上帝也要照樣喜悅你。」——以賽亞書62:1,5。
一項大受尊重的安排
3.(甲)為什麼婚姻之床應當保持潔淨?(乙)聖經所認可的唯一離婚理由是什麼?
3 鑑於婚姻的神聖起源以及這項安排顯然受上帝所祝福,我們可以很易看出上帝何以感示使徒對希伯來人提出以下的勸勉:「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上帝必要審判。」(希伯來書13:4)我們有很有力的理由要使婚姻之床『沒有污穢』。在描述上帝創造男人和女人之後,耶穌提及上帝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由此耶穌表明創世記2:24所載的話是耶和華上帝說的,不是亞當說的。耶穌接著說,鑑於這項結合「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開。」他宣布上帝所允准的唯一離婚理由是「姦淫」(希臘文波尼亞,意指與另一個人或甚至與一隻動物所發生的性質嚴重的不法性行為)。——馬太福音19:3-9。
4.耶和華上帝對於人藐視婚姻安排的永久性懷有什麼看法?
4 由此可見耶和華上帝十分重視他的受造物對婚姻這項神聖安排所懷的態度。這應當是一項永久的終生結合,唯獨配偶的死亡才能將這種關係解除。(羅馬書7:2,3)上帝曾警告他在以色列的僕人不可將婚姻的結合視作等閒,說:「『耶和華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間作見證;她雖是你的配偶,又是盟約的妻,你卻以詭詐待她。……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說,『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瑪拉基書2:14-16)不錯,「苟合行淫的人」和利用不義的離婚達成自私目的的人,「上帝必要審判」。因此締結婚姻關係的人應當體會到他們正接受一項多麼嚴肅、重大的責任。婚姻的創始者期望他的僕人尊重這項安排,並且幫助別人也同樣行。
5.(甲)基督徒丈夫應當怎樣待妻子?(乙)丈夫若不善待妻子,這會怎樣影響到丈夫與耶和華上帝的關係?
5 耶和華上帝將妻子形容為丈夫在婚約中的「配偶」。基督徒丈夫若要尊重婚姻的安排,就必須同時尊重他們的配偶。正如使徒彼得勸告說,他們應當「予[妻子]以女性較弱的器皿所應受的尊重,因為你們也和她們一樣是生命的恩典的承受者;這樣你們的禱告便不致受阻礙。」(彼得前書3:7,《新世》)基督徒丈夫不但以溫柔對待妻子以表現對配偶的尊重,同時更特別藉著忠於婚約而如此行。他應當努力保全婚姻而視之為一項神聖的責任。如果丈夫未能對妻子表現適當的溫柔和體貼的同情心尚且會使他的禱告受阻礙,丈夫若不忠於配偶而對婚姻以外的第三者表現不當的興趣,他的禱告更會受到多大阻礙。(箴言5:15-21)不對妻子表現適當的尊重便等於不尊重婚姻的安排及其創立者。但是尊重婚姻安排的丈夫則會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般,甚至甘願為妻子犧牲自己的生命。——以弗所書5:25,28-33。
6.(甲)上帝的道要求基督徒妻子怎樣行?(乙)妻子聽從聖經的勸告會獲得什麼祝福?
6 基督徒妻子亦然。她會順服丈夫而視之為首領,正如基督的教會「順服基督」一般。她對丈夫表現「深深的尊重」而非僅是尊重。(以弗所書5:22-24,33,《新世》)這種深深的尊重若使她避免以不敬的口吻對丈夫說話或談及丈夫,這無疑更應當使她避免對丈夫表現不忠,對婚姻以外的第三者表現不當的興趣而與之調情。她若不尊重丈夫或婚姻關係,就無法尊重上帝。(箴言2:16,17)但是妻子「若愛丈夫、愛兒女、謹守、貞潔、料理家務」,表現「溫柔安靜的心」,她便的確有如一顆為耶和華上帝增光的珍貴寶石一般。她會贏得丈夫歷久不渝的愛,並且幫助丈夫贏得同儕的尊重。——箴言31:10-12,23,26-31;提多書2:4,5;彼得前書3:1-4。
在聖經時代締結婚姻
7.關於古代的人締結婚姻的方式,聖經顯示什麼?
