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倫
(Aaron)
利未人暗蘭跟約基別所生的兒子;公元前1597年生於埃及。亞倫的曾祖父是利未(出6:13,16-20),姐姐是米利暗,弟弟是摩西,比他小三歲(出2:1-4;7:7)。亞倫娶了亞米拿達的女兒以利示巴為妻,她給亞倫生了四個兒子(拿答、亞比戶、以利亞撒、以泰瑪)。(出6:23)亞倫於公元前1474年去世,享年123歲。(民33:39)
摩西自覺口才不好,不願接受委派,耶和華就立亞倫做摩西的代言人,給法老傳話。耶和華論及亞倫說:「我知道他的口才很好。」亞倫到西奈山跟摩西會合,得知上帝將要對以色列和埃及採取影響深遠的行動;之後,兄弟倆啟程回埃及去。(出4:14-16,27-30)
亞倫於是開始做摩西的「口」,代摩西向以色列的長老說話,又以神跡為憑,證明他們的信息確實來自上帝。他們進宮廷去見法老,當時83歲的亞倫以摩西代言人的身份對傲慢的統治者說話。情形正如耶和華告訴摩西那樣:「現在我立你在法老面前代表上帝,你哥哥亞倫要代你發言。」(出7:1,7)亞倫在法老和埃及的魔法祭司面前行了第一個奇跡,又照摩西的吩咐伸出杖,開始了十場災殃。(出7:9-12,19,20)在接二連三地降下的各場災殃中,亞倫繼續跟摩西緊密合作,執行上帝的命令,直到以色列人獲釋為止。既然基督徒「代基督做大使,就像上帝通過我們提出懇求一樣」,在這方面亞倫可說是他們的好榜樣。(出7:6;林後5:20)
以色列人在曠野流浪的四十年間,看來亞倫所擔任的代言人角色逐漸淡出,因為摩西大都親自發言。(出32:26-30;34:31-34;35:1,4)降下第三場災殃之後,亞倫把杖還給摩西。跟亞瑪力人作戰時,亞倫和戶珥只是在左右兩邊扶著摩西的手。(出9:23;17:9,12)不過,一般來說,耶和華頒布命令時,繼續讓亞倫和摩西互相配合,一起做事,一起說話,直到亞倫去世。(民20:6-12)
亞倫的地位次於摩西,所以他沒有陪伴摩西到西奈山頂去領受律法之約,但他卻獲准跟兩個兒子和以色列長老中的七十人一起上山,並在一個輝煌的異象裡看見上帝的榮耀。(出24:9-15)律法的約指名提及亞倫和他的兒子,上帝還立亞倫為大祭司。(出28:1-3)
大祭司 在為期七天的就職禮中,摩西代表上帝立亞倫為大祭司,授予他多項神聖的職務。亞倫的四個兒子也被立為祭司。摩西給亞倫穿上華美的聖服(是用金線、藍線、紫紅線、胭紅線織成的),連同肩帶和鑲滿各種顏色寶石的胸牌。摩西又給亞倫裹好用上等細麻做的包頭巾,頭巾前面繫著一個用純金做的牌子,當中刻著「聖潔歸於耶和華」幾個字。(利8:7-9;出28章)然後亞倫受香油所膏,就像詩篇133:2所描述的那樣;自此以後,他可以稱為ma·shiʹach「馬希阿」,即「彌賽亞」,也可稱為khri·stosʹ「克里斯托斯」(LXX),意思是「受膏者」。(利4:5,16;6:22)
