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 彼得前書3:19說耶穌向之傳道的「在監獄裡的靈」是誰?他在什麼時候向他們傳道?這種傳道工作有為他們打開悔改的機會嗎?——美國一讀者問。
彼得前書3:20描述「在監獄裡的靈」就是「那從前在挪亞[的日子]……上帝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在彼得受感示寫給基督徒的第二封信中,他稱他們為『犯了罪的天使』。」(彼得後書2:4,5)門徒猶大說:「又有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主用鐵鍊把他們永遠拘留在黑暗裡,等候大日的審判。」——猶大書6。
創世記6:2透露這些天使的確在挪亞日子的洪水之前不守本位,我們讀到:「上帝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是的,上帝這些靈體兒子或天使有能力化成人形;這由忠心的天使在上帝指揮下將信息傳給地上的人時會化成人形一事可以證明。(創世記18:1,2,8,20-22;19:1-11;約書亞記5:13-15)可是當許多天使擅自離開本位,捨棄他們在天上被委派的工作而與地上的人發生肉體關係時,他們其實是做著違反上帝的律法的事。猶大將這些天使的罪與所多瑪、蛾摩拉及其鄰近城市的居民所犯的性變態相提並論,這表明他們犯了反常的罪。——猶大書7。
至於耶穌向「在監獄裡的靈」傳道的時間,彼得指出基督「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之後,繼續說:「他藉這靈[就是耶穌以靈體的身分],會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彼得前書3:18,19)這表示耶穌是在他復活成為靈體之後向他們傳道。彼得說這句話時用過去或(「曾去傳道」),暗示這種傳道工作是在他寫第一封信(公元62-64年)左右之前做的。
《新英文聖經》將彼得前書3:18,19譯成如下:「在肉體中,他被治死;在靈體中,他再活了。在靈體中,他去向被監禁的靈發出宣告。」關於這件事,我們必須記得在耶穌被出賣和逮捕之前的逾越節晚上,耶穌對他的使徒說:「這世界的王將到,他在我裡面是毫無所有。」「他[上帝的靈]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為審判,是因為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約翰福音14:30;16:8-11)根據這點,復活後的耶穌基督可以向天使宣告現在對受監禁的靈所作的完全公平的判決。當時他對被監禁的靈所能採取的行動僅至此為止,那便是,憑著比他降世為人之前以靈體身分對魔鬼說:『願耶和華責備你』時更有力的理由向他們發出判決的宣告。(猶大書9)當時尚不是復活後的耶穌基督將受監禁的靈投入無底坑裡的時候。他進入屬天聖殿的至聖所向耶和華獻上他的贖價祭物的價值,然後坐在耶和華右邊的時候並不是向被監禁的靈傳道的適當時機。所以我們沒有理由以為復活後的耶穌會將所有邪惡的靈體聚集起來以便向他們傳道。
我們應該記得傳道的希臘字ke·rysʹso是指宣告,它可以指好的宣告,也可以指不利的宣告,例如約拿宣告尼尼微的毀滅。正如猶大指出,叛道的天使被保留,等候「大日的審判。」所以,復活後的耶穌向不義的天使傳道只會傳及定罪的審判。
聖經清楚表明耶穌所作這種傳道不可以為「監獄裡的靈」打開悔改的機會。希伯來書2:16說:「他[耶穌]並不救拔天使。」同時,反叛的屬靈生物並沒有被造成有不守上帝的完美律法的傾向。他們之犯罪乃是一項蓄意的選擇的結果。所以他們的情形可與受聖靈所膏之後變節不忠的基督徒相比。關於這些人,希伯來書6:4-6告訴我們:「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上帝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這些變節者雖然是不完美的人,幫助他們尚且不可能,幫助故意犯罪的屬靈天使悔改無疑就更不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