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降世為人之前的存在
35,36.(甲)約翰福音1:1所指的是耶穌什麼時候的存在?什麼人首次促請人注意這件事?(乙)耶穌怎樣生於約翰之後但卻在約翰之前便已存在?約翰將他稱為上帝的羔羊暗示一件什麼事實?
使徒約翰在他所寫的記載中一開始便說:「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他所說的「太初」並不是指十九世紀前耶穌在地上從事傳道工作的開始。他的意思是說道在「成為肉身」之前很久早已存在了。約翰在他的記載中自始至終都將這件事實表明得很清楚。在耶穌於約但河受浸之後一個多月,施洗約翰促請人注意耶穌和他在未降世為人之前的存在,說:「看哪!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這就是我曾說,有一位在我以後來,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來在我以前,我先前不認識他,如今我來用水施洗,為要叫他顯明給以色列人。」——約翰福音1:29-31。
36 約翰生於道「成為肉身」而由一個猶太處女所生之前大約六個月。由於這緣故約翰論及耶穌說:「有一位在我以後來。」但鑑於在耶穌受浸之後所發生的事,約翰可以將耶穌稱為「在我以前的」人。因此當約翰論及耶穌說:「他本來在我以前」時,他的意思必定是指耶穌在未誕生為人之前已經存在了。約翰也指出耶穌會成為獻給上帝的一項祭物,因為在古代的以色列國中,猶太的祭司每天都將羔羊獻給上帝。為了使「上帝的羔羊」耶穌基督能夠將世人的罪孽除去,他的血必須流出作為犧牲,因為若不使一個清白的祭品的血流出,人的罪就不能從上帝獲得赦免。——希伯來書9:22。
37.為什麼耶穌能夠對尼哥底母談及天上的事?
37 耶穌自己曾屢次作證他在未降世成為血肉之軀之前早已在天上存在了。因此耶穌能夠談及「天上的事,」因為正如耶穌對猶太的統治者尼哥底母說,「除了從天上降下來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約翰福音3:12,13,《新約新譯修稿》。
38.在談及瑪拿時耶穌怎樣作證他以前存在於天上?
38 耶穌曾將自己稱為來自天上的象徵性瑪拿而對猶太人說:「那從天上來的糧不是摩西賜給你們的,乃是我父將天上來的真糧賜給你們。因為上帝的糧就是那從天上降下來賜生命給世界的。」「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這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許多猶太人對耶穌的這些言論表示不滿,但耶穌進一步使他們吃驚說:「這話是叫你們厭棄麼?倘若你們看見人子升到他原來所在之處,怎麼樣呢?」——約翰福音6:32,33,38,51,57,58,61,62。
39,40.(甲)另一次耶穌說他來自什麼地方?(乙)因此耶穌能夠在禱告中懇求上帝怎樣?
39 因此後來當耶穌對一班不信的猶太人談及他的離去時,他說:「你們是從下頭來的,我是從上頭來的。你們是屬這世界的,我不是屬這世界的。」「倘若上帝是你們的父,你們就必愛我,因為我本是出於上帝,也是從上帝而來;並不是由著自己來,乃是他差我來。」(約翰福音8:23,42)為了這緣故耶穌可以對上帝禱告和在他的忠心使徒聆聽之下對上帝說:
40 「父阿,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人類]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從今以後我不在世上,他們卻在世上,我往你那裡去。聖父阿,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父阿,我在那裡,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裡,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因為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約翰福音17:5,11,24。
41.所以這位「從天上來的」為什麼作見證?
41 耶穌曾以道或羅格斯的身分在天上與他的天父同享榮耀而深為父所愛。這乃是在世界產生之前的時候。使徒約翰曾親自聽見耶穌說這些話,因此約翰可以正確地評論說:「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從地上來的是屬乎地,他所說的也是屬乎地。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他將所見所聞的見證出來。」(約翰福音3:31,32)無可置疑地,耶穌在未降世為人之前已經存在了。身為道或羅格斯,他從「太初」便與上帝同在。
相信的猶太人將他稱為什麼
42.十二個使徒在未被耶穌選召之前相信誰?關於此點有些什麼問題發生?
42 當耶穌基督在地上時,他選召了十二個使徒。這些都是土生的猶太人;他們自幼受到「猶太人的宗教」或猶太教的薰陶而只相信一位上帝——耶和華。(加拉太書1:13,14)他們的導師耶穌有向他們談及一個三位一體嗎?他有吩咐他們改信一個以他為第二位或「子上帝」的三位一體嗎?使徒和其他的門徒有將耶穌視為「子上帝」而用這樣的頭銜稱呼他嗎?他們將他稱為什麼呢?讓我們看看約翰的報導。
43,44.在約翰為耶穌施浸之後,他為關於耶穌的什麼事實作見證?
