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啟露奧祕的上帝
「有一位在天上的上帝能顯明奧祕的事。」——但以理書2:28。
1,2.(甲)耶和華怎樣與他的大仇敵截然不同?(乙)人怎樣反映出這種差別?
宇宙仁愛、至高的上帝耶和華,萬物獨一的創造者,是一位智慧、公平的上帝。他無須把自己的身分、作為或旨意隱藏起來。他在自己所定的時間,按照他的美意把自己啟露出來。在這方面,他跟他的大仇敵魔鬼撒但截然不同,因為撒但總是試圖把自己的真正面目和動機隱藏起來。
2 就像耶和華跟撒但有如南轅北轍,他們的崇拜者也一樣。受撒但牽著鼻子走的人以奸詐和欺騙為特色。他們擺出一副光明正大的面孔,其實卻做著黑暗骯髒的勾當。保羅曾告訴哥林多的基督徒,這種情形不應當令他們感覺意外。「這樣的人是假使徒,行欺詐的事,改變自己的模樣,裝做基督的使徒。這也不足為奇,因為連撒但自己也常常改變模樣,裝做亮光的天使。」(哥林多後書11:13,14)在另一方面,基督徒以基督為領袖而不斷仰望他。耶穌在地上時完美地把他父親耶和華上帝的偉大品格反映出來。(希伯來書1:1-3)基督徒既然跟從基督,就努力效法耶和華這位真實無偽、光明正大的上帝。他們也無須把自己的身分、作為或宗旨隱藏起來。——以弗所書4:17-19;5:1,2。
3.有些人聲稱,成為耶和華見證人的人被迫加入一個「神祕教派」。我們可以怎樣駁倒這個指控?
3 耶和華在他認為最適當的時候,把他旨意的細節和以往人無從知道的未來透露出來。在這種意義上,他是啟露奧祕的上帝。有鑑於此,他邀請——甚至敦促——所有想事奉他的人,獲知他所啟露的資料。1994年,有人對歐洲一個國家裡14萬5000多個見證人作了一個調查,發現以平均而言,他們在決定成為見證人之前,每個人曾親自 查考耶和華見證人的信仰達三年之久。他們作出這個選擇是完全自願的,沒有受到任何外來的壓力,他們繼續享有意志和行動上的自由。例如,有少數人後來不同意基督徒必須緊守崇高的道德標準,於是決定不想繼續做見證人了。可是,令人感興趣的是,在過去五年,有些見證人雖然一度退出,許多卻後來改變主意,採取步驟再次跟見證人交往,也參與他們的活動。
4.忠信的基督徒無須為什麼事感覺不安?為什麼?
4 當然,不是所有退出的見證人後來都重返組織;有些這樣的人,一度在基督徒會眾裡身居要職。這是不足為奇的,因為甚至耶穌最親密的門徒之一——使徒猶大——也離棄真理。(馬太福音26:14-16,20-25)但我們有理由因此就懷疑基督教本身嗎?這是否就把耶和華見證人教育活動的成功一筆勾銷呢?絕不然。情形就像加略的猶大背叛上帝,他的行動並不能制止上帝的旨意實現一樣。
全能卻充滿愛心
5.我們怎麼知道耶和華和耶穌深愛人類?他們怎樣把這種愛心表露無遺?
5 耶和華是一位仁愛的上帝。他真正關懷人。(約翰一書4:7-11)他雖然地位崇高,卻喜歡與地上的人為友。聖經論及他古代一個僕人說:「『亞伯拉罕信從耶和華,就算是正義的人了。』後來他得以稱為『耶和華的朋友』。」(雅各書2:23;歷代志下20:7;以賽亞書41:8)在人當中,知交會互訴衷情,吐露心事;耶和華也樂於把奧祕向與他為友的人披露。耶穌在這方面效法天父,把門徒視為朋友,向他們透露隱祕的事。他告訴門徒說:「我不再把你們叫做奴隸,因為奴隸不知道主人所做的事。相反,我已經把你們叫做朋友,因為我從我父親那裡聽見的,全都讓你們知道了。」(約翰福音15:15)有些隱祕的資料,稱為「奧祕」,是耶和華、他的愛子和他們的朋友所共知的;這種共有的知識使他們精誠團結、相親相愛,在他們彼此之間形成了一條牢不可破的繫索。——歌羅西書3:14。
6.為什麼耶和華無須隱瞞自己打算做的事?