7 在聖經時代婚姻是怎樣締結的呢?主要說來婚姻是一件家事或部落的事。婚姻並不牽涉到世俗的政府,他無需經過政府的批准或授權才能生效。可是婚事牽涉到若干正式手續。婚約通常由家主所安排。(創世記34:4,6,8-10)至少求婚的男子必須獲得意中人父親的贊許,正如雅各愛上拉結之後所為一般。(創世記29:18-20)當事人可能徵求女子的同意,例如當亞伯拉罕的僕人為以撒向利百加的家長求親時,他們便先徵求她的同意。(創世記24:8,58)按照風俗,男方會交一筆聘金給女子的父親,因為後者將會失去女兒的服事。——創世記34:11,12;出埃及記22:16,17。
8.在古代,一對男女怎樣公開表明他們已結為夫婦?
8 像在伊甸園中一樣,成婚時並沒有什麼特殊的儀式或演講舉行作為婚禮的一部份,但是新郎會到女子家中迎接新婦,通過街道將她帶回家裡。藉此他公開宣布他已將這女子娶為妻了。(馬太福音1:20,24)女子很可能作過一番特別打扮,沐浴潔身擦抹香油,也許束上胸圍,身穿白袍和戴上若干首飾或珠寶。(詩篇45:13-15;以賽亞書49:18;61:10;耶利米書2:32)街道兩旁時常站滿觀眾要看看新婚的夫婦,特別是未婚的少女更對婚事深感興趣和大為興奮。(耶利米書7:34;馬太福音25:1-6)新郎返抵家中之後可能接著舉行婚宴;許多賓客會應邀參加慶祝,甚至為此穿著特別的袍服。——創世記29:22;馬太福音22:2,3,11;25:10。
9.什麼應當是促使夫婦忠於婚約的最大理由?為什麼?
9 藉著這些方法,新婚的夫婦公開表明他們已正式成婚和願意接受婚姻所帶來的責任。在較後的時間,看來雙方所締結婚姻會被記錄下來。但是有一件事比婚姻有人作見證更為重要,那便是夫婦意識到耶和華上帝知道他們已締結婚約而正式結合。這件事實應當是促使他們彼此保持忠實的主要原因和最大力量。這應該推使他們努力使婚姻保持清白,同時對所有其他人的婚姻均深深尊重。——創世記20:1-7;39:7-9;約伯記31:9-12;箴言6:23-35。
婚姻被用來說明上帝的安排
10,11.古代訂婚和結婚的特色怎樣足以說明耶穌基督與他的王國同工之間的關係?
10 上帝的道很美妙地將婚姻的這些特色用來說明和象徵上帝的兒子與他的王國同工所締結的關係。(啟示錄21:2,9,10)聖經表明這個由耶穌的受膏門徒組成的「新婦」階級是天父耶和華上帝為他的愛子所揀選的。他以極大的代價將這些人買回來。他所用的重價便是他愛子的生命,而他的愛子乃是「新婦」階級的屬靈丈夫。由於耶穌對門徒所懷的深摯的愛,他甘願為他們犧牲自己的生命。(約翰福音13:1;以弗所書5:25-27)正如利百加表示願意嫁給以撒,耶穌的門徒也表示願意『跟隨羔羊,無論他往那裡去。』(啟示錄14:1,4)當他們在地上時,他們自視為已許配給基督。他們像「貞潔的童子」一般保持清白以免受俗世所玷染,同時對「新郎」保持專一的愛戴和忠誠。(哥林多後書11:2)他們在最猛烈的試煉和最奸狡的引誘之下均對基督耶穌保持忠貞。他們養成一個將屬天新郎的各種美德反映出來的新品格,藉著他們的義行,他們保持一個清白的身份,彷彿穿著潔白的袍子一般。——歌羅西書3:9,10,12-14;啟示錄19:7,8。
11 到適當的時候,現已在天上作王的新郎會來將他們接到天上的居所,於是歡樂的婚宴便會舉行。(約翰福音14:2,3;啟示錄19:9)憑著創立他的受難紀念儀式,耶穌在實際上等於對他的新婦階級說:『永不忘記我或不再愛我。要記得,我曾為你捨命。』(哥林多前書11:25,26)當這些基督徒最後與上帝的兒子會合時,他們會成為他的夥伴,順服地與他一同施行王國統治以造福人類。屆時全人類都會成為君王的兒女。——啟示錄5:9,10;20:4,5;可參閱以賽亞書9:6,7。
12.為什麼耶穌基督與他的受膏門徒之間的關係應當促使人努力保持榮譽的婚姻?