43 在耶穌受浸之後,施洗約翰將他自己的門徒介紹給耶穌。約翰是奉上帝之命為人施浸的,上帝曾告訴他要留意什麼。因此當約翰在耶穌受了浸之後將後者介紹給他自己的門徒時,他怎樣稱呼耶穌呢?
44 為了獲得這問題的答案讓我們讀一讀約翰福音1:32-34的記載:「約翰又作見證說:『我曾看見聖靈彷彿鴿子從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我先前不認識他,只是那差我來用水施洗的對我說,「你看見聖靈降下來住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洗的。」我看見了,就證明這是上帝的兒子。』」
45.約翰期望誰到他那裡受浸?因此約翰聲稱他不是誰?
45 施洗約翰本人自從在母腹中便充滿了上帝的聖靈。約翰有作證說耶穌就是耶和華或耶穌是上帝嗎?絕沒有!施洗約翰告訴自己的門徒說:「這是上帝的兒子。」約翰所說的不是「子上帝」而是「上帝的兒子」。這兩個名詞的意思是截然不同的。約翰並沒有期望耶和華上帝到他那裡受水浸禮。反之約翰只是期望會受上帝的聖靈所膏而成為基督,彌賽亞或受膏者的人來到。因此約翰沒有讓任何人以為他便是基督。他對他的門徒說:「我曾說,我不是基督,是奉差遣在他前面的;你們自己可以給我作見證。……他必興旺,我必衰微。」(約翰福音3:28-30)由於約翰所見到的事,他知道耶穌便是基督和上帝的受膏者。
46.在約翰把門徒轉交給耶穌之後,什麼表明他們對於約翰所說耶穌的身分有沒有改變意見?
46 施洗約翰在對他的門徒施以相當教導之後便將他們轉交給耶穌基督而讓他們跟從「上帝的兒子。」這些門徒在聽過他的教訓,觀察過他的為人和與他相處過之後有沒有改變他們對他的印象呢?這些門徒自始至終將他稱為什麼呢?當耶穌初次遇見拿但業時,他的先見使後者大為驚訝,「拿但業說『拉比,你是上帝的兒子,你是以色列的王。』」(約翰福音1:49)在約翰一書4:15和5:15使徒說:「凡認耶穌為上帝兒子的,上帝就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上帝裡面。」「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是那信耶穌是上帝兒子的麼?」在約翰二書第三節他談及來自「父上帝和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和平。
47.馬大說她相信耶穌是誰?耶穌的仇敵說根據他們的律法耶穌應該為了什麼理由遭受死刑的懲罰?
47 在將死去已四日的拉撒路復活之前,耶穌問拉撒路的姐妹馬大她是否相信他剛才所說的話。馬大回答說:「主阿,是的;我信你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就是那要臨到世界的。」(約翰福音11:27)甚至耶穌那些嗜血的仇敵所作的見證也值得注意。當羅馬的總督因為無法找出耶穌犯過什麼罪而有意將處死耶穌的苦差推到猶太人身上時,猶太人回答他說:「我們有律法,按那律法他是該死的,因他以自己為上帝的兒子。」(約翰福音19:7)由此可見施洗約翰,耶穌的使徒,拉撒路的姐妹馬大和甚至耶穌的仇敵都一致作證耶穌是「上帝的兒子。」他絕不是上帝本身!
48,49.(甲)當約翰欣然將門徒轉交給耶穌時,他作了一個什麼比較?(乙)「新婦」期望與誰成婚?
48 當施洗約翰向人解釋為什麼他在門徒的數目方面會減少而耶穌的門徒卻會增加時,他將耶穌比作一個新郎。約翰說「娶新婦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著聽見新郎的聲音就甚喜樂。故此我這喜樂滿足了。」(約翰福音3:29)由於將受了浸的門徒轉交給耶穌基督,約翰獲得了很大的喜樂。
49 既然比喻性地說來耶穌是新郎,他手下整群受了浸和受了膏的門徒必定是他的新婦。他們的希望是與他們的新郎主耶穌基督在天上結合。他們並不期望與上帝締結婚姻關係,但假若有一個三位一體的話,他們就勢必與上帝締婚了。他們也沒有期望和這樣的一個三位一體中的特別某一位,即其中的第二位或所謂的子上帝,締結婚姻關係。他們無法想像和一個三位一體的三分之一聯婚。上帝所感示的聖經絕沒有主張這樣的一種道理;這簡直有如和一對連體雙胞胎結婚一般!
