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城——上帝富於憐憫的安排
「這六座城要……作為逃城,使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那裡。」——民數記35:15。
1.上帝對生命和流血罪有什麼看法?
耶和華上帝把人命看得很神聖。生命是在血裡的。(利未記17:11,14)所以,第一個在世上出生的人該隱殺了弟弟亞伯,就等於犯了流血罪。結果上帝對該隱說:「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裡向我哀告。」在兇案現場,一地的血提出無聲而有力的見證,證明亞伯的生命給人殘酷地奪去。他的血呼求上帝伸冤。——創世記4:4-11。
2.洪水以後,耶和華怎樣重申他很重視生命?
2 正義的挪亞和他一家渡過普世的洪水,他們離開方舟之後,上帝重申他很重視人命。當時耶和華宣布人可以吃動物的肉,卻不可以吃血。另外,上帝下令說:「流你們血、害你們命的,無論是獸是人,我必討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上帝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創世記9:5,6)耶和華認可受害人的至親有權找著兇手,把他處死。——民數記35:19。
3.摩西律法怎樣強調生命是神聖的?
3 耶和華通過預言者摩西賜給以色列人一套律法。律法一再強調生命是神聖的。例如,上帝吩咐說:「不可殺人。」(出埃及記20:13)另外,摩西律法涉及孕婦或胎兒死亡的處分,也足以說明上帝尊重生命。律法指出,兩個男子打鬥,如果引致孕婦喪生或胎兒流產,審判官就要衡量事發的環境和當事人蓄意的程度,作出裁決,刑罰可以是「以命償命」。(出埃及記21:22-25)可是,以色列人犯了謀殺罪,有機會逃過自己的暴行所招致的惡果嗎?
謀殺犯的庇護所?
4.在以色列之外,以往有些什麼庇護之所?
4 以色列以外的其他國家,向來有專為謀殺犯和別的罪犯而設的庇護所。在古代的以弗所,阿耳忒彌斯女神的殿宇就是一個這樣的地方。論到類似的地方,有報導說:「有些神社成了罪犯的溫床,所以往往越來越有必要限制罪犯庇護所的數目。在雅典,只有幾個廟宇是法律認可當做庇護藏身的地方(例如為奴隸而設的忒修斯殿宇);在提比略在位的日子(公元22年),神社結集了許多狐群狗黨,形勢日益險惡,於是只限於幾個城市有權設立庇護所。」(《猶太百科全書》1909年版,第二冊,第256頁)後來基督教國的教堂成了庇護所,從此大權漸漸從政府旁落到教士手上,形成了屈枉公正的歪風。結果,政府當局取締了這項庇護安排。
5.有什麼證據證明律法不容許人以疏忽為殺人的藉口,請求從寬處理?
5 在以色列人當中,蓄意殺人是不能獲得庇護的。即使是在上帝祭壇前服務的利未祭司,要是用詭計殺了人,也要給拉去處決。(出埃及記21:12-14)律法也不容許人以疏忽為殺人的藉口,請求從寬處理。舉個例子,人建造新房屋的時候,一定要在屋頂加上欄杆;不然的話,一旦有人從屋頂上跌下來死了,那家就要負上流血罪。(申命記22:8)另外,如果有牛常常觸傷人,牛的主人雖然屢受警告,卻仍然不把牛拴好,後來牛果然觸死了人,牛的主人也算犯了流血罪,可以被處死。(出埃及記21:28-32)還有進一步的證據證明上帝十分重視生命。律法規定,有賊闖進民居,家裡的人可以把他打死;但要是在白天打死他,就犯了流血罪,因為那個賊可以被人看見而認出來。(出埃及記22:2,3)可見,上帝那全備而平衡的律法沒有寬容蓄意殺人的兇手。這些人一定要受死刑的處分。
6.在古代以色列,「以命償命」的律法怎樣執行?
6 在古代以色列,如果有人被謀殺,就一定要替受害人報仇雪恨。『報血仇的人』會把兇手處死,執行「以命償命」的律法。(民數記35:19)報血仇的人就是受害人的男性至近親屬。但是,誤殺又怎樣呢?
耶和華富於憐憫的安排
7.上帝為誤殺犯作了什麼安排?
