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的話語是活的
路得記經文選講
這是一個暖人心窩的故事,描述兩個婦人在困境中互相扶持、不離不棄。情節顯示故事中的人物十分重視耶和華,對他的安排充滿信心。內容強調耶和華深深關注彌賽亞出生的世系。整個記載訴說一個家庭所經歷的苦與樂,故事感人肺腑。聖經的路得記不僅是這樣的一個故事,而且能讓我們從中學得不少教益。
路得記敘述的事跡歷時大約11年,發生在以色列地,「士師主持正義的日子」。(路得記1:1)這個真實的故事必然發生在士師時代的初期,因為故事中的地主波阿斯,是約書亞時代喇合的兒子。(約書亞記2:1,2;路得記2:1;馬太福音1:5)路得記很可能是撒母耳先知在公元前1090年左右寫成的。在聖經裡,只有這卷書以一個非以色列女子的名字為名。路得記蘊含的信息「是活的,是有力量的」。(希伯來書4:12)
「你到哪裡去,我也要到哪裡去」
當拿俄米和路得抵達伯利恆時,她們成了全城的焦點。城中婦女望著年紀較大的不斷問:「是拿俄米嗎?」拿俄米回答說:「不要叫我拿俄米,叫我瑪拉吧,因為全能者使我吃盡苦頭。我滿滿地出去,耶和華卻使我空空地回來。」(路得記1:19-21)
以色列早前發生了一場饑荒,拿俄米和家人不得不從伯利恆遷到摩押去,那時她有丈夫和兩個兒子,可說是「滿滿地」出去。他們在摩押居住了一段日子後,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就離世了。後來,兩個兒子分別娶了摩押女子俄珥巴和路得為妻。大約過了十年,兩個兒子還沒有生育就相繼死去,留下三個孤苦伶仃的寡婦。拿俄米決定返回猶大,兩個媳婦也跟她一起上路。在路上,拿俄米力勸媳婦返回摩押,在她們的族人當中另找再婚對象。俄珥巴最後還是順她的意思,起程返回家鄉。可是,路得卻始終跟隨拿俄米,說:「你到哪裡去,我也要到哪裡去;你在哪裡過夜,我也要在哪裡過夜。你的民族就是我的民族,你的上帝就是我的上帝。」(路得記1:16)
拿俄米和路得這兩個寡婦來到伯利恆時,剛好是當地開始收割大麥的季節。路得知道上帝的律法有個善待窮人的安排,遂善用這個安排到田裡拾麥穗。她恰巧來到波阿斯的麥田,這個年長的猶太人是以利米勒家族的人。路得蒙波阿斯恩待,就在他的田裡拾遺穗,「直到大麥小麥都收割完了」。(路得記2:23)
經文問答:
1:8 拿俄米為什麼叫她的媳婦「各自回娘家去」而不是回父家去?記載沒有交代俄珥巴的父親是否健在,但至少路得的父親當時依然健在。(路得記2:11)雖然如此,拿俄米提到娘家,也許希望媳婦想起母親的溫情,從而舒緩她們即將跟婆婆分手的傷痛。拿俄米這樣說也有可能是想提醒路得和俄珥巴,她們的母親有個安穩的家,回家比跟隨著她這個窮婆婆好。
1:13,21 拿俄米陷於苦況是因為耶和華伸手打擊她,降禍給她嗎?當然不是,而拿俄米也沒有責怪上帝行事不公。但面對所發生的不幸事,她感到悲傷絕望,覺得也許是耶和華伸手打擊她。再者,在當日的人看來,兒女是上帝所賜的福,不育卻被視為咒詛。拿俄米的兩個兒子都死了,又沒有留下孫子孫女,她心想可能是上帝使她受辱。
2:12 耶和華賜給路得什麼「十足的賞賜」?歷史上最重要的世系就是耶穌出生的世系。路得生了一個兒子,因而有幸成為耶穌基督的祖先,確是一項殊榮。(路得記4:13-17;馬太福音1:5,16)
經文教益:
1:8;2:20 雖然拿俄米經歷慘變,她仍然深信耶和華會以忠貞的愛待她。我們也該對上帝有信心,尤其在面對嚴峻考驗時,更要保持這樣的信心。
1:9 家不該僅是人進食睡眠的地方,而該是個安樂窩,叫人深感安舒。
1:14-16 俄珥巴「回到她本族那裡,拜她的神去了」。路得卻作了不同的抉擇。她毅然撇下故鄉的舒適生活和保障,為求繼續忠貞地事奉耶和華。我們努力培養對上帝的忠貞之愛,表現自我犧牲的精神,就不會輕易向自私的慾望屈膝,甚至「退縮以致滅亡」。(希伯來書10:39)
2:2 上帝的律法容許外族人和困苦的人到田間拾麥穗,維持生計。路得善用這項安排,顯示她是個謙卑的女子。如果基督徒經濟拮据,信徒同工仁愛地予以援手,或當地政府容許合資格的人領取援助,他就不該由於驕傲而拒絕。
2:7 根據律法規定,路得有權到田間拾麥穗,她卻先請求允准才這樣做,可見她為人謙和。(利未記19:9,10)我們最好也「力求謙和」,因為「謙和的人必得著大地,大享平安,滿心喜樂」。(西番雅書2:3;詩篇37:11)
2:11 路得不僅是拿俄米的媳婦,也是拿俄米的真朋友。(箴言17:17)她們的友誼建基於美好的特質之上,例如愛心、忠貞、體恤、仁慈和自我犧牲的精神,因此能保持穩固。最重要的是,她們有共同的屬靈目標——大家都渴望事奉耶和華,跟敬拜上帝的人在一起。我們也有許多機會跟真正事奉上帝的人建立真摯的友誼。
2:15-17 儘管波阿斯盡量使路得的工作輕省,她仍然「在田裡拾麥穗,直到日落」。路得是個勤奮的工人。基督徒也該以做事勤奮為人讚賞。
2:19-22 黃昏時分,拿俄米和路得愉快地閒話家常,長輩關心後輩的活動,大家都能暢所欲言、互訴衷情。這不是基督徒家庭該有的氣氛嗎?
