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湖」及其目的
「火湖」究竟是什麼呢?我們發覺這個名詞唯獨出現在聖經的啟示錄一書裡,而且僅限於19至21章的細小範圍中。馬太福音25:41則可能暗示到同一件事。
誰或什麼會到「火湖」裡去呢?聖經所提及的東西包括「獸」和「假先知」。死亡和陰間也被投入這「湖」裡。我們也讀到魔鬼(和他手下的鬼靈)對上帝的統治權作了最後一次攻擊之後隨即被扔進「火湖」裡。——啟示錄19:20;20:10,14。
一個象徵
我們只要查考一下這些經文便可以很易看出「火湖」並非一個實際有烈火焚燒之地。「獸」是象徵性的,正如啟示錄在第13章表明;第17章對「獸」的「像」有所描述,並指出「獸」的七頭代表七個「像山一般」的國。聖經評論家認為七頭代表聖經歷史上的七個世界霸權。已經「傾倒」的五個是埃及、亞述、巴比倫、瑪代波斯和希臘。當約翰寫啟示錄時「還在」的一個是羅馬。歷史事件證明第七個是英美聯合世界霸權。——啟示錄17:9,10;可參看但以理書第8章。
類似地,「假先知」也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制度或組織。「先知」自稱擁有上帝所賜的啟示去指引別人。「假先知」則會將人引入歧途,使人偏離上帝以從事謬誤的崇拜。「假先知」以什麼手段達成這個目的呢?聖經在啟示錄13:11-17透露他以另一副面孔出現,即一隻兩角的「獸」。這兩角的「獸」在七頭的「獸」面前行大奇事,藉此他迷惑一切「受獸印記和拜獸像之人」。——啟示錄19:20。
既然「獸」和「假先知」都是象徵性的,「火湖」自然也必須是象徵性的。
另一件事實也進一步支持這個結論。聖經說「死亡,」一件抽象的東西,也被扔進「火湖」裡。死亡自然無法實際被火焚燒。
再者,鬼魔也被扔進這「湖」裡。這些都是靈體。既然是靈體,他們自然無法被實際的火所傷害,因為火乃是化學氧化所促成的一種屬物質的結果。事實上,我們時常讀到靈體在火焰中向人顯現。——出埃及記3:1-5;使徒行傳7:30;士師記13:20;詩篇104:4;但以理書7:9,10。
那末,「火湖」是什麼的象徵呢?聖經說「火湖」就是,或象徵,「第二次的死」。(啟示錄20:14)這意思不可能是進入「火湖」的東西都再次死去,因為「死亡和陰間」在以往並未死過或消失過。「第二次的死」一詞其實將這種沒有復活希望的永遠死亡與亞當為全人類帶來的死亡分別出來。亞當的死亡是一「種」死亡,一種並非由於各人本身的過錯而臨到全人類身上的死亡。「第二次的死」則是另一「種」死亡。進入這種死亡的人是罪有應得的,因為他們故意選擇一條為非作歹而與上帝為敵的途徑。從聖經說被判處「第二次的死」的人所採取的行徑我們可以清楚看出這點。
啟示錄21:7,8提出進一步的證據表明「火湖」究竟代表什麼和誰最後會被判遭受這種死亡。在描述完新耶路撒冷為地球帶來的良好影響之後,預言引述上帝的話說:「得勝的必承受這些為業,我要作他的上帝,他要作我的兒子。唯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人若故意選擇這樣的生命方式,棄絕上帝藉著基督的贖罪祭助人擺脫這種墮落情況的安排,所有如此行的人都會永遠滅亡而不復存在。
因此上帝如火的判決會臨到所有蓄意與他為敵的人身上。論到在基督千年統治的末了跟從魔鬼再次對上帝的統治權發動攻擊的「歌革和瑪各」,聖經說:「就有火從天降下,燒滅了他們。」他們會遭遇「第二次的死」或「第二種死亡」。「火湖」也會將一切在基督的千年統治期間不服從「案卷所記載的」訓示的人完全燒滅。這些人的名字不會「記在生命冊上」。(啟示錄20:9,12,15)撒但和他手下的鬼靈也會被扔入「火湖」裡而遭受同一的「第二種死亡」。這一切都會永遠死去。
在「第二種死亡」中是毫無生命的,這乃是一切故意忤逆上帝的人所遭受的永遠懲罰。亞當犯罪之後為他一切後代帶來的第一種死亡也不會有任何生命。若非由於耶和華上帝的慈愛恩典,通過基督所獻的祭物作了贖罪的安排,第一種死亡便會成為永遠的死亡。「第二種死亡」是永遠的,因為上帝並沒有為進入其中的人預備任何贖罪祭。使徒保羅寫道:
「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唯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希伯來書10:26,27。
不會受苦
「火湖」裡的人並沒有生命。他們的名字沒有寫在任何「生命冊」上。生命終歸是生命,無論享福抑或受苦。因此,人絕不會在「火湖」裡受苦,因為其中根本毫無生命。既然如此,為什麼聖經說魔鬼、「獸」和「假先知」在這「湖」裡「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呢?——啟示錄20:10。
這乃是因為他們處於受約束的痛苦之下。耶穌在地上時,鬼靈曾求他「不要吩咐他們到無底坑裡去」。(路加福音8:31)在報導同一件事的類似記載中,鬼靈問耶穌說:「時候還沒有到,你就上這裡來叫我們受苦麼?」(馬太福音8:29)被囚在「無底坑」裡可說是「受苦」,因為這是一種約束。
因此,撒但和他手下的鬼靈會在基督的千年統治開始之前不久被扔進「無底坑」裡而遭受「約束的痛苦」。在那一千年期間他們會受到約束而完全無法活動。然後他們會在一千年結束時暫受釋放。(啟示錄20:7;可參閱啟示錄11:7;17:8)對上帝的統治權作了最後一次攻擊之後。魔鬼和手下的鬼靈會被扔進「火湖」裡;他們會在「第二種死亡」中永無休止地遭受永遠被約束的「痛苦」。他們會完全滅絕而永無再生的希望。再者,他們的一切惡行和劣跡都會永遠從宇宙中消逝。——約翰一書3:8。
被投入「火湖」中絕不含有受苦的意思也可見於另一件事實,即「獸」和「假先知」均被形容為在「火湖」裡「晝夜受痛苦」。這兩者都象徵制度或組織,制度和組織自然無法「受痛苦」。「火湖」其實將它們滅絕毀去。它們會永遠受約束而不再能夠活動。這些邪惡的組織永不會再次崛起去轄制或擾害人類。
此外,死亡和陰間(人類墳墓的總稱)也會被「火湖」所消滅;這意味到來自亞當的死亡會完全被鏟除,陰間會變成空空如也而不會再接納任何死者。(啟示錄20:14)這兩件沒有生命的東西無疑不能感受任何痛苦,但是它們卻能夠永遠受約束而不再為害人類。
目的何在
象徵「第二種死亡」的「火湖」也有「硫磺在其中燃燒」。(啟示錄21:8)硫磺在相當低的溫度便會著火,而且燃燒得很快,因此有助於將不易燃的東西燒去。硫磺在古代也充作煙燻消毒之用,所以「燒著硫磺的火湖」很適當地代表一種完全而永遠的毀滅,將一切受到污染,行為不潔,反對上帝的統治權而為他的名帶來羞辱的人或事物徹底清除。雖然上帝可以隨時用「火湖」或「第二種死亡」處罰故意忤逆他的人,在基督千年統治的末了撒但被釋放之際對上帝證明絕對忠貞的人卻不會受其威脅。通過這場考驗的忠貞人士會從上帝獲得保證他們可以在他的保護之下永遠活下去。——羅馬書8:21。
因此「火湖」在上帝的旨意中居一個重要地位。這並不是一件與耶和華上帝的品格背道而馳的事。他從未想過使任何人永遠受苦,也不會容許這樣的事發生。(耶利米書19:5;32:35)可是,上帝將邪惡的搗亂分子永遠鏟除卻是與他那公平慈愛的品格完全一致的。為了維持和平秩序及保護一切想秉公行義的人,上帝必須在宇宙中伸張正義才行。——詩篇145:20。
身為宇宙的統治者,耶和華絕不會容許罪惡和壞人永遠橫行,以致將一切奉公守法之人的和平與生活樂趣完全奪去。上帝也不是一個苛酷無情的上帝,以致想改過自新的人也得不著幫助。(提摩太前書2:3,4)反之他讓所有人都享有充分和公平的機會。進入「火湖」或「第二種死亡」的人其實憑著他們的自由意志選擇永死而非永生,因為他們自私地故意違反宇宙的律法。他有權要求人尊重及對他作專一的效忠。將怙惡不悛的叛徒消滅乃是宇宙獲致和平的唯一方法。但願所有想得永生的人都認識耶和華的行事方式,藉此使他們的名字「記在生命冊上」而為他們帶來永遠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