12 由此可見上帝樂於用婚姻的這些特色去代表一些具有最高重要性的大事。這給我們另一個有力理由要對婚姻懷有適當的尊重。若不這樣便會在實際上等於不尊重基督耶穌與他的受膏門徒之間的關係,同時也不尊重他們的結合為全人類所帶來的幸福。
不鼓勵人離婚
13.(甲)耶和華的律法鼓勵人離婚嗎?(乙)關於婚姻,我們可以從耶和華對待古代以色列人的方式學到什麼?
13 誠然,耶和華的律法准許離婚。可是上帝卻表明他絕不鼓勵人離婚,反之他促請人不斷努力保全婚姻的穩固。耶和華再次以婚姻為喻,將自己比作憑著律法的約與以色列國締結了婚姻關係。(耶利米書31:31,32)他曾將他們從埃及的奴役中買回。(申命記9:26)耶和華在他與以色列人的關係上始終保持忠貞;他從沒有移愛於其他國家也沒有和其他國家發生關係。甚至當以色列人忤逆不忠時,耶和華亦沒有迅速捨棄他們,由於他的愛心,他對他們表現令人驚異的寬恕和耐心。唯獨經過許多世紀不斷努力保全他與以色列國的婚姻關係之後,耶和華才終於與這個有如不貞的妻子的國家脫離關係。——以賽亞書50:1;耶利米書3:8。
14.鑑於耶和華在對待以色列人方面所立的榜樣,夫婦應當受到感動怎樣行?
14 因此沒有人可以說上帝吩咐我們做他自己所不願做的事。他勸我們要盡力保持榮譽的婚姻及保全婚姻的關係。人若為了自私的理由找尋離婚的藉口,就必然無法贏得上帝的嘉許。我們對耶和華所懷的尊重、敬佩和愛心,連同我們想贏得他嘉許喜悅的摯望,應當促使我們避免做任何可能為我們自己的婚姻或其他任何人的婚姻帶來羞辱的事。這樣我們便永不會使上帝用來說明他自己的行事方式和他的旨意如何實現的婚姻制度蒙受羞辱。
婚姻之床保持潔淨
15.聖經對夫婦間的性關係有什麼看法?
15 婚姻的基本目的是生育後代。(創世記1:27,28)可是,上帝的道表明他的僕人無需將性關係僅限於以生育為目的。這種關係可以適當地滿足夫婦在感情和肉體上的需要,並且不時給予夫婦很大的樂趣。(哥林多前書7:1-5)有些經文表示性交前的『示愛』是正當的。(箴言5:18,19;創世記26:8,9)可是甚至夫婦也需要小心不可讓婚姻關係變成一件下流可鄙的事。情慾若不受限制便可能導致這樣的結果。怎會如此呢?
16.婚姻若要保持榮譽,夫婦就必須在婚姻的親密關係上避免什麼行為?
16 由於無法作正常、自然的交媾,同性戀者採用一些反常、變態的性交方式。為了追求更大的「刺激」,有些夫婦也採用這些方式,特別是口交和雞姦,上帝所感示的使徒保羅在論及他當日的情形時指出,同性戀者『放縱可恥的情慾,做出下流的事,結果自己糟蹋自己的身體,從事違反自然的性行為,結果遭受這種敗行所應得的懲罰。』(羅馬書1:24-27,《現譯》)夫婦若採用同性戀者的性交方法,他們無疑沒有為婚姻增光;反之他們放縱自私的情慾而污辱了婚姻。這樣婚姻之床便不再保持潔淨了。a
17.夫婦在親密關係上應受什麼所指引?
17 除了避免一些顯然粗鄙猥褻的動作(如以上提的各事)之外,基督徒必須憑良心決定性交前的『示愛』牽涉到什麼事。即使如此,在示愛方面避免接近上述的各種猥褻行為仍然是明智之舉,因為不然便可以很容易失去自制而做出這樣的醜事來。——雅各書1:14,15。
18.在婚姻方面行事與上帝的道一致會帶來什麼裨益?
18 行事與上帝之道的崇高原則一致絕不會減少婚姻所帶來的幸福和快樂。剛相反,這樣行所產生的健全影響可以增加婚姻的快樂。隨著時間的過去,夫婦會更為恩愛,在彼此間表現更大的溫柔、體貼和不自私的愛心,因此他們會感覺更為滿足、喜樂。不錯,「耶和華的訓詞正直,能快活人的心;耶和華的命令清潔,能明亮人的眼目……比金子可羨慕,」「比蜜甘甜,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詩篇19:8,10。
[腳注]
a 可也參閱《守望台》1973年六月一日刊350,351頁;1975年一月十五日刊40頁;1975年七月十五日刊43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