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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上帝的要求處事待人緊記耶和華的日子,過敬虔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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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上帝希望我們效法他,像他那樣甘心寬恕,不念舊惡。你還記得彌迦怎樣描述耶和華嗎?他說上帝樂意「赦免罪過,寬恕……人的過犯」。a(彌迦書7:18)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可以怎樣做,表明自己聽從這個勸告呢?
7.為什麼我們不該把別人的冒犯記在心上?
7 當然,自己或者家人受到冒犯,心裡並不好受,但問題真的這麼嚴重嗎?聖經曾經指出,基督徒可以採取哪些步驟去化解矛盾,跟人和解。不過,解決問題的上上之策始終是:寬恕別人,不再斤斤計較。不妨問問自己:「既然耶穌吩咐基督徒要寬恕別人『七十七次』,這一次不就是寬恕人的機會嗎?乾脆把事情忘掉豈不是更好嗎?」(馬太福音18:15-17,21,22)即使問題現在看來挺嚴重的,但一千年後回頭看,那又算什麼呢?傳道書5:20道出了一個值得深思的道理。經文說,一個人辛勞過後享用佳肴美酒,「他不會常常掛慮自己一生的年日,因為上帝使他滿心歡喜」。這個人歡歡喜喜地享受當前的美福,人生的種種煩惱也就拋諸腦後了。我們可以向這個人學習嗎?我們要是著眼於基督徒團體所享的種種福分,就不會對弟兄間的嫌隙耿耿於懷了。在新世界裡,我們根本不會想起這些瑣事。有了這種心態,我們自然不會把別人的冒犯記在心上,也不會對人幸災樂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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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上帝的要求處事待人緊記耶和華的日子,過敬虔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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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據一位聖經學者指出,譯做「寬恕過犯」的希伯來詞語原是個暗喻,說的是「一個人專心走路,路旁的東西他都不注意,如同視而不見。這不是說[上帝看不見我們的罪過],而是說他不會記下我們的過失,不打算跟我們算賬。上帝樂於寬恕,不愛挑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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