亞倫不單被立為祭司之首,上帝還宣布,未來的大祭司都必出自亞倫家。但亞倫自己的祭司職位卻不是世襲的,所以使徒保羅論及亞倫說:「人有榮幸做大祭司,不是在於自己,而是像亞倫一樣,蒙上帝所召才行。照樣,基督也沒有自立為大祭司,榮耀自己,而是上帝榮耀他,對他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天成了你的父親。』」(來5:4,5)保羅接著說明,最初由亞倫擔任的祭司職位,其實預示基督耶穌所持有的高於亞倫的天上大祭司職位。既然如此,亞倫所執行的大祭司職務,對我們就具有更深的意義了。(來8:1-6;9:6-14,23-28)
身為大祭司,亞倫負責主持聖幕裡的崇拜儀式,也要督導數以千計在聖幕服務的利未人的工作。(民3:5-10)在每年一次的贖罪日,亞倫為祭司、利未人和以色列人獻上贖罪祭,惟獨他才獲准帶著祭牲的血進入聖幕的至聖所。(利16章)惟獨亞倫和他的祭司兒子才有權每天把氣味芬芳的香燒在壇上,獻上最早收割的莊稼,以及執行與崇拜有關的許多職務。(出30:7,8;路1:8-11;利23:4-11)膏立亞倫不單使他成聖,得以為民眾獻祭,同時也授予他別的職責。他有責任教導民眾認識上帝的話語。(利10:8-11;申24:8;瑪2:7)亞倫和他的繼任人在君王耶和華領導下擔任大祭司。在隆重的場合,他穿上華貴的聖服,裹好繫著耀眼金牌的頭巾,把放著「烏陵」「土明」聖籤的胸牌戴在胸前。憑著「烏陵」「土明」聖籤,大祭司可以就國家大事尋求耶和華的「是」「非」判決。不過,看來摩西在世作居間人期間,大祭司很少使用這個安排。(出28:4,29,30,36;見大祭司)
亞倫對正確崇拜的忠誠,很早就受到考驗。他的兩個兒子(拿答和亞比戶)因為濫用祭司的職權而被耶和華處死。聖經的記載說:「亞倫就默默無言。」摩西吩咐亞倫和他兩個倖存的兒子不可為死去的違法者舉哀,「他們就照摩西所說的做了」。(利10:1-11)
差不多四十年之久,亞倫以大祭司的身份代表以色列十二部族在耶和華面前供職。在曠野期間,以色列人有一次發動嚴重的叛亂,公然反抗摩西和亞倫的權柄。帶頭叛變的是一個名叫「可拉」的利未人,他串通了呂便人大坦、亞比蘭、安謀反,對摩西和亞倫的領導表示強烈的不滿。耶和華使可拉、大坦和亞比蘭所住帳幕的地下裂開,將大坦和亞比蘭以及他們的家人全都吞下去,可拉本人則和250名黨徒被烈火吞滅。(民16:1-35)會眾因此大發怨言,指責摩西和亞倫害死民眾,上帝於是降下災殃打擊民眾。在這件事上,亞倫表現了很大的信心和勇氣。他遵照摩西的吩咐,趕快拿著火盤出去,為民眾行贖罪禮,「一直站在死人和活人之間」,直到災殃止住。(民16:46-50)
之後,上帝吩咐摩西把十二根杖,每根代表一個部族,放在會幕裡,代表利未部族的杖上面寫著亞倫的名字。(民17:1-4)第二天,摩西進入存放聖諭的帳幕裡,發覺亞倫的杖竟發了芽,長了花蕾,開了花,還結了熟杏。(民17:8)這件事無可置疑地表明,耶和華揀選了利未人亞倫的兒子做祭司,並任命亞倫做大祭司。自此以後就不再有人敢放肆,質疑亞倫家是否有權做祭司了。亞倫那根發了芽的杖被放在聖諭櫃前,「留給反叛的人做憑證」。看來叛徒死去,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以後,亞倫那根杖的使命已經完成,就不再放在聖諭櫃前了。(民17:10;來9:4;代下5:10;王上8:9)
亞倫造了金牛犢,為什麼沒有受罰?
