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一次復活」是什麼?
你相信復活這件事嗎?那便是,死了的人會再次復生嗎?聖經說:「無論善惡,都要復活。」(使徒行傳24:15)這種思想在你看來是無稽之談嗎?
事實上,這是不足為奇的。誠然,我們都知道我們的身體和精神結構十分複雜。但我們的基本結構其實由一切身體細胞所代表,尤以每個細胞核中的四十六個染色體為然。此外,我們的環境和經驗與我們的遺傳稟賦共同構成我們是個怎樣的人。既然如此,我們有什麼理由認為造物主將這個模式加以再造——在化學和細胞結構以及記憶方面與以前的模式完全一樣——是太難的事呢?這無疑容易過創造人類時所需作的細胞設計,安置最初的「機構」和潛能以形成個別的特性和才幹,並賦以將這一切傳之子孫的能力。這正是造物主在起初所作的事。——詩篇139:13-15;創世記5:3。
可是「魂」又如何呢?對於這件事,我們必需首先認識一件聖經事實,即每種生物都有一個有機體或身體,無論是屬天抑或屬地的。(哥林多前書15:40)因此根本沒有像靈媒所謂的『脫離身體的魂魄』這回事。「魂」便是人本身,包括性格和身體在內。在全本聖經中,人類的稟賦、精神、體力和靈性,全都由活的「魂即活的人」表現出來。(利未記7:18,20,21;23:30;詩篇105:18)由於有機體或身體所具有的機能人能夠表現其性格,死了的身體既沒有「靈」或生命力,也沒有呼吸以維持生命力,因此是沒有性格和沒有活動的。(創世記7:22;雅各書2:26;傳道書9:5,10)死了的人不再是個活的「魂」。死了的「魂」已終止存在了。——以西結書18:4。
「魂」的復活
那末,上帝若要復活一個人,他必需怎樣行呢?他必需造一個具有同樣特性的身體,並且要恢復其記憶,因為記憶可以恢復這人在生前已經獲得的品質。整個的「魂」遂恢復過來。這個人於是能認識自己是誰。否則他便會像個失憶症的患者一般,說不出自己是誰或以往的所為了。
詩篇執筆者稱頌耶和華說:「我未形成的體質,你的眼早已看見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寫在你的冊上了。」(詩篇139:16)倘若耶和華能在胎兒孕育和獲得一切遺傳稟賦時即已看出和記錄孩子的特性,他為什麼不能有一項準確的記錄作為根據去再造一個與死者一式一樣的人呢?——比較創世記25:23;羅馬書9:11-13。
人的身體又如何呢?我們知道構成人體的原子僅是建築材料。它們是沒有性格的。那末,復活一個人的身體需要將同一人的身體保存起來,或將原有的原子再度結集一起嗎?顯然不是。例如,人在死後,他的身體腐化了,其中元素的原子也許滋養了墳墓附近的一株果樹。其他的人也許吃了果子。因此這些原子已包含在多人的身體中。很顯然地,在復活時並非所有身體都能復活得原來的原子。
也許有人會提出異議,認為若是這樣,則復活的人僅是「仿製品」而不是其真正本人。他好像電視影像一般,僅是來自上帝記憶的一項「記錄」而已。但他們忘記了一件事實,那便是,甚至在現時,我們身體的主要部分也是不斷衰敗和更新的。這就是我們需要進食的原因。每隔七年左右,人的身體實際上已非原來的身體,甚至面貌也不相同。但我們豈不是仍把這人看作原來的人嗎?當然。一位母親在重見遺失已久的兒子時,即使他的容貌已經改變,並獲得某些新的特性,但他的基本品質依然如故,母親不久便認得他了。她承認他是他的兒子。
我們也可以進一步說明這點:一個人死去了。他在一場意外中支離破碎,或者他的肺、肝或其他器官被某種疾病弄至損壞不堪。很顯然地,他在復活時必須復得一個新的或復元的身體才可以在復活後繼續生存。他並不是一個「仿製品」,反之,他是同一的人,只是復元了而可以充分發揮「魂」的機能而已。例如,拉撒路的身體已開始腐壞了,因為拉撒路的姐姐馬大在墳前對耶穌說:「主啊,他現在必是臭了,因為他死了已經四天了。」(約翰福音11:39)可是,當他被耶穌復活時,他並不是一個仿製品而是拉撒路本人;耶穌基督認得他是拉撒路,他本人和他家人亦然。
對「頭一次復活」的正確和錯誤看法
聖經所提及的「頭一次復活」又是什麼意思呢?「頭一次」的意思可以指在時間上最先和或在品質上居於首位。這場復活必然是與別不同的。誰獲得這種復活呢?