50.「新郎」與誰結合?啟示錄透露這個群體包括多少分子?
50 與新郎耶穌基督結合的並不是包括億萬分子的整個人類家庭,反之乃是取自人類的一個數目有限的群體。在啟示錄使徒約翰看見一個關於新郎和新婦的異象;他見到他們一同站在天上政府的所在地;因為這個政府由古代大衛王的國都耶路撒冷城中的錫安山所預表,所以聖經將其稱為錫安山。約翰說:「我又觀看,見羔羊站在錫安山,同他又有十四萬四千人,都有他的名和他父的名寫在額上。……他們在寶座前並在四活物和眾長老前唱歌,彷彿是新歌。除了從地上買來的那十四萬四千人以外,沒有人能[精通]這歌。這些人未曾沾染婦女;他們原是童身。羔羊無論往那裡去,他們都跟隨他。他們是從人間買來的,作初熟的果子歸與上帝和羔羊。」——啟示錄14:1-4。
51.「新婦」階級怎樣是個「處女」,並且在額上印有記號和「從人間買來」?
51 聖經將新婦階級比喻為一個處女階級;他們從未和任何因與這個不道德的世界為友而犯了屬靈的姦淫的人或組織發生過關係以致沾污了自己。他們有新郎和天父的名印在他們的額上,但除此之外並沒有別的名字,也沒有一個三位一體中的第三位或聖靈上帝的名字。這個新婦階級中的十四萬四千個分子是由地上到天上去的;不錯,他們被上帝從血肉之軀的人類中間選到天上成為靈體而承受永生。這件事怎麼可能呢?藉著『帶走世人罪孽的上帝羔羊』所獻的贖價,他將他們買過來。
52.新婦階級怎樣像歸於上帝的初熟果子一般?這件事實對普通一般人類有什麼影響?
52 他們好像以往的以色列人從收成中取出獻給耶和華上帝的初熟果子一般;例如在五旬節的日子大祭司便將兩塊發過酵的麥餅「當作初熟之物獻給耶和華。」(利未記23:15-20)既然新婦階級只是『歸與上帝和羔羊的初熟果子』而已,自然必定有一群數目大得多的人會得救而在地上享永生。為什麼呢?因為上帝的羔羊所帶走的乃是「世人的罪孽」而不僅是他的新婦階級的罪孽。——約翰福音1:29;約翰一書2:1,2。
53,54.按啟示錄19:6-9所說,這是誰的婚姻?新婦屬於誰?婚筵是為誰準備的?
53 使徒約翰很清楚地向我們指出這個新婦階級,即受了膏的基督教會,究竟與誰結合。他在啟示錄19:6-9寫道:「我聽見好像群眾的聲音,眾水的聲音,大雷的聲音,說,『哈利路亞!因為主我們的上帝全能者作王了。我們要歡喜快樂,將榮耀歸給他,因為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新婦也自己豫備好了,就蒙恩得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天使吩咐我說,『你要寫上,凡被請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又對我說,『這是上帝真實的話。』」
54 成婚的乃是上帝的羔羊而不是全能的主上帝自己。新婦乃是上帝的羔羊的新婦而不是全能的上帝的新婦。婚筵也是上帝的羔羊的婚筵;而耶穌所作的預言性比喻表明這個婚筵是由他的父,全能的主上帝,為自己的愛子和羔羊準備的。
55.啟示錄19:11-16表明上帝的羔羊是誰?因此144,000人成為誰的新婦?
55 在幾節之後,即啟示錄19:11-16,使徒約翰指出上帝的羔羊便是道或羅格司,因為約翰看見這羔羊上前與他父的仇敵作戰。約翰形容他說:「他穿著濺了血的衣服,他的名稱為上帝之道。……在他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寫著說,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因此他那144,000個忠心的跟從者成為上帝之道的新婦而非上帝的新婦。
56,57.在啟示錄第21章我們可以見到聖經將哪兩者分別清楚?怎樣分別?
56 與羔羊結合的人後來又在另一個異象中出現;約翰描述這個異象說:「我又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由上帝那裡從天而降,豫備好了,就如新婦妝飾整齊等候丈夫。拿著七個金碗盛滿末後七災的七位天使中有一位來對我說:『你到這裡來,我要將新婦,就是羔羊的妻,指給你看。』我被聖靈感動,天使就帶我到一座高大的山,將那由上帝那裡從天而降的聖城耶路撒冷指示我。……城牆有十二根基,根基上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我未見城內有殿,因主上帝全能者和羔羊為城的殿。那城內又不用日月光照,因有上帝的榮耀光照,又有羔羊為城的燈。」——啟示錄21:2,9-11,14,22,23。
57 我們可以留意到聖經總是將羔羊和全能的主上帝兩者分別清楚,而且由144,000個分子組成的新婦乃是與羔羊結合。她乃是成為羔羊的妻子。如果有一個三位一體的話,那末這144,000人便勢必與上帝結合而與上帝成為一體了。但聖經並沒有這樣說。
自我表明身分
58.在對尼哥底母所作的談話中,耶穌自稱是誰?
