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基督教會產生狂熱者嗎?
基督教國的狂熱者多的是——從引火自焚作為政治抗議的人,至迫害宗教見解有異於己的人不等。例如,天主教會看見耶路撒冷落入它眼中的異教徒之手,便唆使各國成立十字軍去解放耶路撒冷。於是三群全無紀律的烏合之眾便拉雜成軍。他們蠻橫無度,還屠殺了住在萊茵河西部的猶太人。這樣,十字軍遂開始東征。十字軍攻下耶路撒冷之後,所謂的基督教戰士便肆意殺戮,使城裡血流成河。
威爾斯(H. G. Wells)在他的著作《歷史大綱》裡這樣描述第一次十字軍東征;「大屠殺使人不寒而慄;戰敗者血流漂杵,以致騎在馬上的人行過亦濺了一身血。傍晚時,十字軍已踹完酒榨。他們『喜極而泣』,走進聖墓,把染滿血腥的雙手合上,一起祈禱。」
後來教皇英諾森三世再次召集十字軍,屠殺阿爾比和瓦勒度兩個與世無爭的教派;原因是它們反對羅馬天主教的教義和教士們的暴行。論到這些人從狂熱者所受到的逼害,威爾斯寫道:「教廷已經受夠了。於是英諾森三世煽動大眾,對這些不幸的教派發動聖戰。不但如此,無論怎麼卑鄙的流氓惡棍,教皇都批准他們入伍,……讓他們不擇手段地逼害法王手下最守法的國民。任何異教徒殺害基督徒的紀錄都遠不及這場聖戰那麼殘酷可憎。」
基督教國的歷史充滿狂熱者,他們常常結出殘暴的果子來。由此我們可以斷定,宗教狂熱絕不會產生好的結果。馮克和瓦格奴斯合編的《新編標準英語辭典》(1929年版)為宗教狂熱下了這樣的定義:「過度熱心,或瘋了似的熱心。」它還用以下一段話加以說明:「歷史上沒有任何時期比十字軍時代更殘酷不仁,更無法無天,更狂熱於宗教。」
1961年版的《韋氏第三新國際辭典》為「狂熱者」所下的定義也值得注意,它寫道:『狂熱者——拉丁文,意即受神感動。1.被鬼纏附或彷彿如此;簡言之:即瘋狂、狂暴、癲狂。2.由過度熱心所引起,受其支配,或具有其特徵:極端、不合理;過分熱誠,特別於宗教問題上。』有鑒於此,我們可以說真正的基督徒是狂熱者嗎?
憑果子識別
正如憑著果子可以辨別一棵樹的好壞,人的行為所導致的結果也表明行事者究竟是怎樣的人。基督教的創始者耶穌基督便曾指出這點,說:「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所以,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馬太福音7:18,20。
耶穌所創立的真正基督教是一棵好樹。因此,它不可能結出宗教狂熱這樣的壞果子來。耶穌從沒有慫恿他的跟從者去傷害自己或別人的身體。相反,他引用兩大誡命中的一條,說:「要愛人如己。」(馬太福音22:39)他的跟從者甚至要善待仇敵。耶穌說:「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咒詛你們的,要為他祝福!凌辱你們的,要為他禱告!」——路加福音6:27,28。
耶穌的真正跟從者到各國各族的人那裡,帶的不是燹火刀劍,而是上帝寫下來的道及和平的信仰。沒有任何軍隊跟他們到異國去屠殺,虐待,強姦那些不願受基督教洗禮的人。相反,耶穌的門徒跟從他所立的和平榜樣,對所有人傳講上帝王國的好消息,鼓勵人根據聖經所提出的資料去推理。上帝聖靈的果子是他們的工作成果的一部分;這些果子便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拉太書5:22,23。
今日的情形也沒有分別。真正的基督教仍然結出好果子來。1900多年前,耶穌種下的是一棵好樹——基督徒組織——至今仍是好樹。所以它不會結出宗教狂熱這種卑劣、偏狹、殘暴的果子。那麼,為什麼宗教狂熱在基督教國裡這麼普遍呢?
使徒保羅曾經表示,時候要到,假冒的基督教將會出現。它們有基督教之名,卻無基督教之實,也不結出好果子來。他告訴以弗所的長老們說:「我知道我去之後,必有兇暴的豺狼進入你們中間,不愛惜羊群。就是你們中間,也必有人起來,說悖謬的話,要引誘門徒跟從他們。」(使徒行傳20:29,30)基督教國從這些變節背教的人中興起,包括數以百計互相衝突的宗教組織,聲稱自己的主張乃是基督教的道理。但實際上它們是「悖謬的話」,是人的見解而不是上帝的道的真理。他們的宗教狂熱所產生的惡果表明他們只是假冒的基督徒而已。
基督徒的熱心是宗教狂熱嗎?