7 凡意外誤殺了人的,上帝仁愛地為他提供逃城的安排。關於這點,上帝囑咐摩西:「你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過約旦河,進了迦南地,就要分出幾座城,為你們作逃城,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這些城可以作逃避報仇人的城,使誤殺人的不至於死,等他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你們所分出來的城,要作六座逃城。在約旦河東要分出三座城,在迦南地也要分出三座城,都作逃城。……使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那裡。」——民數記35:9-15。
8.逃城設在什麼地方?有什麼安排幫助誤殺犯抵達逃城?
8 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以後,他們聽從吩咐,設立了六座逃城。三座在約旦河西的基低斯、示劍、希伯崙;三座在約旦河東的哥蘭、拉末、比悉。這六座逃城地點適中,通往逃城的道路修築完善,沿途適當的地方有指示牌寫著「逃城」的字樣。這些指示牌指明逃城的方向,誤殺犯就可以逃到最近的一座逃城去保全性命。他可以在城裡受到保護,不致遭報血仇的人所害。——約書亞記20:2-9。
9.為什麼耶和華要提供逃城?逃城是為了誰的益處設立的?
9 為什麼上帝要為以色列人提供逃城呢?上帝這樣做是為了保護以色列地,免得因無辜人的血而受到污染,以致人民要負上流血罪。(申命記19:10)那麼,逃城是為了誰的益處設立的呢?律法申明說:「這六座城要給以色列人和他們中間的外人,並寄居的,作為逃城,使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那裡。」(民數記35:15)所以,為了主持公道、伸張正義而又表現憐憫,耶和華吩咐以色列人為誤殺犯設立逃城。誤殺犯可以包括:(1)以色列的本土居民,(2)寄居以色列的人,(3)從別國搬來定居的人。
10.為什麼逃城可以說是上帝富於憐憫的安排?
10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人只是犯了誤殺罪,也可以被處死,因為上帝規定:「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所以,只有藉著耶和華上帝富於憐憫的安排,誤殺犯才有機會逃到逃城去。顯然,一般人都同情要逃避報血仇者的誤殺犯,因為人人都知道自己也可能同樣無意犯罪,需要別人憐憫、庇護。
到逃城去
11.在古代以色列,人如果一時意外,誤殺了同工,可以怎樣做?
11 以下的比喻也許使你更加感激上帝所作富於憐憫的逃城安排。假設你是古代一個以色列人,正在砍木頭。突然,斧頭脫手而出,剛好擊中一個同工,把他砍死了。你可以怎麼辦呢?律法對這樣的情況作了規定。你無疑會利用上帝所作的這項安排:「誤殺人的逃到[逃城]可以存活,定例乃是這樣:凡素無仇恨,無心殺了人的,就如人與鄰舍同入樹林砍伐樹木,手拿斧子一砍,本想砍下樹木,不料,斧頭脫了把,飛落在鄰舍身上,以致於死,這人逃到那些城的一座城,就可以存活。」(申命記19:4,5)可是,即使你進了逃城,也不是說你可以對意外全無責任。
12.誤殺犯抵達逃城以後,有什麼程序?
12 雖然城裡的人會樂意接納你,但是你必須把案情一五一十向城門口的長老陳明。你進了逃城以後,就被押回案發當地所屬的城,在城門口當著代表以色列會眾的長老接受審訊。那時,你就有機會證明自己是清白的了。
殺人犯受審
13,14.長老審訊殺人犯期間,有些什麼事是他們需要確定的?
13 你在斷案的城門口受長老審訊,一定不勝感激,因為審訊所著眼的,是你以往怎樣行事為人。長老會仔細衡量你跟受害人的關係。你有沒有憎恨死者,伺機謀害他,蓄意把對方殺死呢?要是這樣,長老就會把你交給報血仇的人處死。這些肩負責任的男子明白律法的要求——「要從以色列中除掉流無辜血的罪」。(申命記19:11-13)照樣,今天的基督徒長老也必須熟悉聖經,處理司法案件的時候,要一面考慮犯過者以往怎樣行事為人,一面按照聖經的原則作出裁決。
14 在城門口,長老會仁愛地探知你有沒有跟蹤受害人。(出埃及記21:12,13)你有暗中埋伏擊殺他嗎?(申命記27:24)你十分惱恨對方,以至用詭計殺害他嗎?要是這樣,你就該被處死了。(出埃及記21:14)長老尤其需要知道你與受害人之間有沒有仇恨敵意。(申命記19:4,6,7;約書亞記20:5)假設長老查明你是無辜的,就會把你送回逃城。你多麼感激他們表現的憐憫!
