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與凱撒
「這樣,凱撒的東西總要償還給凱撒,上帝的東西總要償還給上帝。」——路加福音20:25。
1.(甲)耶和華居於什麼崇高的地位?(乙)我們應該給耶和華的什麼東西是我們永不能給凱撒的?
耶穌基督提出以上訓示的時候顯然想到,上帝的僕人必須把上帝的要求放在凱撒(國家)的要求之先。耶穌清楚知道,詩篇執筆者向耶和華所作的禱告的確說得不錯:「你的國是永遠的國!你執掌的權柄[「至高統治權」,《新世》a]存到萬代!」(詩篇145:13)魔鬼提議把世人所住之地的所有王國都送給耶穌,耶穌卻回答說:「有話寫著,『要崇拜耶和華你的上帝,惟獨對他作神聖服務。』」(路加福音4:5-8)我們絕不能崇拜「凱撒」;不管他是羅馬皇帝、世上其他統治者,還是國家本身,都沒有關係。
2.(甲)撒但對這個世界持有什麼地位?(乙)誰允准撒但持有這個地位?
2 耶穌沒有否認撒但有權把世上的王國獻給他。他後來更把撒但稱為「這個世界的統治者」。(約翰福音12:31;16:11)公元第一世紀末葉,使徒約翰寫道:「我們知道,我們是源於上帝的,但全世界都伏在邪惡者的勢力下。」(約翰一書5:19)這並不是說耶和華已經放棄他對地球所操的至高統治權。要記住,撒但曾經把統治世上萬國的權柄獻給耶穌,當時他說:「這一切權柄……我都可以給你,因為這是交給了我的。」(路加福音4:6)撒但只是憑著上帝允准,才能夠對世上萬國操有權柄。
3.(甲)列國政府在耶和華面前居於什麼地位?(乙)我們怎麼可以說,順服世上的政府並不等於順服這個世界的神撒但?
3 同樣,國家操有權柄,只因為獲得至高統治者上帝允准罷了。(約翰福音19:11)因此我們可以說,「現存的當權者各有相對的地位,都是上帝所安排的。」跟耶和華的至高統治權相比,世上當權者的權力無疑小得多。雖然這樣,他們卻是「上帝的服事者」,「上帝的公僕」,向人提供所需的服務,維持法紀,儆惡懲奸。(羅馬書13:1,4,6)因此基督徒必須明白,即使撒但是這個世界(事物制度)的隱形統治者,基督徒承認自己有義務要對國家表現相對的順服,這樣做並不等於順服撒但,因為他們其實是服從上帝。至今(1996年)世上的政治體系仍然是『上帝的安排』的一部分,是上帝允准存在的暫時安排。耶和華在地上的僕人都應該承認這項事實。——羅馬書13:2。
耶和華古代的僕人與國家
4.為什麼耶和華容許約瑟在埃及政府中擔任要職?
4 基督教時代以前,耶和華容許手下一些僕人在政府裡擔任要職。例如:公元前18世紀,約瑟是埃及的宰相;法老在位期間,約瑟在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創世記41:39-43)其後的發展顯示耶和華操縱事態,好叫約瑟成為保全『亞伯拉罕的苗裔』(他自己的後代)的工具,使上帝的旨意能夠實現。我們應該記住,約瑟被賣往埃及為奴,當時上帝的僕人既沒有摩西律法,也沒有「基督的律法」。——創世記15:5-7;50:19-21;加拉太書6:2。
5.為什麼猶太人在流放期間受到囑咐要為巴比倫城「求平安」?
5 多個世紀以後,忠信的預言者耶利米受耶和華靈示,吩咐流放巴比倫的猶太人要順服當地的統治者,甚至要為巴比倫城求平安。耶利米寫信給猶太人說:「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對一切被擄去的……如此說:『我所使你們被擄到的那城,你們要為那城求平安,為那城禱告耶和華;因為那城得平安,你們也隨著得平安。』」(耶利米書29:4,7)耶和華的子民總要為自己和他們所住的國家「尋求和平」,好叫他們享有崇拜耶和華的自由。——彼得前書3:11。
6.但以理和他的三個同伴雖然身居要職,卻在哪方面拒絕妥協,不肯違反耶和華的律法?
6 猶太人流放巴比倫期間,但以理和另外三個被擄的忠信猶太人在巴比倫為奴;他們受過國家訓練以後,在巴比倫成為高官。(但以理書1:3-7;2:48,49)不過,甚至在受訓期間,這些忠信的猶太人也在飲食方面堅守立場,以免違反他們的上帝耶和華通過摩西賜下的律法。他們因此得蒙祝福。(但以理書1:8-17)後來尼布甲尼撒王設立一個巨像,看來但以理的三個希伯來同伴被迫跟同僚一起出席慶典,但他們堅決拒絕向像「俯伏敬拜」。耶和華再度獎賞他們的忠誠。(但以理書3:1-6,13-28)同樣,今天耶和華見證人尊重國旗,但不會向國旗做一個崇拜舉動。——出埃及記20:4,5;約翰一書5:21。
7.(甲)但以理雖然在巴比倫政府中身居要職,卻採取什麼堅定立場?(乙)基督教時代有什麼轉變發生?
