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瞎眼
(Blindness)
譯作「盲」「瞎眼」的希伯來語是ʽiw·werʹ(伊韋),希臘語是ty·phlosʹ(蒂弗洛斯),在聖經裡既有字面意思,也有比喻義和象徵意義。(申27:18;賽56:10;太15:30;23:16)
在古代的中東,失明看來頗常見。除了聖經不時提到之外,世俗的著述比如埃及的《埃伯斯紙莎草紙文稿》,也常常提到,並且描述過好幾種類型的失明及其症狀,建議採用洗眼藥水,還列舉了一些手術用具。以色列人的律法規定要以命償命,以眼 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這條關於惡有惡報的律法不僅強調生命的神聖,也告誡以色列人要小心謹慎,以免傷害他人。摩西律法也強調,人向審判官所說的證言必須確切真實,如果作假見證,審判官就要把他企圖加給無辜人的懲罰加在他身上。(出21:23,24;申19:18-21;利24:19,20)假如主人打瞎了奴隸的一隻眼睛,他不用以眼還眼,但要放奴隸走,還他自由。(出21:26)主人可以要求奴隸工作,也可以在奴隸不聽話時責打他,但要留意不可過分嚴厲。
亞述人和巴比倫人常常挖掉俘虜的眼睛。非利士人挖去參孫的雙眼,尼布甲尼撒也弄瞎了西底家王。(士16:21;王下25:7;耶39:7)基列的雅比人向亞捫人求降,但亞捫王拿轄卻有個條件,他說:「除非你們容我挖掉你們各人的右眼,以此羞辱所有以色列人」。(撒上11:2;見拿轄1)
聖經提到了幾個因年老而失明的人,這幾個人的眼睛都沒有疾患,卻變得「昏花」或「兩眼發直」。以撒因為眼睛昏花,才不知情地把雅各配得的祝福賜給了他。大祭司以利98歲去世,但他死前已經看不見東西了。先知亞希雅兩眼發直,耶羅波安的妻子就企圖蒙騙他,但耶和華使她的陰謀敗露。(創27:1;撒上3:2;4:14-18;王上14:4,5)另外聖經記載,摩西在120歲高齡時,「眼睛沒有昏花」。(申34:7)
耶和華既然造了人的眼睛,自然就能使人失明。(出4:11)他警告以色列人,如果他們棄絕他的律例,違背他的約,他就會使他們發高燒,眼睛昏花。(利26:15,16;申28:28)耶和華打擊邪惡的所多瑪人和巫師以呂馬,使他們都瞎了眼。(創19:11;徒13:11)耶穌向大數城的掃羅「這個像早產嬰兒一樣的人」顯現,一道強光射來,掃羅就什麼也看不見了。後來,亞拿尼亞按手在掃羅身上,他的「眼睛立刻有鱗片似的東西掉下來」,他就復明了。(林前15:8;徒9:3,8,9,12,17,18)耶和華通過先知撒迦利亞預言,萬民聚集攻打耶路撒冷時,他會使萬民的馬匹盡都失明(亞12:4),又預言在耶和華的日子,起兵攻打耶路撒冷的萬族必受災殃打擊,他們的眼睛會「在眼窩裡腐爛」。(亞14:1,12)
以利沙求耶和華使敘利亞大軍瞎眼,指的顯然是心理盲。如果全軍不論大小的眼睛都真的瞎了,他們各人就得手牽手一起走才行。但聖經只說以利沙告訴他們:「不是這條路,也不是這座城,你們跟我來」。威廉·詹姆士在《心理學原理》(1981,第1卷,59頁)論述心理盲說:「心理盲 是大腦皮質性障礙最常導致的病患。這種失明主要不是察覺不到影像,而是不能明白。心理學把這種病患理解為對視覺影像失去聯想;視覺中樞和思維中樞之間的聯繫路徑一旦中斷,就會導致心理盲。」敘利亞大軍到了撒馬利亞,耶和華就消除他們的心理盲,讓他們復明。(王下6:18-20)所多瑪的男人看來也經歷過心理盲,聖經說他們不但沒有因為失明而難過,反而繼續竭力尋找羅得家的房門。(創19:11)