6 耶和華這個名字的意思是「他使之成為」;這表示耶和華為了達成自己的旨意,無論需要成為什麼,就能夠成為什麼。耶和華不像凡人,他從來不用隱藏自己的打算,因為他根本不害怕有任何人能夠阻撓他的旨意實現。他是絕不會失敗的,因此他在自己的話語聖經裡,把他打算做的許多事公開宣布出來。他應許說:「我口所出的話……決不徒然返回,卻要成就我所喜悅的,在我發他去成就的事上必然亨通。」——以賽亞書55:11。
7.(甲)耶和華在伊甸園發出什麼預告?撒但怎樣證明上帝的確所言不虛?(乙)哥林多後書13:8所宣述的原則怎樣在任何時候都適用?
7 伊甸園的反叛發生之後不久,耶和華簡略地透露,在他和他的大仇敵撒但之間爆發的重大爭論會有什麼結局。上帝應許的後裔會被擊傷,雖然飽受痛苦,卻不致一蹶不振;可是,撒但卻會最後受到致命的打擊。(創世記3:15)在公元33年,魔鬼實際擊傷了身為後裔的基督耶穌,把他害死。這樣,撒但應驗了聖經的預言,從而證明耶和華是言出必行的上帝,雖然這絕不是撒但的原意。撒但憎恨真理和正義,而且狂妄自大、毫無悔意,結果使他做出上帝預告他必定會做的事來。不錯,對所有敵視真理的人來說,甚至包括撒但本身在內,這條原則都適用:「我們所做的事總不能抵擋真理,只能促進真理。」——哥林多後書13:8。
8,9.(甲)撒但知道什麼事?但是這會使耶和華的旨意無法實現嗎?(乙)與耶和華為敵的人把什麼明顯警告視若無睹?為什麼?
8 自從上帝的王國隱形地在1914年建立以來,啟示錄12:12的經文就應驗了:「因此,天和住在天上的啊,你們都高興吧!可是地和海有苦難了,因為魔鬼知道自己時候無多,就大為憤怒,下到你們那裡了。」可是,撒但雖然知道自己已餘日無多,這有沒有使他改弦易轍呢?如果撒但這樣做,就等於承認耶和華是真實的上帝和至高的主宰,所以惟獨耶和華才配受人崇拜了。可是,魔鬼即使知道這些事,也不願承認失敗。
9 耶和華公開透露基督對撒但的世界制度執行判決時會有什麼事發生。(馬太福音24:29-31;25:31-46)關於世上的統治者,他的話語宣告說:「人什麼時候說『和平安全了!』突如其來的毀滅就在什麼時候立刻臨到他們,好像陣痛臨到懷孕的女子一樣。」(帖撒羅尼迦前書5:3)被撒但牽著鼻子走的人把這個清晰警告置之不理。由於心地邪惡,他們對警告視而不見,結果他們頑梗不化地繼續行惡,妄圖以各種計謀阻止耶和華的旨意實現。
10.(甲)帖撒羅尼迦前書5:3的預言已獲得多大程度的應驗?但是耶和華的子民應當對這件事有什麼反應?(乙)在敵擋上帝的子民方面,為什麼沒有信心的人可能變得越來越張狂?
10 1986年,聯合國宣布把該年定為國際和平年;特別自那年以來,和平安全的呼聲甚囂塵上。列國採取具體步驟謀求世界和平,看來也獲致若干程度的成功。這就是上述預言的全部應驗嗎?還是我們可以期望將來還會有某項令人驚訝的宣告發出?耶和華會在適當時候澄清這件事。與此同時,我們務要在靈性上保持警醒,「等候耶和華的日子臨在,緊記在心」。(彼得後書3:12)隨著時間過去,世人會繼續高談和平安全;有些人雖然明知聖經的警告,卻蓄意不予理會。他們可能變得更頑梗不化,以為耶和華不會或甚至不能實現他的話。(參閱傳道書8:11-13;彼得後書3:3,4。)但是真基督徒知道,耶和華是必定會實現他的旨意的!
