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五章:與上帝的新規制為敵的人有禍了守望台1977年 | 4月1日
-
-
「獸」和他所立的「獸像」了。他們勝利的時刻,這兩個曾在人為的舊規制中紅極一時的政治組織將會被投入致死的「硫磺火湖」裡而陷於永遠的死亡中。(啟示錄19:20;17:8,14)哈米吉多頓戰後高唱勝利的餘民會與「大群」同在屬靈聖殿中敬拜上帝的人齊聲合唱;關於這個不久即將實現的壯觀奇景,使徒約翰曾獲得一項預觀。我們今日很慶幸他在上帝感示之下將所見的異象寫下來,說:
22 「我看見彷彿有玻璃海[上帝屬靈聖殿中一個大玻璃洗盆]其中有火攙雜,又看見那些勝了獸和獸的像,並他名字數目[666]的人,都站在玻璃海上,拿著上帝的琴。唱上帝僕人摩西的歌和羔羊[耶穌基督]的歌,說:
23 「『主[耶和華]上帝全能者啊,你的作為大哉奇哉。萬世之王啊,你的道途義哉誠哉。主[耶和華]啊,誰敢不敬畏你,不將榮耀歸與你的名呢?因為獨有你是聖的。萬民都要來在你面前敬拜,因你公義的作為已經顯出來了。」——啟示錄15:2-4。
-
-
讀者來函守望台1977年 | 4月1日
-
-
讀者來函
● 哥林多前書7:14將信徒父母的兒女稱為「聖潔」。在上帝眼中兒女的『聖潔』是否與浸禮有關?遲鈍的兒童又如何?
使徒保羅在這裡所討論的是分裂家庭的難題。他鼓勵相信的一方不要離棄不相信的配偶,並以之作為保持婚姻完整的堅強理由,說:「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成了聖潔。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哥林多前書7:14)這表明上帝是根據家庭功績來看此等兒女的。家庭功績意味到這個家庭在上帝眼中為功為罪也將年幼不能自立而要服從父母的兒童包括在內。由於聖潔和良好行為的寶貴記錄,在上帝眼中,「父母是與主聯合的。」(以弗所書6:1,《新世》)這種家庭功績甚至適用於父母僅有一方是信徒之上,正如保羅在上述的話所說一般。
那末,浸禮又如何?年幼的孩子若忠心聽從上帝的道,無疑在知識和了解方面會日漸進步,終於受到上帝的靈所推動而決定獻身事奉耶和華和要求受浸。(彼得前書3:21)為了準備受浸,他必須體會到需要悔改,歸正,與上帝建立適當關係。(使徒行傳3:19;8:34-36)在受浸之後,他遂不再在家庭功績之下,而是為了自己的記錄被看作「聖潔」,在上帝面前要負責履行獻身的生活。——彼得前書1:14-16;歌羅西書1:21-23。
遲鈍的兒女的父母應該感到受浸是上帝認為兒女在審判時候,例如將臨的「大災難」時,是否值得保護的必需條件嗎?遲鈍的程度顯然是決定的因素,因為有些兒童即使在長成時,精神上仍然停留在四、五歲的階段。此等兒童也許能吸收上帝的道的基本知識,在問起時能答得出來。他(或她)也許聽從父母和不作某些被認為不對和違背上帝旨意的事。但是兒女能作出個人決定,從自己的心和腦(不是父母的)發出意願踏上生命之路嗎?他能領悟和尋求與上帝建立私人關係,而非依靠父母作主嗎?他能站在司法委員會前承認自己所犯的錯誤嗎?若不然,這樣的孩子在上帝眼中顯然未有資格受浸,仍然在家庭的功績之下被視為「聖潔」。
因此,對這個問題的看法是不應以感情而應以聖經為根據。倘若遲鈍的程度不大而孩子的確能夠成為上帝兒子的門徒,以自己的『心、性、意念和力量』事奉上帝的話,那末他便可以接受幫助達到受浸的程度。(馬可福音12:30)若然,他便應該在屬靈責任上「擔當自己的擔子」。(加拉太書6:5)父母若有懷疑可向長老請教。
獲悉年幼兒女和精神上遲滯的年長兒女可以藉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