不錯,宗教狂熱是熱心的一種形式;但它是「過度熱心,或瘋了似的熱心」,是「不合理」的熱心。真正的基督教卻絕不是這樣的。
聖經曾屢次敦促基督徒要通情達理。例如腓立比書4:5(《新世》)說:「要讓所有人都知道你們的合理。」聖經也忠告基督徒「不要毀謗,不要爭競,總要和平[「通情達理」,《新世》],向眾人大顯溫柔。」——提多書3:2。
由於耶和華見證人上門探訪別人,向人談論上帝王國的好消息,這使他們與大多數自稱為基督徒的人不同。但是我們沒有理由因為他們熱心於基督徒的傳道工作,就把他們視作狂熱者。他們所表現的乃是合理程度的熱心。耶穌自己曾做過這件工作,不但如此,他還吩咐跟從者要照樣行。(馬太福音24:14;28:19,20)人若把各樣費時的私人事務擱置一旁,以求撥出時間盡力參與宣揚王國的工作,這並不是宗教狂熱。相反,這其實表明他體會到執行這件工作的時間已經無多了,因此幫助人認識上帝的道中予人生命的真理乃是當務之急。這樣行是合理而有益的。
這件工作絕不是對人有損的宗教狂熱,反之它幫助人對上帝和他的道養成信心,向絕望的人提出希望,為受宗教迷信和無知所奴役的人帶來自由,把無數一度荒淫暴戾的人改變成道德清白、愛好和平的基督徒。這些好果子將一個好組織標明出來。
在200多個國家裡,耶和華見證人繼續對上帝的王國保持忠心;即使他們在許多地方受政府禁止,他們亦毫不動搖。他們對上帝這位至高統治者的忠貞絕不能算是宗教狂熱。因為他是最高的權威,當人為政府的律法跟他的律法有抵觸時,真正的基督徒有義務要服從他。在屬人的政府裡,地方條例有時會由於跟中央政府的法律有所抵觸而被宣告無效。照樣,倘若人為的律法和宇宙主宰耶和華上帝的律法有抵觸,真正的基督徒也會把人為的律法視作無效。既然真正的基督徒不能服從兩條互相衝突的律法,他們便跟從使徒的榜樣而行。他們說:「服從上帝過於服從人,是應當的。」(使徒行傳5:29,《新譯》)這樣的立場是合理的。
對於與上帝的道有抵觸的國家慶典和宗教節日,耶和華見證人也表現同樣合理的態度。不參加大多數國人所慶祝的節日並不是宗教狂熱。見證人之所以與眾不同是因為他們的宗教良心使他們和早期的基督徒採取同一立場,不慶祝當日的流行節日。而耶和華見證人很樂於向人提出聖經的理由,解釋他們為什麼不參加慶祝。——彼得前書3:15。
今日,輸血受大部分醫生普遍採用,而見證人卻拒絕輸血;因此,有些人把他們視為狂熱者。但再次地,這是由於他們服從上帝的律法的緣故。耶穌基督的真正跟從者接獲以下的命令:「[要]禁戒……血。」——使徒行傳15:28,29。
人若為了良心的緣故,拒絕一種流行的醫療方法,這可說是宗教狂熱嗎?有些人不是耶和華見證人,但因為怕染上愛滋病或其他疾病,也拒絕輸血。那麼,見證人要求獲得一些不違背他們良心的治療,又是否不合理呢?
有鑒於此,我們可以獲得什麼結論呢?耶和華見證人雖然與眾不同,堅決服從上帝,卻沒有因此就成為狂熱者。他們對上帝有熱心,但卻不是「過度熱心,或瘋了似的熱心」,彷彿被鬼魔所纏附一般;他們不會顯出「瘋狂、狂暴」或「癲狂」的樣子,也絕對不會因為宗教的緣故而傷害別人或自己。相反,像聖經所論及的真正基督徒一樣,他們「與眾人和睦」。——羅馬書12:18。
故此,耶穌基督在第一世紀創立的基督徒組織,至今仍有如好樹一般只結出好果子。所以,真正的基督教是不可能產生狂熱者的。