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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有些罪無可赦免?守望台1976年 | 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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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會,因此令他感到惱怒。他的心已硬到無法自拔的程度,因此已不可能向上帝表示懊悔或懇求寬恕了。由於這些理由,耶穌稱他為「滅亡之子」。——馬太福音26:6-16;約翰福音12:1-8;17:12。
文士和法利賽人逼害耶穌及要求將他處死也犯了不可饒恕的罪。從耶穌的教訓及施行的奇跡,他們可以看出耶穌是上帝差來的。(約翰福音3:2;14:11)可是由於耶穌揭發他們的偽善,並且威脅到他們為了自私的目的而操縱民眾,他們遂惡毒地說他所行的事是靠魔鬼撒但之助而行的。論到他們的罪,耶穌說:「凡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馬太福音12:31,32。
不錯,這些人看見上帝的聖靈作用在耶穌身上——使他能夠趕鬼,治病及復活死者——但卻嘲笑他靠魔鬼的能力幹這些事,他們的確褻瀆了上帝的聖靈。耶穌的確有理由嚴詞譴責他們說:「你們這些蛇類、毒蛇之種阿,怎能逃脫地獄[磯漢那]的刑罰呢?」——馬太福音23:33。
真正的基督徒必需留意避免犯不可饒恕的罪,使徒保羅的話清楚表明這事:「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又於聖靈有分,……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上帝的兒子重釘[受苦柱],明明的羞辱他」。又說:「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慣常]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唯有……等候……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希伯來書6:4-6;10:26,27。
基督徒能夠犯一些上帝不願饒恕的罪,這件事實應對所有基督徒提出一項有益的警誡,促使他們防衛自己的心以免犯這樣的罪。可是請留意,除了完美的亞當夏娃的事例之外,無可赦免的罪總是涉及慣常的犯罪而非僅是犯一次罪。例如有些基督徒在納粹德國及在來比利亞因抵受不住壓力而妥協,事後卻悔改而顯然得蒙耶和華上帝寬恕。大衛王及使徒彼得雖曾犯過嚴重的罪都得到上帝赦免。可是他們卻並非慣常犯這些罪。
祇要我們對所犯的罪真正感覺痛心,並且懇切悔改及努力改善務求達到上帝的標準,我們便可以從以下的話得到安慰:「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上帝在光明中,……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一切的罪?不錯,當我們行在光中時所可能犯的一切罪,因為行走在光中的人並不可能同時蓄意地慣常犯不可饒恕的罪。(約翰一書1:7)我們還可以感到安慰的是,耶和華是富於了解及樂於通過基督向人表現憐憫的。——詩篇103:8-14;彌迦書7: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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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教士穿黑袍?守望台1976年 | 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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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教士穿黑袍?
為何天主教的教士要穿黑袍呢?安得烈·格利列在他的報紙專欄內提出一個耐人尋味的答案:「以教士的袍服為例。你記得黑色有什麼含意嗎?黑色代表死亡。最初,有人認為一個好教士應該在自己一生中時常穿著自己的壽衣,使他永不致忘記死亡。因此穿黑袍的習俗便開始了。這是一種多麼奇怪的行為。他們本應該對別人傳講生命的富足才對,……當然,我們不能夠憑衣服——也不能憑宗教,來斷定一個人。這只不過是一種表徵,反映出人類一種可嘆的傾向,喜歡將好消息變成壞消息,將生命變成死亡,將活力變成死氣,同時將喜氣洋洋的事變成令人毛骨聳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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