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 啟示錄14:3說:「他們在寶座前並在四活物和眾長老前唱歌,彷彿是新歌。除了從地上買來的那十四萬四千人以外,沒有人能學這歌。」如果這裡和啟示錄4:4所提及的長老代表整群144000個屬天的君王兼祭司,144000人怎可能在這些長老面前唱歌呢?——厄瓜多爾一讀者問。
啟示錄開頭的幾句話提供了解這本書的線索:「耶穌基督的啟示,就是上帝賜給他,叫他將必要快成的事指示他的眾僕人。他就差遣使者[以象徵]曉諭他的僕人約翰。」(啟示錄1:1)很顯然地,有些在實際上不可能的事可由表號或象徵物去描述。例如雖然一個人不能在他自己面前唱歌,他卻能夠站在自己的相片面前唱歌。所以這裡描述144,000人站在代表或象徵他們的東西面前其實並無矛盾之處。
看見這異象的人,使徒約翰,的背境也可以幫助我們決定啟示錄4:4所提及的「二十四位長老」在什麼意義上是個表號或象徵。身為猶太人,約翰知道「以色列的長老」代表整個國家和為之發言。(出埃及記3:16,18;19:7)既然受膏基督徒的整個教會形成屬靈以色列人的『聖潔國度』,基督徒的「長老」自可以代表這整個「國度」。(彼得前書2:9)與此一致地,坐在寶座上的「二十四位長老」代表144,000人的全體。二十四這個數目使約翰想起大衛王編定在耶路撒冷的聖殿裡服務的二十四個祭司班次。(歷代志上24:4)這與144,000人的『聖潔國度』共同構成一個『君尊的祭司團』一事正好吻合。
同時請留意約翰在這裡看見的是一個關於「以後必成的事」的異象。(啟示錄4:1)所以關於這個「二十四位長老」的異象是對耶和華上帝會在天上建立的安排的一個預觀。在使徒約翰看見這異象時,144,000人中沒有一個分子在天上。這群人中已死去的分子正在等候復活。(哥林多前書15:20-23,51,52)可是,約翰在異象中看見「二十四位長老」這件事保證日後長老的職位必定會由配得的人擔任。
● 一個人可以『宣誓效忠』而不違反基督徒的立場嗎?——美國一讀者問。
一個基督徒可以憑良心發一個誓與否主要視乎這個誓的目的、意向和性質而定。
在第一世紀,耶穌基督曾勸誡猶太人不要輕率,隨便和魯莽地發誓。當時他們指著天、地、耶路撒冷,甚至指著自己的頭起誓。但是耶穌指責他們說:「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馬太福音5:33-37)上帝的崇拜者毋須每句話都要發誓使其更可信。
可是在某些情形之下,摩西律法規定要發誓。(出埃及記22:10,11;民數記5:21,22;申命記21:1-9)耶穌並沒有反對猶太的大祭司要他發誓。(馬太福音26:63,64)所以我們不能以耶穌論及發誓的話為根據去譴責所有的誓。但是基督徒可以發那種誓而不致傷害自己的良心呢?
基督徒必須將所發的誓與聖經原則作一比較去決定這點。耶穌基督說:「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上帝的物當歸給上帝。」(馬太福音22:21)所以基督徒不能為任何需要他違反上帝律法的事發誓。但是他發誓『支持或維護』不違反上帝律法的法律安排則無不可。基督徒承認他對該撒法律的維護和支持必須限於上帝的道所定的範圍之內。他可以藉著言談,日常的行為,以及在與法律有關的事上,在法庭作證等去維護法律。聖經吩咐基督徒說:「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羅馬書13:1)所以為一些上帝已經吩咐我們做的事而發誓是可以的。
許多文明國家都承認基督徒的另一項責任,『將上帝的物歸給上帝』,是合理的。所以美國及其他許多國家的憲法都保障宗教自由。這暗示國家不會要求基督徒做任何違反其宗教信仰及與對上帝的責任背道而馳的事。這種安排對這些國家並無危險,因為真正的基督徒絕不會從事顛覆活動;反之他們會努力作奉公守法的模範公民。
由於真正的基督徒對崇拜及與上帝的關係懷有認真的態度,他應該對別人要求他作的誓加以仔細考慮。他心裡應該確知這誓不會違背他的良心或破壞他對國家及其爭論所嚴守的中立。(請參閱羅馬書14:5)分析過這件事之後,他若認為他可以作某一個誓,他便須要對此負責。在使自己受到其他任何義務縛束之前,他應該總是先考慮到他對宇宙主宰耶和華上帝所負的較高義務。
● 聖經說:「要藉著那不義之財結交朋友。」(路加福音16:9)這是說只要將錢財或其他財物用在好事上或造益別人,這些物質東西即使是藉不忠實和不義的方法得來也不要緊嗎?——美國一讀者問。
上述耶穌基督的話絕不是說耶和華上帝對於人怎樣獲得財物的方法並不關心。路加福音16:9不是說,『用詭詐的手段去獲得財富,然後以正當的方法用這些財富結交朋友。』耶穌不是將獲得錢財的方法而是將錢財本身稱為「不義」。為什麼呢?與擁有或渴求屬靈的財富不同,擁有或渴求物質的財富可以,並且亦時常會,導致非法的行為。
耶穌基督所說的「結交朋友」並不是指在人間結交朋友而言。他說當「錢財無用」時,他所說的朋友會接你到「永存的帳幕」裡。人一死去錢財便會成為無用,會死的人也不能接任何人到「永存的帳幕」裡。但是永在不死的耶和華上帝和他那不死的兒子主耶穌基督卻能夠接人到「永存的帳幕」裡。耶穌基督向他的門徒確保這點,說:「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早就已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約翰福音14:2。
只有符合上帝的條件的人才能進入耶和華上帝和他兒子的「永存的帳幕」裡。耶穌說:「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唯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馬太福音7:21)上帝對人類的旨意包括要人過忠實正直的生活。他的道告訴我們「貪婪」和「勒索」的人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哥林多前書6:9,10)我們同時讀到:「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努力,親手作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以弗所書4:28)所以任何繼續以不忠實或詭詐手段賺錢的人都不會成為耶和華上帝和他兒子的朋友而被接到「永存的帳幕」裡。
不但與基督同在天國裡統治的人必須忠實,所有作天國忠貞臣民的人也必須忠實。聖經描述這些忠良臣民身穿「白袍」,意即在耶和華上帝面前具有清潔、可悅的外表。他們有權利在上帝的殿裡事奉他,但他們必須符合在這殿裡作客的條件。(啟示錄7:13-15)詩篇的執筆者透露究竟誰能夠在耶和華的聖所裡作客,說:「就是行為正直,作事公義,心裡說實話的人。……不受賄賂以害無辜。行這些事的人必永不動搖。」——詩篇15:1-5。
由此可見耶穌在路加福音16:9所強調之點是我們必須適當和明智地運用物質財富。一個想獲得上帝嘉許的人應該將忠實地獲得的物質資財撥作正當用途,不是用來達到自私的目的而是用來推廣純真的崇拜及幫助窮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