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隱
(Cain)〔生產下來的〕
人類始祖亞當和夏娃所生的第一個孩子。
該隱出生之後,夏娃說:「我靠耶和華生了一個男子。」(創4:1)上帝曾經預告會有一個苗裔為人類帶來拯救,夏娃是否認為自己就是產生這個苗裔的女人呢?(創3:15)她要是這樣想,就大錯特錯了。不過,她的確可以說該隱是「靠耶和華生」的,因為亞當和夏娃犯罪之後,上帝並沒有剝奪他們的生育能力。此外,上帝向夏娃宣告判決時,說她會「生孩子」,只是「必多受產痛」。(創3:16)
該隱是「種地的」。「過了一段日子」,他和弟弟亞伯獻禮物給耶和華,顯然他們覺得自己需要蒙上帝悅納。該隱獻上「地裡的出產」,可上帝卻「看不中」該隱和他的祭物。(創4:2-5;另見民16:15;摩5:22)上帝看不中該隱的祭物,原因看來並不是他的祭物沒有包含血,因為律法之約既接納動物也接納穀物作為祭物。有些人認為,上帝看不中該隱的祭物,原因是聖經沒有說該隱拿最佳美的出產做祭物,卻明言亞伯拿「羊群裡頭生的,連同肥美的脂肪」一併獻上。其實,問題不在於該隱所獻祭物的品質。正如希伯來書11:4指出,亞伯的祭物蒙悅納,是因為他有信心,但該隱獻祭卻不是出於信心。
聖經沒有說明上帝用什麼方法表示他看中亞伯的祭物,看不中該隱的祭物,但兩人無疑都可清楚看出上帝的取捨。耶和華能鑑察人心(撒上16:7;詩139:1-6),知道該隱懷有錯誤的態度。上帝不接受該隱的祭物,把該隱的錯誤心態顯露無遺。該隱公然顯出「順應肉體的行為」:「敵對、爭執、嫉妒、烈怒」。(加5:19,20)耶和華見該隱惱怒不悅,就溫言勸誡,其實該隱只要行善,就會受顯揚。該隱本可以謙卑自抑,效法弟弟的好榜樣。上帝向他指出,犯罪的慾望正「埋伏在門口,要伺機抓住」他。該隱本應制伏罪才對,可他卻蓄意不理會上帝的勸告。(創4:6,7;另見雅1:14,15)聖經提及「該隱的路」,所指的就是這種剛愎自用、不聽勸告的行徑。(猶11)
後來,該隱對弟弟說:「我們到郊野去吧。」(創4:8)(雖然這句話沒有在馬所拉文本中出現,多卷希伯來語抄本卻在這裡有省略的符號。此外,《撒馬利亞五經》、希臘語《七十子譯本》、敘利亞語《伯西托本聖經》和「拉丁語古譯本」,都有該隱對亞伯所說的這句話。)該隱在郊野襲擊亞伯,將弟弟殺了,成為世上第一個犯殺人罪的人。由於這緣故,他可說是「源於惡者的」;這惡者「從最初就是殺人兇手」,也是「謊話之父」。(約一3:12;約8:44)當耶和華問該隱亞伯在哪裡時,該隱冷酷無情的回答,進一步顯露出他的不良心態。該隱非但沒有絲毫懺悔的表現,還弄虛作假地說:「我不知道。難道我是弟弟的監護人嗎?」(創4:9)
上帝作出判決,將該隱逐離「這地方」,看來是指將他逐離伊甸園附近一帶,到邊遠的地區去。當時土地已經受了咒詛,但對該隱來說,這咒詛甚至會加倍,也就是說,即使他努力耕耘,也不會有好收成。該隱抱怨刑罰太重,並表示擔心別人會為亞伯報仇而殺害他,可見他仍不願悔改。然而,耶和華還是「為該隱立了個憑據,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但聖經的記載並沒有說,上帝在該隱身上實際加了一個憑據。「憑據」很可能是指上帝頒布的嚴肅命令,是人人知道並遵從的。(創4:10-15;另見第24節,拉麥曾提及上帝的這個命令)
該隱被放逐後,帶著妻子「住在伊甸東邊的『流亡之地』」。他的妻子是亞當和夏娃的一個女兒或孫女,聖經沒有透露她的名字。(創4:16,17;另見5:4;後來也有一個類似的事例:亞伯拉罕娶了半血親姐妹撒拉為妻[創20:12])該隱生下兒子以諾之後,就「動工建造一座城,用兒子以諾的名字給城起名」。以現代的標準衡量,這裡所謂的城,可能只是個設有防禦工事的村莊,聖經也沒有說這城是什麼時候建成的。聖經只提及該隱的一部分後代,其中有些以牧養牲畜為生,有些擅於彈奏樂器,有些懂得鑄造金屬器皿,也有些以多妻或行為強暴著稱。(創4:17-24)普世的洪水在挪亞的日子臨到時,該隱的家族就被消滅淨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