58 為了新婦階級的益處起見,施洗約翰向他們指出上帝的羔羊便是他們的新郎。可是新郎自己怎樣將自己的身分向他的新婦階級和其他的人表明呢?他自稱和上帝有什麼關係呢?施洗約翰說他是上帝的兒子,但他曾自稱擁有超過這樣的身分嗎?為了回答這些問題,讓我們首先聽聽耶穌基督對尼哥底母所說的這段話:「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上帝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上帝獨生子的名。」——約翰福音3:16-18。
59.在耶穌將一個盲人醫好之後,這盲人說他相信耶穌是誰?
59 耶穌有一次醫好了一個生下來便瞎眼的人。根據好幾部聖經譯本,耶穌後來對他說:「你信上帝的兒子麼?」這人回答說:「主阿,誰是上帝的兒子?」耶穌答道:「你已經看見他,現在和你說話的就是他。」耶穌並沒有要這人相信他具有超過上帝的兒子的地位。而這人亦只承認他相信耶穌是上帝的兒子而已。——約翰福音9:35-37,AV;DY;AS;ED;Lamsa;Murdock。
60.在將拉撒路復活之前,耶穌說誰會因此得榮耀?在此之後馬大說她相信耶穌是誰?
60 在往伯大尼為他的朋友拉撒路治病之前,耶穌對他的使徒說:「這病不至於死,乃是為上帝的榮耀,叫上帝的兒子因此得榮耀。」在耶穌未抵達拉撒路的墳墓之前,拉撒路的姐妹馬大承認相信耶穌所自認的身分說:「我信你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就是那要臨到世界的。」——約翰福音11:4,27。
61.在向推雅推喇小組發出的信息中,耶穌自稱是誰?
61 甚至在天上,獲得榮耀的耶穌也將自己稱為上帝的兒子。在啟示錄2:18當耶穌對推雅推喇城的基督徒小組發出一個信息時,他對約翰說:「你要寫信給推雅推喇教會的使者說:……上帝之子說,……那得勝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我要賜給他權柄制伏列國,他必用鐵杖轄管他們,將他們如同窯戶的瓦器打得粉碎,像我從我父領受的權柄一樣。」——啟示錄2:18,26,27。
62.在禱告中耶穌自稱和上帝有什麼關係?
62 根據對上帝的這種關係,耶穌以兒子的身分對上帝禱告說:「父阿,時候到了,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正如你曾賜給他權柄,管理凡有血氣的,叫他將永生賜給你所賜給他的人。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翰福音17:1-3)耶穌並沒有自稱為「獨一的真神。」
63.為什麼猶太人想用石頭擲耶穌?耶穌從詩篇引證什麼經文表明他們是否有理如此行?
63 當我們這樣說時,我們是否忘記了在約翰福音10:31-39猶太人因為耶穌說「我與父為一」而想用石頭擲他呢?並不是;我們並沒有忘記。猶太人相信只有一位名為耶和華的上帝,而當時他們想用石頭擲打耶穌。為什麼呢?並不是因為他倡導三位一體的道理而自稱為三位中的一位,反之乃是因為他自稱為上帝的兒子,他們的耶和華上帝的兒子。當他們手裡拿著石頭準備投擲時,耶穌對他們說:「我從父顯出許多善事給你們看,你們是為那一件拿石頭打我呢?」猶太人回答說:「我們不是為善事拿石頭打你,卻是因僭妄的話,並且因為你既是個人,反將自己當作神。」耶穌於是請猶太人留意他們自己的聖經在詩篇82:6所說的話。他說:「你們的律法豈不是寫著,『我曾說:你們是神』麼?諸聖經是不能廢除的,如果他將那些承受神話的人尚且稱為神;你們倒對父所聖別及差到世界來的說:你說僭妄的話了,因為我曾說:我是神的兒子麼?假如我沒有作父的工,你們不要信我。但若我行了,你們縱然不信我,也當信這些工作,好叫你們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裡面,我也在父裡面。」——《國語新舊庫譯本》。
64.(甲)耶穌申辯說他只是什麼?(乙)被詩篇82章稱為「神」的是誰?