對耶和華運用的工具表現適當的尊重
11.關於耶和華,但以理和約瑟獲知什麼?
11 有一次,新巴比倫帝國的統治者尼布甲尼撒做了一個令他深感不安的夢,但卻記不起夢的內容,於是向國內的術士求助。他手下的祭司、用法術的、行邪術的,都無法告訴他夢的內容是什麼,更不能解釋夢的含意。可是,上帝的僕人但以理卻能夠把夢和夢的含意揭露出來。不過,他坦白承認,他能夠這樣做絕不是憑著自己的智慧。但以理說:「只有一位在天上的上帝能顯明奧祕的事。他已將日後必有的事指示尼布甲尼撒王。」(但以理書2:1-30)幾個世紀之前,上帝的另一個預言者約瑟也有類似的經歷,他體會到耶和華是能顯明奧祕事的上帝。——創世記40:8-22;阿摩司書3:7,8。
12,13.(甲)誰是上帝手下最偉大的預言者?你為什麼這樣回答?(乙)今日誰是「上帝各個神聖祕密的管家」?我們應當對這些人懷有什麼看法?
12 耶和華在地上最偉大的預言者是耶穌。(使徒行傳3:19-24)保羅解釋說:「很久以前,上帝多次多方藉著預言者向我們的眾父祖講話,在這些日子的終結,卻藉著兒子向我們講話;這位兒子,上帝已經委任他繼承一切,又藉著他造了各事物制度。」——希伯來書1:1,2。
13 耶和華通過他的愛子耶穌向早期的基督徒發言,由耶穌把上帝的奧祕向門徒顯露出來。耶穌告訴門徒說:「上帝王國的神聖祕密,只讓你們明白。」(路加福音8:10)後來保羅把受膏的基督徒稱為『基督的下屬,上帝各個神聖祕密的管家』。(哥林多前書4:1)今日,受膏的基督徒繼續擔任這個職位;他們構成忠信睿智的奴隸階級,通過他們當中的治理機構,按時把靈糧分發出去。(馬太福音24:45-47)在今日這難以應付的兇險時代,耶和華正任用一個屬人工具,把他子民所需的聖經資料顯露出來;如果我們深深尊重以往受上帝靈示的預言者,尤其是上帝的愛子,我們豈不應當同樣尊重現今蒙上帝重用的機構嗎?——提摩太後書3:1-5,13。
公開還是隱祕?
14.基督徒在什麼時候祕密從事他們的活動?他們這樣做是跟從誰的榜樣?
14 既然耶和華把許多事公開顯明出來,這是不是說在所有環境之下,基督徒都應當把所知的一切透露出來呢?耶穌曾勸使徒「要像蛇一樣謹慎,像鴿子一樣清白無邪」。(馬太福音10:16)如果有人禁止基督徒按良心的指引敬拜上帝,他們就會繼續『服從上帝』,因為他們深知,沒有任何人為機構有權阻止人崇拜耶和華。(使徒行傳5:29)耶穌自己就曾表明,這樣的立場是對的。聖經的記載說:「這些事以後,耶穌繼續在加利利各處行走,他不想在猶地亞各處行走,因為猶太人要殺掉他。可是猶太人的節期——帳篷節——已經近了。於是耶穌對他們[他那些不信的弟弟]說:……『你們上去過節吧;我現在不上去過這個節期,因為我的既定時候還沒有滿。』他把這些事告訴他們以後,仍舊留在加利利。可是,他的弟兄上去過節以後,他自己也上去,不是公開去的,而是祕密去的。」——約翰福音7:1,2,6,8-10。
要不要告訴人?
15.約瑟的事例怎樣表明,將事件保持祕密有時是仁愛之舉?