凡瞎眼的都不可做祭司,在耶和華的聖所供職。(利21:17,18,21-23)把瞎眼的牲畜獻做祭牲,耶和華是不會悅納的。(申15:21;瑪1:8)另一方面,耶和華的律法體貼憐恤盲人。誰把絆腳石放在盲人面前,或使盲人走迷了路,就要受咒詛。(利19:14;申27:18)上帝的正義僕人約伯說:「我成了盲人的眼」。(伯29:15)耶和華親自宣告,終有一天他必使盲人復明。(賽35:5)
耶穌基督在地上時,曾施行奇跡使許多盲人復明。(太11:5;15:30,31;21:14;路7:21,22)耶穌走近耶利哥時,醫好了盲人巴提邁和他的盲眼同伴。(太20:29-34;可10:46-52;路18:35-43)還有一次,耶穌同時治好了兩個盲人。(太9:27-31)他也治好了一個受邪靈操縱、又瞎又啞的人。(太12:22;另見路11:14)另一次,耶穌使一個盲人逐漸恢復視力。這可能是因為那個盲人已經習慣了黑暗,所以耶穌讓他慢慢適應燦爛的陽光。(可8:22-26)有一個人生來就是瞎眼的,耶穌醫好他,他就信從了耶穌。(約9:1,35-38)在最後兩個例子中,耶穌醫治時用口水或混了口水的泥,雖然這看起來有點像民間的傳統療法,卻絲毫無損於耶穌治病的神奇力量。那個生來就瞎眼的人復明以前,耶穌吩咐他去西羅亞池洗一洗。(約9:7)耶穌無疑是在試驗這個盲人的信心,就像以利沙試驗乃縵,要他到約旦河沐浴,他的痲瘋病才可以治好那樣。(王下5:10-14)
用於比喻和象徵 聖經多次以盲人四處摸索去比喻人的無助。(申28:29;哀4:14;賽59:10;番1:17;路6:39)耶布斯人自以為他們的城堡堅不可摧,於是嘲笑大衛,說他們當中就算是瞎的跛的也能擊退以色列人,守住錫安的堡壘。(撒下5:6,8)
瞎眼可以象徵司法腐敗而審判不公,摩西律法多次告誡人不可行賄受賄、厚此薄彼,因為這樣做能弄瞎審判官的雙眼,妨礙司法公正。「賄賂能使明眼人變瞎」。(出23:8)「賄賂使智慧人的眼變瞎」。(申16:19)一個審判官無論怎樣明察秋毫、守正不阿,一旦收了涉案人送贈的禮物,判斷力就會有意無意地受到影響。上帝的律法不但注意到賄賂對人的害處,還考慮到情感對人的影響,說:「不可偏護窮人,也不可袒護大人物」。(利19:15)所以,審判官不可感情用事或附和大眾,僅因為有錢人富有就對他們作出不利的裁決。(出23:2,3)
屬靈的瞎眼 聖經強調屬靈的視力比肉眼的視力重要得多。耶穌治好了一個生來瞎眼的人之後,就以瞎眼做比喻譴責法利賽派的人愛黑暗而不愛光。他們自稱具有屬靈的眼光,卻執意繼續讓自己「瞎眼」。(約9:39-41;3:19,20)使徒保羅求上帝使以弗所會眾心眼明亮。(弗1:16,18)耶穌說,那些自稱是基督徒卻又忽視自己屬靈需要的人是瞎眼赤身的,看不出自己淒苦可憐,在黑暗中摸索。(啟3:17)長期處於黑暗中會使人瞎眼,所以使徒約翰說一個基督徒恨自己的弟兄,就在黑暗裡行事,漫無目標,因為黑暗叫他的眼睛瞎了。(約一2:11)彼得也告誡,基督徒如果不結果實,尤其是最重要的果實愛心,「就是瞎了眼,閉著眼睛不看光」。(彼後1:5-9)撒但是屬靈黑暗的源頭,也是使人失去屬靈視力的罪魁禍首。他假扮光明的天使,但其實是「現行制度的神」,也是黑暗之神。他弄瞎了不信的人的心眼,使他們看不見基督好消息的光輝。(路22:53;林後4:4;11: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