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掃
(Esau)〔多毛的〕
以撒和利百加的長子;雅各的孿生兄弟;以東人的祖先。這人出生時渾身有毛,所以起名叫「以掃」;後來,他為了一點紅扁豆羹出賣自己的長子權,所以也叫「以東」(意思是「紅色」)。(創25:25,26,30)
這對孿生子於公元前1858年出生,當時以撒60歲。孿生子未出生之前,就已在母腹中彼此爭鬥了。利百加求問耶和華,想知這究竟有什麼含意。上帝就向她透露,兩個民族要從她裡面分出來,「哥哥要事奉弟弟」。(創25:22,23)
輕視屬靈的事 以掃漸漸長大,精於打獵,「喜愛野外生活」。他弟弟跟他不同,雅各「為人無可指責」。以掃則順應肉體的慾望,重視物質享受。(創25:27)以掃得父親喜愛,因為以撒「愛吃野味」。(創25:28)
有一天,以掃從野外回來,又累又餓,雅各正在煮羹。以掃迫不及待地說:「求你快給我一口紅羹,就是這紅羹。我累極了!」雅各要求以掃先將長子權賣給他。耶和華曾應許亞伯拉罕,地上萬國都必因他的苗裔而贏得福分。但以掃並不重視這個神聖應許,竟為了一點扁豆羹和餅,就輕率地發誓把長子權賣給雅各。以掃既然輕看自己的長子權,對之毫不尊重,可見他對上帝的應許根本沒有信心。也許以掃不想承擔上帝預告必臨到亞伯拉罕的苗裔身上的苦難:「你的苗裔要僑居外地,事奉當地的人。當地的人必苦待他們四百年。」(創15:13;25:29-34;來12:16)
以掃40歲時擅自作主,娶了兩個崇拜異神的女子為妻。他父親以撒卻截然不同。以撒非常尊重父親亞伯拉罕,跟父親挑選的敬拜耶和華的女子結婚。以掃的赫人妻子一個叫「猶迪」(奧何利巴瑪?),一個叫「巴實抹」(亞黛?)。這兩個女子使以撒和利百加心裡十分苦惱。(創26:34,35;36:2;24:1-4,50,51;見巴實抹1;猶迪)
雅各得到祝福 以撒年紀老邁,打算在死前祝福長子以掃,就吩咐以掃去打點野味回來,做一道他愛吃的好菜。以掃遵囑而行,希望得到父親給長子的祝福。可是,以掃已賣掉長子權,再也沒有權獲得父親給長子的祝福,所以他悍然違背賣長子權的誓言。利百加記得耶和華在孿生子出生前對她說過的話,就插手干預。她叫雅各去見父親,自稱是以掃,好得到理應屬於他的祝福。雅各去見眼睛昏花的以撒時,穿著以掃的衣服,用山羊羔的毛皮裹著雙手和脖子上光滑的地方,使以撒認不出他來。(創25:23;27:1-23)
以撒剛給雅各祝福完,以掃就打獵回來了。他為父親以撒做了一道好菜,然後拿去給父親吃,想非法獲得父親的祝福,卻發覺父親已把祝福給了雅各,「就放聲大喊,苦苦哀求」。他懷著自私的動機懇求父親給他祝福,雖然流淚懇求,也無法令以撒改變心意,收回已給雅各的祝福。以撒很可能看出,事態的發展是受耶和華指引的,於是對以掃說:「看,你的住處必遠離地上的沃土,遠離天上的甘露。你必靠刀劍而活,必事奉你的弟弟。你焦躁不耐的時候,必打破他加在你頸上的軛。」(創25:33;27:30-40;來12:17)
以掃深知弟弟有權得到父親的祝福,因為雅各已名正言順地取得了長子權。(考古證實,中東的古代民族有以財物換取長子權的習俗。例如努濟出土的銘刻記載,有一個人從兄弟那裡獲得三頭羊,作為換取他的繼承權的代價。)但以掃卻像該隱一樣,對弟弟記恨在心,想找機會把雅各殺死。利百加獲知這件事,就勸雅各逃到哈蘭她哥哥拉班那裡去。利百加徵求以撒同意時,並沒有透露以掃有意要殺弟弟,只說自己不願見到雅各也娶個異教徒做妻子,像以掃所娶的兩個赫人女子一樣。於是以撒叫雅各來,給他祝福,囑咐他到阿拉米的巴旦去,在利百加的親屬中找個妻子。以掃見到父親囑咐弟弟這樣做,就再娶了一個妻子。他的第三個妻子名叫「瑪哈拉」(巴實抹?),是亞伯拉罕的兒子以實瑪利的女兒。(創27:41-28:9;36:3;見巴實抹2)
後來發生的事 雅各僑居外地的20年間,以掃也在西珥地,即以東地區,建立起自己的基業。(創32:3;書24:4)看來過了若干年,以掃才將家人和財物全都搬到西珥去。(創36:6-8)雅各回到迦南時,他派出的使者回來報告,說以掃帶了400人迎著他而來。這個消息令雅各十分擔心。以掃帶著400人而來,可能是想向弟弟耀武揚威,或顯示自己是個勢力強大的族長。雅各向耶和華禱告後,先打發人將一份厚禮送了過去,他送給哥哥逾550頭牲畜。雅各見到以掃時,謙卑自抑,「一連七次伏地下拜,直到靠近他的哥哥」。以掃跑上前來擁抱雅各,伏在他頸項上親吻他。兩人都放聲大哭。起初以掃不肯接受雅各贈送的牲畜,說:「弟弟,我的財物已經很多了,你的還是留給自己吧。」但雅各堅要哥哥接受,以掃終於把禮物收下。以掃主動提出在雅各前面引路,後來又提議留下幾個隨從供雅各使喚(有可能想保護他們),但雅各都婉拒了。以掃於是帶著手下回西珥去。據聖經說,大約23年後,以撒年老壽終,以掃和雅各一起把父親埋葬了。(創32:6,7,10-15;33:1-3,8,9,11-16;35:29)
上帝原則的體現 以掃的性格清楚表明,耶和華上帝揀選雅各,讓他成為應許苗裔的祖先,並不是武斷的決定,也不是偏心的緣故。以掃對屬靈的事毫不賞識,而且一心要滿足肉體的慾望,顯然不適宜做應許苗裔的祖先。因此,耶和華通過瑪拉基先知說:「我愛雅各,恨以掃」。保羅在希伯來書第11章列舉古代一大群忠心的見證人,說:「亞伯拉罕因有信心……與領受同樣應許的以撒、雅各住在帳幕裡。」他當時並沒有提及以掃。(瑪1:2,3;來11:8,9;12:1)
耶和華揀選雅各,不揀選以掃,可見上帝定意揀選誰,並非取決於這人的行為。使徒保羅舉這件事為例,說明亞伯拉罕的真正兒女不一定是從血統生的後代,也不一定是有善行的人,而是那些像亞伯拉罕一樣顯出信心的人。(羅9:6-12)
以掃是基督徒的鑑戒,提醒他們不要像以掃那樣只看重物質的東西,而把屬靈的神聖事物視作等閒。(來12:16;見以東,以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