64 耶穌在這裡所用的論據本身便證明他並沒有自稱為上帝。他若曾自稱為上帝,猶太人便有理由因為他說僭妄的話而用石頭擲他了。但耶穌申辯說他其實自稱次於上帝。為了證明這點,耶穌對他們引證詩篇82章第1,2,6,7節;這段經文說:上帝[希伯來文 Elohim]站在有權力者的會中,在諸神[elohim]中行審判,說,你們審判不秉公義,徇惡人的情面要到幾時呢?……我曾說,你們是神[elohim],都是至高者的兒子。然而你們要死,與世人一樣要仆倒。」在這篇詩中至高的上帝對地上一些不公正的法官,一些僅是血肉之軀的凡人,說話而將他們稱為「神」,或希伯來文的「以魯謙」(elohim);他吩咐他們要糾正他們枉法的惡行。因為這些法官未能克盡厥職,至高的上帝不得不興起親自審判地上的人。
65.這些法官雖然是「神」,他們仍然會遭遇什麼?這些猶太的「神」必須對誰的死亡負責?
65 這些法官之被稱為「神」並不能拯救他們;他們自視為「至高者的兒子」或上帝的兒子也不能對他們有所幫助。這種地位並沒有給予他們不死的神性。他們仍然是凡人而會像其他的人一樣死去。他們會像地上其他的法官和首領一樣氣絕身亡,而且是因為被上帝所處決的緣故,上帝已對他們作了不利的判決而譴責他們。將耶穌在羅馬人手中害死的罪魁便是猶太人中間一些這樣的「神」。——出埃及記22:28。
66,67.耶穌沒有自稱為什麼?關於他的天父和他自己,他沒有對猶太人說什麼?
66 耶穌告訴那些想用石頭擲他的猶太人他並沒有自稱為上帝或一個神,雖然詩篇82:6將有些人,以色列的一些法官,稱為「神」。耶穌曾對猶太人談及上帝是他的父親,換句話說他乃是上帝的兒子。耶穌對他們說:「誰也不能[將我的羊]從我手裡抓去。我的父將他們給了我,他比一切都大;誰也不能從父手裡抓去,我和父是一體的。」——《新約新譯修稿》。
67 在耶穌說完這話之後,他接著所用的論據證明他並沒有自稱為上帝,他也沒有說他和天父是一位上帝,一個三位一體的上帝,而他和天父只是其中的兩位,除此之外還有一個稱為「聖靈上帝」的第三位。耶穌並沒有說,我與父及聖靈是一體的。他根本沒有提及「聖靈」。——約翰福音10:28-30。
68.耶穌怎樣用詩篇82:6證明他雖然說「我和父是一體的,」他並沒有自稱為上帝?
68 耶穌申辯說「我和父是一體的」這句話並不是說他自稱為上帝。怎樣申辯呢?因為耶穌告訴猶太人他其實自稱次於他的父上帝。他向猶太人指出他們自己的律法在詩篇82:6將上帝所抨擊的人稱為「神」;猶太人並不能把這節將「神」的頭銜加在僅是凡人的法官身上的經文作廢,也不能把這節經文從聖經中刪去。可是當耶穌基督,雖然他在猶太人中間行了這麼多神奇的善工,將上帝稱為他的父和僅僅自稱為上帝的兒子時,他們卻說他僭妄而打算用石頭擲他。即使如此,他仍然高過被詩篇82章稱為「神」的那些人,因為他是天父差到世上來的聖者。如果亞撒作一首詩將以色列的法官稱為「神」並不算是僭妄,那末耶穌將自己僅稱為上帝的兒子而非一個神自然更不能算是僭妄。——詩篇82。
69.(甲)在我們採自約翰的寫作的許多資料中,我們從沒有發現耶穌怎樣?(乙)我們為什麼邀請讀者和我們一同對約翰的寫作作進一步的研究?
69 在以上我們採自約翰的寫作的許多資料中,我們從沒有發現耶穌基督自稱為上帝或讓別人將他稱為上帝。但是,主張三位一體的人會說,我們尚未將約翰的寫作中與這個題目有關的所有經文都考慮完畢;這些剩下的經文必定能夠證明耶穌曾將自己稱為上帝,並且也讓別人將他稱為上帝,因此它們可以證明許多聖經譯本將約翰福音1:1譯成「道[或羅格司]就是上帝」是對的。為了這緣故,在這篇關於「道」的文章的其餘三部分,我們會將這些經文加以詳細討論。請讀者和我們一同把這些經文考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