在逃城裡的生活
15.有些什麼限制加在誤殺犯身上?
15 誤殺犯必須留在逃城裡,最多只能離城1000肘(大約1450英尺)遠。(民數記35:2-4)要是他越過了這個界限,可能會遇見報血仇的人。那時,報血仇的人可以任意殺他而不用負上罪責。雖然這樣,誤殺犯卻無需戴上鐐銬,也不是遭受禁錮。他住在逃城裡也要學一技之長,成為工人,對當地社會有所貢獻。
16.(甲)誤殺犯要留在逃城多久?(乙)為什麼大祭司一死,誤殺犯就可以離開逃城?
16 誤殺犯要留在逃城多久呢?可能要一輩子留在那裡。無論怎樣,律法表明:「誤殺人的該住在逃城裡,等到大祭司死了。大祭司死了以後,誤殺人的才可以回到他所得為業之地。」(民數記35:26-28)為什麼大祭司一死,誤殺犯就可以離開逃城呢?原因是,大祭司是國內極為顯要的人物,他的死亡會是全國大事,以色列所有部族都會知道。所有在逃城裡尋求庇護的人都可以返回家鄉,不怕遭報血仇的人殺害。為什麼呢?因為上帝的律法規定,大祭司一死,報血仇的人就不可再復仇了,這一點是人人都知道的。受害人的至近親屬如果在大祭司死後還去報仇,就會變成謀殺犯,最終要受謀殺所當得的處分。
永久的效益
17.加在誤殺犯身上的種種限制可以有什麼效益?
17 加在誤殺犯身上的種種限制可以有什麼效益呢?這些限制可以提醒誤殺犯,有人因他而死。這樣,他就永遠學會把人命看為神聖。另外,他不會忘記別人曾向自己表現憐憫。既然別人曾對自己表現憐憫,自己也應該對別人表現憐憫。逃城的安排,連同其中種種限制,也使一般人得益。怎樣得益呢?這項安排無疑令他們更加體會,他們絕不可對人命粗心大意、漠不關心。基督徒也受到提醒,行事要小心謹慎,以免誤害人命。不但這樣,上帝富於憐憫的逃城安排應該感動我們,在適當的時候對人表現憐憫。——雅各書2:13。
18.上帝所作的逃城安排在哪方面對人有益?
18 耶和華上帝所作的逃城安排也在其他方面對人有益。在殺人犯受審以前,人民不會組織民兵去追尋他。剛相反,他們假設殺人犯清白無辜,協助他逃到安全的地方。逃城的安排跟今天人設立的監禁安排剛相反。今天,當局把謀殺犯監禁起來,人民要負擔犯人的生活開支。另一方面,犯人跟其他罪犯為伍,往往變本加厲,更為奸惡。逃城的安排既不用花費巨款,建築堅壁高壘、鐵窗銅牆的監獄,也無需加以維修,經常防守,以防犯人越獄。事實上,古代的殺人犯甘願逃到「囚城」去,留在那裡一段指定時期。他還要工作,為社會同胞作出貢獻。
19.關於逃城,什麼問題有待解答?
19 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作的逃城安排確實富於憐憫,使誤殺犯獲得保護。這項安排的確促使人尊重生命。對今天生活在20世紀的人來說,古代的逃城有沒有什麼特別意義呢?我們也可能在耶和華上帝面前犯了流血罪而不自知,因此需要他的憐憫嗎?對於我們,以色列的逃城在現代含有什麼意義?
你怎樣回答?
◻ 耶和華對人命有什麼看法?
◻ 上帝為誤殺犯作了什麼富於憐憫的安排?
◻ 誤殺犯怎樣抵達逃城?他要留在逃城多久?
◻ 加在誤殺犯身上的種種限制可以有什麼效益?
[第12頁的地圖]
以色列的逃城地點適中
(排版後的式樣,見出版物)
基低斯 約旦河 哥蘭
示劍 拉末
希伯崙 比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