簡要地說來,「頭一次復活」適用於一批首先復活而獲得完全生命的人之上。古代的先知及後來耶穌和使徒們所復活的人並沒有獲得完全的生命。他們後來再次死去,因為那時耶穌基督還未執掌王權去審判萬民和獎賞他的忠心僕人。
現在請考慮一下使徒約翰在異象中所見到的「頭一次復活」。約翰報導說:
「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上帝之道被斬者的[『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這是頭一次的復活(其餘的死人還沒有獲得生命,直等到一千年完了。)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上帝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作王一千年。」——啟示錄20:4-6。
為約翰所見的「被斬者」並非無頭的「魂」。反之,他們是具有審判智能的人物。可是,為了坐在天上的寶座上,他們必須具有屬靈而非屬人的身體。關於他們的復活,使徒保羅寫道;「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復活的是[屬靈]的身體。」——哥林多前書15:44。
有人也許會問,「頭一次的復活」豈不是就是一個人在踏上基督徒的途徑之後所經歷的『屬靈重生』嗎?這豈不是使徒保羅在向哥羅西小組指出基督徒的割禮實際施於肉體上時所論到的嗎?他寫道:「你們既受洗與他一同埋葬,也就在此與他一同復活,都因信那叫他從死裡復活上帝的功用。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體的肉體中死了,上帝赦免了[我]們一切過犯,便叫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歌羅西書2:11-13;可參看以弗所書2:1-6。
《新天主教百科全書》(1967)便懷有這種見解,它在「千禧年」標題之下說:
「……『頭一次復活』象徵洗禮,……藉著洗禮而分享基督的復活……所有信徒,無論是在天上或地上的,都分享基督的千年統治;這象徵教會存在的整段時期從基督復活直至最後的審判。」
這種解釋與約翰在啟示錄20:4-6——聖經中唯一提及這個名詞的地方——所說的「頭一次復活」一致嗎?不,因為聖經說,「他們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教會存在的整段時期」已不止一千年而是差不多達到二千年了。
此外,地上的真正基督教會中有任何成員曾經作王「統治」嗎?甚至作為使徒的保羅也在寫給哥林多小組的信中對若干野心勃勃的分子說:「你們……不用我們,自己就作王了?我願意你們果真作王,叫我們也得與你們一同作王。我想上帝把我們使徒明明列在末後,好像定死罪的囚犯,因為我們成了一臺戲,給世人和天使觀看。」(哥林多前書4:8,9)可是他對傳道的同工提摩太指出,作王統治一事會在基督徒的肉體死去之後才發生,說:「有可信的話說,我們若與基督同死,也必與他同活;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我們若不認他,他也必不認我們。」——提摩太後書2:11-12。
多年之後,當使徒約翰被放逐到拔摩島上時,他引述主耶穌基督對老底嘉小組所說的話:「得勝的,我要賜他在我寶座上與我同坐,就如我得了勝,在我父的寶座上與他同坐一般。」(啟示錄3:21)因此,一切統治都是在將來,在基督的忠心門徒死後而不是從他們受浸之日開始。
保羅也提及有兩個自稱為基督徒的人許米乃和腓理徒,「偏離了真道,說復活的事已過。」(提摩太後書2:17,18)因此保羅並不將基督徒的浸禮看作復活的時候。
由此看來,啟示錄20:4-6所說的「頭一次復活」是一場真正、實際的復活,死者會從『希屋爾』(人類墳墓的總稱)復活過來。使徒彼得論及屬天的基業時並沒有表示基督徒已獲這項獎賞,反之這乃是「存留在天上的」,「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他也論到上帝的「極大的應許」,基督徒「得與上帝的性[質]有分。」(彼得前書1:4,5;彼得後書1:4)為了得著「上帝的性[質]」,他們必需脫去屬人和屬肉體的性質;『這必朽壞的,要變成不朽壞的。』他們的血肉之軀無疑不是不朽和不死的。——哥林多前書15:50,52-54。
擺脫「第二次的死」
另一個證據見於啟示錄20:6:「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第二次的死是以「硫磺的火湖」為象徵。(啟示錄19:20;20:14)那些僅是在水裡受了浸以及在靈性上從過犯和罪惡中出死入生而活過來的人在那時已真的「與基督一起,一同坐在天上」了嗎?(以弗所書2:1,5,6)不然,他們那時還有可能在試煉之下證明不忠而受到「第二次的死」(完全滅絕)的懲罰。難怪使徒保羅警告獻了身,受了膏的基督徒說:「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同時,耶穌也勸諭說:「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哥林多前書10:12;啟示錄2:10。
倘若一位受了浸、受了膏而懷有屬天希望的基督徒已經獲得「頭一次復活」而免除了遭受「第二次的死」的危險,保羅在希伯來書6:4-8和10:26-31所寫的話便全無作用了。保羅提出警告說,於聖靈有分的人若背棄真道就無法重新悔改了,因為他們好像把上帝的兒子重釘在受苦柱上一般而明明的羞辱他。正如保羅指出,這類的人有如將上帝的兒子踏在腳下,把他的立約之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上帝會對這些人採取處分的行動。
既然「第二次的死在他們[經歷頭一次復活的人]身上沒有權柄,」我們可以看出為什麼這場復活稱為「頭一次復活」。這種復活與耶穌基督在死後第三日所經歷的復活相同,在復活後立刻獲得完全的生命。耶穌基督已成為「從死裡首先復活的」。(啟示錄1:5;歌羅西書1:18)「頭一次復活」不僅在時間上領先,而且也因為是死者所能獲得的最美復活而居於「首位」。復活者所獲得的是不朽、不死的生命,在上帝所居的天上成為上帝的靈體兒子。
這是一項奇妙的希望。使徒約翰在寫給受膏的同工的信中說:「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上帝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現。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約翰一書3:2。
上帝怎能信賴這些人,應許賜予他們不死性和不朽性——甚至命他們與耶穌基督一同作王統治地上的人類,包括從死裡獲得屬地復活的億萬人在內呢?a有多少人獲得「頭一次復活」承受屬天的王國呢?他們怎樣獲得適當的資格呢?他們會統治多久和為了什麼目的?我們會在以下幾期的《守望台》考慮這些問題。
[腳注]
a 「頭一次復活」暗示還有其他復活,正如聖經很明確地表明一般。——使徒行傳17:31;2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