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 在啟示錄20:5讀到:「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到那一千年完了。」這節經文是否表示復活要在基督千年統治之後才發生呢?——厄瓜多爾一讀者問。
不然,這節經文不應作這樣解釋。
事實上這節經文還未確定是否曾在使徒約翰的原文出現。但第四世紀的西乃抄本則的確沒有記載。即使它曾載於原文,還須根據聖經裡上下文的啟迪來加以考慮。
在啟示錄20:4-6讀到:「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上帝之道被斬者的[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這是頭一次的復活。(其餘的死人還沒有獲得生命,直等到那一千年完了[《新世》]。)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人,聖潔了。」
顯而易見地,經歷「頭一次復活」的人在千年結束之前已獲得生命,因為他們在這段時期與他們的主一同統治。但那些沒有經歷「頭一次復活」獲得屬天生命的人都被算作『還沒有獲得生命,直等到一千年完了。』問題是:這些被復活的人是否已經『獲得生命』呢?
不,從上下文及其他經文的啟示看來顯然事情並非如此。啟示錄20:11-13描述復活說:「我又看見一個白色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海地司]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然後,在啟示錄21:1我們讀到:「我又看見一個新天新地;因為先前的天地已經過去了。」
上下文表明,一般死者的復活發生於『先前的天地』已經過去了之後。在什麼時候發生呢?根據彼得後書3:10,先前的天地在「耶和華的日子」中過去。從第3至6節看來,這日子會在譏誚者不備之際將之攫去,像挪亞日子的洪水一般,因此這是發生於基督千年統治之前的。
在挪亞的日子,實際的地和實際的天都沒有毀滅。洪水沖去的僅是一個在邪靈勢力控制下的邪惡人類社會。同樣地,『現在的天地』的毀滅並非意味到實際的地球和物質的天的末日。(彼得後書3:7)可是,不敬虔的人類社會都要受到毀滅。會像統治中的「天」一般控制忤逆人類的魔鬼撒但及其手下鬼靈則會被禁止活動或關在無底坑裡。——啟示錄20:1-3。
但啟示錄20:11-13卻將一般死人的復活與:「天地都逃避」連結在一起,那末復活必然發生於撒但被關在無底坑裡的千年期間之內。因此,啟示錄20:5所說的『死者在千年的末了才獲得生命』這句話不能應用在海地司裡的死者被復活一事之上。那末這句話又作何解釋(倘若真是受感示的聖經經文一部分的話)呢?
聖經透露,從上帝的觀點看來,甚至活人也可被看作『死人』,耶穌基督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馬太福音8:22)他並且稱那些接納他而具有信心的人為『出死入生』。(約翰福音5:24)同樣地,使徒保羅提到有分獲得屬天統治權的人時,他寫道:「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上帝叫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歌羅西書2:13。
由此可見在上帝眼中一個人在從罪孽而來的定罪狀態尚未解除之前不能稱為獲得生命。至於那些將與基督一同統治的人,雖然在地上仍是血肉之軀,但耶和華上帝根據他兒子所作的犧牲,已「稱他們為義」而看作是完美無罪的。(羅馬書8:33)可是,其餘的人類包括在基督千年統治中被復活的人在內,都不會立刻解除有罪的傾向和致死的效果。事實上,基督的贖價利益若非應用在他們身上和他們努力獲得這種資格,這些被復活的人會再度死去。哥林多前書15:24-28強調在基督千年統治期間,有罪的傾向終於會解除。在那裡我們讀到「儘末了所毀滅的仇敵就是死」,然後基督才『把國交與父上帝。』『把國交與父上帝』這件事要等到基督千年統治完結之後才會發生。隨後撒但將從無底坑裡暫時釋放,使人類受到最後考驗。——啟示錄20:3,7-10。
渡過這場考驗的人將會被稱義和獲得永生恩賜。因此他們會在稱義和配得永生的意義上「獲得生命」。罪和它的致死效果不會在他們身上發生作用。他們會活著成為上帝家庭的成員,『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上帝兒女自由的榮耀。』——羅馬書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