7 巴比倫王朝給米底亞波斯王朝推翻之後,但以理在新政府裡身居高位。(但以理書5:30,31;6:1-3)可是,但以理卻沒有讓高官厚祿誘使他背棄對上帝的忠誠。有一次國家頒布法令,規定人民要崇拜大流士王而非耶和華;但以理斷然拒絕。為了這個緣故,他給扔進獅子坑中,耶和華卻救了他。(但以理書6:4-24)這件事發生在基督教時代以前。基督徒會眾一旦成立,上帝的僕人就『歸於基督的律法之下』。有很多事在猶太制度下是可行的,基督徒卻有不同的看法;他們的看法是以現在耶和華跟手下子民的關係為根據的。——哥林多前書9:21;馬太福音5:31,32;19:3-9。
耶穌對國家的看法
8.什麼事件表明耶穌決心避免參與政治?
8 耶穌基督在地上時為門徒定下了較高的標準;他拒絕參與任何跟政治或軍事有關的活動。有一次,耶穌施行奇跡,用幾塊餅和兩條魚餵飽了數千人,事後猶太人想拉住他,立他為王。耶穌卻避開他們,匆匆退到山上去。(約翰福音6:5-15)論到這件事,《新國際新約聖經評注》說:「這段時期猶太人的民族感特別強烈。看見這個奇跡的猶太人,很多無疑認為這個行奇跡的人一定就是上天所賜的偉大領袖,是領導他們起來反抗羅馬人的理想人選;於是他們一心要立他為王。」這本書補充說,耶穌「斷然拒絕」人推舉他做政治領袖。基督絕不支持猶太人反抗羅馬統治。事實上,耶穌曾經預言到在他死後發生的一場反叛會引致什麼可悲結果——耶路撒冷的居民經歷無法形容的苦難,耶路撒冷城遭受徹底摧毀。——路加福音21:20-24。
9.(甲)耶穌怎樣描述他的王國跟世界的關係?(乙)耶穌就門徒跟世上各政府的關係立下什麼準則?
9 耶穌殺身成仁之前不久,他告訴猶地亞的羅馬總督說:「我的王國不是這個世界的一部分。如果我的王國是這個世界的一部分,我的侍役就會為我爭鬥,叫我不致被交給猶太人。可是,我的王國實在不是從這裡來的。」(約翰福音18:36)基督的門徒會緊緊跟從基督的榜樣,直到基督的王國把一切政權消滅為止。門徒雖然服從這些現存的當權者,卻不會參與他們的政治活動。(但以理書2:44;馬太福音4:8-10)耶穌為門徒立下的準則是:「凱撒的東西要償還給凱撒,上帝的東西要償還給上帝。」(馬太福音22:21)較早之前,耶穌在登山寶訓中說:「有掌權的人迫你服役,要你走一里路,就跟他走兩里。」(馬太福音5:41)耶穌在這個傳道演講裡說明一項原則:人應該順從合法的要求。無論是在人際關係上,還是在政府的規定方面,只要跟上帝的律法協調一致,人就應該樂意順從。——路加福音6:27-31;約翰福音17:14,15。
基督徒與凱撒
10.據一位歷史家說,早期基督徒憑著良心對凱撒採取什麼堅定立場?
10 基督徒與國家的關係受這些簡要的準則支配。歷史學家E.W.巴恩斯在《基督教的興起》寫道:「在後來的多個世紀,基督徒每逢對於自己對國家所負的責任產生疑問,都可以從基督的權威訓示尋得指引。基督徒會納稅——即使課稅十分沉重(西部帝國衰亡之前,課稅的確沉重得叫人難以忍受),也會照納如儀。基督徒同樣會履行其他一切國家義務,只要不是把上帝的東西交給凱撒就行了。」
11.保羅怎樣就基督徒跟世俗統治者的關係提出勸告?
11 跟這個見解一致的是,基督死後20年左右,使徒保羅告訴羅馬的基督徒說:「在上的當權者,所有的魂都要順服。」(羅馬書13:1)大約十年後,保羅在羅馬遭受第二次監禁和被人處決之前不久,寫信給提多說:「你該繼續提醒眾人[克里特的基督徒]:要順服政府和當權的人,服從這些統治者,預備行各樣良善的作為;不要誣衊人,不要好鬥,倒要通情達理,向所有人顯出滿懷溫和的態度。」——提多書3:1,2。
逐漸明白「在上的當權者」的含義
12.(甲)查爾斯·泰茲·羅素認為基督徒跟政府的關係怎樣才算適當?(乙)對於參與戰事,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受膏的基督徒懷有什麼彼此不同的觀點?