亞倫雖然地位顯赫,也有本身的弱點。摩西初次留在西奈山上四十天期間,「民眾見摩西好久還不下山,就聚集到亞倫那裡,對他說:『起來,為我們造個神像在我們前頭引路吧,因為那個摩西,就是把我們從埃及地領上來的人,我們根本不知道他遭遇了什麼事。』」(出32:1)亞倫妥協讓步,順從他們的要求,用金子給他們造了一個牛犢像。(出32:2-6)後來摩西提出質問,亞倫就用一個不充分的理由做藉口。(出32:22-24)但耶和華沒有指責亞倫是罪魁,反而對摩西說:「現在你暫且由著我,我要向他們 發怒,滅盡他們。」(出32:10)於是摩西為民眾向耶和華求情,而且特別求他向亞倫開恩,然後敦促大家表明立場,說:「誰擁護耶和華?誰就到我這裡來!」(出32:11,26;申9:20)利未人全都響應摩西的呼籲,亞倫無疑也是其中一個。他們著手處死拜牛犢像的人,共殺了三千,這些人很可能都是帶頭反叛的。(出32:28)之後,摩西向其餘的民眾指出,他們也要分擔罪責。(出32:30)因此亞倫並不是惟一蒙上帝寬待的人。亞倫在事後所採取的行動表明,他並非存心造個牛犢像來崇拜,只是礙於叛徒的聲勢,向壓力屈膝而已。(出32:35)耶和華讓亞倫繼續做大祭司,表示他寬恕了亞倫的過錯。(出40:12,13)
亞倫跟摩西一起經歷過許多艱難,他一直忠貞不二地支持弟弟。然而,摩西代表上帝委任他做大祭司沒多久,亞倫竟然行事愚妄,跟隨姐姐米利暗,批評摩西娶了古實女子為妻,並且質疑摩西跟耶和華上帝的獨特關係,不服摩西所享的特殊地位。他們說:「難道耶和華只通過摩西一個人說話嗎?他不也通過我們說話嗎?」(民12:1,2)耶和華迅速採取行動,將三人召到會幕前,嚴詞責備亞倫和米利暗不尊重他委任的人。但上帝只讓米利暗染上痲瘋,顯示她可能是主謀,亞倫則不過是一再表現出軟弱無能,被誘跟隨米利暗發怨言而已。如果亞倫也同樣染上痲瘋,按照上帝律法的規定,他就沒有資格做大祭司了。(利21:21-23)事實上,亞倫顯出良好的內心情況,立即坦然悔罪,為他們的愚行認錯,並懇請摩西向上帝求情,醫好米利暗的痲瘋。(民12:10-13)
後來在加低斯的米利巴,摩西供水給民眾喝時,沒有在會眾面前尊耶和華為聖。在這件事上,亞倫也得分擔罪責。由於這次過失,上帝宣告他們兩人都不得帶領民眾進入應許之地。(民20:9-13)
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之後第四十年,阿布月一日,在以東邊界的何珥山前安營。幾個月後,他們就會渡過約旦河了;當時亞倫已屆123歲的高齡,但他不會跟以色列人一起進入應許之地。亞倫和兒子以利亞撒照著耶和華的吩咐,跟摩西一起在全會眾眼前上了何珥山。在山頂上,摩西將亞倫的祭司聖服脫下來,給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穿上,以利亞撒於是接替亞倫成為以色列的大祭司。亞倫隨後死在山上,很可能由他的弟弟和兒子將他葬了。以色列全家為亞倫哀哭了三十天。(民20:24-29)
值得注意的是,亞倫犯了三次錯誤,但他看來都不是罪魁禍首,而只是容許自己受當時的環境影響或在別人的壓力下偏離了正路。特別是頭一次的過失,亞倫本該堅持「不可隨眾行惡」的原則,拒絕附和大眾。(出23:2)無論如何,聖經仍然以尊榮的口吻提及亞倫的名字。上帝的兒子在地上時,也承認亞倫所持有的祭司職位。(詩115:10,12;118:3;133:1,2;135:19;太5:17-19;8:4)
做祭司的亞倫子孫 希伯來語馬所拉文本在歷代志上12:27和27:17所用的「亞倫」,《七十子譯本》(拉加迪昂版在歷代志上12:27)用的是「亞倫子孫」。《和合本》、《聖經新譯本》和呂振中的譯本在歷代志上12:27將原文中出現的「亞倫」譯作「亞倫家」,在歷代志上27:17譯作「亞倫子孫」。由此可見,原文「亞倫」在經文裡是用作集體名詞,指亞倫的宗族或他的男性子孫,在大衛日子做祭司的利未人。這種用法就像「以色列」這名字被用來代表整個國族一樣。(代上6:48-53)《新世界譯本》的譯法是:「耶何耶大是亞倫子孫的首領,跟隨他的有三千七百人。」(代上12:27)加上「子孫」的字眼是要補足譯語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