2:22,23 路得力求跟崇拜耶和華的人來往,不像雅各的女兒底拿那樣隨便。她為我們樹立多麼優良的榜樣!(創世記34:1,2;哥林多前書15:33)
拿俄米富足起來
拿俄米年紀老邁,不能再生育,於是吩咐路得替代她嫁給有購贖權的人。路得跟從拿俄米的指示,向波阿斯提出購贖的請求。波阿斯樂於這樣做。但他知道拿俄米有個更親的親屬,因此必須先讓對方決定是否行使購贖權。
第二天早晨,波阿斯立即行動,把事情辦妥。他請了伯利恆的十個長老來,在他們面前問這個親屬是否願意行使購贖權。那個男子拒絕這樣做。於是,波阿斯以購贖者的身份娶了路得。他們婚後生了一個兒子,起名為俄備得。俄備得就是大衛王的祖父。伯利恆的婦女對拿俄米說:「願稱頌歸於耶和華……。這個孩子使你恢復活力。你老了,他也必奉養你,因為他是你的媳婦所生的。你的媳婦實在愛你,你有她比有七個兒子更好。」(路得記4:14,15)拿俄米「空空地」回到伯利恆,現在又富足起來了。(路得記1:21)
經文問答:
3:11 為什麼路得配稱為「賢德的婦人」?別人對她另眼相看,不是因為她「外表的打扮,就像編頭髮、戴金飾、穿衣裳」,而是因為她「內心深處的為人」——忠貞仁慈,為人謙和,工作勤奮,顯出自我犧牲的精神。任何敬虔的婦女如果渴望有路得那樣的名聲,就要努力培養這些美德。(彼得前書3:3,4;箴言31:28-31)
3:14 為什麼天還沒破曉,路得和波阿斯就起來離開?他們不是因為在晚上做出什麼越軌行為,於是提早離開以求掩人耳目。根據當時的習俗,一個女子要求某人履行娶兄弟遺孀的義務,看來都會採取路得當晚的行動。她遵照拿俄米的指示而行。再者,波阿斯的反應也顯示路得的做法完全沒有不當之處。(路得記3:2-13)路得和波阿斯這麼早就起來離開,顯然是為了避免引起無謂的閒言閒語。
3:15 波阿斯給路得六份大麥有什麼意義?這項行動也許表示路得獲得安舒的日子在望了,就像人工作了六天,可以在接著的安息日安歇一樣。波阿斯會為她找個「安身之所」,讓她在夫家過安樂的日子。(路得記1:9;3:1)又或者,六份大麥是路得所能帶回家的數量。
3:16 拿俄米為什麼問路得:「女兒啊,你是誰?」難道她認不出自己的媳婦嗎?路得回家時,天色還是昏暗,因此,拿俄米可能真的認不出路得來。拿俄米這樣問,也可能是想知道路得在購贖的安排中,是否有了新的身份。
4:6 有購贖權的人為什麼認為購贖土地會「損害」自己的產業?首先,一個人因為貧窮而賣掉祖地,有購贖權的人可以按距離禧年的年數,出價把地贖回。(利未記25:25-27)他要花錢為近親購贖土地,在經濟上自然會蒙受若干損失。再者,如果路得生下兒子,贖回的土地的繼承權就歸路得的兒子所有,而不是有購贖權的人的任何近親。
經文教益:
3:12;4:1-6 波阿斯跟從耶和華的安排行事,一絲不苟。我們也認真地按照上帝組織的指引做事嗎?(哥林多前書14:40)
3:18 拿俄米深信波阿斯會把事情辦妥。我們也同樣信任忠信的基督徒同工嗎?路得願意接受與購贖有關的婚姻安排,嫁給一個素未謀面的人,這個人的名字在聖經裡連提也沒有提及。(路得記4:1)為什麼路得願意這樣做?因為她對上帝的安排有信心。我們也有同樣的信心嗎?例如,我們物色對象的時候,會聽從聖經的勸告,只考慮「主裡的人」嗎?(哥林多前書7:39)
4:13-16 雖然路得是個摩押女子,一度崇拜假神基抹,上帝卻賜她多大的福分!這說明了以下的原則:「揀選不在於人意,也不在於人為,只在於發慈悲的上帝。」(羅馬書9:16)
到了既定的時候,上帝就會抬舉你們
路得記表明耶和華是一位有忠貞之愛的上帝,必定會顯大能幫助手下忠貞的僕人。(歷代志下16:9)我們想想耶和華怎樣賜福給路得,就能看出我們應該全心信賴耶和華,堅信「他存在,又信他必獎賞懇切尋求他的人」。(希伯來書11:6)
路得、拿俄米和波阿斯對耶和華的安排有絕對的信心,結果大大蒙福。同樣,「上帝使他所做的一切互相配合,造福愛上帝的人,就是照著他的旨意蒙召的人」。(羅馬書8:28)因此,願我們聽從使徒彼得的勸告:「你們要在上帝大能的手下謙卑自抑。這樣,到了既定的時候,他就會抬舉你們。你們要把一切憂慮卸給上帝,因為他關心你們。」(彼得前書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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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為什麼路得不願離開拿俄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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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路得配稱為「賢德的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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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賜給路得什麼「十足的賞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