12 早在1886年,查爾斯·泰茲·羅素在《歷代計劃》寫道:「耶穌和各使徒一點也沒有干預地上的統治者。……他們教導教會遵守法紀,尊重那些持有職權的人,……繳納指定的稅款。除非政府的法律跟上帝的律法有所衝突(徒4:19;5:29),否則他們絕不會違抗現存的法律。(羅13:1-7;太22:21)耶穌和使徒,以及早期的教會,全都是奉公守法的公民;即使這樣,他們卻跟世上的政府保持分離,也不參與世上各政府的施政。」至於使徒保羅提到的「在上的當權者」,《歷代計劃》這本書準確地辨明就是世上各政府。(羅馬書13:1)1904年,《新的受造物》這本書指出,真基督徒「應該是當代最奉公守法的公民——他們不會惹是生非,不好爭吵,也不愛吹毛求疵。」有些人以為這就是說基督徒要完全順服當權者,以致他們甚至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參與戰事。可是,其他人卻認為這樣做跟耶穌的話背道而馳,因為耶穌說:「凡拿劍的,都會被劍所滅。」(馬太福音26:52)顯然,基督徒需要更清楚了解順服在上的當權者這件事的含義。
13.對於在上的當權者,1929年有什麼不同的了解提出來?這個新了解怎樣證明頗為有益?
13 1929年,世上的各政府開始立例禁止人民做一些上帝所吩咐的事,或者要求人民做一些上帝律法所禁止的事。這個時候,上帝的僕人認為在上的當權者一定是指耶和華上帝和耶穌基督了。b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前和大戰期間,以及其後世上各國從事冷戰、維持恐怖均勢、保持備戰狀態的兇險時期,耶和華的僕人都懷著這個了解。回顧過去,這個信念一直維護耶和華和基督的至高地位;我們也可以說,在這段艱難的日子,以上的看法幫助上帝手下的子民自始至終嚴守中立,絕不妥協。
相對的順服
14.1962年,上帝的子民對羅馬書13:1,2和有關經文的了解怎樣受到進一步的啟迪?
14 1961年,《聖經新世界譯本》完成了。為了出版這部譯本,翻譯員事前要深入鑽研聖經原文的含義。這部譯本在羅馬書第13章、提多書3:1,2和彼得前書2:13,17的精確用詞顯示,「在上的 當權者」這個片語所指的,不是至高的 當權者耶和華和他的兒子耶穌,而是指世上的當權者。1962年底,《守望台》登載了一系列的文章,準確地解釋羅馬書第13章的含義,同時提出比C.T.羅素時代的見解更為清晰的觀點。文章指出,基督徒對當權者的順服不可能是絕對的。他們的順服必須是相對的,以不違反上帝的律法為前提。《守望台》隨後出版的文章也強調這點。c
15,16.(甲)對羅馬書第13章的新了解怎樣使基督徒更加平衡?(乙)有些什麼問題有待解答?
15 對羅馬書第13章的正確了解使耶和華的子民得以保持平衡——一面對政府當局表現適當的尊重,一面堅守重要的聖經原則而絕不妥協。(詩篇97:11;耶利米書3:15)這個了解也使他們對自己跟上帝的關係和對國家所負的義務懷有適當的看法。這樣,他們一方面把凱撒的東西償還給凱撒,同時不致忽略了把上帝的東西償還給上帝。
16 但是,凱撒的東西究竟指什麼呢?國家可以對基督徒提出什麼合法要求?下篇文章會討論這些問題。
[腳注]
b 英語版《守望台》1929年6月1日刊和6月15日刊。
c 參閱《守望台》1963年6月1日刊,6月15日刊和7月1日刊;1990年12月1日刊;1993年2月1日刊;1994年7月1日刊。
值得注意的是,論到羅馬書第13章,F.F.布魯斯教授在評注中寫道:「從使徒的一般寫作和這一章的上下文我們可以清楚看出,只有在上帝旨意允准的範圍內,國家才能夠要求人民順服——如果國家要求人民效忠國家,像效忠上帝一樣,人民就不但可以拒絕,而且也必須拒絕。」
你能夠解釋嗎?
◻為什麼順服在上的當權者並不等於順服撒但?
◻耶穌對他日子的政治懷有什麼態度?
◻耶穌就門徒跟凱撒的關係提出什麼勸告?
◻保羅就基督徒跟各統治者的關係提出什麼勸告?
◻關於在上的當權者究竟是誰,正確的了解怎樣逐漸顯明出來?
[第10頁的圖片]
撒但提議把統治權送給耶穌,耶穌卻斷然拒絕
[第13頁的圖片]
羅素寫道:基督徒「應該是當代最奉公守法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