15 有些時候,把一件事保守祕密不但是明智之舉,同時也是愛心的表現。例如,耶穌的養父約瑟獲知他的未婚妻馬利亞「從聖靈懷[了]孕」之後,有什麼反應呢?聖經的記載說:「可是她丈夫約瑟是個正義的人,不想叫她公開出醜,就打算跟她祕密 離婚。」(馬太福音1:18,19)如果約瑟公開羞辱她,那就絕不是仁慈的做法了!
16.對於機密的事,長老和會眾的其他成員都負有什麼責任?
16 有些機密的事是可以使人難堪或傷心的,那就不應該向無權知道的人透露。基督徒長老有時不得不對基督徒同工提出勸告或安慰,或甚至因為同工犯了嚴重的罪冒犯耶和華,而不得不施行管教;在這樣的時候,長老更要留意保守祕密。以合乎聖經的方式處理事件是必需的,可是,把機密的細節向一些與事情無關的人透露,就既沒有必要,也不是仁愛的做法了。基督徒會眾的成員無疑不應當試圖向長老打聽機密的資料;相反,他們會尊重長老,承認長老有責任要在機密的事上嚴守祕密。箴言25:9說:「你與鄰舍爭訟,要與他一人辯論,不可泄漏人的密事。」
17.以大多數情形而言,為什麼基督徒都留意把隱私的事保持祕密?為什麼他們不能毫無例外地這樣做?
17 這個原則在家庭圈子裡和密友中間也適用。為了避免引起誤會,破壞彼此間的關係,把某些事保持機密是必需的。「北風生雨,讒謗人的舌頭也生怒容。」(箴言25:23)當然,為了忠於耶和華及他的正義原則,同時也由於愛護犯過者,有時我們不得不把甚至機密的事告訴父母、基督徒長老或其他有權知道的人。a但在大部分事例上,基督徒要為別人的隱私嚴守祕密,就像他們為自己的隱私嚴守祕密一樣。
18.基督徒的哪三種特質能夠幫助我們決定,什麼事應該說,什麼事不應該說?
18 總括而言,基督徒會效法耶和華,在有必要時將某些事嚴守祕密,惟獨在適當的時候才把這些事透露出來。每逢他需要決定什麼事應當告訴人,什麼事不應當告訴人,他會受謙卑、信心和愛心所指引。他要是真正謙卑,就不會自命不凡,把自己所知的盡告別人,或者以自己無權透露的祕密逗弄別人,藉此提高自己的地位。由於對耶和華的話語和基督徒會眾深具信心,他會努力傳講上帝所提供的聖經資料,同時避免說一些可能立即引起別人反感的話。不錯,在愛心推動之下,他會公開告訴人一些榮耀上帝、同時為人帶來永生的事。至於機密的個人私事,他會絕口不談,因為他知道,以大多數而言,如果他泄露這些資料,就是缺乏愛心了。
19.怎樣的行動有助於把真基督徒標明出來?這導致什麼結果?
19 這種平衡、合理的態度有助於把真正的基督徒標明出來。他們絕沒有隱瞞上帝的身分,不讓人知道他的名字,也沒有混淆他的身分,說他是個神祕莫測、無法解釋的三位一體之神。未知的神是偽宗教才有的,純真的宗教根本沒有這樣的神。(參看使徒行傳17:22,23。)耶和華的受膏見證人是「上帝各個神聖祕密的管家」,他們十分珍惜這份殊榮。他們把這些神聖祕密公開向人傳講,這樣做無疑有助於吸引許多誠心正意的人歸向耶和華,贏得他的友誼。——哥林多前書4:1;14:22-25;撒迦利亞書8:23;瑪拉基書3:18。
[腳注]
a 可參閱《守望台》1986年5月15日刊,「不要分擔別人的罪」一文。
你會怎樣回答?
◻ 為什麼耶和華無須隱瞞自己打算做的事?
◻ 耶和華把奧祕向誰啟露出來?
◻ 對於機密的事,基督徒負有什麼責任?
◻ 哪三種特質可以幫助基督徒知道,什麼事應該說,什麼事不應該說?
[第8,9頁的圖片]
耶和華通過他的話語把奧祕啟露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